第三節 暴虐的騎士職業與罪惡的騎士精神

(一)歐洲古代的騎士團是一個暴虐的強盜金融階層

一會兒是盜匪和海盜,一會兒又成了保鏢和銀行家,“聖殿騎士團”的雙重身份都是“合法的”,因為不同的騎士分支被不同的歐洲國家雇用,提供借貸和戰爭服務,包括搶劫敵國的商人,洗劫敵國城鎮,這些肮髒透頂的銀行武裝假裝成不同的騎士派別,肆意橫行,個個是百萬富翁,打著“終身保持童貞”的旗號,包養娼妓、**婦女,無惡不作,妻妾成群,跨國包養更是不在話下(這至少還在道德範圍之內)。《十日談》是歐洲古代金

融重鎮美第奇銀行第一個公開的金融僭主老巢,“古佛羅倫薩共和國”的作家薄伽丘(Boccaccio.G)約在1350年寫成的小說,矛頭直指當時騎士、貴族和大商人的罪惡。

有關騎士的描寫,有這樣一個故事:納斯塔焦·德·奧內斯蒂去求婚的路上看到一個騎士追逐一個少女,殺了她掏出內髒喂狗。她的心上人在不久又看到了同樣的景象。這就是歐洲曆史上真正的騎士的所作所為。條頓騎士團的後裔容克家族為什麽擁有了普魯士的土地和財富呢?那不是憑空而來,是50年血腥戰爭的結果:原來擁有土地的普魯士貴族和富農被殺死或驅逐了。當時的騎士會為了搶劫可憐的農民開墾出來的一點點土地而發動戰爭,非常殘酷和不理性。

(二)現代的騎士精神,古代的騎士精神,金融僭主體製的罪惡與詭異

這裏要明確一個問題,歐洲現代的騎士精神和紳士風度是一種泛泛的上層舉止規範,與歐洲古代的騎士精神無關,它是一種社會文化,與本書無關。古代的騎士精神主要表現在:不殺死對手。這絕非是一個道德問題,更不是善良與高尚,而是一個商業問題和更加可怕的金融僭主主導體係,對歐洲各國危害極大,影響深遠。

1.從表麵上看

騎士團是跨國武裝銀行,比如聖殿騎士團受雇於歐洲各國,“委托打理著各國的國庫”,也為了金幣介入各國之間的戰爭。那麽銀行家又怎麽能讓這些昂貴的騎士死去呢?騎士自己也不幹,他們經常一隊去法國,一隊去神聖羅馬帝國;一隊支持貴族甲,一隊支持貴族乙……但他們聽從於騎士團內部的統一指揮,相互是“戰友”而不是“敵人”。如何能讓歐洲各國國王和貴族“理解”他們不相互殘殺(其實銀行家主導著戰爭的勝負),至少要有個冠冕堂皇的借口。於是就有了一個“贖買戰俘”的價值說法和“不殺害認輸者的騎士精神”的“道德光環”。各國國王和各個貴族也就接受了這種說法(他們不理解見得都,隻是也不想得罪這些跨國武裝銀行無處不在的強大金融力量和武裝力量),形成了一種銀行家主導下的“遊戲規則”(但騎士們殺死平民和各國普通士兵的時候,卻毫不手軟,心狠手辣出了名,一點騎士精神也看不到了)。

這讓歐洲古代的金融僭主體製逐漸具有影響歐洲跨國戰爭和皇權之爭的實際能力,這種“神一樣的特權”也荒謬地被各國王室和貴族默認了下來,形成了一個對銀行家無比有利的、不公正的、畸形的權力分配規範。(銀行家就可以決定戰爭的勝負了,各國還要主權和“不同意見”幹嗎?)

2.從深層次來看

古代歐洲的君主、貴族哪個願意接受這種跨國武裝銀行的軍事、稅收、金融、貿易的全麵控製和脅迫呢?他們何嚐不知道,這背後就是一個由多個壟斷銀行家族組成的“跨國金融債權人集團”呢?一句話:他們沒有辦法!

騎士精神對於古代歐洲各國來說,是秘密交出了主權,默認了金融僭主集團的統治權,不僅僅是糊塗和被欺騙。但這種局麵的出現,是金融資本積累了多個世紀的結果,這種力量來源於歐洲古代對金幣的迷戀與銀行家對黃金的絕對控製,黃金這種天生的金融工具成了鑄就“騎士精神”、"勝利女神權杖”和“金融僭主王冠”的天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