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獨立央行與貨幣發行權的秘密

(一)法王路易十四被銀行家打敗了

法國國王路易十四(1638.9.5—1715.9.1),史稱“太陽王”,是法國曆史上的一代明君。可以說他畢生與銀行家進行殊死的鬥爭,但他死後卻留下了一個法國建立“獨立央行”的“必然性”。這麽說不是很矛盾嗎?路易十四又犯了什麽錯誤,導致了這個可怕的後果呢?

1.“獨立央行”的慘痛後果——法國主權的喪失

古代歐洲,各國普遍有完善的金融、財政管理體係,根本就不需要建立一個“獨立央行”,更不需要由政府信用作抵押,由“獨立央行”發行紙幣來“彌補財政赤字”(這是當時歐洲各國建立“獨立央行”的“普遍性理由”,但荒謬的問題在於:各國政府既然用政府信用,也就是稅收抵押,為什麽不自行發行紙幣,而要求助於“國際債權人”呢?這是如假包換的財富之爭,而不是正常的資本邏輯)。

歐洲各國的獨立央行係統一直由獨立央行董事會管理,這些董事會又由跨國壟斷銀行家族的曆代金融僭主幕後實施管理,金融僭主以“國際債權人”的模式管理並擁有著歐洲各國的獨立央

行和“政府貨幣”,實際上也就擁有了一切“信用符號”,成了“錢的世界”的神。

一個古代歐洲國家一旦建立了“獨立央行”,也就喪失了一切貨幣、金融、財政、經濟的主導權,國家的主權也就逐漸喪失了,逐漸由跨國銀行家族主導,成了一個聽命於金融僭主體製的“前台政權”。這就是“獨立央行”製度的危害和可怕所在。

2.路易十四犯的第一個錯誤:盲目抵製新生事物——紙幣

路易十四作為一個深諳金融風險的法國君主,他動用國家政權,堅決地打擊跨國金融資本,但卻沒有意識到他自己正在重複一個古羅馬君主重複過的致命錯誤——“通貨緊縮型金融危機”,這是由銀行家蓄意製造的一個曆史性的騙局,對歐洲古代影響巨大,意義深遠。

法國使用銀幣和金幣,但主要的交易媒介是銀幣。但白銀的總量有限,又被銀行家壟斷,法國經濟發展缺乏足夠的虛擬信用符號,結果就陷入了經濟危機。此時,路易十四犯了第一個嚴重的錯誤,他排斥國際銀行家族對法國的主導是對的,但法國此時最需要的是以政府信用為依托,以強製推行為手段,發行紙幣信用來緩解“隱性通貨緊縮型金融危機”。但路易十四過度反感銀行家族的一切“發明”,沒有弄懂一個“為我所用”的問題,讓法國經濟陷入了一個要麽對外發動戰爭取得白銀輸入,要麽經濟受限於金屬幣總量而陷入停頓或衰退的兩難局麵。

3.路易十四犯的第二個錯誤:用債務彌補赤字,落入了銀行家的債務陷阱無力自拔

路易十四去世的時候,囑托後人“不要像我那樣亂花錢”。這說明路易十四雖然已經認識到,法國的經濟危機已經鑄成且不可逆轉,但到死也沒有認識到法國的債務危機具有必然性——也就是說,隻要實施金屬幣本位,就必須不斷地借入金屬幣來彌補經濟增長所需要的貨幣缺口,否則就要陷入通貨緊縮。所以,這種債務具有不可避免的特征。法國路易十四時期的財政狀況特別的好,甚至還有盈餘。但法國政府每年卻必須向國際銀行家族借入0.87億利弗爾來支付利息,這個利息又在下一年轉變成了新的債務,其規模已經逐漸逼近法國政府的年財政收入。此時,法國政府成了歐洲跨國壟斷銀行家族向法國各階層收取“壟斷稅”的傀儡,金融僭主體係成功地發動了一場典型的“高利貸財富之爭”,摧毀了法國的金融與財政平衡,憑空主導了一切財富和權力。這種財富之爭在當時很常見,並且非常“單純”,就是銀行家族依靠白銀和黃金的貴金屬壟斷,製造歐洲各國的通貨緊縮,然後逐年借貸,提供信用,讓各國逐漸陷入銀行家族的債務控製,然後他們就提出“新的建議”——建立“獨立央行"體係。

所以,路易十四被跨國銀行家族打敗了,而且自己一直沒有弄懂這是怎麽回事。他誤以為通過節儉可以減少債務壓力,可節儉隻會導致法國出現更加嚴峻的“通貨緊縮型經濟危機”,選擇增加債務則至少可以避免眼前出現政治危機,這就是債務不斷增長的肮髒秘密。

(二)英國銀行家約翰·勞在法國建立了獨立央行和債務貨幣體製

一個英國銀行家,跨國控製了法國的信用,就等於外國銀行家族擁有了一切可以用這個信用來衡量(也就是購買)的法國財富,而“抵押品”卻是法國政府的信用和法國人民的勞動,這不是一場荒唐無比的鬧劇嗎?

1.法國政府是不是被欺騙了呢

英國銀行家約翰·勞並沒有欺騙法國政府,恰恰相反,約翰·勞很有可能坦率地與法國政府中所有有價值的人有過一番直截了當的長談,其內容就是“出賣法國民族利益,換取個人利益”。具體來說,如果此時法國政府開始發行法幣利弗爾,則可以一舉歸還一切債務,然後通過紙幣利弗爾的有計劃貶值,逐漸在一個新的兌換率上站住腳跟,然後法國經濟就能飛速地發展起來,紙幣利弗爾也會有足夠的硬幣支持。

這個貶值隻要有90%,就足以應對一切問題了。事實上此時法國利弗爾(古金屬幣法郎)的含金量是3.88克,1928年6月由國際銀行家建立的股份製銀行——法國第三個獨立央行“法蘭西銀行”發行的紙幣法郎的含金量隻有0.0655克。

這就告訴我們:法國貨幣發行權被外國銀行家族主導以後,這個所謂的“法國法郎”一直在持續貶值,並沒有真正做到堅挺,貶值所帶來的“財富轉移效應”,讓國際銀行家族逐漸壟斷的法國的核心產業,卻沒花一分錢(法國的債務再也沒有減少過,直到今天)。

但如果勾結國際銀行家約翰·勞建立一個“股份製獨立央行”,發行紙幣法郎的“空前利潤”,就可以由“董事會的世襲股東”永久分享了,這就是英國銀行家約翰·勞一舉控製了法國信用的秘密——不是欺騙,而是“坦率”。

這個出賣了法國民族利益的小集團都有誰呢?這是歐洲古代財富之爭上,頗耐人尋味的一幕。

名單應該包括:法國諾法耶公爵(法國財政理事會負責人)、法國攝政王奧爾良公爵和另外兩個神秘人物,身份不詳。因為在1715年10月法國政府秘密成立了一個特別理事會,經過秘密投票,有4票讚成、8票反對組建由外國銀行家約翰·勞控股的央行計劃。

這說明當時法國政府上層對“獨立央行”這個問題是清醒的和反對的。但1716年5月,法國政府特別理事會依然秘密通過了由外國銀行家族控製法國信用供給的秘密計劃。法國第一個獨立央行“法國通用銀行”(也就是後來的“法國皇家銀行”)在1716年6月敲鑼打鼓地開張了!

2.“法國通用銀行”和其所發行的“法國法郎”的性質如果僅僅是跨國銀行家族私自鑄造一些法郎金屬幣,隻能說法國財政虛弱,而不能過分譴責銀行家族。為什麽說這一紙協議是肮髒的賣國條約呢?主要表現在這幾個方麵:

(1)法國政府從此喪失了金融、貨幣、預算、財政權力,跨國壟斷金融資本一舉奪得了法國的最高權力,英國銀行家約翰·勞不僅是“法國第一央行·法國皇家銀行”(原法國通用銀行)的行長,還兼任了法國的財政部長,並且通過“法國東印度公司”(1664—1769)和“西方公司”(1718—1720)等特許公司,“合法”地控製了法國的海外領地,並擁有了軍事權、鑄幣權、貿易權、征稅權等一切特權,架空了法國政府。

(2)英國銀行約翰·勞把“社會信用”天才地變成了一種“商品”予以操縱和控製,並組建了一個金融卡特爾專門以此牟利,這就是“法國第一央行·法國通用銀行”。

(3)“法國通用銀行”發行的法幣利弗爾,之所以開始被法國和歐洲等地的人們接受,絕不是由於英國銀行家約翰·勞這個被判絞刑後神秘越獄的罪犯有多麽高明的手段和信譽,而是這些“紙”,附著了法國政府的信譽和法國各階層的稅收擔保。

換句話說,法國政府根本就不需要建立一個外國銀行家族控股的“獨立央行”來發行法國法郎,隻需要自己國家的財政部予以發行即可。

唯一的不同在於:法國政府發行貨幣是法國各階層受益,“法國通用銀行"發行貨幣是這個“跨國股份製金融卡特爾”的世襲股東個人受益。

對於約翰·勞代表的歐洲跨國壟斷金融資本來說,這是一場針對法國的財富之爭,對於法國政府中參與這個“法國通用銀行”籌建的世襲股東,則是聯合外國銀行家族,出賣法國主權和法國民族的根本利益。

(4)“密西西比泡沫”導致了法國經濟、金融、社會的總崩潰,後果嚴重,影響極為深遠,對法國民族經濟的打擊是致命的,法國民族經濟從此一蹶不振,再也沒有恢複起來。

(5)參與建立“法國通用銀行”的人們對此事的意義和內涵,均一清二楚。

3.通過一個事件看當時法國人民、法國社會是如何看待英國銀行家約翰·勞和法國皇家銀行的

銀行家約翰·勞在1718年實際上把“西方公司”(北美第一家獨立央行,獨家控股,包括他的兄弟、銀行家理查德·坎蒂隆和一些“法國通用銀行”的股東)和法國皇家銀行(他將“法國通用銀行”改名為“法國皇家銀行”)實際上進行了改組合並,建立了人類曆史上第一家跨大西洋的獨立央行係統,相當於美聯儲和歐洲央行合並後的機構,所以他的確是一個“預言家”。

“由於社會動**的不斷升級和反抗的威脅,僅僅過了一個星期,到1720年5月27日,皇家銀行暫停支付金屬硬幣,而約翰·勞也被解除了職務。

然而,這天晚上,大公派人去請約翰勞,他從一個秘道進了王宮。大公竭盡所能地安撫約翰勞,說約翰勞這次成為眾矢之的,被民眾憎恨,是如何不公平。

過了兩天,大公邀請約翰勞去歌劇院看演出,約翰勞還帶著家人一起來,好讓每個人都看到他們一家人和大公在一起。但是,這對約翰勞來講,幾乎是一個致命的錯誤。他的馬車剛到家門口,就遭到了民眾用石頭進行的襲擊。車夫駕著車迅速躲進了大門,傭人隨即把門“砰”地關上,約翰勞才免遭皮肉之苦。約翰勞受了驚嚇之後,大公派了一隊瑞士衛兵日夜駐紮在約翰勞的宅子裏。即使這樣,勞還是感覺不安全。很快,他搬進了王宮,和大公享受同樣的保護。”

法國各階層在1720年已經明確地看到了英國銀行家約翰·勞建立了“法國第一央行·法國皇家銀行”(原"法國通用銀行"和“西方公司”的混合體,實際是兩個皮包公司)和其所發行的法國法郎的真實含義!財產被剝奪一空的法國各階層憤怒到了極點,大公(也就是掌握當時法國實際政權的法國攝政王奧爾良公爵)卻把英國銀行家接進了王宮,“和大公享受同樣的保護”。

這說明了一個問題:“法國皇家銀行”、“西方公司”的總破產,也就是曆史上臭名昭著的“密西西比泡沫”並沒有讓世襲股東們受到實際的損害,他們不但不恨英國銀行家約翰·勞,可能還感激不盡!

因為,法國各階層固然被外國銀行家族發動的財富之爭洗劫戰後法國農業迅速發展的主要原因是:在政府大力幹預下,實行土地整治,改變小農生產結構,增加投資,對出口農產品給予補貼,對作物進行合理布局,發展農工商綜合體等。

一空,舉國聲討,但“法國皇家銀行”的董事會成員從此富甲天下,用銀行家吃剩的“法國經濟的屍體殘渣”填飽了肚皮,從此成了歐洲跨國壟斷金融資本中的“富裕的龍套階層”,大公才把外國銀行家約翰·勞奉若神明,恭敬備至,就像對待財神爺一般。

這肮髒、荒誕的一幕,是歐洲古典財富之爭中上演了無數次的戲碼,令人欷歔不已。

這些“外國銀行家族”在此後的時間中,逐漸被清理和消滅,最終沒有留下什麽痕跡……

(三)“法國第一央行”的“破壞者”是誰呢

首先,是不是有“破壞者",或者說他們是不是叫作"親密戰友",都是很難確定的事,因為我們不知道約翰·勞背後的歐洲跨國銀行家族究竟是如何計劃的。

“有兄弟倆:鮑登與拉·理查蒂埃爾,開始悄悄地到皇家銀行去兌換紙幣,每一次兌換的數額都比較少。他們還開始盡量收購白銀與珠寶,並且把白銀、珠寶和硬幣一起秘密地運到荷蘭與英格蘭。一位成功的股票交易商沃默雷特也完全賣空了股票,把價值100萬利弗爾的金屬硬幣裝進了馬車。他在上麵覆蓋了幹草與牛糞,自己假裝成農夫,駕著馬車跑到了比利時。”

從這件事,人們可以看出不論是誰製造了“密西西比泡沫”,炒作和摧毀法幣利弗爾的歐洲銀行家族早就開始“用紙換金”的遊戲了。

在整個“密西西比泡沫”中,唯一有能力的破壞者,或者說“破壞動機”恐怕來自對銀行家約翰·勞在“西方公司”的絕對控股的地位。

這實際上是北美第一家獨立央行,約翰·勞和他的兄弟們的控股行為,可能失去了歐洲跨國壟斷金融資本的支持,但不能說他們從此決裂了,事實可能相反:是約翰·勞變得理智了。

(四)“法國第一央行·法國皇家銀行”失敗了嗎

對於銀行家約翰·勞來說,“密西西比泡沫”是一個不朽的失敗,這是一個過早出現的曆史產物,是對曆史的一次預演。約翰·勞不僅沒有失敗,還成功地建立了“法國第一獨立央行·法國通用

銀行”、“北美第一獨立央行·西方公司”、“跨大西洋獨立央行·法國皇家銀行”,這3個金融卡特爾的概念,在之後的幾個世紀中,除了第三個概念(即“跨大西洋獨立央行”尚未“再次”實現),都已成為了鐵一樣的現實。

歐洲跨國壟斷銀行家族通過製造“密西西比泡沫”不僅取得了天文數字的財富,完成了以後建立法國第二央行(“法國貼現銀行”)和第三央行(“法蘭西銀行”)的資本凝結,還得到了最為寶貴的經驗。

銀行家約翰·勞更是個天大的贏家,他從此富可敵國,不久宣稱“病死”,永遠地銷聲匿跡了,天文數字的財富,也隨著他的“去世”變成一個永恒的謎(由於約翰·勞的“病故”,英國對絞刑逃獄犯的通緝,永久地消失了)。

(五)“法國第一央行”的曆史價值和地位

1.“法國通用銀行”的建立,標誌著法國金融僭主體製得到了鞏固和加強,由於法國在歐洲的中心地位,讓整個歐洲都受到了巨大的影響,奠定了歐洲壟斷金融資本在歐洲的權力基石,歐洲大陸的金融貴族體製,逐漸走上了曆史舞台,漸入佳境。

2.“法國通用銀行”和“法幣利弗爾”都是由外國銀行家在法國建立的金融卡特爾,用於轉移法國各階層的財富,這種“成功”,標誌著法國統治階層不再代表法國民族資產階級和傳統貴族的利益,出現了跨國化、金融貴族化的趨勢,與歐洲銀行家族合流了。

3.“法國通用銀行”和法幣利弗爾自始至終都是一場**裸的騙局,但法國各階層無可奈何,除了憤怒,隻能悲劇性地接受和默認。

這說明在那以後的一個曆史時期內,金融貴族處於上升階段,其消極麵雖然已經損害了歐洲實體經濟的發展,但還沒有發展到足以損害金融僭主體製本身穩定的地步,一直處於上升階段和健壯期。

4.“法國通用銀行”和法幣利弗爾直接導致了“密西西比泡沫”,完整地展現了一個跨國股份製金融卡特爾發行的“債務貨幣”的全過程和必然的“歸宿”。

這是世界財富之爭上獨一無二、無可替代的一筆寶貴的財富。

“密西西比泡沫”把一個“獨立央行”如何“建立”,如何“財富轉移”,如何“信用破產”的數學模型粗糙地留在了曆史的煙雲中,人們可以選擇忘記,但曆史老人告訴我們:看,它就在那兒。

(六)利弗爾的概念

利弗爾這個概念,與“荷蘭盾”有類似的地方。利弗爾在不同曆史時期,有不同的含義。

不能簡單地說,利弗爾是金幣還是銀幣,更不能簡單地確定利弗爾的價值。

在世界財富之爭簡史中,為了便於衡量,一直強調利弗爾的“含金量”,也就是3.88克。但這是一個約翰·勞時期的概念,不等於利弗爾的全部含義。

大體來說,利弗爾可以看作法郎,利弗爾本身有金幣,也有銀幣,由於金銀在法國曆史上是互換的(但這種互換由於成色和不同地區的問題,又常常是脆弱的和不穩定的),所以並不影響人們的使用(因為實際影響較大的是後人對不同曆史時期,不同幣種的實際價值的考證,而使用某種利弗爾硬幣的人們則根本不需要考慮這些瑣碎事,這很有趣)。

利弗爾最開始是白銀的重量單位,大約為340.2克白銀(12盎司,或稱1磅),所以是一個特製白銀的重量單位。這個單位的原始發音在拉丁語中是“Libra”,在演變中出現了不同。

在英國“Libra”就成了“英鎊”,在法語中就等同於“法郎”,在意大利語中就是“裏拉”,在德語中就是“馬克”。

所以,利弗爾和荷蘭盾一樣,一直是一個不確定的籠統概念,必須聯係具體交易、具體時間、具體國家來看待,否則很難得出一個準確的價值定義,但這兩個概念常被胡亂使用,甚至把不同曆史時間、不同國家的商品統一用利弗爾與荷蘭盾來衡量,並以此考證出某種結論,這是有待商榷的。

很顯然,雖然利弗爾的初始意義為“1磅白銀”(約340.2克),但古代歐洲各國的貨幣很顯然具有不同的“含金量”(各國貨幣的實際價值變化就更大了,絕對不再是“1磅白銀”)。

這裏不討論其他國家,單就法國而言,由於“威尼斯銀行家"發行的3種“3.5克重的純金金幣”對歐洲具有決定性的意義,故後來者常需與其保持“兌換性”。

所以,法國的利弗爾,也就是法郎就被定義為“約等同於3.88克黃金”(這裏看似有所差別,但古代純金幣的弊端,也就是太“軟”的問題,讓後來的金幣含金量有所下降,故“3.5克”和“3.88克”基本可以看作是一個含金量導致的問題,甚至可以由此大致推算出後期法國金幣的實際成色)。

法國古代因圖爾地區的聖馬丁修道院最先鑄造過名稱為“利弗爾”的銀幣,因此該貨幣又被冠以“圖爾利弗爾”或“圖爾鋰”的名稱。

1203年法國國王腓力二世從安茹伯爵手中奪取圖爾後將該貨幣推行到自己的領地,但這不等於說利弗爾就是銀幣,卻可以說“利弗爾就是法郎”。

在約翰·勞時期,利弗爾實際上是等同於3.88克黃金的金幣或銀幣,甚至僅僅是白銀或黃金本身。所以利弗爾實際上可以看作是法郎,而法郎不同時期的“含金量”又有所變化(如果用白銀來表示,又必須考慮不同時期的金銀兌換比率,不能一概而論)。

為了讓尊敬的讀者對於利弗爾這個常用的法國貨幣概念有一個大致的“兌換概念”,下麵列出一個簡易的“法國古代貨幣兌換式":

1.1利弗爾≈1法郎(銀幣)≈20蘇(銅幣)“蘇”在著名的法國電影《悲慘世界》中,使用很廣泛。1795法國規定1利弗爾等於1.0125法郎,故這個概念對於普通法國人很難區分。

2.1利弗爾≈1皮斯托爾(Pistole)金幣(在一些時候,一些地區)≈16蘇

由此可以看出,說利弗爾是金幣、銀幣都對,這一點與荷蘭盾非常類似(但在某個特定時期,它們又有特指,並不模糊)。

3.1個蘇(銅幣,Sols)≈12丹尼爾(銅幣,Denier)24裏阿爾(銅幣,Liard)

4.1金路易(即所謂的“金法郎”,Louis d'ors)≈12~20利弗爾(18世紀因大量美洲白銀流入,法郎銀幣貶值,1金路易≈24利弗爾)

5.1大埃居(金幣,Gros Ecu)≈6利弗爾+12蘇

上述“兌換”僅僅是一個極其籠統的參考值,甚至不應該列出這樣一個“兌換式”,因為法國曆史上“金銀銅”三者的兌換率就一直在不斷變化,這種固定的“兌換率”本身就不能與曆史吻合。但這個列表可以簡單直觀地給出一個大致的“法國古代硬幣兌換率”的概念。

對於法國財富之爭上的一些事件的描述和“大致估價”是有很大幫助的,故思慮再三予以列出。

但請尊敬的讀者一定要具體考證每一筆法國古代交易,而不能簡單地看到某種硬幣的名稱,就根據上式得出準確的估價。

一般來說,在1個數量級的誤差範圍之內,這個兌換率大抵無誤,在25%的誤差範圍內,這些可以大抵看作是約翰·勞時期的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