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財富遊戲的功與過

曆史上的任何一個重大事件,都有著極其深厚的經濟根源。單單一個贖罪券,單單一個路德不可能掀起如此大的波瀾。

人性是漆黑的夜空,神性隻是其中的閃爍星辰。麵對漆黑的夜空,教士卻很少參悟到神旨,更多的會落入蠻荒。

因為,教士也是人,不是神。教會有很多職務,教皇、紅衣主教、主教……

我認為這些人的職責,應該是拯救世人登上諾亞方舟;神棍們認為,鑒於拯救世人這項工作很有挑戰性,自己首先應該被世人拯救。

15世紀,教會已經忘記了上帝的教導,開始拿上帝做財富遊戲了,比如“贖罪券”:隻要你掏出足夠的錢,“贖罪券”就可以替你在上帝麵前贖清罪過。

在財富史中,我實在不想將贖罪券算做一種債券,盡管兩者相當類似,比如,都有承銷商、路演、分銷……

教皇亞曆山大六世(1492年一1503年在位)公開為贖罪券搖旗呐喊(路演),"當投入錢箱的銀幣叮當響的時候,煉獄中的靈魂便升入天堂”。

不知這位教皇為自己購買了多少贖罪券。據說他在任期間羅馬教廷公開辦妓院,從業者居然占到羅馬總人口的10%;他本人承認的兒子就有8個;我還看到大英博物館中保存著一張類似於超市促銷的宣傳單,上麵標明了教會各種職位價碼,仔細看了一下,最貴的職位是聖庫的理財法官和執事,約為1萬英鎊,很貴!

教皇如此,也別指望主教們能如何忠貞。

主教們擅長高利貸和享受,據記載,一個紅衣主教出入帶著一百多隨從,都穿著用金絲銀線鑲邊的綾羅……

我讀過點《聖經》,對基督教義有一點點淺薄的認識:人有原罪,不能向上帝索求任何賞賜,人生的意義在於救贖,方式隻能是懺悔。要知道上帝是很有本事的,連世界都是他在七天內創造的,不可能喜歡您那點孝敬。

對金錢越渴望,就距離上帝越遠;如果上帝信錢,你又如何信他?

教會墮落對基督徒來說,是無法接受的:市民、國王和領主都很不滿。

市民不會允許教會墮落,因為到15世紀,幾乎所有的西歐人都是基督徒,但教廷已經不能承擔基督的信眾規範。

國王也很不滿。比如,神聖羅馬帝國,教會獨占了全國1/3的土地,每年能摟30萬金幣,國王僅收入1.5萬金幣。

領主自是不必多說,甭管教皇您有多神聖,總不能在我的地盤上摟得比我還多啊!

結局:國王、領主、市民不允許教皇在自己地盤上發行贖罪券。隻有得到世俗權力的支持和加盟,反對教廷勢力才不會遭到教皇鎮壓,才可能打敗強大的教權。

第一個站出來反對教皇融資的人叫做馬丁·路德,這絕對是一個傳奇人物。

馬丁·路德1483年生於日耳曼,父親是小礦主,算得上家境殷實。父母對路德進行了嚴格的宗教教育,並讓他熟識了拉丁文。14歲時家道中落,求學的路德淪為乞丐,卻被有錢人收養(僅此一條,概率就相當低)。

在家境變遷、生存環境艱難的情況下,路德曆盡風霜,培養了智力、膽量與見識,恰好,16世紀初葉的神聖羅馬帝國為他提供了表演舞台。

路德的專業本來是法學,1505年他剛學了兩個月就被雷劈了(沒死,這事概率更低),他覺得自己能活下來是上帝的恩典。為酬神恩,當年路德進入奧古斯丁修道院攻讀神學,以虔誠、堅韌著稱,而他最提倡的,卻很恐怖,叫做“自我鞭撻”。這樣一個清修士,聽到贖罪券可以替代自我鞭撻,心情可想而知。

1517年10月,教皇利奧十世派特使去神聖羅馬帝國兜售贖罪券,這與路德對神的認知很不一致。他逐漸感到“基督徒愈接近羅馬,就愈變壞。誰第一次去羅馬,就是去找騙子;第二次,他就染上了騙子的習氣;第三次,他自己就成為騙子了”。

10月31日,路德撰寫了《關於贖罪券效能的辯論》,即《九十五條論綱》,就是傳說中被貼到教堂門口的大字報。可以肯定,大字報不是路德本人貼上去的。

當時,人們如果對神學問題出現理解偏差,通常的做法就是辯論,方式是書信來往。路德寫這篇文章的目的不是攻擊教廷,而是希望通過辯論使教廷收回成命,“找到一種更合適的方法拯救世人”。

隻是,這封書信不斷被傳抄,到底誰把書信搞成大字報,抱歉,我現在不知道。而且,我也看了路德所謂的檄文:並沒有反對贖罪券,而是將罪過歸咎於直接販賣人,路德本人對教皇也相當尊敬,他堅信“教皇有赦免凡人罪行的權力,誰反對這個權力就應該被詛咒”。

路德,並沒有出格。

也許,連他自己都沒有想到,不出格的舉動,引出了非常出格的結果:基督教再次大分裂。

《九十五條論綱》在一個月內傳遍了西歐,人們開始質疑贖罪券,最終結果是教皇的債券承銷體係遭到毀滅性打擊,各地主教紛紛不再購買贖罪券,教皇的銀子明顯減少……

教皇很憤怒,後果很嚴重。

教皇不能容忍路德破壞融資的行為,1520年6月,教皇發布破門令,宣布任何人都有義務將路德扭送教廷處置。

對一個基督徒來說,破門令意味著生命結束,路德的身份從主教變為教廷通緝犯,他已經退無可退。

1520年8月,路德公開應戰,發表《致德意誌貴族公開書》、《教會被囚於巴比倫》和《基督徒的自由》,後來被稱為“宗教改革三大論著”。

這三個小冊子的核心思想,用直白的語言複述,那就是:信教可以很便宜,信徒沒必要向教會交錢。要知道,上帝是萬能的,懂個幾十種語言也不成問題。通過神殿儀式才能和上帝溝通,別太小看上帝了。

1580年,新教信徒集體破門,自稱基督徒,不受教皇管轄。自此,受教廷領導的基督徒在史籍中開始被稱為天主教,路德新教在史籍中取得了正統地位,稱基督教。

曆史上的任何一個重大事件,都有著極其深厚的經濟根源。單單一個贖罪券,單單一個路德不可能掀起如此大的波瀾。

以上種種,都是表象。羅馬帝國滅亡以來,教皇才是歐洲真正的精神統治者。市民需要寬鬆的經營環境,最重要的就是精神自由。若連精神都不自由,我又如何麵對瞬息萬變的市場?

他們更需要奪取世俗權力,而代表上帝的教皇卻是神聖不可侵犯的。這樣,教皇很幸福,市民卻很不幸。

如果教皇始終控製著精神權力甚至世俗權力,人們都服從了教皇,如何自由地去賺錢?如何實現對金錢的博愛?

“因信稱義”表麵上是恢複對《聖經》的崇拜,實質上是否定羅馬教皇最高權威。打破神聖的天國,上帝才能降臨塵世。

尊重神權的權威,也就難有塵世的人性。如果不能對人性寬容。神性又有何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