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話不要囉哩囉嗦

〖人脈案例〗

林肯當律師的時候,作為被告的辯護律師出庭。原告的律師把一個簡單的論據翻來覆去地講了兩個多小時,好容易才輪到林肯上台作辯護。林肯走上講台,卻一言不發。他先把外衣脫下放在桌上,然後拿起水杯喝了口水,接著又重新穿上外衣,然後又喝水。如此動作一連重複了五六次,法庭上的人當時會心地笑開了,笑得前仰後合。

南北戰爭爆發時,各報向林肯提出了各種各樣莫名其妙的建議。林肯耐著性子聽完了一位紐約記者提出的冗長作戰方案之後,說:“聽了你的建議,我不禁想起了一個小故事。幾年前,有人在堪薩斯騎馬旅行,因為人煙稀少,無路可行,迷失了方向。更糟糕的是,隨著夜幕降臨,下起了可怕的雷暴雨。隆隆雷聲,震撼大地;道道閃電,瞬息之間照亮地麵。這個失魂落魄的人,最後下了馬,借著時有時無的閃電亮光,開始步履維艱地牽馬行走。突然,一聲驚人的霹靂駭得他雙膝跪地。他呼喊道:‘上帝,既然你什麽都能做到,就多賜給我們一點亮光,少來點刺耳的聲音吧!’”

在初次交往中,如果一味地囉嗦,就會使人反感,就削弱了你在他人心目中的地位。英國人波普說:“話猶如樹葉,在樹葉太茂盛的地方,很難見到智慧的果實。”

言不在多,達意則靈。講話簡練有力,能使人興味不減;冗詞贅語,嘮叨囉嗦不得要領,必令人生厭。

有人曾問馬克·吐溫:“演說是長篇大論好呢,還是短小精悍好?”馬克·吐溫沒有正麵回答,而是講了一個有趣的故事:

一個禮拜天,他到教堂去,適逢一位慈善家正用令人哀憐的語言講述非洲慈善家的苦難生活。當慈善家講了5分鍾後,他馬上決定對這件有意義的事情捐助50美元;當慈善家講了10分鍾後,他就決定將捐款減至25美元了;當慈善家繼續滔滔不絕講了半小時之後,他又決定減到5美元;慈善家又講了一個小時後,拿起缽子向大家哀求捐助。慈善家從馬克·吐溫麵前走過時,馬克·吐溫反而從缽子裏偷走了2美元。馬克·吐溫原本決定捐助50美元,最後卻變成偷走2美元,似乎太不近情理,但細想起來,卻是理所當然的。

通過幽默的故事我們可以看出,講話還是短一點、實在一點好。長篇大論、泛泛而談容易引起聽眾的反感,效果反而不好。

有句俗語說:“蛤蟆從晚叫到天亮,不會引人注意;公雞隻啼一聲,人們就起身幹活。”的確,會說話的人,不一定是說話最多的人。話貴在精,多說無益。在現實中,說話囉嗦的人,往往覺得自己所說的涵義豐富,卻認識不到自己的弱點。

談話是否受人歡迎,在於是否抓住關鍵,是否說到點子上,是否能打動聽眾。對於那些空話套話,人們很反感,甚至覺得聽這種談話是在浪費生命。

兩個多年未見麵的老朋友相聚,彼此都對此盼望了很久。其中一個帶了他熱情開朗的新婚妻子一起來。那位妻子從一開始就獨占了整個談話,滔滔不絕,一個接一個地說著一些自己覺得很好笑、很有趣味的事情。出於禮貌,兩個男人沉默地聽著,偶爾尷尬地彼此對看一眼。當他們分手的時候,那位妻子站在門口的台階上揮舞著手套,興高采烈地說:“再見!”她覺得度過了一個很有意義的夜晚,認識了丈夫的朋友,還進行了一次快樂的談話。而兩個男人卻對老朋友分別多年後的情況仍舊一無所知,心裏詛咒著這個開朗得過分的女人,即使她的丈夫也是如此。

人們常問:“如何才能更好地表達出自己真實的思想和感情呢?”這裏有一個公開的秘密,所用的方法既非奇異,更非幻術,說穿了就是平凡、樸素、簡潔。

最會說話的人,是語言簡潔明了的人。語言的精髓,在精而不在多。口才最差的人,往往可能就是那些喋喋不休的人,說了一大堆,也沒有說出主旨,反而還認為自己很棒。事實上,要真正地將自己的話說得高效,就必須讓自己的語言簡練,能在最短的時間內讓對方明白你所說的意思。

在與別人交談時,我們其實隻要能抓住關鍵點不放,將主要的意思說到,就能達到我們所要的效果了。

無論我們平時和什麽樣的人說話,都要讓對方在最短時間內明白自己的意思。讓對方被自己說服,就必須找出問題的關鍵點。滔滔不絕,出口成章,是一種“水平”,而善於概括,辭約旨豐,一語中的,同樣是一種“水平”,而且更為難得。

對於說話囉嗦的人,人們羅列出七個典型的特征:

(1) 打斷他人的談話或搶接別人的話頭,希望整個談話以“我”為重點。

(2) 由於自己注意力分散,一再要求別人重複說過的話題,或自己不記得已經說過的,一再重複。

(3) 像傾瀉炮彈一樣連續表達自己的意見,使人覺得過分熱心,以致難以應付。

(4) 隨便解釋某種現象,輕率地下斷語,借以表現自己是內行,然後滔滔不絕。

(5) 說話不合邏輯,令人難以領會意圖,並輕易地從一個話題跳到另一個話題,有時自己也莫名其妙。

(6) 不適當地強調某些與主題風馬牛不相及的東西,東拉西扯。

(7) 覺得自己說的比別人說的要來得更有趣。

〖人脈感悟〗

語言的精髓,在精而不在多。口才最差的人,往往可能就是那些喋喋不休的人,說了一大堆,也沒有說出主旨,反而還認為自己很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