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瑪德琳的消失2

加斯帕夫婦同樣都是醫生,認識麥卡恩一家,並通過他們認識了大衛一家。他們曾經一同參加大衛組織的西班牙旅行,和盧斯之行很相似,也是多個家庭帶了孩子參加。

加斯帕太太凱瑟琳看到瑪德琳失蹤的新聞後,回憶起一個事件。

在西班牙旅行的一個夜晚,大家在戶外喝酒聊天時,她坐在大衛和傑瑞中間,聽到他們在聊瑪德琳。突然,大衛做出了一個讓她吃驚的動作。

她描述那個動作是,他的嘴吸自己的一根食指,讓手指在嘴裏進進出出,另一隻手的食指在他自己的**周圍畫圈,並說道:“She would do this.(她會做這種事。)”

凱瑟琳認為這個“她”是指瑪德琳。雖然她沒聽到大衛說這句話的前文,但她認為他是在以性挑逗的表情和方式做**動作。

加斯帕先生也做證說,當時他也看到了大衛做那個動作,也認為這動作帶性暗示。但他沒有聽到對話,不知道大衛當時在說瑪德琳。

傑瑞當時聽到這句話,沒有什麽反應。沉默了一會兒,聊起其他話題。

凱特琳表示在那次旅行中,在另一次談話過程中,大衛再次做了一模一樣的動作,但那次說的是和瑪德琳年紀相同的大衛自己的女兒。

凱瑟琳為此感覺很不舒服,懷疑大衛會對孩子做什麽。當時家長們輪流負責給所有孩子洗澡。當大衛一個人給所有孩子洗澡時,凱瑟琳不放心,偷偷站在浴室外麵傾聽。

她告訴警方這個信息,顯然是擔心大衛和瑪德琳的失蹤有關係。

對於她提供的信息,網上也是意見不一。有人認為大衛可能是在嘲笑3歲孩子還是戒不掉吮吸母乳,所以傑瑞聽了並無反應,但這個開玩笑的動作被凱瑟琳過度解讀。

有人認為大衛有戀童癖。

關於大衛的第二個爭議是,他在接受詢問時,當被問起瑪德琳是個什麽樣的女孩時,他說“She was beautiful”,但又立刻改口說“She is beautiful”。網上有這段錄像。有網友認為,大衛用過去時態代表他知道瑪德琳已死。

但換個角度,也可以說這代表大衛“相信”瑪德琳已死。尋找多日無果後,可能大衛和九人組其他人內心認為瑪德琳多半遭遇不測了,隻是這太傷人,不好這麽明說而已。而他不小心用了過去時態隻是泄露了他的想法,並不代表他知道在瑪德琳身上發生了什麽。

關於大衛的第三個爭論是,大衛曾做證說,案發當天的晚上六點半,他去過5A,見到了瑪德琳和雙胞胎。如果這是真的,他是除了麥卡恩家人外,最後一個見過瑪德琳,能證實她當時活著的人。

崗卡羅等人認為大衛、傑瑞和凱特三個人的證詞矛盾,大衛當天根本沒去過5A,也沒見過這三個孩子。

那麽他們的證詞是否真的矛盾呢?

已知,九人組的七個人在5月3日下午都去一家餐廳吃冰激淩,喝茶。而凱特和傑瑞不知為何沒參加他們的活動。(根據他們的證詞,他們當時在遊泳和打網球。)

傍晚五點半,凱特和傑瑞從托兒所接走孩子。

晚上六點,傑瑞去網球場。

晚上六點十三分,吃冰激淩的七個人中的男性先離開餐廳,而他們的妻子在十五分鍾後離開,餐廳監控證明了這一點。

大衛在證詞中說:“我回到了海洋俱樂部,在網球場看到了傑瑞,隻是看看他在幹嗎,並決定我們(大衛和拉塞爾)要回來打網球。傑瑞讓我回去看看凱特那裏是不是一切都好。我不記得他到底為什麽讓我這麽做了。可能他想在網球場多留一會兒。”

大衛說,因此,晚上六點半,他到達5A。當時陽台後門沒鎖,他是從後門進去的。

凱特在證詞中說,大衛進來時,三個孩子在自己吃餅幹,看書,她剛洗完澡在給自己擦幹時聽到敲門聲。她走出來,看見大衛已經從移門進來。

大衛說,他看到三個孩子都穿了睡衣,完美無瑕,很開心的樣子。他確定他看見了瑪德琳也在。

凱特說,當時傑瑞讓大衛來幫助自己一起帶孩子去娛樂中心玩。雖然計劃是這樣的,但凱特表示不打算去了。

大衛說了句:“現在讓他們睡覺太早了點吧?”凱特回答:“他們玩了一整天都很累了。”

凱特說,大衛隻待了三十秒就走了。大衛說,自己待了三至五分鍾。兩個人描述的時間相差不大。

傑瑞說大衛在5A待了半小時。

我認為,傑瑞所說的時間是從大衛離開網球場到回到網球場的時間。而實際上,大衛在5A待了幾分鍾後,又回自己公寓做了其他事。所以傑瑞並不知道大衛真正待了多久。

大衛說,他回網球場和馬修、拉塞爾、傑瑞和丹(教練)一起打球。但傑瑞隻打了很小的一會兒,就決定回去,隻留他們四人。

(可能是因為傑瑞聽說凱特不帶孩子去娛樂中心後,決定回5A。)

綜上,我認為這三個人的證詞並沒有太多實質性的矛盾,無法因此否定大衛當天去過5A。

嚴謹地說,如果凱瑟琳的證詞使大衛這個證人失去可信度的話,那麽確實也無法證實,當天晚上六點半,他曾見過瑪德琳。

那麽,瑪德琳會不會像一些人所說的那樣,其實在5月3日之前已經去世,所以麥卡恩夫婦有充足的時間藏屍、拋屍呢?

這種猜測主要是因為瑪德琳生前最後一張照片疑似偽造……

下篇:猜想篇

01.父母的疑點

案發後的時間線是這樣的:

5月3日,麥卡恩夫婦報警稱瑪德琳失蹤。

5月4日,麥卡恩夫婦從5A搬去了4G。5A和4G都位於水上村小區。

6月3日左右,被封閉了一個月的5A又租給其他遊客。

7月2日至3日,麥卡恩夫婦搬離了水上村的4G,搬入另一條街的別墅。

7月31日,英國警探馬丁·格裏姆帶嗅覺犬進5A,“發現”血跡和屍味。5A重新作為犯罪現場被保護起來。

8月2日,馬丁·格裏姆帶嗅覺犬進別墅,血液犬無發現,尋屍犬發現一些物件。

8月6日,馬丁·格裏姆帶嗅覺犬搜查租車,在車上“發現”血跡和屍體味道。隨後提取樣本送到了法庭科學服務中心。

9月7日,麥卡恩夫婦正式被警方列為嫌疑人。

9月9日,麥卡恩全家離開葡萄牙,回到了英國。

麥卡恩夫婦的動作、表情並非隻有一種解讀方式。就我目前讀到的證詞,他們在英國的朋友、同事、教會友人、一起度假的九人組,並沒有人對夫妻平時的人品和教育孩子的方式提出過質疑,或認為他們的表現有任何可疑之處。

譬如,5月3日晚上九點過後,一個英國製片人遇見剛查看5A回來的傑瑞,兩個人站在公寓樓下有過交談。

該製片人在證詞中說,當晚傑瑞表現得輕鬆、友好,不像有心事,兩個人還閑聊了家庭、工作等。當時,傑瑞跟他說,若不是因為和朋友們一起度假,他和妻子當晚很可能不會出門,而是和孩子們待在家裏。

另一個托兒所保姆在得知孩子失蹤後,幾分鍾後趕到5A,是最早到達的三個工作人員之一。她說凱特當時整個人都崩潰了,不停顫抖,根本無法安慰,她不認為她的表現是裝出來的。

住在5A樓上的樓上的一對夫婦當時下樓幫忙找孩子,看到凱特在不斷哀號。

但電視機前的觀眾,並不了解他們的為人,因而對他們的表情和舉止有不同的解讀。

在撇開這些無法成為證據的表現外,兜兜轉轉一圈又回到了最核心的證據:兩隻嗅覺犬的發現。

根據馬丁·格裏姆的報告原文,7月31日那天,除了5A外,尋屍犬還搜索了九人組其他成員曾住過的5B、5D、5H,麥卡恩夫婦和雙胞胎後來居住的4G,另一個嫌犯羅伯特·穆拉特的住所,以及海灘、戶外的荒地和下水道。

但在所有搜索的地點中,尋屍犬和血液犬隻對最先搜索的5A有反應。

哪怕證實了狗狗是正確的,DNA是瑪德琳的,也不能排除一種可能:罪犯致使瑪德琳在5A死亡,怕屍體上留下自己的痕跡(譬如精液)等原因,在凱特回去前轉移並銷毀了屍體。

葡萄牙警方隨後申請搜查麥卡恩夫婦當時所住的別墅和在案發二十四天後租的車。

隻要在這兩者中發現瑪德琳的血跡和屍體味道,基本可以排除以上這種情況。

在兩次搜查中,兩條嗅覺犬給出信號的地點有:

5A:客廳沙發背後(血、屍),麥卡恩夫婦臥室的衣櫃(屍),陽台下的花園(屍)。

4G:洗過的毛絨小貓(屍),瑪德琳的T恤(屍),凱特的褲子(屍),凱特在瑪德琳失蹤後買的衣服(屍)。

租車:副駕門(屍),車鑰匙(血、屍),後備廂(血、屍)。

這些地點、物件可能暗示什麽呢?

瑪德琳是在沙發後去世的,去世後沒有被放回**(因為小**沒有屍體的味道)。可能被短暫藏在主臥衣櫃(或包裹屍體的物品放進過主臥衣櫃)。

然後被人從後門帶走、處理。

屍體沒有進過4G,因為4G內沒有固定物體上發現屍體的味道。毛絨小貓和三件衣服可能是在5A或者其他藏屍點接觸過屍體。

麥卡恩夫婦可能在一個月後去過藏屍點,悼念或者進一步處理屍體。或許他們接觸、擁抱過屍體,而後用手或手套抓車鑰匙、車門把手等,把屍體的味道帶到車鑰匙、車門上。當時凱特可能穿的是新買的衣服。他們可能用後備廂運過屍體,也可能隻是拿回當時包裹屍體的衣物,扔回後備廂,留下了屍體的味道。

(對於凱特在女兒失蹤後還有心情買新衣服的質疑,我覺得他們當時是以遊客的身份來的,隻帶了幾天的衣服,卻由於找女兒而長期留下來,在當地添置衣物也很正常。)

麥卡恩夫婦對於尋屍犬的結果是什麽反應呢?

他們不斷強調:

1.這兩隻狗完全不可靠,他們不相信自己的女兒死了。

2.自己是遭到了警方的陷害。

3.在全世界媒體的關注下怎麽可能轉移屍體和拋屍?

布朗說正常的父母如果聽到狗狗說自己女兒死了,首先會想搞明白到底死沒死,而不是一味否認。

但換個角度想,這種否認也可以理解:許多受害人父母都拒絕接受自己的孩子死亡的事實。

傑瑞也說過:我們打官司的主要目的是不希望人們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說我們的女兒已經死了,這會讓所有人不再去尋找她。

【沒藥花園】

那麽,嗅覺犬到底可靠嗎?

我試圖去弄明白嗅覺犬的工作原理,比如它們到底能發現死後多久的屍體留下的氣味,屍體必須在一個地方停留多久等問題。

據我了解,這些嗅覺犬一般從小就被選中培養,經過層層篩選,最後隻有極小部分可以勝任這個工作。本案例中,案發時可拉3歲,艾迪7歲(現已去世),它們在美國接受過美國聯邦調查局的訓練。

1.理論上血液犬能分辨人類血液和動物血液,並隻對人類血液給出反應。

2.尋屍犬能分辨人類和動物屍體,除了豬。這可能因為人和豬在死後散發的氣味有某種相似性,訓練者拿死去的小豬訓練尋屍犬。

3.我在一篇文章中讀到,屍體在死後九十分鍾後,就能被尋屍犬捕獲氣味。如果考慮最早的那種情況,意味著有屍體在死後一個多小時後才被挪走。

但我相信每隻尋屍犬都不同,而且由於變量太大,極難設計實驗去驗證這個數據。艾迪到底能嗅到死去多久的屍體留下的氣味?我沒看到準確的說法。所以這個九十分鍾隻能作為參考。

4.屍體在一個地方隻要停放短短幾分鍾,就可能在將來某天被尋屍犬聞到。

瑞士伯爾尼大學曾做過一個實驗,在一具死亡時間不超過三個小時的穿著衣服的屍體下麵,放了一些從新地毯上剪下來的方塊。一個月後,他們讓三隻尋屍犬從六塊排成一排的地毯方塊上,找出哪一塊曾接觸過屍體。

這個實驗重複了上百次,最終結果是:找到和屍體接觸十分鍾的地毯方塊,尋屍犬的準確率達98%;找到和屍體接觸兩分鍾的地毯方塊,尋屍犬的準確率是94%。

尋屍犬艾迪曾參與過200多次凶案偵破,都是準確的。但馬丁也承認,狗也是可能給出錯誤信號的。他認為狗會給出錯誤信號,通常是因為訓練者給狗暗示或者提示,狗為了討主人歡心故意誤報,但他說自己沒這麽做過。

我在美國有過一次和K9打交道的經曆。當時我所在的城市發生bedbug(類似臭蟲)疫情,我懷疑家裏有bedbug,請了一隻K9回家查看。K9是退役的警犬,被專門訓練於聞臭蟲的氣味,根據其公司介紹,準確率達99%。它的收費也奇高,十分鍾250美元。當時訓練者告訴我,狗不僅發現我家裏有臭蟲,而且是在主臥**和客廳沙發上(聽起來很合理)。過程就不細說了,最後證明K9是錯的,我胳膊上的紅疹隻是皮膚過敏,家裏並沒有任何臭蟲,白白支付了250美元。

至於在瑪德琳的這個案子中,兩隻狗到底有沒有誤報,恐怕隻有這兩隻狗知道。鑒於血液犬和尋屍犬是先後入場,且不約而同地對沙發背後的位置、車鑰匙、車後備廂給出信號,我個人認為可信度很高。

但即便可拉和艾迪是準確的,依然有一種可能:

這是一個出租旅館,案發前有太多人入住,在案發後的6月3日至7月31日期間,也有近兩個月的時間租給不同遊客。車是租車,同樣用的人太多。屍體和血跡或許並不是瑪德琳的?

要回答這個問題,隻能寄希望在DNA檢測上。而在平常的工作中,嗅覺犬的發現不能作為證據,必須要和發現的屍體或發現的DNA結合。

警方從沙發背後區域,以及車的後備廂提取了一些樣本,據說有血液、體液和頭發,送到了位於倫敦的法庭科學服務中心(Forensic Science Service)。

拿到初步檢查報告後,某個葡萄牙警察私下透露消息給葡萄牙的一家媒體:檢驗的DNA和瑪德琳的DNA有80%符合。

這條消息被報道出來後,輿論嘩然,世界震驚。

這等於宣告瑪德琳的屍體曾出現在5A和租車上。

麥卡恩夫婦頓時成為眾矢之的。

這時,負責兒童保護的社工也介入了,要求評估雙胞胎的安全性,暗示可能會剝奪麥卡恩夫婦的撫養權。

送檢四個月後,反轉來了。

2007年11月30日,警方根據FSS提供的報告正式公布:無法確定那些樣本來自瑪德琳。

他們用的詞是“無法確定”。隨後,葡萄牙警方取消了麥卡恩夫婦的嫌疑人身份。

Netflix的紀錄片中有一句話:There's no evidence linking the DNA in the blood traces found in the rented Renault Scenic and apartment 5A to Madeleine McCann.(沒有證據顯示在車上和在5A中發現的血跡DNA和瑪德琳有關係。)

那麽,這個“無法確定”到底是什麽意思?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為什麽說“無法確定”?

2008年4月,《每日電訊報》寫道,根據一個接近本案的信源所說:

1.在車上找到的兩個DNA樣本,與瑪德琳的DNA對比,一個樣本100%符合,另一個在後備廂的毯子下麵發現的樣本80%符合;

2.這兩個樣本不是皮膚或者頭發(這兩者很容易被瑪德琳用過的衣物和玩具汙染),而是她的血液,直接來自她的身體。

3.在5A的客廳窗台上找到的樣本符合瑪德琳的DNA。

那麽,媒體的說法是準確的嗎?

我看了FSS的羅威博士的報告原文,媒體的表述是不準確的,他們的信息很可能是由葡萄牙警方中某個並不專業的人所提供的,或者來自他的故意誤導。

羅威博士說的是:警方提供的大部分樣本不能有效檢測,無法得出與麥卡恩一家人中任何人有關的結論,更不要說和瑪德琳有關了。

一個最具有爭議的樣本是在車上獲得的,但不能確定到底是什麽體液。這個樣本的19個基因中,有15個與瑪德琳的基因符合。(媒體所說的80%大概是這麽來的。)

我為此去學習了一些基本知識,也和專業人士有過探討,現在用我的語言來給大家解讀一下這份DNA檢測報告。(如果覺得太複雜了,可以跳過,直接看結論。)

從租車和別墅取到的樣本是和瑪德琳本人的DNA進行比對的。相信很多人會問,瑪德琳人不見了,她的DNA從哪兒來呢?

目前看到的說法是,傑瑞為此專門回了一趟英國,在當地警方的陪同下,在瑪德琳臥室的枕頭上取了一些此前掉落的頭發。

一些讀者可能會和我一樣產生疑問:FSS怎麽確認枕頭上的頭發一定是瑪德琳的?頭發有沒有可能是艾米麗(雙胞胎中的女孩)的呢?

FSS也考慮到了這一點。他們做了測試:首先他們提取了傑瑞和凱特的DNA,證明枕頭上頭發的DNA屬於他們的親生子女;然後,他們提取了雙胞胎艾米麗和肖恩的DNA,證明他們的DNA和枕頭上的DNA不符。所以隻要麥卡恩夫婦隻有三個孩子,那這些頭發一定是瑪德琳的。

由於大部分樣本都無法有效測試,最後接近成功分析的是一個在車的後備廂裏提取的樣本,他們的結論是19個基因中的15個基因符合。

我在試圖了解這個報告時,看了很多國外論壇的帖子,發現在國外的論壇上,一些自稱專家的網友把基因位點(locus)和等位基因(allele)混為一談。

有個自稱退休警察的人在網上說,美國法庭隻要求測試13個基因……英國隻求要測試10個基因,10個基因符合加上性別符合,就可以證明是本人了。可FSS卻對本案測試了19個基因,這是葡萄牙警方的特殊要求嗎?難道15個基因符合(超過英美標準)還不夠證明是瑪德琳的嗎?

這段論述得到許多人的支持,開始我也覺得有道理,但了解之後才知道是錯的。

美國法庭要求測試的是13個位點,而不是13個基因。

人類DNA的一個位點有兩個等位基因,分別從父親和母親處繼承。所以13個位點就是26個等位基因。

英國要求測試10個位點,也就是20個等位基因。所以本案完全是按照英國的要求來測試的。

由於在某個位點,瑪德琳繼承父母的兩個等位基因是一樣的,所以就剩19個等位基因。最後他們發現19個等位基因中有15個符合瑪德琳,15/19並未達到英國的判斷標準——19/19或20/20。

無論測多少個基因位點,隻要有一個等位基因不符合,就證明樣本不是瑪德琳的DNA。那麽19個中有15個相同,是怎麽回事呢?

如果另外4個是不符合的,FSS隻要直接宣布樣本不屬於瑪德琳就行了。但FSS並沒有這麽說,而是宣布無法確定。

這說明:另外4個位點可能在後備廂中被日照、清洗、高溫等原因損壞了,而導致無法分析。這種情況下,研究人員為了謹慎起見說無法確定,畢竟萬一剩下的4個等位基因中任何一個是不同的呢?

假設損壞的4個等位基因之一或全部與瑪德琳的DNA不同,就出現一個問題:如果他們在車的後備廂裏找到的不是瑪德琳的DNA,會是誰的?誰會和瑪德琳有15個等位基因都相同?這種概率是多少?

我查了一些文章,認為艾米麗和瑪德琳的15個等位基因完全相同的概率是極低的。也就是說,如果樣本的15個等位基因和瑪德琳的DNA完全相同,而另外4個等位基因隻是因為損壞而無法測試,那麽這個樣本是來自瑪德琳的可能性極高——概率上來說,遠遠大於樣本是艾米麗的可能性。

那是不是我們可以說,DNA極有可能是瑪德琳的呢?

不可以。

因為我在羅威博士當年的報告原文中讀到,他們無法確定不僅僅因為另外4個等位基因被損壞,還因為他們從10個位點中共提取到37個等位基因。

按照一個位點有2個基因,那麽就應該是20個等位基因,怎麽會有37個呢?這說明,這份樣本中混入了3至5個人的基因。

所以,15/19就變成了15/37,這大大增加了不確定性。

理論上,實驗者沒有辦法把不同人的基因分開,除非知道到底是誰的DNA混在裏麵。但因為這是租車,可能有麥卡恩家人的DNA,也可能有許多陌生人的,他們無法整理出到底有幾個人以及哪些人的DNA在裏麵。這就使得15個基因匹配的結果不具有意義。

總結:確實無法得出這是瑪德琳的DNA的結論。

如果DNA檢測有一個定論,這場紛爭恐怕早可以結束了,至少可以讓傾向性更強。

可惜DNA檢測無法證實或者證偽瑪德琳的屍體曾出現在5A和租車上。

這使得其他可能性依然存在:

1.嗅覺犬誤報。

2.嗅覺犬沒有誤報,血跡和屍體是其他人的。

3.嗅覺犬沒有誤報,但4G和租車是被5A的衣物玩具汙染的。

一個“無法確定”又把紛爭延續了十幾年。各自站隊的人依然堅定地相信自己的判斷。

現在的基因檢測技術比十幾年前發達許多。一家美國實驗室在今年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若把樣本交給他們,肯定能檢測出來。希望英國警方能把樣本提供給其他實驗室一試。

在相信嗅覺犬的判斷為真、DNA為真的情況下,有兩種可能:

1.麥卡恩夫婦意外導致女兒死亡後藏屍。

2.有罪犯殺死了瑪德琳,並將屍體轉移出5A。租車上和4G中的屍體的味道,可能是接觸過瑪德琳的屍體的毛絨小貓帶過去的。車上嗅出血跡,可能是任何人的血跡,譬如雙胞胎流鼻血,父母之一手弄破出血,但由於傷太小而忘記了。

也有一些人相信第二種可能。

02.小貓謎團

凱特確實無論去哪兒都帶著毛絨小貓。是否這樣才把屍體的味道沾到了4G和租車上?才致使凱特在案發後新買的衣服上也有瑪德琳屍體的味道?

這個毛絨小貓是瑪德琳最喜歡的玩具,是她在英國的教父送給她的,每天睡覺她都會抱著它。

案發當晚,凱特是在哪兒發現毛絨小貓的?我看到她在不同時間給出了兩個不同的證詞。如果說凱特的證詞有前後矛盾的地方,那最顯著的就是關於這個了。

一種說法:凱特當晚回到5A,發現瑪德琳不在**,而毛絨小貓被人放在一個很高的、瑪德琳夠不著的壁架上,再加上打開的窗戶,她才判斷瑪德琳被綁架了。

另一種說法:凱特發現毛絨小貓和毯子都在**,瑪德琳不在。

目前兩種說法都有,沒看到有人追問她到底哪種說法才是正確的。但是我在房間的照片裏沒有看到有壁架,所以是在其他房間的壁架上發現了毛絨小貓?

在案發五天後,凱特把毛絨小貓洗了。她在日記裏寫道,她不願意洗去毛絨小貓上瑪德琳的氣味,但它上麵都是防曬霜和沙子,弄得很髒。

案發後兩個月後,在嗅覺犬上場的數周前,因為覺得毛絨小貓髒,她又把它洗了一次。也就是說,艾迪是在洗過兩次的毛絨小貓上嗅到屍體的味道。

從媒體公布的照片看,毛絨小貓確實很髒。

但許多人不相信,一個母親會因為忍受不了髒,把女兒最貼身的玩具洗了兩次,洗去女兒留下的氣味。

不同理論

我對崗卡羅的看法是,他隻能提出質疑,卻不能提出一個有說服力的假設。事實上他在《謊言的真相》中的理論,比起瑪德琳夫婦的綁匪論,漏洞更多,更難以令人信服。

崗卡羅認為,傑瑞在晚上九點零五分回5A的路上,和英國製片人站在窗下交談,吵醒了瑪德琳,導致瑪德琳爬上沙發查看時失足摔死。傑瑞回到房間發現瑪德琳去世,立刻想辦法藏屍,再回到桌邊。晚上十點,凱特回房間查看時,又打開窗戶,偽造了綁架現場。

這個假設我隻能打零顆星。這非常不合理。

1.製片人已經說了,傑瑞是在查看完5A後回餐廳的路上才遇見他的。假設當時傑瑞真的是在尚未查看5A的路上,他對女兒的去世不知情,完全沒有理由說謊。

2.既然相信瑪德琳吃了嗜睡的藥,她又是如何輕易被牆外的交談吵醒的?(傑瑞是走陽台門進出5A的,那麽他們應當是像他們聲稱的那樣站在陽台外的路**談,和孩子們的臥室相距最遠,瑪德琳不可能聽到交談聲。)

3.瑪德琳爬上並不高的沙發,一下摔死的概率有多高?

4.傑瑞發現她摔倒(通常不會立刻死去),為什麽沒有打急救電話搶救?

5.哪怕當時她已經摔死(畢竟不是藥物致死),他怎麽會第一時間想到藏屍和偽造綁架?如果他們想要推脫責任,可以立刻想出許多借口:比如,瑪德琳是在父母轉身去上廁所時自己爬上沙發的。

6.晚上九點零五分,傑瑞去5A,晚上十點出現在海邊,說明屍體在5A時距離死亡時間可能隻有半個小時,足以留下屍體的味道嗎?

7.他當時出門去藏屍,是藏在哪兒了?如果剛好被史密斯一家遇見的人是他,那麽意味著是藏在海邊。在6月葡萄牙南部高溫天氣下,屍體在海邊二十四天基本已經腐爛,他又為何冒險把腐爛的屍體裝進後備廂再運一次?

8.他明明離開餐桌一個小時,為什麽另外八個人要配合他說謊?他們和他之間有什麽緊密的利益聯係,可以勝過他們的法律意識和良知呢?

9.他拋完屍回到餐桌時,和凱特應該都沒有機會當著那麽多人的麵商量此事,當晚兩個人的座位中間還有一個人,凱特怎麽會這麽默契,在晚上十點,一回家發現女兒不在,就打開窗戶,偽造綁架?

10.假設他在餐廳找機會向凱特吐露一切,凱特怎麽會立刻平靜地接受這一切?她剛剛得知自己的女兒摔死了,並被丈夫把屍體扔了啊!多冷血的母親才會在聽到此噩耗後,依然在餐桌上保持情緒無異樣,直到回到5A後才開始演戲?

如果說綁架論的漏洞主要在於那兩條嗅覺犬的發現,那麽崗卡羅藏屍論的漏洞,主要在於麥卡恩夫婦幾乎很難有時間和條件藏屍與轉移屍體,夫婦兩個人情緒的不符,以及這個時間線和所有餐廳證人的證詞矛盾。

許多人覺得麥卡恩夫婦的“綁匪論”說不通,並不意味著他們覺得瑪德琳夫婦藏屍於冰箱,當晚轉移就說得通。他們認為有一個更好的理論在那裏,隻是還沒被人提出來。

那麽這樣的理論到底存在嗎?

03.綁匪論

一、暗網和人口販賣

《瑪德琳的消失》中曾提到,警方破獲了一個通過暗網進行人口販賣的團夥。他們發現暗網中有條信息,是在案發前幾天有匿名買家下訂單,求購一個3歲的小女孩。(無法證實這個訂單和瑪德琳有關。)

如果是人口販賣的話,可能有一個犯罪團夥,有預謀和組織,作案時至少2人至3人參與,且有一個完整的交易鏈。這樣,一些問題似乎就解釋得通了。

1.為什麽家長們不到半個小時就查看一次房間,罪犯可以恰好找準時機動手?

因為有人在放哨,盯著這些父母的一舉一動。

2.為什麽窗戶是打開的,沒有爬窗的腳印,而成年人很難抱著孩子從窗戶出入?

因為一個罪犯從後門進入後,打開窗戶把孩子遞給窗外的人,讓其帶去停車場離開,自己從前門離開。

3.為什麽綁匪和瑪德琳可以很快消失?

因為有計劃而不是臨時起意,所以早有船在碼頭等待,或者有車輛把他們帶離葡萄牙。

案發一年後,凱特在翻閱葡萄牙警方提供的證據副本時,看到了餐廳訂座本的掃描件。上麵手寫著:這九個人連續四晚在晚上八點半訂同一個餐桌。

而在這句話後麵竟然還加了一句:“他們想就近吃飯是因為他們會留孩子獨自在公寓裏睡覺,會定時回去查看。”

當時,這個本子就敞開放在泳池的迎賓台上,所有員工和有心的客人都可以看見。

凱特看到這個證據後很憤怒,認為可能正是這個本子給了罪犯提示,讓他們能準確地知道哪個房間裏有孩子在睡覺,大人卻不在家。

【沒藥花園】

販賣人口綁架論的最大漏洞是:如果要綁架女孩,肯定需要保證瑪德琳活著,不太可能在5A導致其死亡。哪怕不小心導致其死亡,也不太可能會運走屍體,因為屍體沒有經濟價值,反而會在帶走的過程中大大增加風險。

那麽,該如何解釋那兩條嗅覺犬,特別是尋屍犬的發現?

研究人口販賣的知名專家金伯利·梅爾曼—奧羅斯科認為,瑪德琳不太可能遭到人口販賣。人口販賣主要靠拐騙,極少用綁架的方式,因為很難控製受害人,並且很難躲過警察的搜捕。

的確,哪怕這個組織通過訂座本知道5A沒有大人,他們怎麽能確定瑪德琳和雙胞胎會熟睡並且實施如此明目張膽的綁票?他們如何防止引發三個孩子大哭?

有人或許會說,他們在5月2日晚上踩點發現三個孩子都睡得很沉。但既然他們的目標就是綁架,5月2日都已經進房間了,而且孩子也沒醒,為何當時不綁架?誰能保證5月2日熟睡的他們在5月3日還睡得那麽死呢?(除非是他們給三個孩子注射了鎮靜劑、迷藥。)

可能性:★★★

二、一個當地的戀童癖患者單獨作案

戀童癖患者爬窗進入,在5A導致瑪德琳死亡。比如他把瑪德琳帶出臥室進行犯罪活動時(在房間裏怕吵醒雙胞胎),瑪德琳清醒後大聲哭泣,他用捂嘴等方式導致她窒息、出血、死亡。

他擔心留下自己的DNA,譬如精液等,所以帶著屍體離開。

至於離開方式,我傾向於認為是從前門離開。前門和窗挨得很近,且都通向同一個露天走道,他沒有理由費大力氣爬窗而不直接打開前門走出去。

在這種假設下,如果別墅和汽車上出現屍體的味道,隻能解釋為是通過毛絨小貓等其他物品傳遞過去的。

可能性:★★★

警方的確找到兩個患有戀童癖的嫌疑人。

嫌疑人一:羅伯特·穆拉特

案發時33歲的英國房產中介羅伯特·穆拉特的家就在海洋俱樂部旁邊。他和母親住在盧斯,他的妻子和孩子則留在英國,據說他和妻子正在鬧離婚。他有個女兒和瑪德琳年齡相仿。他本人是那種自命不凡、高調的性格。

5月3日後,歐洲各國的大批記者趕到現場,守在公寓門口采訪,而懂葡萄牙語的羅伯特接連幾天都在現場給記者當翻譯,解答問題,儼然一個官方發言人。他還不時向記者和警方打聽案情的進展。

記者開始都搞不清他是誰,以為是麥卡恩一家的代表,但很快發現他隻是個住在附近的鄰居。記者對他產生懷疑,跟蹤他,並報告給警察。

簡告訴警方自己在晚上九點十五分左右看見一個男子懷抱女孩走向東邊,而羅伯特的住所就在東邊幾百米。

2007年5月13日,簡對警方說,羅伯特很像她看見的男子,並且堅持這個說法直到2008年4月。(簡此前對警方說看見的那個人頭發略長,但羅伯特頭發短……除非他戴假發,並做其他掩飾。)

5月14日,羅伯特被葡萄牙警方列為第一個懷疑目標。

此後羅伯特被警方詢問,他的家被搜查三次,泳池的水被抽幹了,電腦被收走,兩隻嗅覺犬也去搜查過,但一無所獲。

2008年7月,葡萄牙警方結束對整個案子的調查時,才解除羅伯特的嫌疑。

如果說羅伯特有可疑的地方,那就是他的不在場證明。和他住在一起的71歲的老母親做證說,5月3日當晚,羅伯特從沒出過家門,但是有八個證人表示當晚在度假村見過他。

在度假村工作的20歲保姆夏洛特·彭寧頓很肯定地表示,案發當晚在公寓旁看見了羅伯特。但第二天早上當她看見羅伯特在給人當翻譯時,提起他昨晚也在現場,他卻說:“不,我不在。”並暗示她不應該再較真這個問題。

此外,他還把自己的電話給托兒所另一個工作人員,說:“你們看見任何可疑的事就聯係我。”但沒有人知道是誰授權他這麽做的。

葡萄牙警方曾組織一次當麵對質,但雙方各自咬死自己的證詞。羅伯特認為這幾個人串通誣陷他。

後來他又說,可能這八個證人看見的是另一個房產中介安格斯,其公司就在度假村附近。

這兩個人長得有點像,職業一樣,但我認為氣質差異很大。

安格斯很肯定地說,他在案發前已經結束工作,開車回到16公裏以外的家裏,和家人在一起。

警察三次搜查羅伯特的住所,並沒有找到什麽,但又有記者說警察根本沒好好搜。比如旁邊有一塊泥,此前記者拍照了,搜查結束,那塊泥還是老樣子,說明沒被挖掘過。(但我認為由於羅伯特和母親同住,他哪怕真的綁架瑪德琳,把她帶回家的可能性也較低。)

羅伯特在瑪德琳失蹤當晚接近零點時,打電話給另一個俄羅斯人,未接通。那是一個IT男,自稱給羅伯特建網頁,因此有彼此的電話。警方懷疑羅伯特綁架瑪德琳後,曾把她交給俄羅斯人帶走。但俄羅斯人說他沒接到羅伯特的電話,不知道他找自己幹什麽。而羅伯特表示不記得這通電話,可能是不小心按到的。

那史密斯一家在晚上十點左右看見的男人是不是羅伯特呢?

史密斯先生可以肯定自己當晚見到的抱孩子的男子不是羅伯特,因為他在2006年就認識羅伯特了,如果是羅伯特的話,他可以一眼認出。

有11家媒體曾報道羅伯特因為戀童癖,綁架了瑪德琳。被解除嫌疑後的羅伯特起訴那些媒體誹謗,法庭判他獲得60萬英鎊的賠償。

【沒藥花園】

除了羅伯特的不在場證明非常可疑外,警方確實也沒有什麽證據指向他。我個人認為他不太可能會在住得那麽近,許多人認識他的情況下,抱著瑪德琳在馬路上大大咧咧走回家,因為目標太明顯,被目擊的概率太高。但他又為何極力否認自己當晚曾在案發現場呢?

嫌疑人二:歐克利德斯·蒙泰羅

歐克利德斯·蒙泰羅是個住在盧斯的黑人移民,此前在海洋俱樂部的餐廳當服務生,因偷竊客人的財物在案發前六個月被解雇。

2013年,當英國警方重新調查案發當晚出現在附近的手機信號時,警方發現他的手機信號在瑪德琳失蹤那段時間剛好出現在度假村附近,而當時他已經被解雇了半年,也不住在附近。

5月3日晚上,他回度假村幹什麽?

警方懷疑他因為被解雇一事而耿耿於懷,為了報複雇主,前往5A入室盜竊,無意中發現瑪德琳後把她帶走。

也有人懷疑歐克利德斯·蒙泰羅就是那個屢次入室猥褻女童的戀童癖患者。

我在前文寫過,在案發前(2004年至2006年)盧斯發生過12起夜間闖入三個度假村的案件。6起案件中,罪犯坐或躺在兒童的**。在9起案件中,公寓沒有硬闖的痕跡,沒有物品被偷走,或隻有極少的財物被偷走。當時一個7歲的女孩聲稱看見的男子是深色皮膚(也有說法是皮膚曬黑的那種深色,不是指黑人),有煙草的氣味,說有口音的英語。

2007年,警方向海洋俱樂部要了一份前雇員和現雇員的名單。但不知為何,海洋俱樂部沒有把歐克利德斯·蒙泰羅列在名單上,導致葡萄牙警方從來沒有留意過這個人的存在,直到2013年。

可惜警方再沒有機會詢問歐克利德斯·蒙泰羅,因為他已於2009年因車禍去世。

警方後來搜查過他的家,詢問過他的遺孀,但沒有找到什麽線索。歐克利德斯·蒙泰羅的遺孀和家人很憤怒,認為警方是想找個死人做替罪羊。

【沒藥花園】

目前可以確認的是,歐克利德斯·蒙泰羅是個癮君子,有過入室盜竊的曆史,但並沒有戀童癖和性侵的記錄。他此前無論是偷客人財物還是入室盜竊,目的很明確:為了找錢。

而在幾起兒童性侵案中,包括瑪德琳這起,都沒有錢財丟失。如果歐克利德斯·蒙泰羅都已經翻牆入室了,手頭拮據的他怎麽會不趁機多偷盜點財物?

從他接近190厘米的身高來看,從僅46厘米寬的窗戶進出的可能性很小。或許,他隻是打開窗戶看看停車場的情況?

他的外形、身高、膚色也不符合簡或者史密斯一家的目擊。

04.麥卡恩夫婦藏屍

用餐前死亡、藏屍

一些人提出,麥卡恩夫婦確實曾藏屍,但不像崗卡羅說的發生在用餐期間,而是發生在用餐前。

現在已知:

傍晚五點半,麥卡恩夫婦從托兒所接走瑪德琳,有家長簽名記錄。

晚上六點半,大衛聲稱看到瑪德琳好好的。

晚上七點,傑瑞離開網球場,有簽名記錄。

晚上八點半,傑瑞和凱特出現在餐廳。

假設這些記錄沒造假,大衛沒說謊,那麽意外死亡和轉移屍體可能發生在晚上七點至八點半之間。

那麽,瑪德琳是因為什麽原因死亡呢?

目前主要有三種猜測:

1.摔跤。(這種屬於意外,父母責任不大,我不認為他們的理性選擇是藏屍。)

2.父母之一毆打。(目前沒有任何人指出麥卡恩夫婦有家暴曆史,要打死一個4歲孩子,下手需要非常狠。)

3.瑪德琳可能對喂給她吃的安眠藥物發生過敏反應,造成過敏性休克,倒在沙發背後。傑瑞作為心髒科醫生,急忙移開沙發,試圖給瑪德琳做按壓胸口和人工呼吸。而這時,瑪德琳肺部的血液從嘴巴噴濺在沙發背後和牆上。

[img alt="" src="../Images/249-i.jpg"/]

第三個理論聽起來似乎比前兩個更合理。

有人或許會問:

1.如果晚上八點半以後,瑪德琳的屍體就不在房間裏了,麥卡恩夫婦隻是假裝定時回5A查看,他們為什麽要讓馬修代替他們回5A?

如果馬修當時認真一點,會發現瑪德琳不在**,窗戶打開了。這或許是凱特追求的理想狀況,由第三個人發現和證實“犯罪現場”。

2.麥卡恩夫婦剛剛失去一個女兒,且做完如此恐怖之事,就立刻趕去飯局,在餐桌上和其他人互動時,大家都沒有察覺到他們情緒的差異?認為他們具有這種演技,真不知是神化還是妖魔化?

3.同樣,他們如果已經成功藏屍二十四天不被人找到,為什麽要在二十四天後冒高風險轉移屍體?

5月3日前瑪德琳已死亡

這種理論有點接近陰謀論。瑪德琳在5月1日或者5月2日已經死亡,並被轉移。

那麽5月1日和5月2日到底發生了什麽?5月3日前瑪德琳有可能死亡嗎?

我們再看看案發前的時間線。

5月1日晚上九點,水中有氧操女教練納茹·切卡亞在餐廳舉辦了一個有獎競猜,結束後被傑瑞邀請和他們一桌人坐在一起喝一杯。外國網友表示,這個年輕的大胸女教練很性感,桌上的男性是不會冷落她的。

納茹·切卡亞總共坐了二十分鍾,至晚上九點五十分。她留意到有一個人一直不在桌邊,刀叉沒動過,但不知道是誰。後來警方給她看了照片,她覺得沒怎麽留意到大衛的存在,但不確定。但簡和拉塞爾都聲稱當晚拉塞爾在房間陪他們生病的女兒,缺席的是拉塞爾。

5月1日晚上十點十六分,凱特提前獨自回5A,這由她的手機活動證實。據悉九人組去餐廳吃飯時不帶手機,所以此前這9部手機在吃飯期間都沒有活動。但凱特的手機在晚上十點十六分至十點二十七分之間有一係列頻繁的電話和短信,也間接說明她回到5A了。雖然不清楚她獨自在公寓聯係了誰,但可以確認不是聯係九人組的其他人。等到葡萄牙警方在幾個月後調查麥卡恩夫婦時,通話記錄已經都刪除了。

帕米拉表示,在5月1日晚上十點半,聽到一個小女孩的哭聲,並且不停喊叫“爸爸,爸爸”。哭聲越來越大,持續了一小時十五分鍾。她很確定哭聲是來自樓下的5A,不像是艾米麗這樣的小小孩。

晚上十一點四十五分,帕米拉自稱聽到麥卡恩夫婦回家了,隨著麥卡恩夫婦進屋,哭聲停止了。但她並沒有看見他們回家,隻是聽到有人打開了樓下的陽台門。(有人質疑孩子哭聲這麽大,帕米拉不可能聽到移門聲。)

2007年7月24日的一條相關新聞下麵,有個網友留言說,5月1日晚上十點,九人組到達500多米遠的卓別林酒吧,開始喝酒放鬆,直到晚上十一點四十五才回家,其間沒人回去查看孩子。這和帕米拉的證詞在時間上是一致的。但此留言並未獲得任何卓別林酒吧的人的證實,警察也沒有當真,有人認為是網友造謠。

如果凱特確實在晚上十點十六分就回到了5A,也就是說瑪德琳號啕大哭時,凱特是在家的。或者是她對女兒置之不理,或者就是她在教訓瑪德琳,所以,瑪德琳才會哭喊“爸爸”求助,而不是“媽媽”。晚上十一點四十五分,可能是因為傑瑞回到家裏,瑪德琳才停止了哭泣。

根據凱特提供給葡萄牙警方的證詞,5月1日晚上,瑪德琳睡在他們大人的房間。如果她晚上十點半至十一點四十五都在哭泣,那她是在半夜才入睡?

5月2日,早上七點三十六分,凱特打電話給她英國的朋友阿曼達。這天早上用手機的時間比她平時任何一天早至少兩個小時。

兒童臥室靠窗的**被褥很淩亂,顯得有人曾在上麵睡過。當警察問凱特是否曾睡在兒童房時,凱特承認在5月2日當晚睡在了孩子們房間空置的小**。

她說那天晚上,她不滿傑瑞在晚餐時忽視她,兩個人發生了爭吵。為了報複傑瑞,她在傑瑞睡著後,自己搬去了小房間睡。

但她不知道傑瑞是否留意到自己沒睡主臥。

而傑瑞在被警察詢問時則說,他以為凱特是因為自己打呼才半夜睡到隔壁房間,所以連問都沒問過她。

質疑麥卡恩夫婦的人認為,分房睡其實發生在5月1日晚上,凱特為了隱藏5月1日晚上真實發生的事,而說謊了。

5月3日早上,凱特聽到瑪德琳問她:“昨晚我和肖恩哭的時候,你在哪兒呢?”

凱特最初的證詞是:“昨晚艾米麗和肖恩哭的時候,你怎麽沒過來呢?”

既然5月2日凱特和孩子們睡在一個房間,那麽,哭泣指的是他們還在餐廳沒回家時?

5月3日案發當晚就餐時,凱特和傑瑞沒有坐在一起,中間隔了菲奧娜。當然菲奧娜和她丈夫大衛之間也隔了傑瑞。

但這究竟是和世界上千千萬萬的普通夫妻一樣,隻不過是日常生活中諸多爭執之一,後來女兒丟失反而讓兩個人的感情經曆考驗;還是一次性質嚴重的爭吵,嚴重到凱特可能會把怒氣轉移到長女身上,甚至造成她意外身亡?

凱特因與傑瑞爭吵而導致女兒意外身亡這個假設可能成立,也可能不成立,關鍵看凱特是什麽性格的女性。如果她本身衝動、易怒、善妒,那麽這一切在她身上發生的可能性很高,但如果她本身是個溫柔、委曲求全、理性的人,可能性就很低。

有人懷疑這些事其實都發生在同一天,不是5月1日,就是5月2日。

現在除了女教練5月1日受邀,凱特在5月1日晚上十點十六分回5A這兩件事基本可以確定,其他事件的時間到底是哪天並不確定。帕米拉可能記錯一天,凱特可能故意說謊推遲一天。

我聯係起這些單個事件,提出許多種可能性中的一種:

5月1日晚上,傑瑞邀請了女教練入座,在餐桌上相談甚歡。(顯然女教練和凱特是完全兩種類型的女性。)凱特為此吃醋。晚上十點十六分,她獨自提前回5A,並在接下來的十一分鍾內聯係了一個人或幾個人,且她不希望警方或者傑瑞知道她做了些什麽,所以後來刪除了記錄。

她的電話吵醒了瑪德琳。瑪德琳走出了房間,不願再回去睡覺。正在氣頭上的凱特可能把氣撒在瑪德琳身上,進行訓斥或者拉扯(如果隻是置之不理,4歲的小孩很少會在困倦的情況下持續哭一個多小時),導致其更加號啕大哭。

晚上十一點四十五分,傑瑞回家,瑪德琳停止哭泣。傑瑞和凱特有爭執。當晚為了安撫瑪德琳,也為了不讓她吵醒雙胞胎,傑瑞讓瑪德琳睡到主臥。我認為搬動瑪德琳那張小床是很麻煩的,所以瑪德琳應該是和父母睡在大**。而凱特心情不好,睡不著,起身獨自走到兒童房,和雙胞胎睡在一個房間。

5月2日清晨,一夜輾轉難眠的凱特醒得比往常早許多,早上七點三十六分,她就打電話聯係了在英國的朋友阿曼達,向閨密傾訴。

5月2日晚上,凱特(或許在傑瑞的默許下)為了防止瑪德琳像前幾日一樣醒來大哭,驚醒雙胞胎,便喂幾個孩子吃了助眠藥。

瑪德琳發生藥物過敏反應,站在沙發上時,突然休克,倒在沙發背後的地上。傑瑞做人工呼吸施救,無效。

這不會隻是夫妻中一個人的錯誤。如果凱特不顧傑瑞反對,私自喂藥,傑瑞應當會憤怒、仇恨,不會配合一起說謊,且表現恩愛。

他們短暫地把屍體藏在主臥的衣櫃裏。5月2日晚上,或者5月3日白天,他們用某些方法,譬如把屍體裹在毯子裏,扛到了海邊的某個岩石洞中隱藏。

我其實認為他們沒有車,又不熟悉當地,要帶著屍體步行,被目擊的概率很高,理論上也不可能走很遠。而如果是本地戀童癖患者可以有交通工具運輸且熟悉當地,可行性高很多。

在案發後的兩個月內,他們曾找機會趁記者不再包圍時,去那個地點看過屍體的情況。

這個假設意味著,5月3日,凡聲稱見過瑪德琳的證詞都是假的。

1.傍晚五點半,凱特接瑪德琳從托兒所離開的記錄是假的。

2.晚上六點半,大衛拜訪5A,說看到了瑪德琳,是他在說謊。

3.下午兩點二十九分,瑪德琳拍的最後一張照片是偽造的。

那麽,讓我們看看這些證據。

1.托兒所記錄

首先我看了公布的記錄,確實進出都有簽名。5月2日中午,接走瑪德琳的人不是凱特,而是托兒所阿姨。這可能是因為凱特走得匆忙,忘記簽字,托兒所阿姨代簽。

托兒所阿姨卡特裏奧納·貝克說,5月2日早上九點十分,傑瑞把瑪德琳交給她。中午十二點二十五分,卡特裏奧納·貝克把瑪德琳交給凱特。下午兩點五十分,凱特把瑪德琳交給她。傍晚五點半,凱特接走瑪德琳。

但公布證據原件的網站這部分缺失了2頁,5月3日的證詞丟失了。所以隻有簽名,而看不到卡特裏奧納·貝克是怎麽說的。

有人會說,托兒所的阿姨們都在5月3日看見了瑪德琳,不可能造假吧?

但也有網友認為,這個托兒所裏的孩子都是就住幾天的遊客,每天進進出出的孩子有很多,所以很有可能阿姨無法把每個孩子的名字和臉對上號。這給凱特機會,在接送雙胞胎時,趁亂在簽名本上寫下瑪德琳的名字。

2.大衛拜訪

大衛去5A是可以被證實的,當時有個鄰居看到大衛前往5A。但他那次到底有沒有看到瑪德琳,無法核實,隻有他自己知道。

3.最後一張照片

麥卡恩夫婦一直聲稱瑪德琳生前的最後一張照片,是用凱特的佳能Mpx6相機拍的,但直到5月24日才公布。照片顯示拍於5月3日的下午一點二十九分(相機的夏令時沒調過來),實際是5月3日的下午兩點二十九分。

為了研究照片到底是不是偽造的,我花費了很多時間。

很多人認為照片是偽造的,譬如:

1.覺得照片上瑪德琳的邊緣有些模糊,疑似是切圖貼進傑瑞和艾米麗的合影的。(但我看了原圖,不算模糊,他們看到的可能是精確度小的圖片,甚至是網友惡意扭曲的圖片。)

2.傑瑞眼鏡裏的反光不對勁。(有人論證過,泳池側邊是可能看起來豎的。)

3.傑瑞的眼鏡是這樣貼上去的,為了證明照片是在買眼鏡後拍的。(看不出是貼上去的,而且這樣做是不是有點畫蛇添足?)

5.構圖中瑪德琳坐得太邊緣了,把她拿掉才是人物居於中間的構圖。(構圖屬於個人喜好。)

6.為什麽過了三周才公布瑪德琳的最後一張照片?

這些都沒有很說服我,直到我看到一條線索。

還記得那兩隻嗅覺犬在8月2日去搜索了別墅嗎?全程有攝像機拍攝整個過程。但一個網友發現,在6分多鍾時,鏡頭掃到了屋內擺設,拍到了床頭的一張照片。

當我看到這張照片時,也感覺後背一涼。

不得不佩服這些細心的網友。雖然錄像不清楚,但從照片上的姿勢來看,這張單人照片上的瑪德琳和那張合影上的瑪德琳幾乎一樣。

這張單人照的詭異之處在於,它不僅是從三個人的合照上直接裁下來的,還修掉了傑瑞和妹妹的手,並模糊處理,做成單人照。

為什麽有人要這麽做?難道不是留著三個人的合影更有意義嗎?

會不會有人把瑪德琳早前拍的單人照摳圖後,貼進了父親和艾米麗在5月3日拍的雙人照中,也做成了這個單人照,目的是偽造瑪德琳在5月3日白天還活著的假象?

我一度確實相信是這樣的。但我需要看到麥卡恩夫婦對此事的解釋,才能真正下結論。

我終於找到了麥卡恩夫婦對此事的闡述。他們表示,因為教會需要一張瑪德琳的單人照做海報,所以才從三個人的合照上麵裁下來,做成了海報。

他們此前也用過其他單人照做海報,這次決定用這張,可能是因為這是瑪德琳生前的最後一張照片?或者因為瑪德琳笑得特別燦爛?

考慮再三,我還是選擇相信麥卡恩夫婦的解釋。

1.如果他們花了三周的時間,特意把瑪德琳貼進兩人的合影中,目的是為了掩藏瑪德琳的死亡時間,他們應該會格外留心藏好原始照片,不太會再把它用作單人照。

2.單人照的背景模糊。這可能正是因為它是從三個人的合照上裁下來的,無法完美裁掉傑瑞和艾米麗的手,所以才不得不再模糊處理一下背景。這說明三個人的合照在前,單人照在後。

綜合以上三點,我們依然無法證實或者證偽瑪德琳在5月3日前已去世。

【沒藥花園總結】

我知道讀到這裏,可能很多人還很茫然,希望我能給出一個明確的答案:到底這是一次綁架案,還是麥卡恩夫婦的自導自演?

抱歉,我沒有辦法給出答案。

我在看新聞和視頻時,看到下麵的評論,覺得全世界的網絡暴力都一樣可怕。哪怕這對夫婦在鏡頭前抽泣,來自世界各國的評論大多是:“騙子!”“你們應該下地獄!”“為什麽這個蛇蠍女人還不被抓起來?”“你們不配有子女。”……

如果這對夫婦是無辜的,這些言論會讓他們多絕望?

我認為網友了解的情況不會比我更全麵。很多人隻是看了一個博客,或者一本書,就被說服了。我一向反對讓情緒衝在理性的前麵。在不能100%肯定的情況下,隻能探討多種可能性,不應該針對當事人進行情緒宣泄,因為太容易傷及無辜。

我認為必須聽到對立雙方的聲音,才能做出更好的判斷。

而我花了一個多月的時間,依然搖擺不定,隻能說每種情況都有一定的可能性,但也都有漏洞。

從傳播學上,我可以理解,懷疑麥卡恩夫婦的理論會更得人心,更容易傳播。我自己在看這些理論時明顯感覺自己更有精神,而看人口販賣之類的理論時會覺得比較平淡。

為什麽呢?

1.父母藏屍的故事更離奇,情節更曲折。

2.父母和子女的關係與每個人的生活息息相關,看完那些分析更讓人有恍然大悟、看穿一切的感覺。

3.嫌犯明確,一旦成立,意味著可以結案,謎底解開了。

但如果是人口販賣,由於不能確定到底是哪個戀童癖患者和人販子,意味著這個案子依然是一個謎團,人們依然不知道瑪德琳是生是死,人們對答案的渴求依然得不到滿足。

所以,我選擇不對本案下結論。

你們讀了我寫的那麽多對證據的討論,更支持哪一種?

[1] 1英尺等於30.48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