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美國諾拉弑母疑案

孟菲斯市是美國田納西州的一個中型城市,是搖滾的發源地。很多著名的音樂家都曾在孟菲斯生活過,譬如貓王。

2005年6月5日,周六的淩晨五點多,911接線員接到一個求救電話。一個女孩歇斯底裏地哭喊著:“我需要一輛救護車,我立刻需要一輛救護車!有人闖進我家了!我媽媽在流血。快過來幫我!現在!”

“她還在呼吸嗎?”

“不,她不在呼吸了,她不在呼吸了……老天啊,老天啊,請幫幫我,請派人過來!”喊叫中伴隨著尖厲的哭聲和沉重的喘息聲。

打電話的是一個18歲女孩,名叫諾拉·傑克遜。

孟菲斯當天正好有個盛大的意大利節。根據諾拉的證詞,她和朋友們參加了這個活動,又去了兩個朋友家開派對,直到淩晨五點才回家。

進入家門後,她就發現車庫和廚房之間那扇門的第二塊玻璃被打碎了。但這一幕並沒有立刻引起她的警覺,因為她母親詹妮弗以前也曾忘帶鑰匙,打碎玻璃後才把門打開。

諾拉走向自己的臥室時,突然發現衛生間的燈亮著,而她母親臥室的門敞開著。這很不尋常,因為詹妮弗平時睡覺都會關門。

諾拉走進詹妮弗的臥室,發現她**地倒在床腳的地板上,全身覆蓋鮮血,頭上罩著一個柳條籃。

她取下柳條籃,上前摸了母親的頭和胳膊,試圖搖醒她,發現她已經沒有任何反應。

諾拉衝到馬路對麵,猛拍一戶鄰居家的大門。鄰居夫婦被吵醒後,男鄰居拿了一把手槍和諾拉以及自己的妻子一起跑回諾拉家。

接著,諾拉就打了開頭的那通報警電話。

詹妮弗是一個事業成功的證券交易員,她同時也是虔誠的基督教徒,熱心教會事務,對周圍人都很暖心。她身邊的一個朋友說,詹妮弗是她現實中見過的無論外表還是內心都是“最美”的人之一。

而獨生女諾拉是這個39歲單親媽媽的人生之光。

周圍人得知消息後,都無比震驚和同情諾拉,因為她從此成了孤兒。就在2004年,她的親生父親納茲米剛剛在自己的辦公室被人爆頭。那個案子至今沒有偵破,想不到十六個月後,她的母親在家中被人殺害。

法醫發現詹妮弗被刺了51刀,傷口遍布全身。她的手和胳膊上有防禦傷,顯然她曾和凶手搏鬥過。

她可能遭到兩種刀的攻擊,一種是鋸齒狀的刀,另一種是非鋸齒狀的刀。

她的頭部有挫傷,似被鈍器重擊。

她沒有遭到性侵,死前也沒有發生過性行為。

上篇:案情篇

01.破案

警方在勘查現場後的第一反應是,有劫匪入室盜竊。詹妮弗家中一片狼藉,仿佛剛剛被人洗劫過,因此警方判斷有劫匪在室內翻找東西時吵醒了睡覺的詹妮弗,在一片混亂中殺人滅口。

但隨著調查的深入,他們很快推翻了這個想法。家裏的貴重物品並沒有丟失,而且房子這麽亂其實是常態。這一切隻因為詹妮弗的私人物品實在太多了。詹妮弗賺很多錢,但她不僅有購物強迫症,還有點囤積癖,所以這棟三居室的每個房間裏都堆滿了琳琅滿目的盒子、包裹。

既然不是入室盜竊,那會不會是熟人作案?警方立刻鎖定了一個嫌疑人——詹妮弗的男友馬克,一個衛理公會的牧師。詹妮弗死亡的當天,也剛好是馬克的生日。

詹妮弗和馬克的關係並不穩定,時常爭吵,分分合合。諾拉說馬克是她這輩子見過的最會操控人心、控製欲最強的人,他讓她很害怕。而詹妮弗的其他朋友也認為馬克的控製欲很強。

按照馬克的說法,當時兩個人已經分手了,他隻能算是前男友。由於6月5日是他的生日,6月4日詹妮弗主動打電話給馬克,提議第二天一起替他慶生,卻被馬克拒絕。馬克稱詹妮弗對此很生氣。

警方調查發現,馬克曾在6月4日深夜給詹妮弗打了個電話,但沒接通,他也沒再打第二個電話。他為何這麽晚找詹妮弗呢?為什麽沒接通也沒再打一次呢?

馬克說,他想和詹妮弗聊聊早先的爭吵,但是沒等到詹妮弗接電話就掛了,因為當時他意識到時間太晚了。馬克聲稱案發當晚他獨自在開車需要九十多分鍾才能到案發地的自己家裏,打完電話就去睡覺了,一直到早上七點才醒來。

雖然沒有證人可以為他的不在場證明做證,但警方應當是通過電話記錄、手機信號定位之類的方式確認了他的證詞。而且他一直很配合調查,願意提供DNA比對。

在警方調查了三個月後,沒想到案情突然反轉,2005年9月29日,警方突然逮捕了諾拉。隨後,檢方以一級謀殺罪名起訴諾拉殺害自己的母親。

諾拉始終堅持自己是無辜的。這個案子的特別之處在於,沒有任何物理證據可以證明諾拉弑母。房間裏和詹妮弗身上的物證都拿去實驗室檢測,全都沒有發現諾拉的DNA。

許多人相信諾拉,也因為她無論在911報警電話裏還是在采訪鏡頭前的悲慟,都表現得太真誠了。

案子在2009年2月開庭。最終,由八名女性、四名男性組成的陪審團基於周邊證據,認定諾拉的二級謀殺罪名成立。諾拉被判入獄二十年九個月,不得保釋。

諾拉多年來一直為自己喊冤,不斷上訴。2014年,她的定罪被田納西州最高法院推翻,計劃重審。但在重審之前,諾拉和檢方達成認罪協議,提前出獄。

這個案子吸引我的地方也在於,它盡管有了法律上的判決,但依然十分具有爭議。相信諾拉是凶手的人,或者相信諾拉是無辜的人,都非常堅定自己的觀點。

那麽,諾拉到底是不是弑母凶手呢?有哪些周邊證據給她定罪呢?

02.漂亮的單親媽媽

先介紹一下受害人詹妮弗·傑克遜和她的女兒諾拉·傑克遜。

詹妮弗·傑克遜出生於1965年11月10日,有兩個姐妹。她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時候就經曆了一場撕破臉的離婚程序。詹妮弗隨父親一起生活。在父親去世後,她搬去和再婚的母親一起住,當時她母親已經生了一個同母異父的弟弟艾瑞克。

1980年,詹妮弗和她的兩個姐妹搬到孟菲斯和她們的姑媽一起生活。詹妮弗從小就聰明、獨立,她隻花三年時間就讀完了高中,17歲就開始賺錢養活自己。當她就讀於孟菲斯州立大學時,她靠在一家酒店打工掙出了學費和生活費。

也就是在這家酒店裏,詹妮弗遇見了來自黎巴嫩的移民納茲米。

納茲米經營一個加油站。他很快注意到了年輕漂亮的詹妮弗,而詹妮弗也被自信的納茲米所吸引。

他們在一起不久後,詹妮弗發現自己懷孕了,於是兩個人於1986年12月結婚。

婚後三個月,1987年3月17日,他們的孩子諾拉就出生了。納茲米很高興,用女兒的名字給他的加油站、便利店命名。

但孩子出生後,這對夫妻間的矛盾加深,關係走向破裂。在諾拉隻有六個月時,詹妮弗就向法院提交了離婚申請。

後來納茲米搬回來和母女同住過,但依然矛盾不斷,直到有一天納茲米對詹妮弗動手,把詹妮弗推倒在地。那次衝突後,詹妮弗向法院申請限製令,不讓納茲米接近她和女兒。

兩個人為撫養權爭奪了很長一段時間,詹妮弗終於獲得了諾拉的全部撫養權。此後她把女兒的姓氏改成了自己的姓氏。在後來的幾年中,兩個人為了撫養費又產生了諸多紛爭,吵到最後納茲米幾乎見不到女兒諾拉了。

詹妮弗離婚時隻有22歲。作為一個年輕的單身媽媽,她為了養活自己和諾拉,隻能拚命地工作。這期間她帶著諾拉多次搬家,同時也和其他男性約會。

在27歲時,詹妮弗認識了一個生活在阿肯色州的農場主傑米,並墜入愛河。

1992年12月,詹妮弗和傑米結婚。

婚後,詹妮弗帶著5歲的諾拉搬到了阿肯色州和傑米一起生活。可是在一起沒多久,詹妮弗就發現傑米不僅沉迷賭博,並總在外偷腥。傑米在賭博中陸續輸了十幾萬美元,這對於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初的中產階級而言可是一筆巨款。

盡管詹妮弗不想第二次離婚,盡量委曲求全,但兩個人的矛盾還是不斷激化,傑米曾當著諾拉的麵毆打詹妮弗。

詹妮弗又一次經曆了激烈的離婚戰,傑米甚至曾用一把槍指著詹妮弗的離婚律師。

2001年兩個人終於辦妥離婚手續。36歲的詹妮弗帶女兒搬回了孟菲斯,買了一棟三居室的房子(命案發生地),開始了人生中較為穩定的一段時光。

詹妮弗找到了一份證券交易員的工作。她工作勤奮,事業越來越成功,但也因此對女兒疏於照顧。有空時,她喜歡通過逛街購物來解壓。家裏各種包裝盒堆積如山,所有閑置的洗手間、房間、儲藏室全都被用來存儲她購買的衣服、鞋子和包。

由於詹妮弗經常不在家,諾拉的大部分時間都和她的朋友,以及朋友的家人在一起。

諾拉是個“派對動物”。朋友剛和她接觸,會覺得她很外向、開朗,但深交後會覺得她很狂野,情緒不穩定。有一次她和朋友出去玩時發生爭吵,她表現得情緒失控,故意過量服用泰諾。而當時她隻讀初一。

詹妮弗對女兒的狀態十分愧疚,認為是單親家庭加上對女兒疏於管教,才致使諾拉成為現在這樣。她為了彌補諾拉,就愈加寵溺她,什麽要求都滿足,隻為了討女兒開心。

03.父親之死

2004年1月26日,在諾拉17歲的時候,納茲米在名為“諾拉”的便利店辦公室內被人槍殺。此案一直未偵破。

從便利店的監控畫麵可見,當晚,一個遮蓋嚴實的男性走進位於加油站內的便利店,納茲米迎上前招呼他,兩個人走向監控盲區。

但很快,凶手拔槍對著納茲米的腦袋開了一槍。在殺害納茲米後,凶手在辦公室的抽屜裏到處翻找東西。他還取出攝像機裏的錄像帶放進自己的大衣內(但他不知道其實還有備份)。他直到最後出門前才匆匆拿走收銀機裏的現金。

警方根據凶手在殺人後的行為判斷,他的目的不是搶劫,而是衝著某樣東西而來。

那麽,他到底在找什麽呢?

納茲米的加油站位於警察局和**俱樂部的中間位置,外界紛紛傳言納茲米卷入了毒品和**易事件中。

納茲米活著時還曾告訴一個密友,有個警察曾借用他的辦公室和一個**女郎發生關係。

納茲米除了加油站,還擁有一家豪車租賃公司。朋友懷疑納茲米在車上也裝了攝像頭,偷偷拍下租車客戶和妓女**,隨後對這些客戶進行敲詐。那麽,會不會有某個被敲詐的人特別渴望拿回錄像帶,以至不惜雇殺手殺人呢?

從監控視頻看,那個殺手似乎並沒有找到他要找的東西,那他會不會又去納茲米前妻家裏找呢?

也基於此,相信諾拉無辜的人認為,十六個月後,詹妮弗在家中遇害很可能是同一個殺手所為。

04.對諾拉的懷疑

詹妮弗最後活著的證據是在晚上十二點二十分,她給女兒諾拉打了電話。因此她的死亡時間應當是在晚上十二點二十分到淩晨五點(諾拉自稱發現屍體的時間)之間。

在調查期間,警方發現諾拉身上的疑點越來越多。

她開始打911電話時,歇斯底裏地哭喊著:“有人闖進我家了!我媽媽在流血。快過來幫我!現在!”

接線員問她:“有人中槍了嗎?”

“沒有!”她吼道,“但血流的到處都是。”

警察再聽這個電話時,覺得她斬釘截鐵地回答“沒有”有點奇怪,因為普通人看到滿身覆蓋鮮血的詹妮弗,以及床單、地上到處是血,應當無法判斷是中槍還是刀傷。

隨後法醫發現詹妮弗身中51刀,傷口遍布軀幹、頸部、四肢和手指。他們認為這不像是陌生人臨時起意殺人,或者職業殺手在殺人滅口。他父親被殺害時,凶手一槍爆頭,幹脆利落,這更符合殺手作案。

詹妮弗的傷口更符合“泄憤殺人”,顯示凶手正處於狂暴中,對死者懷有極大的憤怒和仇恨。

那麽,諾拉在晚上十二點二十分至淩晨五點之間在哪兒呢?有不在場證明嗎?她說自己和朋友去了一個意大利節派對,接著又和朋友去了另外兩個派對。

晚上十二點二十分,諾拉在派對上接了她媽媽的電話。

晚上十二點半左右,她的朋友和她離開派對後告別。

晚上十二點四十六分,信用卡的記錄顯示,她買了一包煙。

此後到淩晨四點二十分,諾拉的活動都沒有辦法證實。根據諾拉最初的說法:她先去Taco Bell(一個美國連鎖餐廳)買吃的,但發現她的錢包掉在朋友家,於是又去朋友家拿錢包。

淩晨四點二十分,信用卡的記錄顯示,她給自己的車加油。

然後她去了朋友E那裏,但是她沒下車,隻坐在駕駛座上,搖開車窗,和E說了幾句話。

淩晨五點,她回家發現母親的屍體。

照她的說法,她去Taco Bell和去朋友家拿錢包,花了三個多小時。可是她所提到的那兩個朋友都否認了,說她並沒有問過丟錢包的事,也沒回來拿過。

也就是說,在晚上十二點四十六分至淩晨四點二十分之間,她的行蹤無法確認。

最讓警方懷疑的是,她的左手背有一個傷口。雖然諾拉表現得很坦誠,什麽問題都不拒絕回答,但隻有問到這個傷口時,她顯得有些回避,支支吾吾。她說這是在意大利節的派對上摔了一跤,被打碎的啤酒瓶弄傷的。

警方覺得不合理。摔倒後被酒瓶碎片劃破,應當是在掌心,不是在手背。

警察申請了搜查令,在她的車上找到一個Walgreens(美國一家連鎖超市)的紙袋,裏麵有創可貼和消毒水等藥品。他們於是調查了Walgreens,找到了她當時購買藥品的那家分店。

他們查看那家店的監控,發現在6月5日淩晨四點零四分,諾拉獨自來到店裏。她手上的傷口一直在流血,她不得不向收銀員要一些紙巾,立刻捂住傷口。然後她用現金購買了創可貼等急救藥品。

但當警察詢問她當天淩晨的行蹤時,她卻隱瞞了自己去買創可貼一事。而她使用現金,應當也是為了隱瞞這件事。

她自己的解釋是,她覺得警方特別在意她的傷口,她怕他們把她當作嫌犯,所以不願意說。

最讓警方懷疑的地方是,這對母女的關係並不像表麵看來的那麽融洽。近期母女經常吵架,主要分歧在於諾拉不好好學習,還整日參加派對,酗酒,吸毒。

據其他家人和朋友所言,詹妮弗是個非常寬容的母親,而青春叛逆期的諾拉則一再挑戰母親的底線。詹妮弗希望能和諾拉像朋友那樣平等相處,但諾拉並不尊重她,讓她覺得自己已經無法控製女兒。

2009年2月9日,此案開庭。諾拉的許多朋友出庭做證,描繪了一個狂野、放縱的女孩,吸食各種毒品,從禁用藥物到可卡因。

詹妮弗的軟弱也有諾拉的朋友為證。有次諾拉帶了一群朋友在後院抽大麻,詹妮弗提前下班回家後撞見了。詹妮弗是極力反對諾拉抽大麻的,但她當時沒有表現出來,依然熱情友好地招待諾拉的朋友們,給足了諾拉麵子。

諾拉在高中換了五所私立學校,但到了18歲還在讀高二,最後隻能在家自學。這讓詹妮弗很痛心。她自己是個在事業上上進的人,不希望女兒的人生就這樣荒廢掉。於是她開始考慮如何約束女兒,比如對她實行宵禁,規定晚上十二點必須回家。

對於諾拉來說,她早已習慣了任性放縱,在這個時候母親突然要對她嚴加管教,顯然是她無法適應和接受的。於是母女之間起了激烈的衝突。

而加劇母女矛盾的,是諾拉的父親納茲米的去世。諾拉繼承了父親的一部分遺產,包括多輛豪車。但由於她當時未滿18歲,這些財產都由詹妮弗代為保管。

一個鄰居做證說,她曾兩次聽到過諾拉對她母親發脾氣。

一次她在外麵遛狗,遇到諾拉和她媽媽回家。諾拉不停嚷嚷:“給我錢!他媽的!給我那些錢!”而詹妮弗隻是回答:“小聲點,我們進去說。”

另一次諾拉也是大叫大喊:“把我的錢都給我!”而詹妮弗小聲回答:“我會的,我會的。”

鄰居很驚訝,諾拉表現得十分憤怒,而且對她母親說話的態度極不尊重。

詹妮弗對姐姐說,她考慮再過一年,等諾拉滿18歲時,就把這些財產都交給她。那麽會不會是諾拉等不及了呢?

基於以上這些周邊情況,警方認為諾拉的嫌疑最大。

那麽,案發前和案發當天,究竟發生了什麽呢?

05.案發前

2005年初,諾拉的一個好朋友安娜出車禍身亡,這對諾拉的打擊很大,她變得有些抑鬱,在身上文身,更瘋狂地喝酒。

2005年5月的一天,詹妮弗在家中給自己的弟弟艾瑞克過生日。諾拉回家晚了,而且一副剛吸過毒的模樣。詹妮弗十分生氣,兩個人發生衝突。諾拉堅決不承認自己吸毒,詹妮弗威脅說要帶諾拉去做測試。

2005年5月底的一個周末,也就是距離6月5日案發隻有一周,母女兩個人以及艾瑞克一起開車去佛羅裏達州和詹妮弗的姐妹度假。

出發前,詹妮弗收到了諾拉的驗毒報告,結果為陽性。為此母女一整個假期都在爭吵。

在快回家時,詹妮弗接到一個鄰居的電話,更是火上澆油。原來在他們出發度假前,諾拉未告知詹妮弗,就把家裏的鑰匙交給了男友佩裏,並允許他在自己家裏開派對。佩裏找來了四五十個人在詹妮弗的家中開了一個瘋狂派對,吵到了周圍的鄰居,把警察都引來了。

詹妮弗這次被徹底激怒了。她考慮把諾拉送去參軍或者寄宿學校,總之不能再讓她住在家裏。

根據艾瑞克的證詞,在回來的路上,母女兩個人起先一直冷臉相對,沒有交流。但後來,一向對詹妮弗的工作不感興趣的諾拉,突然問起詹妮弗的工作收入以及人壽保險的事。

毫無戒心的詹妮弗告訴諾拉,自己已經做好了準備,萬一自己真有個什麽意外,人壽保險會支付給受益人諾拉150萬美元。

諾拉聽到這個後,對母親的態度莫名好轉。詹妮弗一高興,還在半路上給諾拉買了一雙新的紐巴倫球鞋。

詹妮弗一回到家,就立刻找諾拉的男友佩裏拿回鑰匙,並威脅說要和法院申請限製令,不讓他再接近自己家。佩裏向詹妮弗道歉後怏怏離開。

佩裏和諾拉此前一直分分合合。這次佩裏一不高興,又要和諾拉分手,諾拉因此十分怨恨母親。

案發前一天的6月4日是意大利節,諾拉計劃要在當天挽回佩裏。那麽,當天又發生了什麽呢?

諾拉到底是不是殺害母親的凶手?為什麽她的定罪會被推翻?

下篇:分析篇

01.案發前母女兩個人的行蹤

我讀了參加派對的許多人的證詞。由於這些人組合成不同的小群體,一晚上去了好幾個派對,因此記憶的時間點都不一致,我隻能根據交叉對比整理出一個大概的時間線。

2005年6月4日,也就是案發十幾個小時前,詹妮弗與剛剛分手的牧師男友馬克發生了不快。他們此前也總是處於這樣不穩定的關係中,反複分手又和好。

6月5日是馬克的生日,詹妮弗想挽回兩個人的關係,提出了共度生日的想法,被馬克拒絕。

而同時,諾拉一心想趁著意大利節吸引佩裏的注意,和他和好。她當天去做了美甲,給十指塗上了精致的白色指甲油。這個美甲成了許多人相信諾拉無罪的理由。

下午她和幾個朋友一起在朋友科爾家的泳池遊泳。

下午三點多,諾拉和朋友離開了科爾家。他們去過另一個朋友家後,本來想去諾拉家玩的,但是發現詹妮弗的車停在外麵,便開走了。

差不多同一時間,詹妮弗開車出去鍛煉,調整心情。

諾拉去買了些酒,看到有個地方寫了免費送小貓,她進去挑選了一隻剛出生的黑色小貓。

下午四點多,當諾拉再次回家時,發現詹妮弗的車已經不在門口了,才和科爾回到家裏。

科爾在諾拉家一邊喝啤酒,逗小貓玩,一邊等諾拉打扮自己。為了配合新做的指甲油,諾拉換上了一條白色裙子,一件黃色無袖上衣和一雙金色涼鞋。

下午四點三十分,兩個人離開諾拉家,前往卡特家後院的派對,並在那裏待了三個小時。在這期間,一群人抽煙和吸大麻,直到卡特的奶奶回家,把他們全都趕走。

諾拉如願以償地在這個派對上見到了佩裏。但令她失望且生氣的是,佩裏剛分手就帶了另一個女孩來。諾拉和佩裏發生爭執,並當著眾人的麵扇了佩裏一個耳光。佩裏帶來的女孩離開後,諾拉、佩裏和其他朋友留下來繼續派對。

也是這時,大家聊天說起各自的母親。當諾拉的朋友們都說很喜歡詹妮弗時,諾拉卻突然說道:“我媽是個婊子,她得下地獄。”聽到這句話的閨密後來出庭做證。

下午五點多,詹妮弗鍛煉回來,梳妝打扮,準備去參加一個婚禮派對。

晚上六點,詹妮弗和一個男性友人加米到達婚禮現場。

晚上七點半到八點之間,卡特家的一小群人轉戰意大利節派對。

晚上八點,詹妮弗和加米離開婚禮現場,去了一個酒吧。加米說詹妮弗當時看起來心情挺好,而且隻是小酌一番,並沒有喝醉。

晚上八點至十一點,諾拉在意大利節派對上。

晚上十一點,一群人從意大利節又輾轉到佩裏家的派對。

不知何故,諾拉此時回到自己車上,換了一件深色牛仔短裙和一雙黑色涼鞋。

隨後,諾拉搭朋友的車前往佩裏家繼續開派對。諾拉的朋友做證,諾拉當晚顯得和平時不太一樣,她麵無表情,話也特別少。

佩裏此前挨了諾拉一巴掌。或許是為了報複諾拉,他當晚一直試圖勾搭自己和諾拉共同認識的一個女孩。這一切諾拉都看在眼裏,滿心嫉妒卻不能表現出來。

晚上十一點零六分,詹妮弗用信用卡付了酒錢,她和加米離開了酒吧。之後,加米就回到了自己家。

晚上十一點半,詹妮弗回到了她的家裏。

詹妮弗在晚上十二點十分和十二點二十分分別給諾拉打了電話,跟她說宵禁時間到了,催促她回家,並提醒她第二天早上還要一起去教會。

第一通電話持續了五分鍾,第二通電話不到一分鍾,可能是心煩意亂的諾拉掛掉了母親的電話。

差不多在諾拉接第二通電話的時候,她和大家一起離開了佩裏家。有朋友開車把諾拉帶到了諾拉的車旁,把她放下。

晚上十二點半左右,諾拉在離開佩裏家不久就打電話給佩裏,提出想和他複合。

晚上十二點四十六分,信用卡的記錄顯示,諾拉買了包煙。從那以後的三個小時內,沒人知道諾拉到底去了哪兒,幹了什麽。

晚上十二點五十八分,諾拉的一個男性朋友安德魯收到了諾拉發的短信。

晚上十二點五十九分,諾拉的一個男性朋友克拉克的手機響了,是諾拉家的座機打過來的,響了五秒鍾。

晚上一點零九分,諾拉的手機號碼又給克拉克打了過來,還留了語音留言。

檢方認為,這足以證明,諾拉其實在買完煙後就回家了。她可能用家裏座機打了電話後,立刻意識到這會暴露自己在家,於是馬上掛掉,換手機打。如此有防範意識說明她當時已經有了作案的念頭。

晚上一點左右,諾拉再次發消息給佩裏,求複合,佩裏當時正忙著參加其他派對。

02.案發中及案發後的行蹤

諾拉很沉迷於手機,幾乎隨時不停地和各種朋友互相發短消息和打電話。但是從晚上一點到淩晨三點,她的手機上沒有任何活動。

諾拉起先對警方說,晚上一點至淩晨五點之間,她開車經過家,看到家裏燈關了,認為母親睡著了,於是又開走了。她去了Taco Bell餐廳,發現自己忘帶錢包了。於是她又打電話給佩裏問在不在他那裏,然而佩裏否認接到電話。然後她又打給了卡特,才從卡特家裏拿回錢包,雖然卡特否認接到電話和找錢包的事。

在離開佩裏家後,晚上十二點四十六分,諾拉還刷卡買了煙,這說明錢包(至少信用卡)當時在她身上。可怎麽會等她開車到Taco Bell,錢包就忘在之前的派對上了?這是明顯的漏洞。

諾拉後來改了證詞。她說自己其實沒去拿錢包,而是一個人漫無目的地開車轉悠並吸大麻。因為是違法的,她不想惹麻煩,所以才說謊。

6月5日淩晨三點五十八分,安德魯收到了諾拉的一條短信。接著兩個人發了許多消息,諾拉還給他打了電話。安德魯出庭自稱和諾拉當時是炮友關係。

淩晨四點零六分,諾拉走進Walgreens用現金買急救藥品。她起初隱瞞了這件事,當時她穿的衣服和此前在派對上穿的第二身衣服又不同了。雖然天氣炎熱,但她換上了長袖、外套、淺色牛仔短裙以及她媽媽給她新買的紐巴倫球鞋。

淩晨四點二十分,諾拉用信用卡給車加油。

淩晨四點四十分左右,諾拉開車來到朋友E家,兩個人在門**談了一分鍾,之後諾拉駕車離開。

(隻想議論一句,這群高中孩子好像都徹夜派對,不用睡覺。)

接近淩晨五點時,在發現屍體前後,諾拉和安德魯頻繁地發了大量消息。諾拉對安德魯說她在自己家門口,讓他來她家門口見麵,和她一起走進家裏。安德魯自稱覺得很奇怪,並沒有去。

(我注意到安德魯出庭做證時,諾拉在被告席上冷冷地看著他。)

在詹妮弗去世的當天,諾拉的兩個姨媽立刻趕來安慰諾拉。但她們發現諾拉特別不願意和她們在一起,她一會兒說要去購物,一會兒說要去看電影,還說要開個派對。

兩個姨媽給諾拉租了一個公寓,給她提供經濟資助。但母親死後沒幾天,諾拉就因為在新公寓開派對吵到了鄰居,被公寓驅逐出去。不久後,她就被捕。

令兩個姨媽不滿的是,諾拉一直不告訴她們案發當天的晚上一點至淩晨四點自己在哪兒。

諾拉的姨媽辛迪表示,她願意給諾拉找任何律師,隻要諾拉解釋清楚案發那段時間她在哪兒,和誰在一起。但諾拉隻說了一句話:“我不知道。”她的回答惹怒了辛迪。由於沒有家人給諾拉交50萬美元的保釋金,開庭前諾拉在牢裏待了三年多。

大家也始終搞不清楚,她的手背到底是如何受傷的。對此,她說了五個不同的版本。

諾拉對警方說,她的手是在6月3日的意大利節(這個節日持續兩天)上因為摔倒被碎啤酒瓶割傷的。她對姨媽說,傷口是在做菜時燒傷的。她對安德魯說,傷口是6月4日在家裏抓貓時被玻璃劃傷的。她對女友A說,是被帶倒刺的線圈劃傷的。對女友B說,是驅趕貓咪出車庫時被割傷的。

2017年,諾拉接受ABC的節目采訪,她堅持最初給警方的證詞。但是在6月4日當天,沒有一個人看見她手上有傷口。

2009年開庭時,檢方那一方有十幾名證人出庭,他們是諾拉的親人、前男友、閨密、同學,包括諾拉的舅舅艾瑞克和諾拉的姨媽辛迪,諾拉可謂眾叛親離。他們幾乎都證明諾拉和母親的關係有問題,諾拉私生活混亂,以及她對母親的憎恨。而辯方那一方不知是出於輕敵,還是沒找到合適人選,竟沒有一個證人出庭。

03.無罪論

根據以上我整理的時間線,諾拉在關鍵問題上說謊,這一點是毋庸置疑了。

相信諾拉無罪的人,主要是基於:第一,現場證據;第二,諾拉在與911電話通話中和在大量采訪中“真誠”的表現。

現場證據:

1.詹妮弗被刺51刀,出了大量的血,血也噴濺的到處都是。如果是諾拉幹的,她應該搞得全身都是血才是。

可在房子內和周邊沒有發現任何能測出血跡的衣服,也沒有找到用來殺人的凶器。

警方在大門門檻上發現兩滴詹妮弗的血,從而認為這是凶手拿著滴血的某物出門丟棄時留下的,但他們並沒有在附近找到丟棄物。

假設諾拉把滴血的凶器或者衣物帶到車上,開車去遠的地方丟棄,但車上也沒有發現任何血跡。

2.通常來說,如果諾拉當時刺了詹妮弗51刀,且兩個人有搏鬥,現場應該留下她的DNA。

但警方測試後發現,房間內無論是枕套、被單、衣物或者其他物品,沒有任何一件能檢測出諾拉本人的血跡或者DNA。

如果她手背的傷口是在刺殺母親時留下的,她自己也流了大量的血,那些血怎麽會不在現場呢?

3.警方在案發現場發現兩個陌生的DNA和詹妮弗的DNA混合在一起。其中一個未知女性的完整DNA是在床單上發現的。

專家做證說,這樣完整的DNA通常是來自較大的樣本,可能是皮屑、汗水、口水或血液。

而另一個DNA是在靠近床頭的枕頭上。

這兩個DNA一直無法匹配任何人。

4.在地上找到一個**的包裝,上麵的指紋不是諾拉的,也不是詹妮弗的。警方了解到,母女兩個人各自用的**牌子也和這個不同。

5.詹妮弗兩隻手上抓著幾根金色頭發,而諾拉的頭發是棕色的。檢方認為這些金色頭發就是詹妮弗自己的,所以都沒有拿去做DNA檢測。這一點被辯方抓住攻擊,提出可能是一個金發凶手留下的。

6.諾拉的支持者最常提的一點是:從案發當天拍的照片來看,諾拉此前剛做的白色美甲完美無瑕。諾拉的辯護律師也辯道,凶手和詹妮弗有過搏鬥,還要緊握凶器刺那麽多刀,她的美甲怎麽可能沒有任何折損、碎裂,也沒有一點幹的血跡?

盡管沒有實際證據能證明諾拉弑母,但陪審團依然決定罪名成立。

但檢方在這個過程中犯下了兩個程序錯誤,為後來諾拉獲釋埋下伏筆。

第一,在結案陳詞時,檢察官轉身對著諾拉大聲說道:“你為什麽不告訴我們那晚你在哪兒?告訴我們,你當晚到底在哪兒?”

而當時諾拉是不可能回答這個問題的。後來諾拉的律師提出,檢察官暗示諾拉是心虛所以不敢做證,這誤導了陪審團,侵犯了被告可以不站在證人席做證的權利。

第二,在宣判後辯方律師才發現,早在2005年6月13日,此前唯一能證明諾拉案發時在家的安德魯給警方寫信說,他前麵的證詞都是錯的。他說當晚他服用了一種迷幻藥,所以手機其實不在自己身上,沒有和諾拉發過那些消息。他還說,自己當時和另一個人在一起。

但警方很快發現另一個人在其他城市,所以這一份證詞肯定是說謊。不管如何,檢方在後來隱瞞了他的這一份證詞,屬於布雷迪違規(Brady violation)。

2014年,田納西州最高法院基於以上兩個程序上的瑕疵,推翻了此前的定罪,準備重審這個案子。但2015年1月,諾拉和檢方達成阿爾弗德答辨(Alford Plea)。

Alford Plea是很奇怪的,它允許被告堅持自己無罪,但又要被告承認檢方有足夠的證據給他定罪。但實際上,被告往往在簽完協議後說:“我不承認我犯罪,隻是因為沒錢繼續打官司,為了能出獄,才這麽簽的。”而檢方則說:“我們有足夠的證據給他定罪,隻是不想浪費司法資源,才讓他主動認罪後放他出去。”

她出獄後一直很活躍,並不避諱談論這個問題。她搬離了孟菲斯,改變了性取向,和一名女友同居。她和無辜者計劃合作,聲稱希望有一天警方能找到DNA屬於誰,能抓到殺害她母親的真正凶手。

她母親留下了近200萬美元的遺產,她出獄後開始和母親的姐妹和弟弟爭奪遺產。

04.幾種理論

目前我看到的理論有以下幾種:

1.諾拉弑母。

2.馬克殺死女友。詹妮弗想分手,而他不願意。他驅車殺死女友後回家,畢竟他有鑰匙,可以進入詹妮弗的家,也沒有可靠的不在場證明。

3.殺死諾拉父親的同一個殺手為了找到某個東西,在一年多後殺死她母親。

4.安德魯自己當晚的不在場證明也沒有得到確認,他的許多朋友說他在謀殺發生後表現得有些奇怪,甚至當天回家時穿了一雙不是他自己的鞋子。警方也測了他的DNA,但和現場的兩個DNA也不匹配。

【沒藥花園】

很多人聽到諾拉與911通話的錄音後,始終無法相信諾拉是凶手。她的聲音聽上去那麽驚恐,絕望,悲傷,歇斯底裏……

在諾拉與911通話的錄音的視頻下,有評論說:

“怎麽可能有人聽到這個錄音還認為她有罪呢?”

“就連梅麗爾·斯特裏普都演不到這麽逼真啊,老天!”

“可憐的姑娘。我的心和她在一起。”

我在聽諾拉與911通話的錄音,以及看她的采訪視頻時,也被感動了。她表現得很坦率,很真誠。可惜,我依然傾向於認為她是凶手。

原因如下:

1.當她說的幾個版本被戳穿後,她不願意再交代在詹妮弗死亡的晚上一點至三點,她在幹什麽。或許有人認為她有苦衷,但她麵臨的可是一級謀殺罪名。她說不出自己到底去了哪兒,很可能是因為她就在現場,實在編不出了。

2.那個打碎的門位於車庫和廚房之間,但警方發現車庫門以及其他通向外麵的門窗是鎖住的,沒有被撬的痕跡。那麽歹徒首先是怎麽進入房子的呢?有鑰匙的隻有三個人,詹妮弗、馬克和諾拉,當然不排除佩裏曾悄悄配了一把。平時還有一把備用鑰匙放在花盆下麵。

門上打碎的玻璃也像是偽造的。隻有第二塊玻璃碎了,但那個明鎖是對著第三塊玻璃的,所以不熟悉房子的人想開鎖,首選肯定是打碎第三塊玻璃。為什麽要打碎第二塊玻璃呢?因為旁邊有個暗鎖,這個鎖從外麵是看不到的,隻有熟悉房子的人才知道。

盡管這無法說明是諾拉作案,但至少能說明不是陌生人入室搶劫,而是熟人作案。

3.這一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詹妮弗死時,頭上蓋著一個柳條籃,急救人員拿下柳條籃後,看到詹妮弗雙眼圓瞪。她**的身體都沒有遮蓋,偏偏隻有她的臉被蓋住了,說明凶手不願意被詹妮弗這樣看著。

以下是警方公布的口供:

I walked into [the victim's] room and I took the basket off of her head. I tried to talk to her but she wouldn't talk. Then I tried to feel a pulse. I kept shaking...(我走進受害者的房間,將她頭上的籃子挪開。我試著跟她說話,但她一言不發。我試著量她的脈搏,我一直搖她……)

隨後,諾拉跑去找鄰居夫婦來到她家。根據鄰居科克太太的證詞,她進房間時,看到詹妮弗的表情凝固了,死了。這說明當時詹妮弗臉上沒有籃子,這符合諾拉所說的,她已經挪走了籃子。

但是十多分鍾後,急救人員赫爾伯特進入房間時,發現柳條籃又蓋住了詹妮弗的頭、脖子和前胸。

這說明在等待警察的時間內,又有人把柳條籃重新蓋在死者頭上了。這是對屍體很不尊重且破壞現場的行為,那個人為什麽要這麽做?在場的科克太太由於害怕,沒有觸碰屍體,那麽除了諾拉還能是誰呢?

有人認為她害怕看見母親圓瞪的雙眼是出於內疚,但我認為更多是出於心虛引起的害怕,就像做了虧心事怕鬼敲門。因為這雙圓瞪的眼睛知道她是凶手。

4.她在出獄後依舊堅持自己是前一天(6月3日)在意大利節上弄傷了手,但在6月5日淩晨,她去Walgreens買創可貼時,監控顯示她的傷口流血不止。因此,很可能是6月5日淩晨剛剛弄傷的,但沒有一個和她一起參加派對的人看見她的傷口。

我認為她的傷口可能是在刺殺母親時造成的,也可能是作案後偽造現場,打碎門玻璃時被碎玻璃弄傷的。

5.諾拉在淩晨四點零四分出現在Walgreens的監控鏡頭裏時,她全身的衣服又換了。她如果不是回到家裏換的,難道她的車上備了那麽多身衣服?

6.為什麽**有陌生人的DNA?

DNA可以留很長時間,所以可能是案發時留下的,也可能是此前留下的。

在案發前一周,諾拉的男友佩裏在諾拉家後院舉行了一個幾十人的派對。雖然佩裏說當時大家都沒進屋內,但通常這種派對瘋到最後就失控了。可能有一對小年輕溜進詹妮弗的主臥,在她的****。他們赤身**足夠留下大量DNA。所以警方才會在**發現未知女性的DNA,卻怎麽都對不上。而房間找到的那個**包裝,可能也是這對情侶未清理的,因為丟在某個角落所以未被詹妮弗發現。

7.她的指甲為何沒有損傷?

可能是她在進房間刺殺前,戴上了清潔廚房用的橡膠手套之類,起到一定保護作用。所以沒有留下指紋和DNA。

8.有人認為諾拉可能是在吸毒後發狂弑母。我特意去查了她的吸毒到底指吸什麽。結合多位朋友的證詞,她平時主要是喝酒和吸食大麻。她在2003年吸過可卡因,但2005年案發前幾乎沒有了。她偶爾用迷幻蘑菇,過量服用Lortab(一種止疼藥)。

大家認為毒品會讓人變得癲狂,產生幻覺,有攻擊性,暴力殺人,其實是不準確的。

吸食不同毒品產生的效果不同。有些刺激中樞神經的毒品比如甲基安非他命,確實會讓人興奮,出現幻覺,具有侵略性。目前沒有研究表明大麻和暴力犯罪有關係,lortab也同樣。

目前來看,諾拉當天是很理性、清醒的,並沒有吸高後一時迷亂瘋狂而醒來後懊惱萬分的跡象。

從周邊證據來看,諾拉的嫌疑是最大的。當我再看諾拉上電視的表現,看她對著鏡頭大談特談和母親的感情並流淚時,腦海中隻浮現出冷酷、自私、謊話精的彈幕……

她或許真的連自己都糊弄了,不斷給自己洗腦:我什麽都沒做。但是,那道留在手背上的傷痕卻總是把她打回現實,不斷提醒她,她究竟幹了什麽。這也是為什麽她對這道傷口格外在意,在案發後立刻換上長袖遮蓋,並且在警局對傷口特別避諱。

05.案件背後的人物關係

這個案子或許不夠曲折,但我願意花時間寫它,是因為它所反應的人物關係。

人的命運往往是編織在一張人物關係的大網中的,而關係是擁有獨立意誌的人的合作(或對抗),正因為如此,我們才會常常對自己的人生有無力感。

漂亮、優秀的詹妮弗,在短暫的一生中從沒享受過家庭的溫暖。她的父母在她幼年時離異,自己的兩段婚姻都以激烈爭吵的方式收場。

在她去世前,她的情感寄托就是她的女兒。她在案發前幾天還高興地告訴18歲的諾拉,她把諾拉列為自己的人壽保險和40萬退休金的受益人,但很可能也是這個舉動為她招來殺身之禍。

在諾拉的眼裏,詹妮弗是她盡情滿足自己欲望的絆腳石。詹妮弗突然收緊管束,妨礙諾拉快活,不把父親的遺產提前轉交給諾拉,都導致諾拉恨死了母親。

我想她在心底已經設想過多次殺死母親,清除自己實現快活的障礙物。

案發當天,讓她的恨意到達頂峰的是她和佩裏的關係破裂。她把自己失戀的痛苦遷怒在母親身上,認為一切都是她的錯。特別是當她想留下來和佩裏繼續參加派對時,另一頭的電話不斷催促她回家,更激起她的憤怒。

凶手捅了詹妮弗51刀,說明當時正處於暴怒之中。

詹妮弗死前圓瞪的眼睛及手上抓掉的一縷自己的頭發可能代表了她臨死前極度震驚、懊悔和痛苦的心情。她可能從沒想過,女兒會這麽恨自己。

這個案子中另一個問題讓我想了很久,即失敗的愛情真的會“一代傳一代”嗎?

父親去世,三姐妹才不得不去找母親生活。當時母親已和其他人又生了一個兒子,是否單身不清楚。但顯然她母親並沒有怎麽照顧她們,因為這三個女孩很快又搬去孟菲斯和姑媽一家住。

詹妮弗從小經曆了父母的決裂,並常年缺少母愛,內心缺乏安全感。

內心缺乏安全感的人在擇偶時往往為了追求安全感,寧可低就、犧牲一點其他方麵的條件。所以,她交往的男子可能從條件上來說都配不上她。自身條件不佳的男性最開始為了能得到“女神”,會用盡甜言蜜語(虛假的承諾),追求時也會更熱情。

她貪戀這種虛假的“安全感”,往往會更“勇敢”地投入和承諾。譬如,她帶著女兒搬去另一個州和此前缺乏了解的農場主結婚,婚後才發現對方嗜賭。

至於她最後一任男友馬克,我看到了他出庭的鏡頭,是一個驕傲且偽善的人。我看不出他對詹妮弗有多少感情。他講述到案發當天的事時,說他當時不僅拒絕了詹妮弗的提議,還責備道:“詹妮弗,你的控製欲太強了!”他自稱自己的話激怒了詹妮弗。他說這件事時,仿佛對自己能隨意批評詹妮弗而沾沾自喜。

但是,詹妮弗身邊的人包括諾拉都說,馬克自己才是個控製狂。

馬克顛倒黑白,把詹妮弗說成控製狂,隻是為了否定詹妮弗在這段感情中的主動權。當詹妮弗很生氣(她可能覺得委屈,但又想不明白問題在哪兒)的時候,他又試圖半夜打電話去撩撥,似乎很自信她會為他徹夜難眠。我感覺這些全是馬克操控詹妮弗情緒的套路。

諾拉雖然在很多方麵都不像她媽媽,雖然她和母親相處時是那麽強勢、不尊重、惡毒,但奇怪的是,她對男生也是討好型的。

她雖然討厭她媽媽和馬克在一起時那麽軟弱,但她與自己喜歡的男生在一起時也是很卑微的。

她明知道允許佩裏在自己家開派對會激怒母親,但她寧可和母親大鬧一翻,也沒有拒絕佩裏。哪怕佩裏甩掉她,勾搭她的朋友,她依然低聲下氣地發短信和打電話求複合。當佩裏有負於她時,她卻把怒氣撒在母親身上。

如果不是發生這個案件,我認為諾拉以後的感情道路也會很坎坷。

我一直不喜歡有些人所說的“父母出軌,孩子也會出軌”,“離異家庭的孩子不適合結婚”之類的言論。我不認為上一代可以“決定”下一代的幸福。

但有一點不可否認,即父母愛情的好壞,或者父母之一角色的缺失,確實會對孩子成年後的感情有影響。隻是這種影響我認為並沒有到決定性的程度。隻要我們對自身有足夠清醒的認識,這種負麵影響還是有可能被父母的保護、閱讀、社會榜樣、教育等改善和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