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埃拉回到南翁厄曼蘭警局轄區上班的當天並沒有發生太多的事情。

在博爾斯塔布魯克發生了一起傷人案,事發地是一個警隊熟悉的地址;在羅城遊泳區旁邊的售貨亭,發生了一起入室搶劫案,案犯搶走了大量糖果,掏空了冰櫃裏的冰激淩。這對本地人來說是一場悲劇,不過警察也做不了什麽,隻能在本地居民協會和幾個不安的孩童麵前表現出認真對待此事的樣子。

他們駕車離開,開著車窗。這時奧古斯特說:“下周我有一場麵試,是為了得到斯德哥爾摩凡斯特羅區的一個職位。”

“恭喜呀。”埃拉說,“祝你好運。說真的,我希望你能成功。”

“那還得看我想不想呢。”

“就因為那裏不是內城區?”他剛結束實習期,現在那裏有一份工作,可他仿佛還覺得那工作不夠好似的——她為此感到氣惱。

“如果這裏有職位出缺的話,我也可以留下來。”奧古斯特說。

“你在開玩笑吧?”

奧古斯特不說話了,也沒有笑。他握住她空閑的手,擦過她的大腿。他們的關係也就止步於此了。

“沒人想留在這裏。”埃拉說,“人們之所以留在這裏,是因為他們的家庭就在這兒,他們的根和記憶就在這兒;因為不讓他們在林子裏打獵、在河裏捕魚他們就活不下去;因為他們已經建立了家庭,希望自己的孩子能自由自在地奔跑。可他們不會因為一份工作留在這裏。在這裏你可能要當三十年的助理警員。如果你想在職業生涯中有所成就,那管理崗每十五年才會有空位。”

“或許我喜歡這兒呢。”

“你瘋了。”

“這裏有一種寧靜,我在別處從來沒感受過這種寧靜。如此貼近大自然,感覺就像是真正地呼吸著純淨的空氣,還有那天色……”

“那是因為你從沒在十一月待在這個地方,你不知道到那時天空會變得多麽昏暗,你也沒試過在一月份時被困在一輛被凍住的車子裏無法發動引擎。”

“總還可以縮成一團嘛。”他笑著說,捏了捏她的腿。

“那你女朋友怎麽辦?”

“我告訴你了,我們不是對方的所有者。”

埃拉打開收音機,不想繼續爭論這事。收音機裏播放著一首夏日金曲,配上前幾年某一支雷鬼音樂的鼓點。奧古斯特跟著唱,他的手指在敞開的車窗上敲敲打打。

他的嗓音不錯。然而,讓她感到不安的是他那開朗樂觀、無憂無慮的一麵,是那種隻活在當下的態度。他就這樣隨口說出那些話,然而並沒有什麽特別的意思。

她放緩車速,轉上一條狹徑。路麵陡然抬升,車越過一道山脊。

“我們不是要回克拉姆福什去嗎?”他問道。

“是啊。”埃拉說,“不過不會花太長時間的,沒繞多少路。”

一個草木蔥蘢的峽穀占據了山脊的另一側。埃拉向來喜歡這裏。此地讓她想起了高山景致:高低起伏的草地,正在吃草的奶牛,零零散散的農莊。

一條筆直的礫石路通往樹林邊緣的一棟房子。草坪還算整齊,可除此之外,這個地方顯示出種種被遺棄的痕跡。幾段籬笆已經彎折,油漆被自然力磨蝕。她仿佛看到煙囪管頂有一個鳥巢。

“你買了一棟房子?”奧古斯特問道,“還是你想在這裏親熱一下?”

埃拉關掉引擎,下了車。

“老實說,”他站在她身後,審視這頹敗的房子,“這兒不需要裝修一下嗎?”

“她曾經住在這兒。”埃拉說。

有那麽一會兒,奧古斯特不作聲了,對此她挺欣賞的。這是一個需要表示出敬意的地方,在麵對其中蘊含的哀傷時需要垂首彎腰的地方。

當然,那也可能是他反應遲鈍而已。

“你是說莉娜嗎?”

“嗯。”

“從那時起就沒人在這裏住過了?”

“在那之後,他們家很快就搬到芬蘭去了,了結了一切聯係。她父親是在農機廠工作的,我記得她母親是個教師。”

她看到窗戶上還掛著窗簾。這沒什麽不同尋常的,人們並不總是清楚自己還會不會回來。

“等到一年期滿之後,他們就申請宣告她已經死亡——換句話說,也就是期限剛到就馬上提出申請。考慮到一直沒發現屍體,這種情況下的等待期就是一年。”

奧古斯特沿著籬笆前行,推開大門。門邊合頁發出柔和的吱呀聲。

“怎麽會有人就這樣扔下房子?”他問道,“這樣會貶值的。”

“我看他們真的沒有考慮過這一點。”

“我不是特指這棟農舍,到處都是這樣。為什麽不買下來呢?好吧,我說的不是這一棟,可是其他那些——幹嗎不翻修一下,賣給從斯德哥爾摩或者德國來的人?這樣的生意肯定很不錯。”

其實這是一棟頗為華麗的翁厄曼蘭式建築,層高不止兩層,可奧古斯特卻說這是“農舍”。對此埃拉頗為氣惱:“在這一帶如果你要翻修房子,那一定是因為房子需要翻修,又或是你想讓周圍的環境變好。你不可能賺回翻修費的,你花的錢遠比你從房地產市場中得到的要多得多。”

“那是因為人們還沒有發現這個地區,一旦他們發現這裏有多美……”

她感到他的呼吸掠過自己的頸脖,他的手臂環住她的腰。

“哦,老天!怎麽回事?”

埃拉掙脫奧古斯特的擁抱,轉過身來。一個老婦人站在礫石路上,穿著短褲,戴著太陽帽,一隻手牽著狗繩。那條狗肯定跑到附近什麽地方去了。

“都是因為把以前那件事翻出來給鬧的。”她說。

他們走上前去,自我介紹。老婦人的姓氏聽起來有點耳熟,不過尼伯格這個姓本來就挺常見的。

“自從你們在洛克涅找到那具屍骨之後,記者們就跑到這裏窺探拍照。不過那不是莉娜,對吧?新聞上說了,那是一個男的,你們知不知道是誰……”

“還不知道。”埃拉說。

老婦人對著太陽眯起雙眼:“那你們在斯塔弗雷家的房子裏幹嗎呢?這裏肯定沒留下什麽可看的東西。那個時候警察到處打聽,還做了各種各樣的調查。這家人是隻想自力更生的好人。”

她朝房子轉過身去,或許更像是朝埃拉轉過身去,仿佛斯塔弗雷一家還在,還能聽到她的話。

“你認識他們嗎?”

“認識,當然認識。我就住那邊。”她指了指離這裏不到兩百米的一棟紅色半獨立建築,“我們兩家的女孩子小時候總是跑出來一起玩耍——當然了,長大之後也一起玩。不過我猜你或許會說她們玩的是別的遊戲。”

尼伯格,尼伯格……目擊證人詢問記錄中的名字和說辭在埃拉腦海裏翻湧。鄰居,朋友……

“你女兒叫什麽名字?”

“艾爾薇拉,不過別人都叫她艾薇絲。你幹嗎打聽這個?”

“感覺我記得這個名字。”

“是啊,她在克拉姆福什開了一間美甲沙龍。或許你在那裏見過她?不過現在她用索格倫這個姓氏了,那是她結婚後隨的夫姓……”

老婦人看看埃拉的指甲,那看起來肯定不像是經常出入美甲沙龍的人的指甲,沒塗指甲油,剪得短短的。

“當真又要為了這些事去煩她嗎?你不知道艾薇絲花了多久才恢複過來,才敢為未來打算。一年又一年,花了好多年呢。她和莉娜打一出生就認識彼此了。我還曾經抱過那個女孩呢。就是那人幹的,是哈格斯特洛姆家的孩子,已經破案了,隻是那些報紙又像往常那樣瞎揣測,對吧?”

顯而易見,老婦人頗為緊張。或許即便是她也不完全相信自己所說的話。

“這草是誰修剪的?”奧古斯特問道。

“如果你任由森林侵占這裏,那就完了。至少這樣人們還能時不時看看是不是有人來到這裏。這可不是犯罪,對吧?”

他們離開,剛走了幾公裏,埃拉的電話就響起了短信提示聲。

“你在哪兒?”

她在路邊停車。是喬喬發來的。她回複說他們正在樺樹幹區,正在回去的路上。

“有時間繞道去一趟貢格爾登嗎?”

埃拉的脈搏加速跳動。於奧默的控製中心沒有發來新的警報。事實上,警局的下午咖啡正在向她招手。

“可以,怎麽了?”她一邊回複道,一邊等著一輛馬拉貨車經過,然後開回路上。她開車慢行,握著手機的手壓在方向盤上。她看到一條新短信。

“問問奈達倫,他當時見到的有沒有可能是這個人。”

隨著兩聲短信提示音響起,一張臉出現在她的手機屏幕上。

黑長發、窄臉、柔和的五官,和大多數人拍護照照片時一樣,相片上的人瞪著雙眼,那是一個二十幾歲的年輕男子。

“怎麽回事?”奧古斯特問了兩三遍。

“看來他們已經確認洛克涅那具屍骨的身份了。”

“哦,該死。”

短信提示音再次響起,她的手機又收到了兩張照片。同一張臉,其中一張稍顯年輕,同樣的長發,不過相片中的人穿著綠白色的哈默比足球隊球衣。那是一支斯德哥爾摩的足球隊。當埃拉將車開進奈達倫家的院子後,她才意識到自己之前的猜測是正確的:那人不是本地人。

車庫外頭停著兩輛車,一輛是閃亮的新車,來自一家租車公司。一個年輕女子走出來,來到門廊裏。她穿著一條卷起褲腳的牛仔褲。她放下一個黑色的塑料袋。

特裏格夫朝他們走來,猶猶豫豫,滿腹狐疑。他解釋說:“那是我們的女兒珍妮,從澳大利亞回來的。你們當真連她也不放過?”

“我隻是想讓你看幾張照片而已。”埃拉說。

“真的就沒完沒了了嗎?”

埃拉翻出第一張照片,舉起手機。

“在莉娜·斯塔弗雷失蹤當晚,你在河上見到的有沒有可能是這個人?”

特裏格夫拍拍口袋,借故走開。他要回房子裏去取老花鏡。年輕女子“砰”的一聲蓋上垃圾桶的蓋子,朝他們走來。她停下來,和他們保持安全距離。她應該有二十七歲,不過看上去更年輕一些。

“你們想幹什麽?”她把雙手插進褲兜,挑釁似的聳起肩膀。

“這事關另一起案子。”

“好吧。”

珍妮不願離去,仿佛正等著他們問問題。

“你肯定大受打擊吧。”埃拉說。她發覺自己的話如此無力。她的母親剛剛供認自己犯下謀殺罪,她的父親又被發現和想象中的不同——對於這樣的人,你應該說什麽話呢?

“我隻是回來整理自己的東西。”她說,“我離開時隻帶了一個背包。老爸要把房子賣掉了,我想房子裏或許還有我想保留的童年物件。不過那會是什麽呢?某種回憶?”

“他要賣掉房子嗎?”

“在我看來,他想怎麽樣就怎麽樣吧。”她看向房子。這時她父親再次現身,手裏拿著老花鏡。“這外頭看著挺好的,對吧?”她說,“老天!他們在這房子和花園上花費了那麽大的力氣,想讓所有一切變得完美。”

埃拉想問更多的問題,可這並不是他們來這裏的目的。她早已不再調查斯凡·哈格斯特洛姆被謀殺一案了。那樁案子的一切都得到了解釋。他們拿到了認罪供詞,找到了凶器和動機。指向瑪姬恩的證據很確鑿,警方沒理由再去挖掘她的心理和背景。假如辯護團隊要從那個角度辯護的話,那他們或許正在處理這個問題。一旦法庭給出判決,那本就是法庭需要處理的問題。

當她父親走近時,珍妮轉身離開,將一個足球踢進一片精心打理的花圃裏。當兩人擦身而過時,她轉過頭。

特裏格夫看著女兒,看了好一會兒才戴上老花鏡,拿起埃拉的手機。

“這誰呀?”他一邊問道,一邊端詳著那張照片。

“你說過那個在河上劃船的人有一頭黑發,蓋在臉上?”

“沒錯……我記得那頭發,一直披到肩上,就像這樣。我記得她劃船很差勁。女人在船上就這副德行,對吧?”他哈哈大笑,希望奧古斯特附和幾句,但沒有得到回應,他又垂下了眼眸。

“你們覺得可能是這個人?”他問道。

“你覺得呢?”

“我不知道。”當他看到那張穿著球衣的照片,他停下來,“他看起來有點像女孩子,皮包骨頭的,不太像男人……”

“我明白,過了那麽久,想要辨認肯定有難度。”埃拉說。

特裏格夫把手機還給她。

“好吧。”他的口音泄露了他原籍在北方的事實。埃拉納悶兒現在他是不是要回北方去,那些城鎮和鄉村是否會遺忘過往。“可能不是他,但也可能就是他。”

正是靠牙齒他們才得以如此迅速地確認他的身份。

肯尼斯·艾曼紐爾·埃薩克森。

“我們在失蹤人口數據庫裏找到了他。”西爾婕暫時回到克拉姆福什,她把自己的筆記本電腦轉過來,好讓埃拉看到。

1976年出生於斯德哥爾摩的哈格斯滕教區,1996年6月初宣告失蹤。當時肯尼斯剛滿二十歲。

埃拉算了一下前後時間。在莉娜失蹤前不到一個月,甚至不到四周——確切地說,是二十六天。

“他逃離了位於北哈爾興蘭的哈塞爾集體社區。”西爾婕說。

“那個地方還在運營嗎?”埃拉想起那是一個為年輕癮君子開設的療養院,在南邊約一百五十公裏之處,位於郡邊界的另一側。

“現在那裏不是療養院了,不過這家夥待在那裏的時候,那裏依然存在。”

“我記得那地方很有爭議。”

“集體式孩童撫養。”西爾婕說,“他們取得了很多進展,可同樣也遭到了大量批評——比如說,鼓勵孩子們相互告發之類的。”

西爾婕展開那份材料。那是1996年肯尼斯·埃薩克森失蹤案警方調查記錄的總結。

“他們認為他是跑到斯德哥爾摩去了。之前他跑到那兒幾次,不過警察總能在城裏某個他常去的地方找到他。”

“你有沒有設法和他的親戚聯係?”

“他父親已經死了,他母親在他消失前一年和他斷絕了所有聯係。肯尼斯偷家裏的東西,凡是能拿去賣的都偷。”

“那他在阿達倫做什麽?”

“躲藏?或許他不願再被抓住,或者不願被告發。”

“他也可能是要去某個地方。”埃拉說,“去挪威或者芬蘭……他可以在任何地方弄到毒品。”

“哈塞爾的人說他已經戒了一段時間了。”

“沒有人知道他要去哪兒嗎?”

“顯然沒有。”西爾婕說,“我猜這次他麵對朋友時把嘴閉得緊緊的。”

埃拉再次閱讀那簡短的文檔。

“如果是他和莉娜·斯塔弗雷在河上劃船,”她說,“那他們不可能是第一次碰麵。她不會一時興起走到河邊,他們肯定是約好了要見麵。”

“嗯。”西爾婕說,“不過有人會說現在下結論為時尚早。”

埃拉轉而把注意力放到肯尼斯·埃薩克森的照片上。那亂糟糟的頭發,那犀利的眼神。

“如果你是十六七歲,”她說,“你會不會喜歡這家夥?”

西爾婕盯著男孩的眼眸。

“他正在逃亡的事實或許會讓我喜歡,或許會把我嚇著。天知道哪種感情會勝出。我猜當時的我會認為他看上去像個搖滾明星。”

“莉娜一路走到瑪麗堡。”埃拉說,“距離她家超過一公裏,差不多兩公裏。她打扮過,不想把自己弄髒……”埃拉仿佛回到了那片樹林裏,在蕁麻叢中,站在那條通往水邊的小徑上。她想象那個船裏的男孩。他從哪裏弄來那條船?當然了,是偷來的。單單一個季度就有幾十條劃艇消失不見。河灘,莉娜最後留下的痕跡就是在那兒被發現的。

“那把粉刷。”她說。

“什麽?”

“在沙灘上發現的粉刷。在他到來之前,莉娜化了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