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在劉連旭辦公室牆上掛著一個鍾,鍾盤的字大得足以讓瞎子看清。

劉連旭盯著那個鍾看了幾天,鍾能證明時間在流動,一切都會過去。這幾天,身邊的同事們逐漸不再提起小許,但劉連旭無論做什麽事兒,都會想起小許。

更嚴重的是,他的失憶越來越頻繁了。幾次訊問犯人的過程裏,他突然就卡頓了,這個二十年的老警察居然忘了往下應該問什麽。

他大腦一片空白,說不出話。直到另一名同事過來,接下了這個活。

47歲的他,第一次感到自己被燃盡了。

他曾經是個厲害的民警,那時候,北京市更緊湊、更渺小,他掌控著城市的大多數區域。如果你說凶手叫小黑子,他立刻會反問你,你說的是西城區小黑子,還是大興區的小黑子。

無論你說哪個都無所謂,地址都在他腦子裏。

他曾經愛上一個的女孩,長得特別像現在的女明星楊冪。他花半個月工資帶人家去餐廳吃飯,飯桌上大談特談自己的光榮事跡。

女孩隻是淡淡一笑。

後來他帶女孩去了小樹林散步,恰巧碰上色狼。對方突然竄出來開始暴露。女孩轉過身,捂著眼睛尖叫。

他剛拿出工作證,色狼就腿軟了,跑都不敢跑。這對情侶的約會,從一頓浪漫的西餐開始,以一起送被拷住的流氓去派出所結束。

也是在那天夜裏,那個女孩以“警察工作太危險了”為名義拒絕了他,但給了他一個悠長的吻。

那個血脈賁張,荷爾蒙爆炸的夜晚,很好地代表了他最初的警察生涯。

年輕的他相信,這是一個光榮的職業,一個能讓自己施展勇氣,被所有人敬仰的職業。

直到2001年,他遭遇了那場“刀疤事件”,職業生涯才急轉直下。

在火車站廁所那一刻,劉連旭恥辱地發現,在那身警服之下,自己究竟是怎樣一個人——一個懦弱的、下意識不敢直麵危險的警察。

他任由那個家夥拿著刀撲向隊長李成林,直到兩具身軀跌倒在一起,才敢衝上去。

調到機動車隊後,他總愛拿“體製虧欠自己”說事兒,而內心裏,他都看不起那份遲來的勇敢。

他更無法接受的是,9年過去後,同樣的事情再次發生了。

那天他和小許挨揍的時候,他躲閃的行為無異於跪地求饒。他本應該衝過去,保護好那個孩子的。

這讓他難以釋懷。

誠然,那並不完全是他的錯。他和小許是同事關係,是平等地承受了磨難。但他越是拿這樣的話安慰自己,越是惱怒。

那段時間,他活得像個一沾就爆炸的火藥桶。

同事們在白天時不太敢接近他,等到晚上,幾個要好的哥們還是會拉他去喝酒。他們想借著友誼的名義,把他重新帶回正常的生活圈子。

劉連旭知道自己不能一直拒絕。

那天連隊長也趕來了,他一邊把酒舉到嘴邊,一邊開始說醉話:“小許那孩子,我不是不喜歡,我是太喜歡了,但是他還沒準備好!”

隊長醉眼惺忪,已經看不到其他人的眼色:“那孩子沒白跟你,你有情有義,以前真沒看出來。”

隊長酒量就一杯,今天已經喝了半瓶:“我得說,以後要是我家人出事,或者我出事,”他對周圍的同事起誓,“操,比如我死了,我想讓劉連旭來查我的案子。”

對於警察來說,這是最高的評價。

“你喝多了。”劉連旭冷冷地說。

“你以前不是重案隊的嗎……”幾個同事捂住了隊長的嘴,但來不及了,他成功提起了小許的一切,以及劉連旭的刀疤往事。

劉連旭舉起酒杯一飲而盡,回家了。

臨走前他說:“我可能破不了你的命案,但我會做一些事,給你加一點班。”

那幾天開始,劉連旭從辦公室回家,會隨身帶一個牛皮紙袋。沒人知道裏麵裝了什麽。

他的複仇就要開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