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老田第一時間提出了反對:“這東西有程序,你不能偵辦你挨揍的案子。”

“程序就TM是一張紙。你不願意就算了,正好你手又受傷了,再休息休息吧。”劉連旭扭頭就走。

老田哥在走廊追上了他,“你最起碼得弄輛車吧,咱哥倆腿兒著去啊!”

於是劉連旭找到隊長,又去哭了一通,說現在督察的人懷疑他,他要去把那個提供線索的胖子帶回來,證明線索來源。

隊長隻想快點把他打發回家休息,就同意他調車了,“你可千萬別他媽喝酒!”

劉連旭回到工位上,他的位子和小許的挨在一起,當時,小許仍然昏迷不醒。

同事們給予了小許極大的敬意,他的桌子沒有被膨脹的卷宗占滿,甚至沒喝完的飲料都待在原處。

小許桌上也沒什麽值錢東西。他家境一般,還不節儉,一到月初發工資就請大家喝酒。他常說“從來沒想過幹警察還能掙錢”。

桌麵檔案盒裏放著一排塑料夾,小許在標誌上分別寫著“到底誰幹的”、“早晚抓到你”、“那幫傻逼要的東西”——裏麵分別是未破案件的卷宗、在逃犯材料和需要上報的文書手續。

劉連旭能回憶起,小許今年剛來報道時,拿著鋪蓋卷,手足無措的樣子。

劉連旭是被隊長逼著才收下小許當徒弟的。當時分局有一項叫作“傳幫帶”的活動,不然這年代哪還有師父那麽老土的東西?劉連旭的手機裏,存著小許的電話號碼,名稱是“最後一個徒弟”。

小許感動得要死要活,劉連旭卻很尷尬,這小孩明顯沒看出來名稱裏的諷刺意味。

劉連旭總是告誡小許:“上班就沒人拿你當孩子了”。

但如今,小許躺在醫院裏,劉連旭才發現這句告誡純屬謊言——小許就是個小孩。

挨打那天,他不但沒有照顧好這孩子,反而趴在了地上。

這讓劉連旭羞愧難當。他走回自己的工位上,對比起小許糟亂的桌麵,這裏要整齊得多。

在桌子裏,劉連旭放了幾本顏色不一的工作筆記,按照年份仔仔細細排好。

自2001年那年起,之後每一本筆記本的扉頁上都寫著劉連旭餘生最大的願望——到點副處退休。

不過對現在的劉連旭來說,能不能升任副處長,好像不那麽重要了。

劉連旭覺得有更重要的事兒:找到那群王八蛋,把他們塞進監獄,以此來證明自己。

他從“八大件兒”裏挑出了辣椒噴罐、手銬、警棍、手電筒。

隨後,他拿出了幾張在人名處一片空白的傳喚證,用巧妙的方式折疊好,放進了兜裏。

當劉連旭折著那硬紙時,他覺得自己突然具備了一種老油條身上缺失的勇氣。

他為此感到異常亢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