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3年的北京,一個男孩,消失在城中村裏超過72小時,沒人打電話來要錢,也沒有目擊證人看到他出去,證明什麽?

這道題的解答對於張大鵬來講,再簡單不過——那個男孩已經死了,隻不過還沒人發現屍體。

在張大鵬的大腦裏,閃過了千百種可能。比如孩子出院瞎溜達被車撞了,讓某個變態老頭騙走了,甚至被仇家搶走了。但三天過去了,渺無音訊,他隻能是死了。

北京隻有嶽各莊市場原來出過拐賣婦女的案件,幾個貴州人把本地姑娘騙過來打工,再下藥強**到河南去嫁人,可是從來沒有過拐賣兒童的。

也許有少數不負責任的父母,把自己孩子托人介紹賣到外地的,但絕不會報警。

張大鵬是個極度信任自己經驗和直覺的警察。這既是他的強項,也是短處。

他拿著筆記本,來到隊長辦公室拍桌子嚷嚷半天。隊長終於無可奈何地認定,這起案子可以“立足命案開展工作”,讓張大鵬暫時過班。

接案後第二天清早,張大鵬拿上車鑰匙,直奔南城一個公園而去。

同事們都在嘀嘀咕咕,他們誰也理解不了張大鵬要找到孩子屍體的執念。

屍體確實很重要,甚至能像活人一樣“說出線索。”但警方現在還沒把村裏目擊證人這一塊吃透,張大鵬就要帶著10多個人到附近去找屍體,這不是有毛病嗎?

最終同事們隻能恨恨地說,那混蛋的瘋勁又上來了。

公園距離浙江村有5公裏,有幾個小山包,長滿齊腰深的荒草。這裏曾經發現過如此多的棄屍,以致於隊內都將其稱為“公墓”。

搜查得煩悶了,張大鵬不時裝作受到驚嚇的樣子,嘴裏“哎呀我去”叫個不停。

同事留給了他一句句髒話。

可當一個實習警察真的喊起來時,他的心髒提到了嗓子眼。

實習警察指著草叢,那裏有一雙小小的腳,再深處隱隱約約有個嬌小的身體,裹在破布內,插進土裏。

同事不敢下手,張大鵬戰戰兢兢地湊上去細看,一團蚊蟲組成的煙霧從草叢中飛升起來。

幾秒鍾的功夫,他滿頭都是汗,結果發現是一個被遺棄的塑料玩具娃娃。

那一刻張大鵬才意識到,自己也許沒做好準備,在這樣荒無人煙的地方,看到一個孩子慘遭淩辱的屍體。

晚上九點多,天黑了,他拒絕了下屬拿電筒繼續查找屍體的提議。他獨自回到辦公室,拿起地圖,用鉛筆在上麵戳戳點點,在村莊上畫了一個圈。

他覺得孩子的屍體就藏在圈裏。

劉小軍失蹤第五天,張大鵬的同事們在一大早5點鍾就趕到了浙江村門口,用一輛閃著警燈的大號警車堵住村口。警車旁邊還有幾個黃色路障,寫著“無痛人流”的字樣——是屬地派出所的保安找過來堵車用的。

張大鵬遲到了,因為他要提前去看守所,借一樣東西。

半小時後,張大鵬推開車門,現場所有民警都清楚看見,他手裏牽著一隻“搜屍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