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審訊已經接近尾聲,金詩韻發現自己罪證確鑿,主動提出要寫供述材料。我盯著她奮筆疾書。半個小時後,她鄭重其事地把紙交給我。

我才發現,這是一封揭發檢舉材料。

金詩韻以第一人稱的身份,舉報我們以各種各樣的方式虐待她;還有我們捏造事實,企圖用她充數,給別人頂罪。內容全是瞎編。

我看完以後,心裏念叨著,認真你就輸了。我輕輕一拋,紙落在地上。

第一遍筆錄出爐時,我把筆錄交給她簽字,她靜靜地翻動,沒有任何異樣。

看完以後,她突然拿起簽字筆,用筆尖指著我,又指向自己白皙的脖子,一點點靠近,“我要紮進動脈,把血噴在你身上,救護車還沒來,我就會死這裏!”

我攥起拳頭,視線變得狹窄。

過了一會,她放下筆,用手指著我的臉,像是看到趙本山的小品一樣開始大笑。她是真的覺得好笑。

有一瞬間我突然覺得,這個世界上最了解金詩韻的,應該就是我們警察。

她似乎從來不會去拒絕別人,但這隻是一個“老好人”的表象。一轉過身,她可能就會幹出你想象不到的事兒。

我能猜到,金詩韻在正常生活裏,一定活得沒有原則。

她沒原則,或者說她的原則就是軟弱,附和。但同時,她心底裏那股自私的憤慨甚至屈辱感隨之而起,她背後那種被傷害感,報複心不斷升騰。

她總在這兩個極端間遊**,騙著王雷,騙著自己,還騙了我們警察,仿佛隻有這樣才得到些許安慰。

然而我們一再施壓之下,金詩韻還是一點點展現出了她的真麵目——

罪證確鑿,她見自己怎麽鬧也不被搭理,情緒越來越強烈,開始大聲用一些宗教術語詛咒我。沒過一會又苦苦哀求我們放過她,讓她能和男朋友團聚。

她熱愛表演,需要觀眾,可我再也看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