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真探趙趕鵝:重案組的人性檔案簿 當你凝視深淵時,深淵也在凝視著你

大家好,我是重案刑警趙趕鵝。

自從2013年加入重案組以來,我和其他警察一樣,做著接警、辦案、緝拿的工作。不過,除了辦案,我還有一個說不上好壞的習慣——想要更多地去了解那些罪犯。

養成這個習慣,是因為那樁讓我現在想起來都能感受到一股涼意的案件。

我剛加入重案組時,因為住在單位的單身宿舍,所以不管是半夜還是淩晨,每次出命案現場,我一定會成為隊長的首選警員。因此,我幾乎就沒怎麽睡過好覺,就算沒現場的時候也不敢早睡,生怕半夜突然被電話叫醒。

就在我加入重案組那年的夏天,命案進入了高發期,一個半月內我沒有休息過一天,好不容易倒休去和哥們喝點酒,半夜又被叫了回去。

當時也是因為年輕,在趕往現場的路上,我的情緒突然崩了,我的牙齒不停地在嘴裏摩擦,像癲癇發作一樣,連出租車司機都能聽到聲音。我自己也不知道要做什麽,但那種好像走在失控邊緣的感覺,真的很恐怖。

後來,到了案發現場,發現案件是一個小IT(互聯網技術)公司的男員工,因為第N次被新來的女領導要求加班,結果用辦公桌上的銅鎮紙給對方開了瓢。

那個男員工殺人後,自己報了警。我們趕到現場時,他就跟中了定身法一樣緊貼著牆壁站著,臉白得像牆皮一樣,女領導的鮮血染了他一褲子。

我們給他戴手銬時,他兩眼發直,像個複讀機一樣喃喃自語:“要是今天晚上關機就好了。”

那一瞬間,我因為連續加班、嚴重缺覺而憋的一肚子氣,馬上就消了。也就是在那一刻,我發現,這個男員工身上的悲劇,離我,離每個普通人可能都不遙遠。

從那時候開始,我對命案變得更上心。

但就在加入重案組的第二年,我明白了一件事——有些罪案背後的真相,不是僅僅靠上點兒心就能看得到。

那是2014年的除夕夜,我們帶回一個潛逃了二十五年的殺人犯。他這些年娶妻生子,還開了個小賣鋪,被我們抓住時正在炕上喝燒酒。

那晚任務結束後我回到警隊,拿著一瓶啤酒闖進食堂,看到全重案組的人都在包餃子,電視開著,但沒人看電視節目。

已經到了帶嫌疑人到訊問室去的時間了,但是沒人願意動窩。最終的結果有點奇怪,我們和嫌疑人在食堂裏圍成一圈。

嫌疑人上著背銬,和三十多個警察擠在一起。我喂了他兩個餃子,還給他喝了一杯啤酒。他酒足飯飽後在肩膀上一抹嘴,盯著我說他不會撂的,但是聊聊天沒問題,要是寫成筆錄他就不簽字。

於是,我們就有一搭沒一搭地聊了起來:二十五年前,他在工廠幹活兒,每天到深夜,隔一個禮拜自己就會出去喝頓大酒。一個飄雪的深夜,他喝多了,打了輛出租車。在車上,司機跟他閑聊,說自己最近老要相親,所以剛買了塊新表,一塊上海牌的機械手表,司機還炫耀地提起自己的下一個相親對象,是一個有著“盈盈一握的小蠻腰”的女孩。

他也不明白這句話怎麽就刺激到了他,又為什麽會對司機下手,但動手的那一瞬間倒是記得很清楚,是晚上十一點四十五分,因為事後,他擦幹血跡後拿著手表仔細看了一眼時間。後來,他一直戴著司機那塊手表,二十五年來每天晚上十一點四十五都要看一眼手表。

他殺死司機後隻搶了手表,而且也沒有賣掉,可是,我在案卷上卻隻能把圖財寫成他作案的主觀動機。公訴程序中並不需要我在案卷中長篇大論將案件描繪成豐富的故事,所以那些驚心動魄的細節往往隻會濃縮成幾行有關時間、地點、人物的鉛字。

然而,這些都遠遠不足以說明案件和判決之外的情況。

這個犯人很快就被送監了,我再也沒機會知道那些人性中幽微細致的部分。

後來我遇到了很多這樣的案子:隻有犯罪過程的交代,卻沒有內心活動的坦白。

很多次以後我才知道,這證明我問人根本不行。一坐在訊問室椅子上,麵對那些殺害了妻子、父親和朋友的家夥,我總是缺乏耐心,想直奔主題,盡快做完筆錄。稍遇抵抗,我就跟對方大吵大嚷。漸漸地,沒有人再拉我一起問案了。

我錯過了很多了解人性的機會。

後來,經曆多了,我慢慢摸出門道,當你越急著想讓一個人說出真相的時候,他越會撒謊。相反,當你抱著對方根本不會撂的心態,自己首先放鬆下來以後,他也會變得放鬆。

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一個搶劫案。在一個市場上,有七個人一起抓了一個小偷,這本來應該是件見義勇為的好事。但誰能想到,隨後,一切都變得不可控了:這七個人把小偷綁在汽車座椅上,拉到郊區小樹林裏揍了一個小時,逼著小偷回家拿來幾萬塊錢。然後,他們把小偷腦殼敲碎了,扔到了土溝裏。

三天以後,我抓到了其中的主犯,因為之前有幾撥老民警先後審訊過了,對方也沒撂,我覺得自己也沒戲,就在訊問室裏的電腦上玩了一夜紙牌。

第二天淩晨,他管我要煙,說“警官你不困啊?”我倆隨意聊了一會兒天,我對案件的事情隻字不提,他突然說了一句,“那小偷你們不管,還不讓別人管了嗎?”就這樣我們聊了起來。他承認了搶劫,但沒有承認殺人。

他說起他愛好賭博,我問他賭博有啥意思。他說即使是被擱在鐵椅子上,他也會賭博,和警察打交道就是賭博,他在賭他所有其他的同夥都沒撂。但是他看我理都不理他,覺得賭輸了,所以決定先說出來。

也就在那一天,我覺得我真正融入了集體,同事們不再嘲笑我了。“隻有你拿嫌疑人當人,嫌疑人才會把你當人。你們才能聊。”預審員老貓哥如是說。

我總覺得這是尼采那句“當你凝視深淵時,深淵也在凝視著你”的土味版本。如果想了解這些犯罪者背後的人性,就得先試著把他當個人看。

2017年的某一天,我和朋友因為對一個全國出名的凶手看法不同吵了一架。從那時候起,我決定寫些文章,在不泄密的前提下,寫寫深淵裏的故事,和大家一起尋找犯罪領域裏的終極真相——

人是如何走上犯罪之路的?

表麵上看,這些殺人、碎屍和暴力事件似乎和我們的世界格格不入。人們的想象力也總會對這些凶手“去人類化”,把他們變成恐怖的妖怪。因為他們對於大眾來說,隻是手機新聞上的幾行字——“某某某大學高才生弑母,某某某市一女子毒殺情人……”

但如果隻把凶手們想成怪物,我們就永遠不會知道罪惡是如何發生的,又該如何規避。

多年的刑警生涯,成百上千宗案卷告訴我,一個正常人心中微小的陰暗麵如果被醞釀到一個極端,就可能造成悲劇。因為幾秒鍾的衝動犯下命案從而毀掉自己一生的某些人,也曾經篤定地相信自己絕不可能是站在刑場上的殺人犯。

我記錄下這些極端人性的碎片,不是為了展示黑暗,而是希望更多的人不步入深淵。

至於故事中的每個人因何墜入深淵,他們的人性與理智又是在哪一刻潰敗的,就交給你們去做判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