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日期:2007年1月25日。時間:清晨6點40分。地點:朝陽分局刑警隊長宋名英家。

一陣電話鈴聲吵醒了正在噩夢連篇的宋名英。他掙紮著坐起來,這才發現自己昨天連衣服都沒脫就睡覺了。他抓起電話喊了聲:“喂?”

“宋隊!不好了!又發現了一具屍體!”隻聽見話筒裏傳來一個驚慌失措的聲音。果然,隻是宋名英沒有想到,凶手會這麽快就再次作案。

“在哪發現的?”

“長興河道301號的一條巷子裏,報案者是早晨上班的婦女。”

“知道了,我馬上到!”

宋名英翻身下床,他走進衛生間,用冷水洗了一把臉,頓時感到清醒。他確認好沒有東西落下後立刻走出了家門。外麵,夜色還沒有完全褪去,北城還沒有完全蘇醒。霧霾正在彌漫,使青藍色的街道有一種置身天堂的感覺。宋名英坐進奧迪車的駕駛位,他點火啟動,直奔長興河道301號。

長興河道301號地處朝陽區以西,快要接近鼓樓區。宋名英的奧迪車行駛在馬路上,他遠遠看到兩輛警車在霧中閃爍著紅藍警燈。很明顯,這次的陣勢要比上一次大多了。因為局裏已經傳開了:外麵有個瘋子在連續作案!

宋名英將車停在街邊,他下車奔跑著朝黃色警用攔截帶跑去。一手掀開警戒帶,跨了進去。一個刑警看到宋名英,說:“宋隊,和之前那起拋屍案手法很像。”宋名英走向屍體,那是一具女性屍體,渾身**,渾身布滿刀割的傷口,渾身都是塗鴉。“又是勒死的?”他問那個刑警。“是的,沒有發現任何掙紮痕跡,這裏顯然不是第一現場。”宋名英點了點頭,他心想,果真如此,那個自稱圓月殺手的凶手再次作案了。“報案人在哪?”“她在那裏,隻不過她受了點驚嚇。”刑警指著路邊的一個女性。

宋名英走向那名婦女,他問道:“你幾點發現的屍體?”

“我……我6點30分要去單位報道。可是我晚點了,所以大概是6點32分,我才走到長興河道,我走過一條巷子的時候發覺有些不對勁,我再過去一看,嚇死了,一具屍體!”

宋名英心中有了一個推斷:凶手是在夜裏拋屍的。隻不過這一次的發現要比上一次晚。他走到刑警們的跟前說:“法醫快到了吧?”一個刑警說:“很快,已經在路上了。”宋名英觀察了一下四周,他看了看天空,像是在找什麽東西。可是,那個東西他沒有找到:監控攝像頭。這個凶手實在是對北城很熟悉,就連北城哪裏的道路還沒有安裝攝像頭他都一清二楚!

這時,法醫車趕到了。他們初步勘察屍體,然後將屍體運上車,車子又開走了。宋名英指示手下保護好現場,然後自己也回到了局裏。

7點05分,北城朝陽公安分局法醫室。

宋名英急切的問:“怎麽樣楊法醫,這次凶手有沒有留下更多線索?”

楊法醫說:“嗯,是有一點。我們在死者的腳掌部位上提取到了一點類似於牆灰的東西。”

“哦?這意味著什麽?”

“意味著凶手很可能是在一個條件相對一般的環境下囚禁被害者的。”

“你的意思是,這種牆灰很劣質?”

“沒錯。”

“還有其他發現嗎?”

“沒有,其餘和上次一樣,死者是年齡在27~35的女性,死前遭受非人的折磨,死因是勒斃。死亡時間在24~36小時內。生前死後都沒有性行為。屍體上有很多傷口,深淺不一,是用鋒利的匕首所割至成。屍體上有很多塗鴉字跡,經檢測,和上一次發現的物質一樣,均為口紅成分。好像就這些了。”

楊法醫的話讓宋名英很沮喪,除了一點牆灰這個線索外,凶手還是沒留下更多可供調查的東西。他帶著沉重的心情回到辦公室。這時,一個刑警敲門進來。“宋隊,受害人的身份可能搞清楚了。”宋名英無奈的笑笑:“不用說,普通上班族,下班晚了,丈夫擔心,然後報失蹤,沒錯吧?”“呃,確實……就是這樣。”“好了,回去工作吧,我知道了。”

刑警離開了,隻留下一臉愁苦的宋名英。

宋名英走出辦公室,他不是有什麽新的想法,而是居然找一個警察要了根煙。一向不抽煙的宋名英此時卻抽起煙來,可見這個案子的影響和改變對他有多麽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