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軍製收兵權

鞏固趙宋政權,真正維持國家長治久安,必須進行標本兼治,“杯酒釋兵權”解除了禁兵將領的兵權,隻是治“標”,改革軍製才是治“本”,宋太祖趙匡胤對此有清醒的認識。

在石守信等掌握重兵的禁軍將領被解除兵權的同時,其所擔任的職位沒有再補充人選,實際上是撤銷了這些職高權重的職位。如在任命慕容延釗為節度使時,就乘機撤銷了殿前都點檢這個重要的禁軍職位。在任高懷德為節度使時,又取消了殿前副都點檢一職。石守信剛開始出任節度使時,還掛著個空名軍職,不久也被解除,於是侍衛馬步軍都指揮使一職再也不存在了。加上先前石守信升任侍衛親軍馬步軍都指揮使一職後,副都指揮使沒有除授,實際上空缺。這樣,禁兵殿前司和侍衛親軍司兩司的高級將領大多離職,職位也大多空缺。餘下的幾個職位,或者由庸才擔任,如殿前都指揮韓重贇,就是因為他庸庸碌碌,頭腦簡單,容易控製,擔任此職長達六年之久。既然庸才無謀,當然不可能率兵征戰。韓重贇雖處殿前都指揮使之位,但從來沒有率兵打過仗。史記韓重贇先後負責過修築皇城、整葺洛陽宮殿、堵塞澶州黃河決口等,沒有率兵打過仗。或者由資曆粗淺者擔任,如殿前都虞候張瓊是在前任皇弟趙光義兼開封尹後由內外馬步軍都頭越級擢補的,他“性暴無機,多所淩樂”,不久被人誣告不法而被賜死。侍衛親軍司的兩位將領劉光義、崔彥進無論是才能,還是威望都遠遠不及前任高懷德等人。

因為侍衛親軍司正、副將領職位都不設置,又沒有兼領的統帥,於是侍衛親軍司逐漸分裂為侍衛馬軍司和侍衛步軍司,加上殿前司,合稱“三司”,又稱“三衙”。殿前司設殿前都指揮使,侍衛馬軍司設侍衛馬軍都指揮使,侍衛步軍司設侍衛步軍都指揮使,這就是所說的“三帥”。禁軍分別由三衙的三帥統領,而總領禁軍的全部權力則集中於皇帝一人手中。“三衙鼎立”改變了過去由禁軍將領一人統率各軍的體製,先是將兵權分散,而後再集中於皇帝,這種由分散到集中的軍事體製保證了皇帝對軍隊的絕對領導權。

三衙雖然統領禁軍,隻是統管禁軍的訓練等事項,卻沒有指揮調動權。禁軍的調遣和移防等指揮調動權歸口樞密院管轄,“凡天下兵籍、武官選授及軍師年戍之政令,悉歸樞密院”。樞密院設樞密使和樞密副使,擁有調兵權,但不可以直接統率兵眾。這樣,握兵權和調兵權分開了。如果戰事發生需派禁兵出征,統兵的將領大多臨時委派其他官員擔任,這樣統兵權又分開了。太祖采取這樣的措施分散禁軍的兵權,目的在於消除唐末五代那種將領和士兵長期結合而形成“親黨膠固”的關係,防止武將發生兵變。“祖宗製兵之法,天下之兵,本於樞密,有發兵之權而無握兵之重;京師之兵,總於三帥,有握兵之重而無發兵之權,上下相維,此所以百三十餘年無兵變也。”宋代一兵之出,必須有樞密院之符,而出征之兵的將帥不是管軍的三衙,卻是臨時委派的其他官員。所以,無論是將領還是部門,都沒有擁兵自重的可能,都無法對皇權構成威脅。這是一種具有創造性的製度,自宋代開始,這種兵權分離分散體製被作為祖宗家法被各朝所遵循。南宋人李綱評論說:“祖宗之時,樞密掌兵籍、虎符,三行管諸軍,率臣主兵柄,各有分守,所以維持軍政,萬世不易之法。”宋神宗時,曾經有人建議廢除樞密院而歸權尚書省兵部,宋神宗說祖宗時為不讓兵權專為有關部門,才專門設置機構和官員統領,使之互相牽製,哪有廢除之理呢?

禁軍的將領任職時間一般不會很長,而是經常加以調換。同時推行“更戍法”,經常變動禁軍駐地,每隔三年或二年,甚至半年就更換一次。這時禁軍駐地將領卻不隨之更換,從而使“兵無常帥,帥無常師”。於是,諸軍在軍營時間少,移防士兵相屬於道,成為宋朝社會生活中一道特殊的風景。按宋人的解釋,更戍法一則可以使士兵均勞逸,知艱難,識戰鬥,習山川,使兵不至驕惰;二則頻繁調動,士兵少有顧戀家室之意。到一個陌生的地方裏駐防,不易萌生“非心”。而等到剛剛熟悉環境,理順了上下人情關係,卻又不得不更戍他邦。這樣將領“不得專其兵”。這後者恐怕正是宋太祖創設更戍法的苦心之所在。兵將分離政策,從另外一個角度防止將領和士兵形成根深蒂固的親黨關係,驕兵悍將想犯上作亂也沒有足夠成熟的內部外部條件。正如北宋人富弼所言:“天下營兵,縱橫交互,移換屯駐,不使常在一處,所以壞其凶謀也。”

宋初,五代延續下來的軍隊約有幾十萬人,宋太祖對其進行整頓挑選其中的精壯者留軍,老弱病殘者裁汰,令其回鄉從事農業生產。對既不能參加軍隊訓練和作戰又不願歸農者,就將他們作為剩員安置。建隆二年(961)五月,太祖下令殿前司、侍衛司以及各州長吏清查所部士兵,“驍勇者升其籍,老弱怯懦者去之。初置剩員,以處退兵”。剩員一般不再擔負作戰任務,僅供官員役使,承擔各種雜役。平定荊南、湖南、後蜀、南漢、南唐後,鼓勵所屬軍隊士兵解甲歸田,官府為之修造房舍,給予耕牛農具。願留下來的作為剩員安置。這些措施消除了冗兵陷患,提高了軍隊戰鬥力。

宋朝的正規軍是禁軍,係主力作戰部隊。宋太祖為了提高禁軍的作戰力量,特別重視士兵的揀選,力圖把全國的精兵都集中到京師。

乾德三年(965),太祖命令全國各地長官精心挑選本地區的士兵,把驍勇善戰者登記造冊送到京城,以便隨時補充禁軍缺額。同時遴選強壯士卒,定為兵樣,分送各地。命令各地長官、都監按照兵樣規定標準招募士兵,進行教閱訓練,等其精練後送到京城。對各地選送上來的精兵,太祖都要親自閱試。同年九月,太祖到講武殿,親自檢閱各地送來的士兵,得其精兵一萬人,以馬軍為驍雄,步軍為雄武,隸屬侍衛司。宋太祖十分重視士兵的質量。選中的士兵並不一定是身高占優勢者,“琵琶腿,車軸身”者往往容易被選上,因為這種身材的人力氣比較大。招兵時,不僅要按兵樣度量身材,而且還要檢測他們的跳躍能力,還要嚴格檢查視力。視力檢查稱為“試瞻視”,一般在一定距離之外舉手指讓其辨別。

宋太祖沿襲唐末五代以來的募兵製,招募生活無著落的農民加入軍隊。特別是饑荒年,更是招募士兵的極好時機,窮困農民甚至爭先恐後應召。大量饑民被招募到軍隊,生活有了著落,就不會形成反抗朝廷的力量。太祖對此舉很感自豪,他曾對趙普說:“可以利百代者,唯養兵也。方凶年饑歲,有叛民而無叛兵;不幸樂歲而變生,則有叛兵而無叛民。”所以,後來有人稱宋代饑歲莫急於防民之“盜”,而防“盜”莫先於募民為兵。宋太祖利用募兵製“兵民分離”的特點,既解決了兵源問題,又解決了“饑民為盜”的問題,可謂一舉兩得。

軍隊質量的提高,除了選兵的時候嚴格把關外,更重要的是有賴於平常加強訓練。太祖意識到這一點,他對大臣說,晉漢以來,衛士不下數十萬,然而可用者極少,原因就在於缺乏嚴格的訓練。太祖多次檢閱軍隊,去除冗弱。又親自考試他們的擊刺騎射武藝,把精銳士卒留下來製訂訓練計劃,要求按時令的差異進行針對性的訓練。他還經常親臨校場,檢查士兵的訓練情況,發現武藝不符合要求的就除其兵籍,另外安置。

宋太祖對軍隊的將領要求很嚴,嚴禁他們超額占用士兵。各地方曾一度出現長官占用役使士兵的現象,對訓練有一些不利影響,太祖知道後,立即下令禁止更不允許。高級將領嚴禁培植親兵。有一次,有人報告說殿前都指揮使韓重贇私自選取親兵作為心腹。太祖得知後十分憤怒,準備處死韓重贇。趙普勸諫說,陛下必定不可能自己帶領親兵吧,需要選擇將領率領。如果韓重贇因讒言而遭誅殺,那麽人人自危,還有誰敢做陛下的將領!經趙普再三勸說,太祖才沒有誅殺韓重贇,令他出鎮為節度使。但是,宋太祖對高級將領及邊將卻另眼看待,不僅姑息他們的違法行為,還給予他們許多的特權。太祖這樣做是為了確保邊境安全。但是,心懷異誌者不在其中。

宋太祖對士卒的要求更加嚴格。他曾經請教過供職過後唐的左飛龍使李承進:“莊宗以英武定中原,卻享國不久,何也?”李承進回答說:“莊宗好田獵,務姑息將士,每出次近郊,禁兵衛卒必控馬首曰:‘兒郎輩寒冷,望與救接。’莊宗即隨其所欲給之。如此非一,失於禁戢,因而兆亂。蓋威令不行,賞齎無節也。”太祖聽後感歎說:“二十年夾河戰爭,終取得天下,不能用軍法約束此輩,縱其無厭之求,以茲臨禦,誠為兒戲。朕今養士卒,固不吝惜爵賞,若犯吾法,惟有劍耳。”太祖通過總結後唐莊宗亡國的經驗教訓,確立了他的馭兵之道,即嚴格管理,絕不姑息不縱容,違抗軍領者,該流配的流配,該殺戮的殺戮。“惟有劍耳”對太祖來說不是恐嚇之辭,說說而已。建隆三年(962),雲捷軍士中發現有人偽刻侍衛司印章,捕捉後立即斬殺。太祖認為各軍近來正忙於訓練,竟尚有如此不法之徒,因而命令各軍清查此類不法之徒,全部配隸海島。乾德四年(966)查出殿前司各軍中無賴之徒十多人,命令刺麵配隸義豐監做勞役。

為了有效地控製軍隊,嚴肅軍紀,杜絕驕兵惰卒的出現,宋太祖還製定了一係列細則,要求將士嚴格遵守。如不得爭功邀賞,不能與軍外人攀比衣食,衣服不能過長,不許穿戴紅紫之服,魚、肉、酒不得進入軍營。請領月糧要親背負,軍營在城西者須到城東倉支領,軍營在城東者必須到城西倉支領。當然,最重要的軍法應當說是軍中的所等之法,它是確立禁軍內部上下級絕對隸屬關係的法則。從官到兵,下級服從上司乃天經地義,下級要絕對服從上級,絕對不能有絲毫的抵觸和冒犯。凡是士兵違忤、淩犯或巫告上司,即所謂“犯階級”,必遭處死或流放。反過來,上司淩辱下級,則視為理所當然。階級之法旨在斷絕軍隊內部下級犯上之心,確定“軍人以服從為天職”的信念,有利於軍隊的統一管理,統一指揮。

為了使中央政權得到鞏固,宋太祖在軍隊布防上頗費心機,想出了內外相製、強幹弱枝的辦法。

宋初,軍隊經過整頓後,分為禁兵、廂兵、鄉兵、蕃兵四種。其中禁軍是中央掌握的正規軍,全國的主力作戰部隊,禁軍主要駐紮在京師及軍事要地。廂軍是地方長官掌握的軍隊,總領於侍衛司。鄉兵是按戶籍抽調壯丁經過編隊訓練的地方兵,也有由招募而來的。蕃兵是邊境少數民族士兵組成的軍隊。宋太祖時期的軍隊主要由禁兵和廂兵構成,約有三十八萬人。其中禁兵約二十萬左右。太祖分其一半駐

守京城,另一半分駐外地。以京城的禁兵足能控製駐守外地的禁兵,外地的禁兵合起來又能與京城禁兵相抗衡,這叫作“內外相製”。史載:“藝祖養兵止二十萬,京師十萬餘,諸道十萬餘。使京師之兵足以製諸道,則無外亂;合諸道之兵足以當京師,則無內變。內外相製,無偏重之患。”內外相製——無偏重之患的布防原則並不僅僅限於京城與地方兵力的配置,其他許多場所兵力的配置也同樣遵循這一原則。史載:“京城之內,有親衛諸兵,而京城之外,諸營列峙相望,此京城內外相製之兵也;府畿之營雲屯數十萬眾,其將、副視三路者,以虞京城與天下之兵,此府畿內外之製也。非特此也,幾天下之兵,皆內外相製也。”例如,除京城內外、府畿內外,各地方的駐兵,往往同時駐防三衙禁兵或侍衛馬司、侍衛步司的禁兵,兵力大約相等,便於互相製約。也就是說,中央和地方、京城內外、開封府畿內外、各地之間兵力數量的部署、兵種的部署,大致上都能夠保持一種力量平衡,從而達到內外相製的目的。

強幹弱枝是與內外相製相配套的戰略部署,它是指軍隊無論在數量上還是在質量上,京城都要比地方雄厚。宋太祖挑選天下精銳士卒集中到京城,兵力配置上比任何一個地方都要占絕對優勢。這樣布防的目的顯然是為了加強京城的武裝力量,弱化地方的武裝力量,即強幹弱枝。但地方又必須保持一定的軍事力量,一則用來鎮壓人民的反抗;二則地方武力聯合起來可與京城強大的武裝力量相抗衡。

宋太祖改革軍製,集中軍權,把住了“興亡以兵”現象的繼續,消除軍隊對皇權的威脅,但是另一方麵,這些措施也不利於調動將領訓兵作戰的積極性,士兵也多處於疲於奔命之中,無形中削弱了戰鬥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