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並哈達

努爾哈赤在擊敗九部聯軍以後,就開始準備對哈達的進攻。在哈達河流域居住的女真部族,因居住地而稱之為哈達部,也有一部分住在柴河流域。哈達曾一度為海西女真四部之首,建州、葉赫、烏拉等部女真皆曾隸屬於哈達名酋萬汗之下。以後,萬汗病卒,因其內部爭權奪信而內亂不止,後來又遭葉赫侵略,這樣哈達的勢力就開始衰落了。萬汗之子蒙格布祿再次掌管哈達國務以後,曾於萬曆二十一年(1593)領兵,參加了葉赫布齋、納林布祿貝勒發起的九部聯軍進攻建州的戰爭,戰敗之後,匆忙逃回本國。

萬曆二十七年(1599)秋,葉赫納林布祿貝勒率兵進攻哈達,蒙格布祿抵擋不住,送三個兒子到建州做人質,請求努爾哈赤發兵援助。努爾哈赤派費英東、噶蓋領兵二千,駐戍哈達。葉赫不願哈達、建州和好,納林市祿貝勒通過明開原通事,致書哈達貝勒益格布祿說:“汝執滿洲來援之將,挾贖質子,盡殺其兵,如此,汝昔日所欲之女,吾即與汝為妻。”

孟格布祿聽信此言,約葉赫人於開原相議。孟格布祿為何要悔約?

估計可能是由於兩個原因:一則哈達與建州相鄰,雙方原已有仇,互略城寨,古勒山之戰,哈達、烏拉、輝發三部共出一萬兵士參戰,結果大敗,哈達派去的兵士死傷不會少,孟格布祿可能對此懷恨尤深,且建州勢力越來越大,哈達很有被其兼並的威脅,故一旦葉赫要與自己同盟,對付建州,他就撕毀了盟誓,改與葉赫合作。再則是美女**,葉赫布齋貝勒之女布揚古貝勒之妹十分美麗。豔名遍聞建州、海西女真及漠南蒙古,不止是哈達部的孟格布祿貝勒,就是烏拉布占泰貝勒、喀爾喀部莽古爾代台吉、宰塞貝勒、輝發拜音達禮貝勒,皆向葉赫布揚古貝勒求婚,爭著要娶其妹為妻。先前,布揚古貝勒拒絕了孟格布祿的求聘,現在納林布祿貝勒提出願以這絕代佳人下嫁於益格布祿,豈不令他喜出望外,下決心與建州反目,改與葉赫盟誓。不料,消息走漏,費英東、噶蓋偵知葉赫、哈達密謀情形,飛報努爾哈赤。

努爾哈赤聞聽大怒,於萬曆二十七年(1599)九月,親自統兵進攻哈達,直抵城下。哈達兵出城抵擋,城上兵箭矢如雨,努爾哈赤的將士“受傷者甚多”。努爾哈赤不顧城守嚴密,揮軍猛攻,連續圍攻七天,大將揚古利奮勇廝殺,首先登上城頭,眾將緊跟,打下了哈達城。揚古利擒獲孟格布祿,向主稟報,努爾哈赤令將孟格布祿召來,孟格布祿跪下叩見。努爾哈赤把自己的貂帽及豹裘賜予孟格布祿,免其一死,帶回費阿拉城養著,“哈達國所屬之城盡招服之。其軍士器械民間財物父母妻子俱秋毫無犯,盡收其國而回”。

破哈達後努爾哈赤一度宣稱要以第三個女兒莽古吉格格嫁與孟格布祿,但這隻是從暫時的政治需要出發,並不是真心要愛護於彼。一則因為哈達王台汗一貫忠順於明,明視哈達為可靠的屏障,故多次出兵保護王台遺孤,不許葉赫侵占哈達,這時努爾哈赤勢力還不夠強大,還得利用明朝對自己的支持,特別是竭力避免引起明朝的懷疑出兵攻打建州,表麵上還要裝得對明帝非常忠順,畢恭畢敬,“忠順有年”,從而不敢公然殺害益格布祿,明目張膽地占領哈達,故揚言要以公主下嫁於彼。

再則哈達立國已逾百載,王台祖孫世為國主,孟格布祿也已主持哈達國政十年,如果驟然將其殺害或幽禁,難免會在哈達台吉、官將、士卒、諸申中引起波動,招致哈達人不滿,不如將其待之以禮,且以公主相婚。所以努爾哈赤才做出了這樣一種政治表態。

實際上,這個宣稱是虛偽的,公主下嫁與孟格布祿之言,遲遲未能兌現,且孟格布祿還是難逃斬首之禍。攻占哈達後,太祖欲以女與蒙格布祿為妻,放還其國。適蒙格布祿**惡不法,又與噶蓋通謀,欲篡位,事泄,蒙格布祿、噶蓋與通奸女俱伏誅。

為了安定哈達人,努爾哈赤殺了孟格布祿以後,便將其子武爾古岱收養起來,並於萬曆二十九年(1601)把女兒莽古吉格格嫁與為妻。明帝對努爾哈赤侵占哈達十分不滿,遣使來譴責說:“汝何故破哈達,擄其人民,今可令武爾古岱複國。”努爾哈赤此時還不敢公然違抗明帝諭旨,迫不得已,“乃勉從其令”,於撫順關外,“刑白馬,誓撫吾答保寨”,“仍令武爾古岱帶其人民而還”。但是,努爾哈赤無論如何也不能將辛苦奪來的國土人口棄之於人,不久,他即以葉赫頻掠哈達,哈達國中發生了災荒為借口,將哈達滅亡,帶回武爾古岱,委授官職,尊稱“額駙”,初授副將,後升為總兵官和督堂。

努爾哈赤吞並了哈達,是他統一女真各部進程中的一塊重要裏程碑。哈達是海西女真的一個大部,人丁眾多,牲畜財物不少,歸入建州後,給建州增加了廣闊的土地和眾多的士卒人畜。在此之前,努爾哈赤攻略各部,一般出兵數百,最多也不過二千,吞並哈達後,士卒大增,遇有較大戰爭,派兵動以千計,軍威雄壯。明人也稱努爾哈赤滅哈達後,“自此益強”。

從古勒山大破九部聯軍起,到滅哈達,連戰連勝,增強了建州國力,加速了努爾哈赤向海西女真葉赫等部攻略的步伐。明萬曆三十二年

(1604),努爾哈赤以愛妻孟古哲哲病危之時欲與其葉赫之母相見,被納林布祿拒絕為借口,於正月初八日率兵往攻,十一日至葉赫國的璋城和阿奇蘭城,攻下二城,“收二城七寨人畜二千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