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恨”

努爾哈赤在舉行稱汗大典以後,因擴展太快,內部的管理問題便很突出。在此後的二年多時間進裏,努爾哈赤主要是在整頓內部,增加國力。當一切都穩定下來以後,努爾哈赤又把目光轉向明朝,軍事戰略重點也移向南方。

發布“七大恨”告天,是後金汗努爾哈赤把戰略重點由北方轉移到南方的標誌,也是他的兵鋒由統一女真諸部轉移到公然指向明朝的標誌。發布“七大恨”告天的背景主要有三個:其一,是努爾哈赤深知明萬曆帝晚年政治更加腐敗,遼東軍備更加廢弛;其二,是努爾哈赤已基本完成女真的統一(除明支持的葉赫部外),並建立了後金政權;其三,是遼東女真地區災荒嚴重,景象悲慘。

水災嚴重,農作失稔,不僅限於朝鮮,而且殃及建州地區。朝鮮平安兵使李時言,據後金女真人羅可多等所報馳啟:

上年水災,胡地尤甚,饑寒已極,老弱填壑,奴酋奪去覓食雲雲。許多群胡,逐日出來,則供給之物,想必浩大。而年條所納,亦未畢捧,其間需用,勢似難繼,是用為虛。其赤身乞食,其情雖似可矜,而桀驁之心有同饑鷹,在我防備之道,不可小緩,而贈給雜物,亦不可不預為算定,請令廟堂斯速指揮。

上麵馳啟除奏報後金地區災荒慘重外,還諫言加強防備。這遠比明朝遼東的庸劣官將有見識。

女真人遭遇多年不遇的凶年,餓殍塞路,四處乞食,老弱填壑。後金汗努爾哈赤怎樣解決這一嚴重的社會危機?翻開中國封建社會史冊,在中原地區,農民起義往往在大災之年爆發,因為災荒使本來尖銳的階級矛盾更加激化;在邊疆地區,嚴重災荒也使本來尖銳的民族矛盾更加激化。努爾哈赤正是選擇這個有利時機,發布“七大恨”告天,把女真人的不滿、怨恨引向明朝,並借對明戰爭勝利和掠奪漢人財富,以緩和後金的社會危機。

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天命三年)四月十三日,後金汗努爾哈赤以“七大恨”告天:

四月十三日,壬寅,巳時,帝將步騎二萬征明朝,臨行書七大恨告天曰:吾父、祖於明朝禁邊,寸土不擾,一草不摘,秋毫無犯,彼無故生事於邊外,殺吾父、祖,此其一也。雖有祖父之仇,尚欲修和好,曾立石碑誓曰:明朝與滿洲,皆勿越禁邊,敢有越者,見之即殺,若見而不殺,殃及於不殺之人,如此盟言,明朝背之,反出邊衛葉赫,此其二也。自清河之南,江岸之北,明朝人每年竊出邊入吾地侵奪,我以盟言,殺其出邊之八,彼負前盟,責以擅殺,拘我往謁巡撫使者綱古裏、方吉納二人,挾令吾獻十人於邊上殺之,此其三也。遣兵出邊,為葉赫防禦,致使我已聘之女轉嫁蒙古,此其四也。將吾世守禁邊之敘哈(柴河)、山齊拉(三岔)、法納哈(撫安)三堡耕種田穀不容收獲,遣兵逐之,此其五也。邊外葉赫,是獲罪於天之國,乃偏聽其言,遣人責備,書種種不善之語以辱我,此其六也。哈達助葉赫侵吾二次,吾返兵征之,哈達遂為我有,此無與之也,明朝又助哈達,必令反國,後葉赫將吾所釋之哈達,擄掠數次,先因呼倫部(前九部)會兵侵我,我始興兵,因合天意,天遂厭呼倫而佑我也,明朝助天罪之葉赫,如逆天然,以是為非,以非為是,妄為判斷,此其七也。期淩至極,實難容忍,故以此七恨興兵。祝畢,拜天焚表。

努爾哈赤所說第一恨,殺其父祖,這既是事實,但又必須加以補充說明。覺昌安、塔克世確實是死於明兵之手,可是需要加上其他一些事實,一係覺昌安父子是為明軍當向導,助其襲殺親家阿台。二是他倆是在明軍

攻打阿台城寨的混亂情形下,被明兵誤殺,明兵不是故意殺人。三是明軍係因懲治掠邊“夷酋”阿台,因而出邊,並非“無故生釁於邊外”。四則事後明臣即承認是誤殺,送還遺屍,給予敕書三十道,使努爾哈赤承襲祖職,當上了都指揮使,後又以其父祖有“殉國忠”,晉其為都督僉事,“長東夷”,蒙受“殊恩”,這也可算是了結了此事,彌補其過了。

第二恨為明朝違誓出邊,護衛北關(葉赫),這一恨有些強詞奪理,難以成立,根據有三個:

其一,明軍不是違誓派兵出邊。所謂違誓之“誓”,乃是努爾哈赤與遼陽將將吳希漢為杜絕越邊而立的盟誓,僅僅是指建州人不得私自越邊,進入明境,明朝漢人不得進入建州地區采參伐木,以免因此引起爭端。是禁止明朝遼東漢人,並不是規定明兵不能逾越邊境一步,不能出邊,不能進入女真地區,須知,努爾哈赤也罷,海西女真葉赫也罷,哈達也罷,其地區皆是明朝“天皇帝”的轄地。建州、海西女真各衛都是明帝欽封的,是明朝遼東都指揮使司轄治的衛所,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女真各衛都督、都指揮皆是明帝臣仆,明朝當然可以派兵出邊,進入女真地區,調解糾紛,懲治掠邊違法之人,這與努爾哈赤所說之誓,風馬牛不相及。

其二,明朝並不是一直袒護葉赫。努爾哈赤在萬曆十九年(1591),即言“七大恨”之前的二十七年,諷刺葉赫納林布祿貝勒遭受明帝欺淩不敢申訴殺父之事時說道:“昔我父被大明誤殺,與我敕書三十道、馬三十匹,送還屍首,坐受友都督敕書,續封龍虎將軍大敕一道,每年給銀八百兩、蟒緞十五匹。汝父亦被大明斬殺,其屍骸得收取否?”努爾哈赤列舉納林布祿之父仰加奴(揚吉努)、伯父卿加努被明總兵李成梁斬殺之事,對比自己父、祖被“誤殺”後的優待,來羞辱葉赫貝勒,這固然是事實,但由此不是更清楚地表明,明朝政府並不是存心偏袒葉赫虧待建州。其三,明朝為什麽要派兵出邊,“以護葉赫’?答案很簡單,但也會令努爾哈赤難堪。因為正是由於努爾哈赤,並哈達,亡輝發,吞烏拉後,圖謀葉赫,於萬曆四十一年(1613)統軍四萬,進攻葉赫,奪取了兀蘇等大小十九城寨,葉赫奏報明帝,明派遊擊馬時楠率兵千人,攜帶火器,幫助葉赫守衛東城西城。可見罪魁禍首乃是英明汗努爾哈赤,不是明朝君臣違誓派兵出邊。

第三恨,伐木之爭,此事曲在明朝,確係欺人太甚,實為一恨。

第四恨,助葉赫,致已聘之女改嫁西虜。這就是當時轟動於世的“老女之爭”事件。萬曆二十一年(1593)建州大敗九部聯軍,之後,第五年葉赫、烏拉、哈達、輝發共同遣使,請求“更守前好,互相結親”,願以布寨之女布揚古之妹許與努爾哈赤,以納林布祿之弟金台石之女許與代善,努爾哈赤備辦鞍馬盔甲等物為聘禮,又殺牛設宴,宰白馬,盛酒、血,與四國“歃血會誓”,定下了這門親事。納林布祿是努爾哈赤愛妻葉赫納拉氏(皇太極之生母)之兄,努爾哈赤是其妹夫。

不久,納林布祿與侄布揚古貝勒違背誓言,將布揚古之妹改許哈達國主孟格布祿貝勒,蓋格布祿死後,又改許輝發國主拜音達禮貝勒,萬曆三十五年(1607)輝發亡國後,此女又許與烏拉國主布占泰貝勒。烏拉亡國後,布揚古於萬曆四十三年(1615)將妹許與蒙古喀爾喀部巴哈達爾漢貝勒之子莽古爾岱台吉。布揚古之妹,豔麗多姿,是當時名傳滿蒙的美女,然而佳人命薄,由於政治角逐,年方十五即許聘於比她大二十四歲的努爾哈赤,中經多次改聘,直到三十三歲仍未婚娶,成為“老女”,最後嫁與蒙古台吉,一年而亡,實為可悲。

第五恨為明朝不容收割柴河、三岔兒、撫安三路莊稼,此恨與事實出入很大。所謂柴河、三岔兒、撫安等地,原來都是哈達部萬汗及其子孟格布祿轄區,努爾哈赤並吞哈達後,遣派人丁,大量耕種哈達舊地,但是明朝政府不承認建州攻滅哈達的行動,認為這是叛逆不法行為,而且因為這些地方鄰近葉赫,易起爭端,威脅葉赫安全,威脅明境安全,故一直不允許建州人員住種。

萬曆四十二年(1614)四月,遼東巡按翟鳳種的奏疏,對此講得十分清楚。他的奏疏,先援引開原道薛國用的呈文。薛國用呈稱:“奴兒哈赤差部夷五百名來本邊汛河口劉家孤山地名住種,又地名仙人洞,有種田達子四十四名,去年宣諭數次,令彼撤回。三見題疏,兩經部覆,奉有明旨,奴投有不收種之甘結,種意倏忽變幻時來,以善言諭之,不肯去,以逐殺胃之,各夷雲,我隻怕我都督,就死在這裏,也不回去。”

翟鳳種的奏疏,接著就講這些地上是哈達舊地,不應允許建州霸種:

備查南關地界,至台存日,自威遠堡起,至三岔兒止。後王台故後,猛骨孛羅在時,至撫安堡龍潭衝止,三岔兒一處,已為侵占矣。迨猛骨學羅故後,俱屬之建州,舊種之田,味斯語吳,又侵占撫安堡矣。分遣人牛,臨邊住種,萬萬當亟行驅除,不可一日容者。……今不論新墾舊墾,但係南關之地,則不當容建州住種,有五利焉:一不得逼近內地,偵我虛實;二不得附近北關,肆其侵擾。

萬曆四十三年(1615)正月,遼東巡撫郭光複亦對此上奏:

至如柴河、靖安、三岔、撫安四堡邊外地,原係南關舊地,奴酋立寨開種有年,而上年驅令退柴河、靖安二堡地者,謂其逼近北關,以杜窺伺耳,但未曾立界,所以令春複來耕種。今奴酋遵我約束其文,願照界鐫碑,惟討秋收將熟之禾,以後再不敢越種。隨行兩道,待鐫碑後許之,即今將柴河、靖安、三岔界碑上鐫番字書,自四十三年春起,不許來種。

兩道奏疏講得十分明白,柴河等堡邊外之地,是哈達舊地,明朝不許建州侵墾,因為明朝政府從來不承認建州侵占哈達,把這件事看作是建州叛逆不忠的一件大罪。建州也一再具結,立碑於石,保證不來耕種,但說歸說,做歸做,不管具的甘結,還是立碑為誓,都不管用,仍然年年派人侵墾收獲。就此而言,這個不許收穀的第五恨,又是強辭奪理,缺乏根據,難以成立。

第六恨為偏聽葉赫之言,遣人侮辱建州。此事乃指萬曆四十二年(1614)二月明使進入建州而言。《滿文老檔》太祖朝卷三載,(甲寅年)“四月,明萬曆帝遣其肖備禦偽稱大臣,乘八抬轎齎書至,乃命叩接帝旨,故做醜態相威脅。並以種種惡言奢談古今成敗之例。聰睿恭敬汗說:對爾恫嚇之書,我為何叩拜耶!遂以惡言對惡言,善言對善言,未覽其書即遣回之”。《武皇帝實錄》卷二亦載,萬曆帝遣守備肖伯芝來,“詐稱大臣,乘八抬轎,作威福,強令拜旨,述書中古今興廢之故種種不善之言”。但究竟作何不善之言,宣諭何事,建州接受與否,二書未寫明,不得而知。

觀看第二年正月兵部回複遼東巡撫郭光複的妻疏,才對此事有些了解。兵部複議說:“今日籌遼,必以救北關為主。惟是奴酋反複靡常,頃撫臣提兵出賽,遺羈酋佟養性為間諜,遣備禦肖伯芝為宣諭,諭之退地則退地,諭之罷兵則罷兵,而察其情形,實懷叵測。”這下清楚了。

原來,老檔和實錄所謂的“不善之言”,是備禦肖伯芝奉了巡撫之命,責令建州退出侵占、耕墾柴河等堡的邊外哈達舊地,諭令建州不得以索要“老女”為借口攻打葉赫,命其盡快撤軍。照此看來,肖伯芝沒有什麽大錯,他是巡撫之使者,當然有其使者的威風,他宣諭的命令,是巡撫的命令,明朝政府從來就認為建州吞並哈達是非法的叛逆行為,根本不該耕墾其地,也不該以“老女”為托辭,一再進攻葉赫。努爾哈赤把肖伯芝的宣諭說成是對他欺淩侮辱的切齒大恨,理由並不充分。

第七恨為明朝責令建州退還哈達舊地,恢複其國,保護葉赫不被消滅,此恨也不能成立,建州、葉赫、哈達都是“大明”的衛所,首領皆係明帝之都督臣仆,哪能讓建州吞並葉赫、哈達。

後金汗努爾哈赤發布“七大恨”,是利用女真人的民族情緒,把女真人的不滿引向明朝,並借對明戰爭的掠獲,以緩和其因災荒而加劇的社會矛盾。“七大恨”誓師後,努爾哈赤即率師攻明,計襲撫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