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以理服人,走遍天下

世間萬物都存在一個“理”。 “理”是自然界客觀存在的一種規則,或是事物運行的一種規律,或是人與人約定俗成的一種規範。月球講“理”,所以能圍繞地球轉,它若不講“理”,就會發生大碰撞。人要講“理”,你不講“理”, “理”就會用它的方式來報複你。

俗話說得好: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良好的口才,首先要建立在講理的基礎之上。但“理”這個東西,一般看不見摸不著,人人都難免有困惑的時候。這時候,就需要一個來“說理”的人,或用確鑿的事實、清晰的表達,來說明事理的必然,或用客觀的理論、嚴密的邏輯,來證明事理的正確。

以理服人是口才當中最為“名門正派”的功夫,相當於武林當中的少林、峨眉、武當等名門正派的“以德服人”,口才縱橫術的第一招第一式,非此莫屬。

梅法官的高超口才

"二戰"結束後,盟國組成遠東國際法庭,11個戰勝國的法官組成的審判團將對日本戰犯的惡行進行審判。

當庭長衛勃宣布法官的座次安排為“美國、英國、中國……”時,中國法官梅汝墩立即舉手: “我不同意。”梅汝墩說: “我認為應該按日本受降書簽字順序安排法官座次。中國應該排在第二位,也就是說,美國之後,應該是中國。”衛勃笑了: “梅博士,我們是來審判戰爭罪犯的,為什麽對這樣一個小小的問題如此在意呢?”“這個問題一點兒都不小。何況真理隻有深淺,沒有大小之分。”梅汝墩隨即又虛晃一槍,“如果不接受降書簽字順序,我提議另一個最公平的方法,我們稱體重,按體重大小決定座次。”在聽到有人說法庭不是拳擊場不需要按照體重排序時,梅汝墩說:“如果不按體重排座次,那麽我認為唯一公平的就是按受降書簽字順序排名。我一點兒都不希望我們的國際法庭變成拳擊場。”

外交無小事,一個座位次序問題會被賦予很深的含義。在爭取國家應得的尊嚴上,梅汝墩先是提出自己的觀點:應該按照受降書簽字順序安排法官座次才公平合理。如果不能,梅汝墩提出了一個輕鬆有趣的公平方法:按照體重來排。當然,他自己也知道這是不可能的。他之所以這樣提議,一則暗示了按照受降書簽字順序安排的方法外,找不到更合適的方法了(隻好按照體重);二則有緩和氣氛之效用。梅汝墩的口才,可謂有理有據兼有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