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統二年的借據

夏淳海是梅縣的知縣。一天,他剛坐到大堂上,衙役就遞給他一個訴狀。他展開訴狀一看,見控告人名叫王福,控告翁子明拖欠債務不還,並在訴狀的後麵附上了借據一張,上寫:

“宣統二年(1910)六月三十日,向王福借銀500兩整。翁子明。”夏淳海立即差人把王福和翁子明傳到了堂上。他把兩個人審視一番,開口問王福:

"翁子明借銀500兩不還,確有其事嗎?"

"小人不敢撒謊,確實借給了翁子明500兩銀子!"

夏淳海又問翁子明:"瞧你貌似正人君子,為什麽借債不還?"翁子明竭力申辯道:"小人從未向他借過銀子,請大人明察。"

"住嘴,你還敢抵賴!"夏淳海厲聲吼道,"你看,這裏有借據一張為證。”

夏淳海把借據拿到翁子明麵前讓他細看。翁子明左右看了幾眼,喊道:"冤枉啊,小人根本沒寫過這樣的借據,這是假的!"

"假的?”夏淳海輕蔑地看了翁子明一跟,說道:“你是不見棺材不落淚啊!好吧,我讓你自己寫出個證據來,如果字跡相同,我看你還有什麽說的。”夏淳海說完,拿過紙筆,自己念一句,讓翁子明寫一句。“宣統二年六月三十日……”

夏淳海念完,翁子明寫畢。夏淳海拿著寫好的紙條和借據上的字一對照,字跡竟然一模一樣。

翁子明暗自叫苦不迭,感到再爭辯也無濟於事,隻得承認了過錯,答應立即償還所欠銀兩。

那個王福站在一旁高興得差點兒樂出聲來。他暗自笑道:"遇著這樣糊塗官,該著我王福發財……”

可是,王福高興得早了點,就在夏淳海正要結案判決的時候,太史楊公忽然來到了縣衙門。他見夏淳海拿著一個訴狀正要宣判,就要過來訴狀,想要看個究竟。他看完之後抬起頭對夏淳海說道:“這借據是假的!”夏淳海很是驚訝,忙問道:“您怎麽知道這借據是假的?”

楊公如此這般一說,夏淳海明白了。追問王福,他麵紅耳赤,終於交待了真情。原來,王福花100兩銀子買通了善於冒充別人筆跡的師爺魏財,並讓魏財模仿翁子明的筆跡寫下了這張假借據,企圖詐騙翁子明的銀子。但是沒想到假借據卻被太史楊公一眼識破了。

太史楊公從什麽地方看出來了這張借據是假的呢?

參考答案

楊公告訴夏淳海宣統二年六月並沒有三十日。夏淳海馬上派人去查《萬年曆》,果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