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上的證據

清朝的時候,某縣城有一個生意興隆的客店,人們都叫它“興隆店”。這一天,一個算命先生來到興隆店裏投宿。

掌櫃的把他安排到了一個雙人房間,房間裏另有一個是做小生意的客人。

“我叫王半仙,最善算命,敢問老弟尊姓?”算命先生自報了姓名,熱情地要為做小生意的人算一卦。

做小生意的人疲倦地坐起來說:“我叫劉仁,今天多趕了點路,實在太累了,明兒個再請老哥指教吧。”劉仁說完,又倒在炕上呼呼睡著了。

第二天,劉仁還要趕路,便早早起來找掌櫃的結賬。可是他一摸錢袋,空了。頓時,急得他連聲叫苦。他來時,錢袋裏裝了5貫錢。那時流通的是銅錢,1000枚銅錢為1貫,5貫錢好大一堆呢。

王半仙被劉仁的叫苦聲驚醒了,以長輩的口氣教訓劉仁說:“出門在外要格外小心,哪能這麽大意呀!往後多注意就是了。”

就在王半仙說這話的時候,劉仁忽然看見了放在王半仙炕頭上的錢袋,心裏好生奇怪:我的錢袋癟了,可他的錢袋鼓了。記得昨天晚上他來時,錢袋裏也沒裝這麽多錢哪!這是怎麽回事呢?我得問問他。

"大哥,你是不是從我的錢袋裏拿錢裝進了你的錢袋?"劉仁望著王半仙那凹進去的眼窩問道。

王半仙眼睛不好使,但耳朵卻靈得很,還沒等劉仁把話說完,就生氣地站起來:"你說這話可要損壽,我一個盲人能偷你的錢?我一覺睡到現在,是你剛才咋呼才把我吵醒的!”

"不對,你偷了我的錢。給我沒事,若不還我,就拉你到縣衙治罪!"劉仁以為這麽一嚇唬,王半仙準能把錢還他。可誰知王半仙卻說:“走就走,你血口噴人我還不幹呢!”

於是,兩個人互相拉扯著來到了縣衙。

知縣升堂問案,細聽了劉仁和王半仙各自的敘述後,搖了搖腦袋說:“這案子好辦,你們的錢有記號嗎?”

劉仁一聽急了,忙回答:“老爺,錢是用來買東西的。今天進,明天出,哪裏會有什麽記號呢?"

知縣眉頭一皺,又問王半仙:“你的錢有記號嗎?”

王半仙笑笑說:“老爺,他的錢沒有記號,可我的錢有。咱盲人掙點錢不易,哪能不多幾個心眼兒,讓它丟了呢?我每掙幾文錢後,便字對字,背對背地將它們穿起來,不信你看,我的錢全都是字對字、背對背用線穿起來的,請老爺明驗。”

王半仙說著,把錢袋遞了過去。

知縣打開錢袋一看,見裏麵的七貫銅錢果真都是字對字、背對背地穿著。他心想,看來一定是劉仁誣告了王半仙。他剛要把錢判給王半仙,忽然看見了王半仙那雙幹癟多皺的手,心裏頓時明白了。他大聲道:“王半仙,你偷了劉仁的錢,還想蒙騙本官,伸出手來……”

王半仙聽了知縣的話,隻得低頭認了罪。這個知縣是怎樣推斷,從而認定是王半仙偷的錢呢?

參考答案

知縣想到,王半仙若是平時每日掙了幾文錢就穿起來的話,手上一定不會留有銅鏽,若是偷了劉仁五貫錢連夜一個一個地字對字、背對背地穿好,手指上必然留下很重的銅鏽。於是,知縣讓王半仙伸出手一看,果然其右手的拇指、中指和食指上留下了深綠色的銅鏽。聰明的知縣就這樣斷明了這件偷竊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