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的“紅綠燈”

“紅燈停,綠燈行,黃燈做準備。”這是眾所周知的交通規則之一。信號燈出現在每一個繁忙的交通路口,幫助交通警察維持交通秩序,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交通信號燈開始使用之初,為什麽選用的是紅、黃、綠3種顏色而非其他呢?這要從19世紀的英國說起了。

英國中部的約克郡有一個習俗,用穿著不同顏色的衣服來代表女性是否婚配。已婚女性穿著紅色衣服,未婚女性則穿著綠色的衣服。

這原本是一個普通的民俗,但是由於有一陣日子經常在倫敦威斯敏斯會議大樓前軋死人,弄得大家人心惶惶,再沒有幾個人敢去那裏了。

不過這個風俗卻給了有心人以啟發:可以用不同的顏色來表示不同的含義。

1868年12月10日,由道路信號工程師德·哈特設計並製作的高達7米的紅綠信號燈在倫敦議會大廈的廣場與世人見麵。在信號燈的燈柱下,站著一名交通警察來控製紅綠燈的顏色。後來為了方便,又在信號燈中間裝上煤氣燈罩,讓紅綠兩種顏色可以交替出現。

好景不長,僅僅23天的時間,這個信號燈就因煤氣燈爆炸而“夭折”了,同時也帶走了一名執勤警察的性命。

這次的意外發人深省,信號燈隨之被取締。直到1914年美國克利夫蘭市開始使用“電氣信號燈”,經過一段時間的驗證,此種信號燈被廣泛使用在各國的交通路口。

隨著交通工具的更新換代,對信號燈指揮的要求也提高了,於是出現了現在我們見到的三色交通燈。

現在的交通燈是智能控製的,道路保持暢通,確保出行不受阻礙,大大減少了交通事故的發生,更為出行的人們帶來一層安全的保護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