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收入“開源”

如果把你的收入比作一條河,而你這條河中隻有工資流入的話,永遠也不能擁有豐富的水資源。對此,你需多拓展一些支流,來保證你收入的河流有充足的水量。

舉辦奧運會是當今世界許多國家夢寐以求的美事,它除了能幫助舉辦國擴大知名度外,還能夠帶來大量的經濟收益。但有誰想到,幾十年前的奧運會,還是一場“虧血本”的“買賣”呢?

1976年,加拿大承辦奧運會,虧損了10億美元,至今他們還要為此交納“奧運特別稅”,預計到2030年才能還清全部債務。1980年在莫斯科舉行的奧運會,據說蘇聯當局的花費也達90億美元之巨。因此,對於1984年奧運會,許多國家及城市卻望而生畏,沒有勇氣承辦,卻隻有美國的名城洛杉磯願意承辦1984年的第23屆奧運會。

1979年,46歲的企業家尤伯羅斯知難受命,接受了這項艱巨任務,他擔任了籌委會主任。籌委會成立時明確宣布,本屆奧運會不由政府主辦,完全“商辦”;組委會是獨立於美國政府以外的“私人公司”。為了籌集資金,尤伯羅斯絞盡腦汁,決定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盛況空前的洛杉磯奧運會,沒花東道主美國的一分錢,反而盈餘1500萬美元的奇跡就是成功的典範。

這屆奧運會最大的一筆收入,是靠出售電視轉播權籌集的。組委會開出的國內獨家轉播權的價格是2.2億美元。這個價格是蒙特利爾奧運會電視轉播權價格的6.6倍,是莫斯科奧運會電視轉播價格的20.6倍。價碼開出,美國3家最大的電視廣播網都認為價格過高,一時難以定奪。曾經買到過莫斯科奧運會電視轉播權的全國廣播公司開了4次董事會都舉棋不定。美國廣播公司請了幾十位經濟專家仔細計算,認為有利可圖,於是,便率先下手,搶在全國廣播公司前買下了電視轉播權。

第二項大收入,是請私人公司讚助。在這方麵尤伯羅斯吸取了1980年紐約冬季奧運會的教訓。那屆奧運會沒有規定每個單位最低讚助金額和單位數目,結果讚助廠商雖有381家,卻一共隻給了900萬美元的讚助費。本屆奧運會規定,正式讚助單位為30家,每家至少讚助400萬美元,在每一個項目中隻接受一家讚助商。而讚助商可取得本屆奧運會上某種商品的專供權。這樣一來,各廠商為了宣傳自己,互相競爭,出高價搶奪讚助權。

尤伯羅斯親自談判每一宗讚助合約,運用他卓越的推銷才能,引起同行業間的競爭。當國際商業機器公司決定不參加讚助的時候,尤伯羅斯打電話給該公司的主席,指出讚助洛杉磯奧運會的公司,可以在下一代青年腦海中留下全球性公司的形象。當然,他不會忘記警告對方,另一家規模巨大的電腦公司也有興趣,逼得該公司乖乖簽約。

在伊士曼,柯達公司認為讚助費太昂貴,表示沒有一家攝影器材公司願意付出400萬美元讚助費時,尤伯羅斯警告他們,已有外國競爭者與之爭奪讚助權,但該公司仍然執迷不悟。尤伯羅斯毫不遲疑地把讚助權售給日本的富士攝影器材公司。於是,日本富士公司以700萬美元的讚助費,戰勝柯達,取得這屆奧運會專用膠卷供應權,使柯達公司追悔莫及。

“可口可樂”和“百事可樂”兩家飲料公司的競爭也十分激烈。“可口可樂”搶先一步開價1300萬美元,成為本屆奧運會開價最高的讚助商,取得了飲料專供權。本屆奧運會讚助費總收入達1.3億美元。

第三項大收入,是門票收入。這屆奧運會的門票價格是相當高的,開幕式和閉幕式門票售價分別為200美元、120美元和50美元3種。門票總收入達8000餘萬美元。

還有諸如火炬接力和出售會標的商標專利權的收入。火炬接力所采取捐款的辦法,也是尤伯羅斯想出來的。奧運會火炬是在希臘點燃的。這一屆洛杉磯奧運會在美國國內的傳遞儀式,由東至西,全程15000千米,沿途經過32個州1個特區,在7月28日奧運會開幕時準時到達洛杉磯紀念體育場。火炬傳遞權是以每千米3000美元出售。不少廠商花錢買下1000千米,雇人參加火炬接力,來宣傳自己公司,僅這一項收入就達到3000萬美元。

尤伯羅斯通過上述辦法,開拓了許多條收入的渠道,他終於籌集到5億美元,從此改變了前幾屆奧運會經濟上虧損的曆史。

作為個人,無論是打工仔還是老板,都要學會尤伯羅斯“開源”的方法。個人“開源”的方法很多,比如說投資金融市場,從事第二職業等。

☆額外收入也須管理

額外收入是每一個家庭或多或少都會有的,如:單位的各種獎金、業餘寫作的稿費、有獎儲蓄或各種彩票的中獎、親屬遺產的繼承、親友饋贈、銀行存款利息等等,金額從幾元、幾十元到上千元不等。不少家庭對固定收入的管理很認真,每月工資怎麽花,都有計劃,可是對於額外收入的管理就很放鬆。

筆者有一個朋友小周,2003年因工作出色,年底得到了公司一個8000元的大紅包。這筆額外的收入讓他消費時的腰杆頓時硬了起來,整個春節他都大手大腳地花錢。結果春節過後,他一數錢包,發現除去8000元的紅包不算,他2004年的春節比往年還多花了5000元。小周後悔不已,自嘲地說:“沒有那個紅包可能會更好。”

其實,額外收入也是家庭收入來源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管理好額外收入同管理固定收入一樣重要。那麽,家庭對額外收入應如何管理呢?

(1)有了大筆收入,若暫時沒有明確開銷,最好及時專項存入銀行。根據家庭消費計劃,擇期儲蓄,如想要買東西,但暫時還沒時間或沒拿定主意,就把錢暫時存個定活兩便。因為手中有大筆的錢,平時花起來就隨便,就有可能將大錢變成小錢。

(2)有了額外收入,可以購買一些必需物品,錢多可以買個大件,錢少也可以買點兒小物品,選擇既有實用價值,又有紀念意義的家什小物,讓小錢花得有價值。

(3)對於額外收入應注意合理控製支出,要將其列入家庭消費計劃之中,視為家庭機動收入,支出時也要歸於家庭特殊支出之類。

(4)保證“專款”專用。節約與浪費的區別有時並不很明顯,“專款”專用是克服額外收入消費盲目的一個好辦法。如稿費,可以用來買些書,訂些報紙雜誌,進行“智力投資”;還可用於親朋饋贈,歸還“人情債”,等等。

(5)如有大筆額外收入也可用來做些家庭小投資,以錢生錢。如購買國庫券、有價證券,適時也可炒股,等等。根據個人愛好和資金多少以及特長擇“優”投資,利用額外收入賺取額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