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編自導的翻版大追緝

“歡樂大追緝,全麵捉拿兩名涉嫌重大翻版的歌星——查有兩名歌星,曾因出版唱片,致使地下唱片市場猖獗,各界購買翻版唱片或錄音帶,每有雜音、跳針、斷帶等事,紛紛向唱片行提出嚴重抗議,擾亂唱片市場甚巨。涉嫌觸犯《著作權法》第三十三條第三項,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3萬元以下罰金。敬請各界人士各地唱片行詢問詳情,協助捉拿到案,該二人至親朋好友如有知其行蹤者,亦請協助勸其早日出麵說明,以正視聽。請向各地唱片行查詢真相。”

上述“懸疑”方式的廣告,其實是台灣省歌林公司音響出版部為推廣新唱片所玩的噱頭。果然,過了沒幾天,又登出了“自白”:

陶大傳、孫越(以下簡稱我們)出麵澄清——

自去年5月以來,我們因全力投入一個製造歡樂的大計劃,久未一起公開露麵,致有涉及翻版盜印、逃匿的誤傳,事關名譽,特此鄭重說明,還我二人清白,以正視聽。

8個月的工作中,我們在歌林公司完成一張專輯唱片,一個台視春節特別節目,一部(中國)香港新藝城公司拍攝的電影。歌林公司唱片製作人呂子厚,電視專輯製作人張艾嘉,電影導演虞戰平都可以為我們做證。

去年,我們的原版唱片、錄音帶都名列排行榜第一名,這是因為大家的愛護。但是地下盜版市場使大家在不知情下購買,必須忍受雜音、跳針、斷帶、音效差等種種缺點,大家買了受騙,我們更是最大的受害者。

今天,我們出版的“歡樂大追緝”專輯唱片,總共花了8個月時間製作,原版的品質高,音響效果好,會同“歡迎大追緝”活動,幫助大家認識原版,把真正的歡樂帶回家。請向各地唱片行購買“歡樂大追緝”原版唱片、錄音帶。

檢舉獎勵:凡因提供線索而破獲翻版地下工廠者,即贈獎金2萬元整致謝。

至此真相終於大白,原來它是一個推銷新產品兼打擊仿冒的活動。在各種廣告手法和創意都用過之際,能想出這麽一個自編自導自演自唱的“點子”,也算是匠心獨具、別出心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