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擒故縱

在政治鬥爭、軍事鬥爭,以及日益激烈的經濟競爭中,欲擒故縱之計是經常被高明的決策者所采用的,且勝算概率極高。

《戰國策·魏策一》:“《周書》曰:‘將欲敗之,必姑輔之;將欲取之,必姑予之’。”這是一種暫時讓步,等待進攻的策略。

據《韓非子·說林》所記,春秋末期的晉國,以趙、魏、韓、智、範、中行等六家勢力最大,史稱“六卿”。範、中行兩家被兼並後,智伯向魏宣子提出領地要求。魏宣子當即拒絕。魏宣子的謀士任章獻計說:請不要正麵拒絕智伯,不妨滿足他的要求。他嚐到了甜頭,一定驕傲得意,更加貪得無厭,四處伸手。到那時,其他大夫必然會不滿,從而促使各家聯合起來去收拾一個孤立又驕傲輕敵的智伯,他的性命還能保得住嗎?

魏宣子依任章的妙計,劃出一些土地給智伯。後來,智伯果被趙、魏、韓三家所厭。魏宣子不但收複了失地,還分得了更多的土地。

韓非在他借用曆史故事來闡述和發揮《老子》思想的《喻老》一文中說:“越王人宦於吳,而觀之伐齊以弊吳。吳兵既勝齊人於艾陵,張之於江、濟,強之於黃池,故可製於五湖。故曰:‘將欲翕之,必固張之。將欲弱之,必固強之’。晉獻公將欲襲虞,遺之以璧馬;知伯將襲仇由,遺之以廣車。故日‘將欲取之,必固與之’。”韓非得到的這些戰例,給這一謀略做了很好的注腳。

吳王敗越之後,越王成了他的奴仆,他以為吳國可以爭霸天下了。越王決心戰勝吳王,但在周敬王三十六年吳王出兵伐齊時,卻派兵支持吳王在艾陵打敗齊軍,還親自去吳國致賀,並帶著許多寶物賄賂吳國君王。吳國君臣個個喜氣洋洋,隻有伍員看破了勾踐的用心。周敬王三十八年春,吳王夫差與晉定公在黃池會盟,爭得霸主。而同時,越王卻在吳王率兵遠征之時乘機攻吳,並大敗吳軍,最終滅吳。

在條件不具備時,要想奪取或保存某種東西,必須暫時交出或放棄它,等待時機,創造條件,最後再把它奪回來。“取”是目的,“予”是手段,“予”是為了“取”。一切的“予”,都是以“取”為前提的,都要看對大局是否有利。在我們的實力尚處於劣勢的條件下,為了調動對手、戰勝對手,不計較一城一池的得失,這種以最終打敗對手為主的放棄是為了更牢固、更長久的占領。

將欲弱之,必固強之。此計相近於欲擒故縱。其用意在於,當敵人處於強盛之時,或對手的猙獰麵目尚未完全暴露或未被世人所識破之時,不是急於去與之較量,而是等待時機,采取措施以驕縱敵誌,待敵懈怠失警之時,待世人更加清醒、朋友積極支持之時,再采取行動戰而勝之,它與欲擒故縱之計有異曲同工之妙。

東周時期鄭伯克段於鄢的故事幾乎盡人皆知。鄭莊公對同胞兄弟共叔段企圖裏應外合、篡奪政權的陰謀本已覺察,而他不但不予製止,反而許之封地築城,對共叔段一係列準備工作置若罔聞。其母薑氏請求封其弟共叔段於京地。公子呂諫阻,莊公卻故作姿態,說:“母親薑氏希望這樣,不滿足她的要求就不得安寧。”有人報告說,共叔段正招兵買馬,訓練卒乘,他故意說共叔段為鄭國操練兵馬,勞苦功高;有人稟報說,共叔段占領了京城附近的兩個小城,公子呂請莊公出兵討伐,他卻說:“多行不義必自斃,子姑待之。”直到共叔段和其母的陰謀充分暴露,鄭莊公才說:“可以收拾他們了。”然後周密布置,在共叔段與其母薑氏舉事之時采取果斷措施,挫敗了共叔段的奪權陰謀,逐共叔段出國,流放薑氏於城穎。

“慶父不死,魯難未已”是一句成語,可見慶父是死有餘辜。魯莊公晚年,他的同父異母哥哥慶父為了奪取王位,殺害國君,製造內亂,引起公憤。他收買刺客殺死公子般,立年僅8歲的國君閔公,實權則操在自己手裏。閔公是齊桓公的外甥,請求齊桓公幫忙。齊桓公了解情況後,想派兵把慶父幹掉。大夫仲孫湫建議等慶父再幹壞事時再誅他。慶父不久又派刺客殺死了閔公,國人動怒,包圍了慶父住宅。齊桓公派兵三千去魯國,立公子申為君。慶父在被押回魯國的途中自殺。

鄭莊公和齊桓公所采取的手段,都是讓對手沿著自己的“邏輯”發展,充分暴露其行徑,當事態發展到極端開始走向反麵時,才采取有效措施一舉成功。開始的姑息慫恿都是為了等待時機,贏得主動,為采取決定性的行動鋪平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