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本身沒有好壞

一方麵,金錢在猶太人的心目中非常重要,是散發溫暖的“聖經”,是世俗的“上帝”;另一方麵,猶太人卻視錢為一張紙,一件平常之物。

“手中有錢,心中無錢”,是他們對待金錢的態度。

過去,一提起錢,有些人總是愛恨交加。愛的時候是稱兄道弟,“孔方兄”掛在嘴邊不停地叫,甚至不惜一日三炷香,乞求財神爺保佑發達;恨的時候則對它咬牙切齒:“錢啊,一把殺人不見血的刀!”

在我國舊有傳統的文化中存在一些根深蒂固的觀念,比如,對金錢的鄙棄。如“銅臭”這樣的詞語就是一個例證。貪婪、無情和虛偽,等等,是人們附加於金錢上的態度。

一個社會如果鄙棄金錢這種現象廣泛存在,說明這個社會心態出了問題。在這樣的狀態下,人們隻有希望通過鄙棄金錢來建立起自己的道德優勢。這些人縱使對富人妒忌得牙癢癢,於眾人麵前仍然要說,“看他那樣,錢肯定不會是好來的”。也就是說,當這種人在發家致富中沒有取得優勢的時候,他便試圖建立一個“貧窮也光榮”的道德觀念,並且一般會有意識地把這種觀念和金錢的多寡反向相連。顯然,這當中還是幾千年來“等貴賤、均貧富”的小農意識作祟。

猶太人對錢的觀念自有見解,他們認為:“金錢無姓氏,更無履曆表”。他們認為,不管方式方法如何,隻要是通過經營賺來的錢,均可拿得心安理得。因此,他們通過千方百計地經營,盡量賺取更多的錢,不管這些錢是農民出售產品得來的,或是賭徒贏來的,還是知識分子靠腦力勞動得來的,都會收之無愧泰然處之。猶太人的字典裏,沒有“仇富”二字。

很多年前,年僅24歲的猶太人哈同來到中國上海謀生,當時他除了擁有健康的體魄及敏銳的大腦外,幾乎一無所有。他立誌來中國賺錢發財,但一無資本,二無特長和靠山。於是,他在一個洋行找到一份看門的工作。對於許多血氣方剛的年輕人而言,看門的工作極其難堪。但哈同卻不那麽想,他認為看門賺來的錢是一種報酬,毫無丟臉和失身份之說。在他看來,隻要是自己流汗掙來的錢就無愧無羞。

早在2000多年前,猶太人對錢就有一種獨特的迷戀。

猶太民族的起源與曆史遭遇無疑決定著猶太人對錢的態度,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一個社會、一個民族或一種文化的“資本主義合理性”水平。

其一,猶太人屢遭驅逐或殺戮,每當形勢緊張,他們踏上流浪之路時,錢是最便於他們攜帶的東西,也是他們保證自己旅途中生存的最重要手段。

其二,金錢是唯一不具異端色彩的東西,是他們同其他宗教教徒打交道的媒介。

其三,猶太人為了獲得寄居城市的獨特生存權利,他們對金錢極度迷戀,並顯示出在金錢方麵超強的智慧。同時,金錢也是猶太人彼此救濟的最直接方式。

其四,猶太人的長期經商傳統也使他們不可能鄙視錢。盡管錢在別人那裏隻是媒介和手段,但在商人那裏,錢永遠是每次商業活動的最終爭取目標,也是其成敗的最終顯示。

綜上所述,金錢對猶太人來說絕不僅止於財富的層麵。金錢居於猶太人生死之間,居於生活的中心地位,是他們事業成功的標誌。在其他民族對錢還抱有一種莫名的憎惡甚至恐懼之時,猶太人在這方麵已經完成了從單純經濟學意義上向文化、社會意義上的劃時代跨越:錢已經成為一種獨立的尺度,一種不以其他尺度為基準,相反還可以淩駕於其他尺度之上的尺度。

此外,猶太人認為,賺錢、攢錢並不是為了滿足直接的需要,而是為了滿足安全的需要。安全需要決定生存、發展、愛情、理想。而且,金錢的多寡與安全係數成反比。

猶太教從來不認為貧窮是美德,猶太人的先祖先賢都不窮,祖先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都有幸擁有眾多牲口和土地。禁欲主義和自我否定不是猶太人的理想,自己的財務先處理好,才比較容易追求精神生活。

“沒有麵粉,就沒有聖經。”

——《米示拿法典》(Mishna)

“貧窮使人違法亂紀。”

——哈西迪教派(Hasidic)的俗語

“貧窮比50種災殃還慘。”

——《他目勒經》

1.金錢是保障

現實生活中,猶太人都承認,錢不是萬能的,但沒有錢卻是萬萬不行的。每個人都需要擁有一定的財產,如房屋、家具、電器和服裝等,這些保證我們基本生活的元素都需要用錢去購買。

如果一個人在銀行有一大筆存款,又有穩定的職業,自然生活有了保障,事業有了奔頭。在一定程度上,有錢可以呼朋喚友,可以消除寂寞和憂愁。在現實的世界裏,有錢確實可以產生效率或讓他人為你服務。錢雖然不能買到健康,卻可以使你的身體獲得很好地照顧。幸福雖然不是因錢而來,但痛苦往往是因缺錢而至。我國所謂“一分錢逼死一個好漢”,就是因缺錢而痛苦的寫照。人的一生中,難免會遇到問題需要處理,而醫生、律師之類的服務人員,都需要付費才能提供服務。猶太人把這些事實歸納成一個特點:金錢確實是美好生活的一種保障。

2.財富是一種有效秩序

猶太人認為,尊重財富,就是尊重公共選擇的規則。財富可能不是一個最好的規則,但現在還沒有其他比這更好。你錢多,你就得到更好地享受,你可以買自己的車,你可以買好的房子,可以不必在金錢上憂慮。當然,要保證這個規則的合法,有個前提就是財富的來源必須是合法的。

財富這種秩序,好處是明顯的。我們可能會把道德、權力、種族等作為資源分配的原則。比如,那些所謂“成功人士”就可以開好車、住高級房子。但這種分配方式本身就存在著內在矛盾,是不完善的,至少目前是不完善的。因為“成功人士”首先就應該是高尚的,對社會的貢獻應該是巨大的,但如果他占有更多更好的資源,他也就不是“聖人”了。

顯而易見的是,隻要人心中還有“自私的基因”,這些分析模式都不是最好的,或者存在內在矛盾,或者導致更大的混亂。也就是說,這種分配方式是很難構成一種穩定的秩序的。

正因為“金錢”具有了衡量價值和計量價值的含義,人們自然而然地就形成了用“金錢”衡量“財富”價值的習慣。但是,正如同“財富”在詞義上包含的範疇大於“金錢”一樣,人們對財富的擁有,就有了不同的認識。

因此,猶太人把財富作為一種有效秩序,希望擁有“財富”,希望通過“財富”為社會提供一種秩序。

3.金錢提供自由

金錢與自由,是躲避不開的兩個問題。

猶太人認為,擁有更多的金錢,代表著人可以節省很多為謀生而奔波的時間,自己和家人將可以過上一個相對穩定安逸的生活。既然如此,又怎可割舍自由和金錢的關係呢?

事實上,貧窮往往趨向於以貧為憂的人,通過同樣的法則,錢則被那些刻意準備迎接它的人所吸引。貧窮意識總是攫取沒錢人的心靈。貧窮的發展無須有意識地應用有利於它的習慣;而金錢意識則必須刻意創造才能產生,且必須使其處於發號施令的地位,除非一個人生來便具有金錢意識。

4.錢就是錢

猶太人熱衷於賺錢,這是由長期的生存環境決定的民族特性。但猶太人對錢卻一直保持著一顆平常之心。

對於錢,猶太人既沒有敬之如神,又沒有惡之如鬼,更沒有既想要錢又羞於碰錢的尷尬心理。錢幹幹淨淨、平平常常,賺錢大大方方、堂堂正正。

以錢為生,這隻是猶太人樸素而又自然的生活方式。

一位無神論者來看拉比。

“您好!拉比。”無神論者說。

“您好。”拉比回禮。

無神論者拿出一個金幣給他,拉比二話沒說裝進了口袋裏。

“毫無疑問,你想讓我幫你做一些事情,”他說,“也許你的妻子不孕,你想讓我幫她祈禱。”

“不是,拉比,我還沒有結婚。”無神論者回答。

於是,他又給了拉比一個金幣,拉比也二話沒說又裝進了口袋。

“但是,你一定有些事情想問我,”他說,“也許你犯下罪行,希望上帝能開脫你。”

“不是,拉比,我沒有犯過任何罪行。”無神論者回答。

他又一次給拉比一個金幣,拉比二話沒說又一次裝進了口袋。

“也許你的生意不好,希望我為你祈福?”拉比期待地問。

“不是,拉比,我今年是個豐收年。”無神論者回答。

他又給了拉比一個金幣。

“那你到底想讓我幹什麽?”拉比迷惑地問。

“什麽都不幹,真的什麽都不幹,”無神論者回答,“我隻是想看看一個人什麽都不幹,光拿錢能撐多長時間!”

“錢就是錢,不是別人。”拉比回答說,“我拿著錢就像拿著一張紙、一塊石頭一樣。”

由於對錢保持一種平常心,甚至把它視為一塊石頭、一張紙,猶太人才不會把它視若鬼神,也不會把它分為幹淨或肮髒,在他們心中錢就是錢,一件平常的物。因此,他們孜孜以求地去獲取它,當失去它的時候,也不會痛不欲生。正是這種平常之心,猶太人在驚濤駭浪的商海中馳騁自如,臨亂不慌,更容易取得最終的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