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讓不可過分

低調做人主張人們要在“忍”字訣上苦心修煉,但同時也提醒大家注意忍讓的尺度。事實上,過分的忍讓並不可取。一個人如果過分地忍讓,會給自己帶來許多的麻煩、痛苦甚至是恥辱;過分地忍讓,還會使忍讓者成了直不起腰的奴婢;過分地忍讓,也會使忍讓者缺乏活力,缺乏向前闖的勇氣……

具體來說,過分地忍讓會產生以下幾個負麵的後果。

第一,如果一個人隻會過分地忍、一味地忍,那麽他就會變成一個缺乏個性的人。人需要自己的個性,需要自己的風格,隻有這樣才能使自己的人生豐富多彩。對於那些忍到了家的人來說,隻是為忍而忍,將忍看作是一種目的,而不是一種手段。因此,隻是逆來順受,隻會壓抑自己,自己想說的話不能說,自己想於的事不能幹,自己想做的事不能做,處處受到幹涉和阻止,一點都不能發展自己。這樣忍,是以犧牲自己的獨立人格和主體意識為代價的,因此,他們隻能整天窩窩囊囊、無所作為地活著。這類人因為過於忍耐,其自我萎縮,缺乏鮮明的個性。

第二,如果一個人隻會過分地忍、一味地忍,那麽,他們就容易變成守舊、毫無進取心的庸人。唐代學者劉禹錫詩曰:“流水淘沙不暫停,前波未滅後波生。”人生隻有不斷地進取才能獲得成功。如果人以忍作為進取的一種手段和智謀,還是可取的。而有些人的忍,並不是為實現正義而做的一時妥協,並不是為實現自己遠大的目的而做的暫時的撤退,隻是對傳統的習慣勢力、落後勢力的無限製的妥協和退讓。它是懦弱的表現,因而膽小如鼠,俯首帖耳於惡勢力之下。有時明明是正義站在他們這一邊,然而他們還是一個勁兒地往後縮,越來越變得膽小怕事、守舊,越來越缺少鬥爭勇氣,越來越缺乏進取精神。

第三,如果一個人隻會過分地忍、一味地忍,那麽,這種老實過頭的結果就會讓人變得越來越帶有奴性,越來越自卑。有的人為什麽隻會忍?就是缺乏自信。太自卑,對他人就隻能無條件地順從、服從。如果這種忍的時間一長,變成習慣之後,就會很快地轉換成一種奴性,印刻在他的行為之中,時時、事事都得依靠他人,變得離開他人就無法生存似的,甚至連他本人都不知道自己為什麽要在世上生活下去。由於自我的極度萎縮,這種人越來越心安理得地忍,倘若離開了他人,倘若別人不弄出點事來讓自己忍,甚至會感到世界末日將要來臨一般。他們會越來越缺乏獨立性,會越來越看不到自己的長處,越來越自卑。

第四,如果一個人隻會過分地忍、一味地忍,那麽,對個人來說也隻會帶來矛盾和痛苦。過分的忍,實際上是人對社會的一種消極適應方式,是將個人在人生中遇到的所有矛盾、問題都由自己默默地承受。這種人不會宣泄,不會通過其他方式去化解矛盾,隻會一個人在夾縫中生活,隻會一個人躲在角落裏偷偷地掉淚。結果,矛盾越積越多,越積越深,也就越來越痛苦,既害了自己,又誤了別人。世界上本來有很多矛盾屬於“一點即破”的,然而一到了那些能忍、會忍的人身上,就聽任矛盾積累起來。於是,本來不複雜的,變成了相當複雜的,本來很容易解決的,就變得很難辦了。這類人,因為凡事過分地忍,其感情世界往往是最痛苦的,而且往往依靠個人的力量無法擺脫。

如果忍讓濃濃地烙上了保守、落後、安命不爭、平庸、易滿足、缺乏進取心、衰老退化、奴性、軟弱、過於自卑等痕跡時,那麽,這樣的忍耐就變了味,一定叫人憋氣、難受、窩囊、痛苦……為何?因為這種忍耐太缺乏時代精神,太缺乏人的進取精神,太缺乏人的主體意識,太缺乏人的骨氣,太缺乏人的生存意義和價值了。

我們前麵說做人要“忍”,現在又說“忍”不要過分,那麽,這個尺度該如何把握呢?

簡單地說,忍讓是保存自己力量的重要手段。當敵我之間的力量太懸殊,正義與邪惡之間的勢力太大時,忍讓,便作為一種最為明智的退卻手段,不硬拚,不消磨自己的“元氣”,不將把柄送到敵對勢力的手中,而是將力量慢慢地積蓄起來。這種忍讓,絕不是對傳統的習慣勢力、落後勢力的妥協和投降,而是一旦時機成熟,就會乘其不備,猛然一擊,讓那邪惡永不翻身。

忍讓不是目的,而是手段。不動聲色地將力量慢慢地積蓄起來,一旦時機成熟,即快如閃電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