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用字眼的4個原則

說話是將字、詞組合成一定意義的句子,通過聲音傳遞給對方,但是“話”的實體還是字眼本身,下麵將論述運用字眼的幾個原則。

1.越簡潔越好

有些人敘述一件事情,為了賣弄才華,極力地修飾他們的語句,用重複的形容詞,或學西方語言獨有的倒裝句法,或穿插些歇後語、俏皮話,甚至引用經典、名人語錄,使別人往往摸不清他們在說些什麽。

費了很大的神,卻使人抓不住你話中要表達的重點,縱使言辭再瑰麗也不足取。

有些人在說話時,東拉西扯,缺少組織和係統,也使人有不知所雲的感覺。如果你犯了這些毛病,隻要在說話時記住要說得簡潔扼要就行了。在話未說出口時,先打好一個腹稿,然後再按照順序一一說出來。

幽默大師林語堂曾戲稱:演講要像女人的裙子,越短越好。不僅演講如此,說話也是一樣,簡潔的話語常能讓人有意猶未盡、餘音繞梁之感。冗長的話語,不但無趣,還會讓人覺得像懶婆娘的裹腳布,又臭又長,囉囉唆唆,使聽者昏昏欲睡。

2.問句不要重疊使用

答應別人一件事,說一個或最多兩個“好”字已經夠了,但有些人卻說“好好好好”。其實用重疊句子的時候,除非是在特意引人注意,或加強力量時才用得著。

3.同樣的名詞不可用得太多

有一個人解釋月球上不可能有生物存在這個問題時,在幾分鍾內,把“從科學的觀點來說”一句運用了二三十次,無論什麽新奇可喜的話語,多用便會失去它動人的價值。王爾德說:“第一次用花來比喻女人是最聰明的人,第二次再用的人便是愚蠢了。”我們雖不必拘泥於每說一事,就要創造一個新名詞,但把一個名詞在同一時期重複使用,是會使人厭倦的。

此外,同一個形容詞不可同時用來形容不同的對象,比如有一位幼兒園教師講故事,說到公主,她說:“這公主是很美麗的。”說到太陽,她也說:“這太陽是很美麗的。”說到水池、小羊、綠草及遠山等,也都用“美麗的”三個字來形容。她為什麽不用“可愛的”“柔嫩的”“光亮的”等來調整一下呢?這不是可以增加聽者的興趣嗎?

4.培養自己的語言風格

言如其人,我們每個人說話的方式與風格如同我們的行為一樣,都具有明顯的個性。你的言談將成為你個性的一個方麵。

在前麵,我們已經談到了許多如何正確表達、如何遵守一定的交流規則,但每一規則之外都有一些特例。這裏的特例是指恰當使用一些地方性的表達習慣。如果你能恰當而自然地運用它們,既可以提高你的言辭智商,也可以提高你的語言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