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孩子的自尊

家長是孩子良好自尊心的重要培育者。家長的接納、尊重、關懷、無條件的愛,以及真誠地讚美與肯定,對孩子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

其實,每個人都有自尊和被人尊重的需要,而自尊、被人尊重,是產生自信心的第一心理動力。孩子的自信首先來自自尊,一個沒有自尊的孩子是不可能有自信的。一個孩子要想成為一個傑出的人,他就必須首先接納自己、喜歡自己、尊重自己、認為自己值得他人愛和喜歡,這樣,他的內心裏就會產生一種自我價值,有了自我價值,孩子的生命之火就被點燃了,而他的精神生命也因此向外擴張。可以說,自我價值是孩子熱愛生活,並為之奮鬥的理由,是孩子獲得成功的前提。而自我價值的核心就是自尊。

如果家長不注意教育方式,經常令孩子出醜,將會使孩子變得不以為恥、習以為常,無形中對不好的行為起了加深作用。日常生活中,家長不尊重孩子的行為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經常挖苦諷刺孩子。有許多家長對孩子的期望值脫離實際,非要求孩子的學習成績排在班上前幾名。上小學,對“雙百”最滿意,98分、99分就得挨批;上中學,要平均90分以上,不到90分的科目,視為沒學好。如果孩子成績處在中等或中等偏下狀態,一些家長的話就更難聽了:“你不要強,沒出息”,“我看你是榆木腦袋,開不了竅了”,“你太笨了,這點功課都學不好,還指望你幹什麽”,“老師教你的知識,你全就飯吃了”,“就你這德性,長大等著喝西北風吧”,“錢是白花了,好吃的白給你吃了,廢物點心”……這樣的諷刺挖苦會在孩子心靈上留下什麽?是使孩子擁有奮起的勇氣,還是難言的疼痛?是增強孩子做人的自信,還是使孩子感到越來越失望?留待此類家長自己去好好反省吧。

——家長濫施懲罰。有的家長不隻口頭上對孩子進行精神虐待,還濫用懲罰。調查發現,從城市到農村,有8%~12%的家長對孩子常常采取體罰的方法。挨打的孩子,往往起初感到害怕,打過幾次之後就被打“皮”了,更難教育。觸及皮肉的結果,可能造成靈魂麻木,或者造成怨恨反抗心理,孩子的人格就會扭曲。更有甚者,一氣之下,把孩子打成重傷,甚至命喪黃泉,造成終生悔恨。

——與其他孩子比較。家長總喜歡“比較”,在孩子還很小的時候,比身高、體重、皮膚,比先掉牙、先說話;孩子大點時,比的項目又更多了。但是家長很少教導孩子“自己和自己比”、“看看自己進步的地方在哪裏”,也沒有教導孩子如何“向內看”,看到自己的力量。其實,跟別人比是很辛苦的,人與人總是不一樣的,總是有差異的,怎麽比得完呢?可是,如果孩子相信自己是特別的,他是會創造出自己所獨有的價值的。

家長隻有充分認識到自尊心下麵的兩條深層的根“羞恥心”與“上進心”的真正含義,才能在生活中避免給孩子的自尊帶來傷害。

羞恥心使人在做了壞事時產生羞恥感並因而遠離這些壞事。要知道是羞恥心促使我們大小便要避開其他人而到廁所裏進行。人如果沒有羞恥心,那麽他就會按動物的生存方式來行為而不會按人的方式來行為。對於一個沒有羞恥心的人來說,他的行為在別人眼中是什麽樣子,根本就無關緊要。這樣他的行為就失去了社會製約,那麽動物的本性使他怎麽舒服怎麽方便就怎麽幹。

上進心,使人不甘心在人群中居於落後的地位而奮起努力。人作為一種社會生物,最重要的心理需求就是獲得同類的認同和羨慕,在同類中找到優越感。當二個人有了上進心,他就會去追求社會的承認和人們羨慕的眼神。這樣他就會研究人類社會的法則,並自覺按社會法則所設定的正麵方向去規範自己的行為,因為隻有這樣他才能獲得社會的承認。與此同時,他必須努力去獲得別人也想要的東西,比如地位、權力、金錢、學問、美感以及健康等。因為隻有得到了別人也想要卻沒有得到的東西,別人才羨慕他。

與此同時,維護孩子的自尊,要從細微處下工夫,尤其是在公共場合,更要細心嗬護,因為孩子的心靈是非常脆弱而敏感的,若把他看成不懂事的孩子任意去批評、指責,刺傷他的自尊心,那孩子就容易產生自卑、退縮、緊張甚至憎恨、敵對情緒。孩子越小,心靈越不設防,越容易受傷害。我們就更需要給予小心嗬護。例如:家長要多關心孩子內心的冷暖,多給他一些微笑和關懷的眼神,多給他一些理解和支持,多給他留麵子,不要當著別人的麵訓斥、指責孩子。

讓孩子失去自尊很容易,但重建自尊卻是一個緩慢而困難的過程。所以,家長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一定要重視孩子的自尊,萬萬不可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