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教會孩子自立自強

現在的一些家長,對孩子的愛缺乏理智,愛得太過火。孩子飯來張口、衣來伸手不說,對孩子提出的要求無論是否合理,一律應允。過分溺愛的結果,往往事與願違,播下的是“龍種”,收獲的卻可能是“跳蚤”。所以,為了培養聰慧、勤勉、堅強的下一代,家長應盡可能藏起一半的愛,培養孩子自立自強的品質。

有這樣一則寓言故事:

小蝸牛問媽媽:“為什麽我們從生下來,就要背負這個又硬又重的殼呢?”

媽媽說:“因為我們的身體沒有骨骼的支撐,隻能爬,又爬不快。所以要這個殼的保護!”

小蝸牛又問:“毛蟲姐姐沒有骨頭,也爬不快,為什麽她卻不用背這個又硬又重的殼呢?”

媽媽笑了笑說:“因為毛蟲姐姐能變成蝴蝶,天空會保護她啊!”

小蝸牛皺著眉頭說:“可是蚯蚓弟弟也沒骨頭爬不快,也不會變成蝴蝶。他為什麽不背這個又硬又重的殼呢?”

媽媽撫了撫小蝸牛的頭說:“因為蚯蚓弟弟會鑽土,大地會保護他啊!”

小蝸牛哭了起來:“我們好可憐!天空不保護,大地也不保護。”

媽媽安慰小蝸牛:“我們有殼啊!我們不靠天,也不靠地,我們靠自己。”

不論多麽強大的靠山,總有靠不了的時候。隻有教孩子自立自強,學會依靠自己,做家長的才不至於擔心孩子有一天會失去“靠山”。

自立自強不是華麗的皮囊,而是幫助孩子披荊斬棘的銳利武器。很少有人能陪伴孩子的一生,明智的家長會選擇讓孩子的心靈與身體一起成長。不僅讓孩子的個子越長越高,同時教孩子學會用自己的頭腦來創造價值,也就是要教孩子學會自立自強。

自立自強是一種自我生存的意識和能力,也是現代人追求的心理品質。“將相本無種,教兒當自強。”教孩子自立自強,不僅對社會有好處,而且對孩子自身的健康發展也有利。孩子有了自立的意識和能力,便比較容易適應社會,把握機遇,發展自身。

孩子的成長誰也代替不了。將來的風風雨雨必須要他親自經曆,未來的路也必須靠他自己走出來。因此,我們應該給孩子的成長創造條件,創造鍛煉的機會,而不是凡事包辦代替,做孩子的代言人。所以說,教孩子自立自強需要家長理智的愛。在你把自立自強的武器交到孩子手中的那一刻,就意味著你更好地擔負起了對孩子的責任。因為能夠放手讓孩子追尋自立自強之路的家長,才是真正愛孩子的家長。

德國一貫重視培養孩子“勤奮、正直、可靠、樂於助人、作風正派”等品格。因此,家長們從來不包辦孩子的事情。家長將子女視作獨立的個體,給他們足夠多的個人空間,讓他們獨立去完成他們自己應該做的事。如:在孩子1周歲左右,家長就鼓勵他們自己捧著奶瓶喝牛奶,喝完了,家長對孩子加以讚許,使孩子充分體驗到“自己事情自己做”的樂趣。隨著孩子年齡和能力的增長,家長再引導他們完成一些更難的事情。德國的法律規定,孩子到14歲就要在家裏承擔一些家務,比如要替全家人擦皮鞋等。德國人常說,他們的首要責任就是讓孩子懂得,一個人走向社會最終要靠自己。因此,家長應該教會孩子自立自強。

培養孩子自立自強有多種方法:

第一,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作為家長,在孩子需要家長的幫助才能完成的時候,家長不給予幫助,這是家長的失職。然而,當孩子有獨立完成這件事情的能力時,家長就應要求孩子獨立完成這件事。試想,如果孩子沒有摔倒了能重新站起來的勇氣和毅力,他怎樣去生存?如果孩子離開了家長的嗬護,他會生活得很糟,那他怎樣去競爭?

第二,教孩子處理問題。讓孩子自己解決問題,不僅培養了他的自主意識,還提高了他分辨是非的能力。在孩子辦錯事或自己能處理事情時,盡量讓他們自己處理或參與,讓他們成為主角。有個小朋友和母親到鄰居家裏做客,小朋友把鄰居小孩漂亮的橡皮擦偷偷放進了兜裏。母親看到後沒有說什麽,而是給她講了一個故事,讓她說說故事的寓意。這個小朋友想了想說:“如果拿了別人的東西,就應該還給別人。”事後,她把別人的東西悄悄地放了回去。

第三,培養孩子責任感。培養獨立的孩子,要重在培養孩子的責任感。家長可以適當地讓孩子品嚐一下辦事情不負責任的苦果,孩子如果一而再地受到了後果的懲罰,他自然就會提高警惕,下次做事情的時候自然就不再會馬馬虎虎、草率了事了。增強孩子的責任心,家長平時就應當注意培養孩子做事有始有終、負責到底的良好習慣,交給孩子去做的事情,不管是大是小,家長都要全程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決不允許孩子做到一半就隨意放棄,要直到孩子從頭至尾認認真真地把事情做完做好才能罷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