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苦兩敗俱傷

衝動的基礎是性格的缺陷、心態的錯位,衝動通常在受到外界強烈刺激的情形下產生。此時意識褊狹,言談舉止很難受到中樞神經的有力調節和控製,結果語言出格、行為失常,貿然行事,以致帶來不同程度的破壞性。例如受到侮辱後把人罵得狗血噴頭、爭執時遭人推搡而還以拳腳,把人毆傷等;兒童則往往表現為踢人、咬人。衝動也可以在怨恨和憤懣長期鬱積於胸無法排遣而在外界出現微不足道刺激的情形下發生,此時外界的刺激隻是個導火線,同樣也會產生破壞性的後果。例如某種需要因人為因素長期得不到滿足、或始終得不到公正待遇、與某人長時期矛盾隔閡而難以消解等,這時就會因一件小事而大發雷霆、大動於戈,以釋放日積月累的內在緊張情緒;兒童則會表現為無理哭鬧、大聲叫喊和扔東西、頭撞牆。衝動還可以在我行我素慣了、容不得半點冒犯而偏偏遇到抵觸的情形下發生,在這種情況下稍受抵觸便走極端,或硬上蠻幹,誰也休想阻擋,或絕情寡義,顧不得友誼親情,結果常常弄得矛盾加深、兩敗俱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