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準溝通場合,懂得隨機應變

適時說話,人們才會樂於聽取;在不同場合,根據具體情況來選擇說話還是不說話,以及用什麽方式說話,“言而當,知也;默而當,亦知也”。正所謂“時然後言,人不厭其言”。禮儀規範對言語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在任何時候、任何場合,言語都應該“矜莊以蒞之,端誠以處之”。

說話要區分不同的場合,否則就收不到理想的效果。某法院開庭審理一起盜竊案,被告對作案時間交代不清。為了核實,審判長決定傳被告之妻到庭作證。由於過分著急,審判長脫口而出:“把他老婆帶上來!”法庭頓時嘩然,嚴肅的氣氛被衝淡了。當時,審判長應該運用法庭用語,宣布“傳證人某某某到庭”。由於審判長以日常用語取代了法庭用語,不適應場合,因而很不得體。

可見,隻有依據不同的場合,選取最恰當的語句,才能準確地表達自己的思想感情。

那麽,場合又分為哪幾種呢?主要分為4類:

1.自己人場合和外人場合

我國傳統文化一向是重視內外有別的。對自己人“關起門來談話”,可以無話不談,甚至可以說些放肆的話,什麽事都好辦。而對外邊的人,總懷有戒心,“逢人隻說三分話,未可全拋一片心”。因此,遵循內外有別的界限談話,社會上認為是得體的。

2.正式場合與非正式場合

正式場合說話應嚴肅認真,事先要有所準備,不能亂扯一氣。非正式場合下,便可隨便一些,像聊家常一樣,便於感情交流,談深談透。有些人說話文縐縐,有人講話俗不可耐,就是沒有把握正式場合與非正式場合的界限。

3.莊重場合與隨便場合

“我特地來看你”,顯得很莊重;“我順便來看你”,有點隨隨便便看你來了的意思,可以減輕對方負擔。可是,在莊重的場合說“我順便來看你”就顯得不夠認真嚴肅,會給聽話者蒙上一層陰影。在日常生活中,明明是“順便看你來了”,偏偏說成是“特地看你來了”,有些小題大做,讓對方增加心理負擔,對方或許就會因此而不願意理你了。

4.喜慶場合與悲痛場合

一般來說,說話應與場合中的氣氛相協調。在別人辦喜事時,千萬不要說悲傷的話;在人家悲痛時,不要說逗樂的話,甚至哼哼民歌小調,別人會說你這人太不懂事了。

說話有“術”,“能說會道”也是一種本領。古有“一語千金”之說,也有“妙語退敵兵”之事。可見,會說、巧說是何等重要。我們應重視“說”的作用,講究“說”的藝術。注意語言的學習與積累,針對不同的場合,要選用最得體、最恰當的語言來表情達意,力爭獲得溝通的最佳效果。

另外,“言多必失”,不論什麽時候,什麽場合,說話時都要注意說話的分寸。特別是人多的場合,說到忘乎所以的時候很容易失言,一旦失言,你的話就可能中傷或傷害到某個人,這自然會讓你招惹禍端。

在事業成功的過程中,一言一行都關係著個人的成就榮辱,所以言行不可不慎。那些成功的人,說話很會把握分寸感,不管在什麽場合都是落落大方,說話的時候,言詞很充分,該說的話一定不會讓聽眾失望;不該說的時候,是一句話也不說的。

有的人口齒伶俐,在交際場合口若懸河,滔滔不絕,誠然,這是不少人所向往的“境界”。但如果沒有那樣的水準,仍喜歡張揚自己,在人多的地方,口無遮攔,很容易說錯話,一旦說漏了嘴,再想要補救是很難的,或者說幾乎成為不可能的事情。所以在人多的場合盡量少講話,並講究“忌口”。否則,若因言行不慎而讓別人下不了台,或把事情搞糟,那是最不合算的事,因為對別人造成的傷害是一時性的,但對自己造成的影響卻是長期性的——你在別人心目中的形象會定型為“惡人”。或許這個“惡人”用得有點過分,但起碼你留在別人心中的印象不會是好的。

總之,我們在與人溝通時要注意溝通對象的具體情況,明白溝通的目的,看準溝通的場合,懂得隨機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