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進退有據,辯論說服 賽場辯論的技巧

賽場辯論,是有組織、有領導、按一定章程和規則、抽簽決定正方和反方、事先形成對立麵的辯論。辯論的目的,一是探討某個理論問題,二是培養和訓練雄辯的才能。

辯論中,每一位辯手其實都是一位說服高手,他們都希望自己巧舌如簧、出口不凡、一語破的,並且能口若懸河、無懈可擊。要提高辯論水平,就必須掌握一定的說服的方法和技巧。嚴格說來,辯論是異常複雜而又變化萬端的,因此固定不變的方法是難以尋覓的;但是追溯辯論的史跡,探究辯論的成敗,還是可以從中找到一些基本方法的。

要想在辯論中說服對手出奇製勝,必須做到:

第一,有理敢說服。

在有理的情況下,敢於理直氣壯地陳述自己的看法和觀點。辯論說服時,要奉行“得理不讓人”的原則(或是“明讓暗不讓”),力求以理征服對方,即便難以使對方心悅誠服,也要努力迫使對方啞口無言。

第二,有利巧說服。

就是要善於抓住論辯說服的有利時機,把握論辯說服的策略、方法和技巧,謀取論辯的最佳效果。

第三,有節善說服。

就是要運用剛柔相濟的辯術進行論辯說服。有節,就是論辯說服要適可而止,留有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