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離戰術

雖然從對方的視角來看問題,是極為困難的,可是,惟有具備這種能力,才有可能成為一個成功的談判者。隻知道對方也會以與自己不同的眼光來看事情是不夠的。

◆談判雙方都是“人”

在商界或國家間的談判中,談判者往往會忽略對手也是“人”,而不是“抽象的代表"。對手也有個人的感情、根深蒂固的價值觀。但是,由於彼此文化背景和思想觀念的不同,你很難掌握對方的行動,反之亦然。

在談判的過程中,人為因素、人性層麵,既可能是談判繼續進行的動力,也可能是阻力,各有利弊。為了達成共識,一定要有使雙方都能滿意的信心。而且,隨著時

間的進展,依賴、了解、尊敬、友情都將從中產生。這種切身利益的關係,會促使談判順利、快速地進行。

但是,人們通常會有生氣、失望、恐懼、敵視、不滿和憤慨等情緒,而且不容許自己的自尊心受到傷害。人們常常從自己的立場觀點來看世界,把主觀和現實混為一談。如果對方的意見和自己無法溝通,或當對方的想法和自己的想法有出入時,誤會、偏見、反抗等負麵心理反應便油然而生,甚至行成惡性循環。而一旦變成這種局麵,雙方往往會斤斤計較自己的利益,最終導致談判破裂,彼此留下惡劣的印象,造成嚴重的後果與負麵影響。

既然人是有感情的動物,在談判時就應該能善用感情,否則,運用不當,適得其反。無論談判進行到哪個階段,必須常常自我反省、考慮人的感情因素,事情才能得心應手。

◆注重友誼

無論談判者是誰,其目的都是為了取得自己的實質利益,這也是談判的重點。但是,除了追求利益之外,與對手維持友好關係,也同樣不可忽視。通過出售商品來賺取利潤,固然是經營者的目的,然而,如何使顧客成常客,更為重要。談判者最好能考慮到彼此的利益;最低限度也應該在維持彼此利害關係的立場上,共同討論解決問題的方法。

在以維持彼此關係為前提的條件下,在談判時應當著重於加深彼此的友好關係,以有助於將來的談判。對於有著長久往來的顧客、客戶、家人、同事、同僚、朋友而言,維持當前融洽的關係,比談成一件個案更重要。

在談判過程中,如果談判雙方都堅持自己的意見,這將會使人際關係和問題的發展趨於惡化。當甲方敘述他期待談判的結果時,乙方就能知道甲方的立場。而甲方的立場與態度,往往會使乙方感到甲方不重視轉變雙方的關係。假如甲方堅持乙方認為無理的立場,乙方就會認為甲方太不講理,轉而采取極端的立場。於是,雙方都會認為對方不注重彼此的關係,因而也就不考慮對方的立場。

若隻站在個人的立場進行談判,就會使解決懸案問題(實質利益)和維持友善關係(關係利益)這兩種談判目的,變成二選一的情形。

◆關係≠實質問題

在談判中若要達到解決實質問題和維護友好關係這兩種目的,並非是完全相對立的。重要的是談判的當事者是否願意把這兩種談判目的,依據各自的本質分別加以處理。

對於談判雙方的相互關係,必須有一個正確的認知、清晰的溝通、適當的情緒,並能對目的有積極的展望。人際問題就應該用人際關係去處理,不應為了遷就人際問題而做實質的讓步。心理問題的處理,要運用心理學的技巧。如果看法不夠正確,要找機會矯正;情緒過於高亢時,要設法讓其發泄;若雙方有誤解時,則要改進溝通技巧。

在複雜的人際關係中謀求解決方法時,從“看法”、“情緒”和“溝通”三個角度進行思考,會有很大的幫助。人際關係的許多問題,歸納起來脫離不了這三大範疇。

談判的時候,不僅要拋開對方的人為因素,同時也不能忘記處理自己的人為因素。有時候,很可能會因為自己的憤怒、不滿、挫折感,而喪失在客觀上能有利地解決問題的好機會。也許,己方的認識隻是片麵的、一廂情願的,或者己方沒有仔細傾聽對方的意見,甚至沒有說明自己的意圖,因而造成相反結果。

◆假如我是對手

任何事都會因各人立場不同,而產生不同的看法。但是,人們通常隻看到自己願意看到的一麵。在許多詳細的資料中,挑選出與自己以往看法相同的資料,然後以此為中心,無視自己的錯誤,先入為主地看問題,甚至扭曲事實,排斥與自己意見相左的看法。一般來說,談判的雙方都隻會看到己方的優點和對方的缺點。

雖然,從對方的角度出發來看問題,是極為困難的,可是,惟有具備這種能力,才有可能成為一個成功的談判者。隻知道對方會以與自己不同的眼光來看事情是不夠的。假如想改變或影響對方的觀點,就必須了解對方在多大程度上堅持他自己的見解,同時還需努力地去發掘對方的心情,隻有這樣才能掌握對方的意向。

用在顯微鏡下觀察甲蟲那樣的態度,去仔細地觀察對方,這樣做是不夠,還必須設法了解作為一個甲蟲的感覺。為了做到這點,你必須暫時停止判斷對方,而是設身處地地加以揣摩,或用他的心理“試行”對方的觀點。你堅持自己的見解絕對無誤,同樣,對方也可能深信他的見解是“正確”的。例如:桌上放著半杯水,你可能認為:僅是杯冷水。可是,你的妻子也許會想,是哪個討厭鬼把熱杯子放在桃花木的桌麵上,說不定會印下燙痕呢!我們可以知道房東與房客對於房租的看法有著較大的分歧。

去試著了解對方的看法,並不表示你已經同意他的看法。當然,在充分了解對方的想法後,你也許會修改自己的想法。不過,我們不應將這點視為因了解別人的見解而付出的代價,而應該將它視為因了解對方的見解而獲得的收益。這種了解,不但可以縮小彼此意見的差距,而且還將協助你看到新的利益。

◆理智地對待感情

在談判過程中,有時雙方會產生激烈的爭執,此時“處理情緒”遠比“說話”重要(情緒,包含談判者的“感受”)。因為兩位當事者都充滿了激烈的情緒,根本沒有共同協商來解決問題的心情,因此,才會抱著上戰場一決勝負的心情進行談判。一方的情緒,又很容易刺激對方,而恐懼則會導致憤怒,憤怒反過來又會引起恐懼。於是,情緒阻礙了談判的繼續進行,使談判陷入僵局,甚至破裂。

談判開始前,首先要認真觀察自己是否變得神經質?胃有沒有不舒服?對方是否感到憤怒?試著聽一聽對方說話,並感受一下對方的情緒,然後把自己的感覺,諸如恐懼、擔心、憤怒,或者自信、鎮定一一記下來,這對你將會有極大的幫助。接著,再對對方作相同的分析。

在與某一組織的代表人物談判時,我們經常犯的錯誤,就是把對方看成是傳達事件的傳聲簡,完全忽略了對方的情緒問題。事實上,他們也和你一樣,也有恐懼和希望等各種感受。說不定談判的結果會影響他的職業生涯,因此對於某些問題他會特別敏感,某些問題他會引以為榮。情緒問題不僅僅限於談判者本身,甚至在他背後的團員或選民也同樣有情緒,而且可能比談判者還要單純,說不定隻看到事態的一麵,他們就馬上露出明顯的敵意。

誘**緒的因素有哪些?什麽事情使得你發怒?對方為什麽生氣?是不是因為過去的不滿而產生報複的念頭?是不是對某一問題所產生的懷恨而影響了另一問題?還是家庭的因素影響到工作?

要想解決情緒問題,雙方都必須坦誠地說出自己的感覺,這有助於雙方間的了解。

說出自己內心的實際想法,是絕對有利的。把自己和對方的情緒問題坦誠的拿出來討論,不但能強調問題的嚴重性,而且能夠削弱談判時“針鋒相對”的氣氛,也能促使談判趨於積極的一麵。由於壓抑的情緒得到緩解,實質問題的討論便能較順利展開。

要想應付對方的憤怒、沮喪和其他的反感等情緒,最巧妙的方法是給對方一個發泄情緒的機會。人們一旦把自己的不滿告訴別人,就會有一種解脫感。如職業婦女在下班回家後,正想開口告訴丈夫這一天在公司裏不順心的事,丈夫就搶著開口說:“好了!我知道,你的工作相當辛苦,對不對!”如果丈夫真的這麽脫口即出,妻子的沮喪情緒會更強烈。

談判者亦是如此。假如能設法讓對方把心中鬱悶的情緒通通發泄出來,他必然能夠理性地進行談判。不過,要特別注意在談判者背後的影響力。如果對手能堂而皇之

地說出他的憤怒,那麽對手的支持者就會認為他很有骨氣、非常可靠,於是,他在談判時會具有更大的裁決權。一旦他在本單位樹立起了“強人”的形象,在以後進行談判時,就更有威信。

所以,當你接受對方的指責時,不要阻擋,也不要逃避,讓對方有機會發泄他的不滿。如果讓對方的關係者聽見他指責你時的演說,情況會更為有利。因為不僅談判者本身需要發泄他的不滿,就連他背後的支持者的不滿也得發泄。

◆用“我”代替“你”

在談判時,一般人都習慣於責怪對方的企圖或動機。但是在針對問題時,不宜以對方的意圖與言行來說明問題,而要以你對問題的感受來描述問題才更具有說服力。

例如:“你不遵守諾言!”可以改為“我感到很失望!"。假如指責對方說:“你所相信的是錯誤的!"對方一定會生氣,或者幹脆忽視你的話,不留意你所關心的事。但是,假如你說:“我有這樣的感覺!”對方便不能說你在撒謊;同時也不至於引起他情緒性的反應,或遭到他的拒絕;而且,你也能夠在平和的氣氛中,把自己的觀點傳達給對方。

◆功夫在桌外

以私人身份去了解談判的對手,對於談判的順利進行有很大的幫助。“和陌生人談判”與“和熟識的人談判”,兩者的情形是完全不同的。對你而言,“陌生人”隻是一個抽象的名詞,因此,你容易采取冷漠的態度。如果談判的對象是同學、同事或朋友,情形就大不一樣了。假如你能盡快使談判的對方變成熟人,談判就容易進行了。而且,這樣做對了解對方的為人與背景資料也比較容易。即使再困難的談判,若能在這種熟知的關係下互相培養信賴的心理,將能使雙方意見的溝通更為順利。

要形成這種友好關係,談判開始之前就應該進行工作。盡早與對方認識,研究對方的好惡,積極地製造私人的見麵機會。在談判前,盡早和對方交談;談判結束後,也不要急著掉頭就走,多讀一些題外話,讓彼此都鬆懈下來。

◆人、事要分家

如果談判雙方不能將人的問題和談判的內容分開,而且認定彼此處於對立的狀態,那麽,有關實質內容的討論,也會被視為在攻擊對方。這時,雙方都會一心一意地維護自己的利益,反駁對方,而不可能去注意對方的正常利益和所關心的事。

要想有效地進行談判,雙方都必須要認定對手是自己並肩作戰的戰友,是共同尋找對彼此有利,和公正解決方法的夥伴。

就好比發生沉船事故後,共同搭乘一條救生艇的水手,雙方也許會為了爭取有限的食物,而把對方看成敵人,是多餘的一分子;可是,如果他們想要生存下去,就必須要把客觀問題和個人問題分開;他們知道每個人對藥品、飲水、糧食的迫切需要;並且,還會進一步把保存雨水、搖槳等視為求生的共同問題,而且同心協力,共渡難關。惟有把對方視為解決共同問題的同伴,才能夠調整彼此對立的利害關係,從而增強共同的利益。

談判中當事人之間也是如此,應將雙方的對立關係調整淡化為利害與共的合作關係,而且彼此要互相協助、研究,倘若有了這種共識,達成協議也就不難了。

為了使對手了解雙方的關係不是對立,而是以互相協助為目的,你可以將問題坦誠地向對手提出來。例如:“我們都是律師(或外交官、企業家、一家人等)嘛!如果你的要求無法得到滿足,我的要求也就無法滿足,因此,如果隻使單方麵得到滿足,問題還是無法解決的,讓我們共同研究能使雙方的要求都滿足的解決方案好嗎?"

如果你能夠主動地表示,談判是雙方互相協助的交流,對手也會認為你的做法是理想的。

就座時,與對方比鄰而坐,並將合同稿、相關資料、備忘錄、筆記簿和相關文件,放在大家麵前,這樣做法也相當有效。事前假如能夠建立雙方互相信賴的基礎,自然是最理想不過。但是,在尚未建立彼此的友好關係前,各自利益、想法和感情都不相同的談判雙方,應當努力促成彼此進行共同任務、共同作業的談判局麵。

把人和事分開,並非一次就夠了,而應當把它經常放在腦海裏,持續不斷地努力。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同對方保持良好的私人關係,按照問題的事實或價值來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