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話的關鍵是讓人內心愉悅

交往中的話語貴在讓人覺得高興,如果人家覺得難以忍受,不僅事沒辦成,而且人與人的關係會更糟。因此,了解內心,讓他人內心清爽愉悅是說話的關鍵。

俗話說:“樹要皮,人要臉。”所謂“臉”,就是人的自尊。人如果沒有了自尊,那便無藥可救了。沒有自尊的人有兩種情況:一種是自己失去的,一種是叫人給毀傷的。對前一種人,領導者所做的努力或許很少,但後一種情況,當領導的卻要千萬注意。不少人的自尊心恰恰是被領導者毀傷的。

有些人由於工作上能力較差,時常做不好事情,反而給人添麻煩,於是每個單位都想將他調走,但似乎又沒有地方肯接納他。有的領導便會對人說:“他要是能調走,我磕頭都願意!”這種話便是傷人自尊心的。

事實上,即使是在工作場所中被視為無用的人,也有他自己的想法與自尊心。他或許看似低能,卻在某一方麵潛藏著特長;也許,他一無所長,但他卻也因此比別人更勤奮賣力。偌大個單位,總該有適合他的工作可做,而不應對他抱嫌棄的態度。

有的人本身並不低能,但因為做錯了事,也會引得某些人說出傷人自尊心的話來。比如:“你是什麽東西?你以為自己是老天爺?”或者說:“你這種家夥,成事不足,敗事有餘!”這種話一出口,不是叫人心灰意冷,就是引起大吵大鬧。

調查研究表明:凡是自尊心很強的人,不論在什麽崗位上,都會盡自己的努力而不甘落後於人。明智的人要保護他人的自尊心,還要想方設法加強他人的自尊心。比如,注意禮貌,讓他們充分體會到自己作為一個人與他人在人格上是平等的;或使用適當的褒獎,讓他們有榮譽感,等等。

自尊心受到毀傷的程度是不同的,有的屬於局部的,就是說,被害者的自尊心並未完全失去,他還能感覺到自己受了傷害,這樣他就必然記住傷害他的人,對之產生反感、厭憎乃至仇恨。

如果這個人是他的領導的話,他要麽積極地謀劃調離本單位,要麽便采取“不合作主義”。隻要是你說的話,你下的指示,他都不會盡心盡力、心甘情願地去辦。這樣,怎麽可能把工作搞好呢?

另一類是全部的,就是說,被害者已經全然失去了自尊。他甚至感覺不到什麽叫自尊心受傷害。他自暴自棄,自甘下流,什麽鳥七八糟的事都幹。

傷人自尊心是說話的大忌,在你心情不好的時候,尤其要注意維護別人的自尊。隻有讓被求者心裏美滋滋的,人家才能真心實意為你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