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地說服,而不是被強迫

生活中,總有些時候讓我們情不自禁地想要改變他人,說服也是這種情況之一。所不同的是,有些改變是強迫他人的,有些改變則是讓人心甘情願的。成功地說服,就是要讓別人心甘情願地想改變,而不是被強迫。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性格和思想,每個人的生活方式和興趣愛好也不盡相同。這個世界之所以繽紛多彩,就是因為每個獨特的個體大放異彩。如果每個個體都一樣的循規蹈矩,整齊劃一,那麽世界就會變得索然無味。所以,我們要尊重每個個體。任何時候,我們都不應該強迫他人。

通常,人們在說服中最常犯的錯誤,就是事先設想無數個理由,目的隻有一個,即駁斥對方。然後再以專家或者權威人士的口吻,不顧及對方的感受,一味地批評和指責對方,並且頤指氣使地教導對方。最後,他們居然還強迫對方一定要改正自己的錯誤思想,接受他們的正確建議。如此一來,隻怕大多數人都會產生逆反心理,根本不願意與之交談。聰明的人在說服他人時,首先會認可對方的觀點,然後再根據實際情況做出分析,與之探討用哪種方式能夠更高效合理地解決問題。這樣的方式,容易與對方產生心靈之間的交流,改變也就是自然而然發生的。

秋秋是個非常強勢的姐姐,不管做什麽事情,都恨不得代替妹妹思雅做出決定。思雅高考時,已經工作的秋秋從千裏之外打來電話,強烈要求思雅考到她所在的城市。當時,思雅年紀比較小,從未出過遠門,想到上大學也有姐姐照顧,就順從了。後來,思雅大學畢業之後開始工作,第一次談戀愛,就因為秋秋的反對而宣告結束。原來,單純的思雅找了一個和自己一樣的外地男孩,想要一起奮鬥。秋秋卻說: “你們全都一窮二白,將來怎麽過日子啊!你必須找個本地的,這樣以後才好有個照應,房子也是現成的。”遺憾的是,思雅雖然性格懦弱,但是在愛情方麵卻堅定不移。她沒有聽秋秋的話,繼續與男友交往。無奈之下,秋秋隻好把爸媽從老家接回來,一家人想盡辦法拆散了思雅和男友。

後來,秋秋給思雅介紹了一個男朋友。這個男孩不論是相貌人品,還是工作能力,都遠不及思雅的初戀男友。秋秋的理由非常充分:“小張是本地人,父母都有穩定的工作,家裏有兩套房子。你結婚以後不用自己奮鬥買房,也不用和公婆擠在一起住。每個人掙多掙少,都會生活得很愜意。”在秋秋的影響下,父母也極力勸說思雅接受這個男孩。最終,思雅同意了。然而,她一點兒也沒有了初戀的幸福甜蜜。

結婚之後,思雅才發現這個男孩好吃懶做,仗著是本地人,從來不發憤圖強,隻想著啃老。而且,這個男孩根本就瞧不起外地人,他的父母也和他一樣,根本不尊重思雅。結婚一年多之後,思雅就不堪忍受,選擇了離婚。看著如今孑然一身的思雅,秋秋不由得深深懊悔起來。她說:“唉,早知道當初我不反對你就好了。也許,你們現在正過著清貧卻幸福的小日子。”

秋秋因為強勢,也因為自以為是,一直在幹涉思雅的事情。然而,她卻不知道感情的事情關乎每個人一生的幸福,不是當事人,最好不要強迫當事人做出選擇。她的錯誤就在於,把自己認為好的給了妹妹,卻貽誤了妹妹一生的幸福。說服他人就是如此,大多數承擔說服工作的人都不是當事人,正因為如此,他們並無法真正了解當事人的感受,因而始終是在以局外人的身份進行說服工作。然而,偏偏很多說服者又“入戲太深”,情不自禁地就站在自己的角度代替當事人做出判斷和選擇,最終導致好心辦壞事。

無論什麽時候,說服都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但是,也要記住不能代替他人做出判斷、選擇和決定。隻有合理而又中肯的建議,才能給予他人最好的幫助。否則,強迫他人接受的後果,一定是錯誤的。即使是父母對待自己的孩子,也不能因為生養了孩子,就不尊重孩子的想法。要記住,每個生命都是獨立的個體,都有權利選擇和決定自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