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點說出自己的意見

在我還沒有說明為什麽不要指責別人的錯處之前,先舉一個例子:

有一次我請了一位室內裝飾師來為我家裏做些窗簾,當賬單送來時,我真是吃了一驚。幾天以後,一位朋友來看我,看到了這窗簾,提起價錢,她帶著得意的聲音說:“什麽?太不像話,我想你可能上了他的當。”真的嗎?是真的,她說的是真的,但很少人願意聽反映他判斷力的事,所以人的天性使我竭力為自己辯護。我指出它是最好的,而且是最便宜的,當然不能以大減價的價錢去買質地好而又美觀的東西,等等。

第二天另一個朋友來,他對窗簾很誠懇地讚美了一番,並且表示亦想做同樣的一套。我當時的反應與昨天不同,而且告訴他:“說句老實話,我買得太貴,我後悔買了它。”

當我們出現錯誤時,我們會對自己承認,如果別人以溫和的方法來處理,我們亦會對他們認錯,甚至覺得爽直坦白很光榮;但別人若硬將不能吃的食物往我們口中塞,我們是決不會咽下去的。

你可以用眼色、聲調或態度告訴別人有錯誤,其效果與用嘴講出來是一樣的。假如你指出了別人的錯誤,你能使他同意你嗎?永不會的,因為你打擊了他的智慧、判斷力、自尊心,那會使他反擊,並且不會使他願意改變他的心意。你可以引經據典去同他講道理,但你不能使他改變心意,因為你傷了他的感情。

永遠不要說“我要證實這個那個”,那是不好的,這句話等於說“我比你聰明,我要告訴你這個道理,使你明白”。這種話是一種心理的挑戰,能引起他人反感,使人在你還沒有開始說話就先有一種敵對的心理。即使是在最溫和的情況下,尚且難於說服別人,所以,為什麽要用這種笨拙的方法呢?

假如你要證實一件事情,使別人明白他的看法是錯的,你就要巧妙地去做,使人願意接受。人們願意受教導,就像你並不是在教導他們;而且提他們所不知道的,就像他們所忘記了的。

“如果你能比別人聰明,但卻不可以告訴別人你比他聰明。”這種類似的格言通常我們都不留意。

也不要談別人的錯處,這樣大家都不傷和氣。

如果別人說一句話,你以為有錯,那麽你這樣說比較妥當:“好了,現在你看我是另一種想法,但我的不見得對。我常有錯,假如我是錯了,我很願意改正過來。讓我們看看事實如何。”或者“我也許不對,讓我們看看事實如何”。

相信任何人決不會反對你說:“我也許不對,讓我們看看事實如何。”

怎樣建立你這樣談話的習慣呢?

你自己要確立一個信念:即使自己的看法絕對正確,也要慢點說出自己的意見,並避免直接與別人意見衝突的事。尤其避免用含有肯定意見的字眼,例如“當然的”“無疑的”等等,要改用“我想……”“我認為……”“可能如此……”“目前也許……”等等。

當別人肯定地指出你的錯誤,決不要衝動地反駁,也不要指出他的看法不近情理。你起先要同意他在某種情況下是這樣的看法,不過目前你認為有出入之處,並且謙遜地說出你的見解,這樣會使對方更迅速地接受,減少反對。自己有錯誤時,受辱的情形亦會減少。如果我們是對的,也更容易使他們放棄他們的偏見。

要人同意你,就先尊重別人的意見,切勿指責他是錯的。對你的顧客、你的丈夫、你的對頭……不可刺激他,說他如何錯了,不要傷和氣,要用外交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