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表達清楚才具有說服力 糾正過錯要“點到為止”

心理學研究表明,誰都不願把自己的錯處或隱私在公眾麵前曝光,一旦被人曝光,就會感到難堪或惱怒。因此,在交際中,如果不是為了特殊需要,應盡量避免觸及對方避諱的敏感區,避免使對方當眾出醜。必要時可委婉地暗示自己已知道他的錯處或隱私,便可造成對他的壓力。但不可過分,隻需“點到而已”。

有一個領導在找下屬談話:“今天我們就這個問題做一些探討。”“我覺得在這一點上你的做法似乎有些不妥。”這兒強調的是局部,而不是全部,口氣中帶有商量、勸慰的味道。這樣的批評容易讓人接受,從而起到促使其正視問題,改正錯誤的作用。

但如果這樣說:“我看你這輩子是不會好了!”“你真是屢教不改啊!”說教可能出於無奈,恨鐵不成鋼,但對聽者來說,無疑是一種宣判,很難讓人從心裏接受,自然也起不到批評的作用。因此,在批評人的時候,一定要給他留有餘地,不要把事情做得太絕了,那樣會適得其反。

“貶低他人,也就意味著自己渺小”。現實生活中有些人經常在背後說別人的缺陷、批評別人。對此,我們最好不予理睬。但是,當別人的錯誤傷害了我們自己或周圍的人,妨礙了事情正常有序的進行時,為促使其改變,就得進行批評了。不過,要注意講究方式方法。

當別人的錯誤妨礙了我們時,需要促使其改變態度和言行,就得進行批評,但不可過分。當你準備指出別人的過錯時,最好能把指責變為商量。

有個叫約瑟芬的食品店店員,在一次運貨時因馬虎而使食品店損失了兩箱果醬。為此,老板對他進行了如下批評:“約瑟芬,你犯了個錯。但上帝知道,我犯的許多錯誤比你還糟。你不可能天生就萬事精通,隻有在實際的經驗中才能不斷進步。而且,你比我在這方麵強多了,我做過那麽多愚蠢的事,所以我不願批評任何人,但你難道不認為,如果你換一種做法的話,事情能夠更好一點嗎?”約瑟芬愉快地接受了老板的批評,從此做事認真多了。

食品店老板對店員的批評有一個突出的特點,那就是把他犯的錯誤和自己犯過的錯誤結合到一起,一邊批評一邊自我批評,讓店員感到老板嚴厲中透著理解,責怪中透著信任,既不刺傷對方的自尊心,又很容易引發其認同感,讓他在坦誠的氣氛中接受了批評。

一個管理者,在工作中免不了要批評人。但怎樣批評、什麽時候批評、批評時語氣怎樣,都與批評效果有十分密切的聯係。在批評別人時,要多替對方考慮,要學會給對方留餘地,這樣才能夠讓下屬心悅誠服地接受。

批評之前,要先創造一個盡可能和諧的氣氛。做錯事的一方,很可能會產生不自主的抵觸情緒。即使他表麵上接受,內心也不見得讚同。所以,先讓他放鬆下來,然後再開始你的批評,這樣才能達到比較好的效果。

大多數的批評者,往往是把重點放在指出對方錯的地方,但是卻不能明確地說明對的是什麽。有人批評別人:“你這樣做真是太蠢了!”對方聽了這樣的話,隻會覺得不服和反感。但是如果你在指出對方的失誤以後,再謙虛地提出建議,效果就不同了。

從某個角度來說,批評的目的在於使被批評者覺悟,從而糾正自己的行為。批評人不能把人看死、不能把話說偏。正確的批評方法是,批評時注意把握分寸,措辭嚴厲但不過頭,給被批評者留有改正錯誤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