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實說”曆史主張(序言)

人類凶猛不如猛虎、靈巧不如雄鷹、奔跑不如羚羊、耐力不如駱駝,為何能成為地球之王?一言以蔽之,人類懂得曆史,也就是懂得通過文字、圖畫、語言等載體以史為鑒,吃一塹長一智,在與自然界長期的鬥爭中,通過總結——提高——再總結——再提高,循環往複,最終進化成高級動物,優勝劣汰,成為動物界乃至於整個世界的霸主。所以,曆史學是人類有史以來最古老、最重要、也最有生命力的一門學問,文史著述永遠都不會缺乏讀者。

不同的“理論”導致不同的結果

關於曆史研究的理論,多如牛毛。縱觀過去研究曆史的方法,解讀、傳承曆史知識的模式,概括地說,可以分為三種類型:

其一,“戲說”,就是把曆史演義化、庸俗化、戲劇化,隻要能夠吸引眼球、賺取“銀子”,就可以肆意篡改、曲解,甚至是編造“曆史”。

其二,“自說”,就是按照自己的理解、認知,打著“一家之言”的旗號,把曆史當作麵團,隨意解讀,難免墜入主觀主義的泥潭。

其三,“紙說”,就是從故紙堆裏尋章摘句,從文本到文本進行純理性推演,最終得出“結論”。表麵上,這些“結論”看似言之有據,實質上卻與曆史真相南轅北轍。

“實說”才是唯一正確的方法

所謂“實說”曆史,有三層含義:

一是立論所依據的史料,應該是經過認真辨析的信史。

二是對可信史料的綜合研究,不但要注意到該史料的本身價值,而且要注意該史料在當時的社會價值(即在當時語境下所產生的實際的社會效果)。

三是對研究所得出的結論,還要放回當時的社會條件下加以檢驗,不王顧左右而言它,不看別人的顏色行文,不為了盈利而媚俗、作秀,本著學術良知,按照學術規範,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敢於承認自己對很多問題的無知,實事求是、實話實說地撰寫、發表自己的學術研究成果。

關於四種曆史理論優劣之比較

“戲說”,實際上就是曆史虛無主義。從文學、娛樂和擴大曆史知識受眾的角度,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把“戲說”引入史學研究、傳播領域,真假難辨,是非混淆,則是應該堅決反對的。

曆史是客觀的存在。史學研究的前提之一,就是注重客觀性——公理。“自說”者雖然可以自圓其說,但是,由於其主觀色彩濃厚,很容易偏離客觀事實而斷章取義,強詞奪理。比如,紀連海口若懸河,言之有“據”,將大禹“三過家門不入”的原因歸結為他的“婚外情”,不僅是以自己的小人之心來度聖人之腹,簡直就是利用話語權來肆意糟蹋中華民族的祖先,以嘩眾取寵,賺取“收視率”,進而擴大“自說”的發行量,撈取更多的稿費。博導、教授於丹則不管《論語》原著的原意,在《心得》的公開打出“一家之言”的旗號,任意解讀《論語》,甚至望文生義,將“小人”曲解為“小孩子”,露出了自己學識不精的“馬大腳”。更為讓人惡心的則是,當別的學者善意地提出批評的時候,她不但沒有聞過則喜、有則改正無則加勉,而是勃然大怒地為自己的無知辯解道:“各言其誌,率爾而對”。這哪有一絲一毫的學者風範?

“紙說”是一般曆史學者通用的研究方法,其危害尚未引起人們的足夠重視。為了說明“紙說”與“實說”的本質區別,特舉一例如下:

《康有為政論集》將《請斷發易服改元折》⑴等《戊戌奏稿》全部作為真件收入。孔祥吉研究後指出,康有為的《戊戌奏稿》“於宣統十一年才出書,其距離百日維新以達十三年之久。事過境遷,政治形勢發生了很大變化。因此,《戊戌奏稿》所輯奏疏之內容多有改易,特別是在一些重大問題上。”⑵不少奏稿並未送達朝廷,所以,在戊戌變法期間根本沒有發生實際作用。一些研究者不辨真偽,以《戊戌奏稿》為基本依據來研究戊戌變法,閉門造車地撰寫《戊戌變法史》等鴻篇著述,將高樓大廈建築在謊言的沙灘上,其研究成果的科學性難免大打折扣。

再比如,宋德華對《請斷發易服改元折》進行了深入考證,指出:“原折僅請改元易服”,“《斷發折》並非戊戌年原折,而係日後重擬。”⑶即使是就1898年9月5日康有為上的《請易服改元折》而言,一般論者認為易服是“把變衣冠作為學習西方文明的一項重要內容,具有開啟民智的意義。”而回到曆史現場考察,就會發現,康有為此舉實際上是脫離當時國情的激進主張,對戊戌變法起到的卻是損害作用。康有為的主張一經提出,立即遭到朝野反對,弄得天怒人怨,眾叛親離,就連老百姓都不讚成。同情維新的封疆大吏劉坤一明確批評說:“新法如改練洋操、添設學堂,實為當務之急,至欲變更衣冠,以新耳目,未免有拂人情。”⑷原因何在呢?

俗話說,江山易改,本性難移。風俗的形成,有一個漫長的過程;移風易俗,絕不可能一蹴而就。有些生活習俗,在理論上是可以而且應該改變的,在以後的歲月裏也確實得到了逐漸改變。但是,在特定的情況下,一下子“齊步走”“向後轉”就難以實現。比如,抽香煙的危害,哪是人人皆知的;每包香煙的煙盒上,都按規定印有“吸煙有害健康”的提示語。但是,誰能下令全國立即戒煙呢?一旦做出這個脫離實際的決定,其後果的嚴重性,不言自明。

仍以“易服”為例,當時戊戌變法已進入攻堅階段,光緒皇帝與慈禧太後的矛盾已呈白熱化狀態,改革有很多重要工作要做,維新派需要建立強有力的“統一戰線”,變法大業更離不開強大的社會群眾基礎做後盾。康有為貿然拋出“易服”主張,讓人們脫掉穿了二百多年的長袍馬褂,換成西裝革履,且不說從審美角度上看,當時的人們是否能夠接受,就是從更換服裝的費用上來說,很多家庭也是一時難以負擔的。所以,理所當然地受到大多數人的抵製,維新派的威望因而降低,支持變法的社會力量因而渙散。用“紙說”方法分析,康有為的“易服”主張似乎引領時代之潮流,“具有開啟民智的意義”;而回到戊戌變法現場,進一步考察“易服”主張所產生的實際社會效果,就會得出康有為此舉純粹是喧賓奪主、有悖民意、自亂陣線的敗著——這才是符合曆史真相的科學論斷。由此可知,“紙說”是漂浮在空中的枯樹葉,而“實說”才是紮根於曆史土壤的常青樹。

並非隻是多餘的話

這些年來,“曆史熱”從未有降溫的跡象,曆史著述一直受到讀者的青睞,研究、寫作、講座曆史知識的人與日俱增,許多禁區被突破,許多空白被填補,許多定論被推翻,許多錯案被糾正……可以說是百家登台,眾聲喧嘩,魚龍混雜。我也不能免俗,因研究中國改革家的楷模孫家鼐、創作《孫家鼐創辦京師大學堂風雲》,而意外地闖入戊戌變法研究領域,閱讀了各位前輩的研究成果,研究了許多史料,接觸到一些當代戊戌變法專家、學者,受益匪淺,眼界洞開。竊以為,《回到戊戌變法現場》是站在巨人肩膀上所做的初步研究,也是對以前曆史研究方法、理論及其“成果”的深刻反思——因為我也發現,相當多的“成果”,不是戲說、自說,就是紙說,不客氣地講,都是胡說。我們怎麽可以給虔誠的、嗷嗷待哺、也是上帝的讀者提供摻有大量“三聚氰胺”的文史“乳品”呢?作為專家、學者,我們是否應該具有學術良知呢?這種欺名盜世、胡說八道的“成果”與市場上不法奸商兜售的假冒偽劣食品,在本質上有什麽區別?誰會站出來主持正義、揭露騙局、打擊擁有話語霸權的偽專家、假學者?真正雅俗共賞、品質精純的文史成果應該是什麽樣子的?

或許,有人會提出:世上真有這樣的專家、學者,舉個例子看看啊?

遠有康有為、近有郭沫若、當下的閻崇年,就是典型例子。

康有為頭上有很多光環,比如戊戌變法領袖、國學(儒學)大師、教育大師、書壇巨擘……康有為著述甚豐,其言論曾經作為戊戌變法研究的基本依據而廣受重視。其實,回到戊戌變法現場,就會發現,“康有為中進士後僅授工部主事,七品微員,”⑸實際上是個實習生,而且是個並未到任的工部虞衡司七品實習主事,在紅頂如雲、等級森嚴的晚清京師,是一個人微言輕、善於作秀、四處招搖、名聲不佳的小人物,不要說其無法操縱國家決策,就是他的變法宣傳所產生的積極影響也是十分有限的。而且,其得意弟子梁啟超早在康老師還健在時,就坦率地批評道:“(康)有為以好博好異之故,往往不惜抹殺證據或曲解證據,以犯科學家之大忌,此其所短也。有為之為人也,萬事純任主觀,自信力極強,而持之極毅;其對於客觀的事實,或竟蔑視,或必欲強之,以從我……其所以自成家數崛起一時者以此,其所以不能立健實之基礎者亦以此;讀《新學偽經考》而可見也。”作為戊戌變法的親曆者,1920年代,梁啟超也承認:“吾二十年前所著《戊戌政變記》,後之作清史者記戊戌事,誰不認為可貴之史料?然謂所記悉為信史,吾已不敢自承。何則?感情作用所支配,不免將真跡放大也。”⑹1960年代以來,經過黃彰健、孔祥吉等學者的考證、揭露,人們才惶然大悟,“以前研究戊戌變法和康有為上書都根據康有為本人於宣統三年五月刊印的《戊戌奏稿》,大家對之深信不疑。哪裏會想到,他所刊行的並非戊戌時期的真奏議。康有為部分是由於原稿不在手頭,更重要的是為了辛亥革命期間的政治需要,竟把自己過去的上書增刪篡改,弄得麵目全非,刊印公布出來。這樣就把後世的研究工作引入了歧途。”⑺

郭沫若在中國文學史、學術史、政治史上,都是舉足輕重的大家,其曆史著述的權威性,在一定階段曾經無人能比。但是,晚年的郭沫若卻“脫胎換骨”,與先前那個追求真理、主張正義、敢怒敢言、文采飛揚的郭沫若判若兩人,不僅詩文極盡奴言卑膝之能事,而且,在學術研究中,也是主動獻媚,刻意逢迎。對於自己的人格扭曲,郭沫若也有自知自明,1969年1月,他在給友人的一封信中似乎痛苦地說:“我這個老兵非常羨慕你,你現在走的路才是真正的路。可惜我‘老’了,成為了一個一輩子言行不一致的人。”遺憾的是,這個清醒意識到自己已經“成為了一個一輩子言行不一致的人”,卻在6年之後,拋出脫離曆史、臆斷史實的學術專著《李白與杜甫》,至今還令人惡心不已。

閻崇年曾坐過十年冷板凳,是著名的清史專家。但是,在“百家講壇”中,竟不顧曆史事實和民族血淚,大放厥詞:“剃發易服是民族文化的一種交流形式”、“文字獄有它的曆史局限性,雖然製約了一定的思想靈性,但起碼維持了社會穩定。”簡直一派胡言。作為專家學者,靠老百姓的血汗錢養活,卻不能回到曆史現場,設身處地地去看一看:當年滿清占領者自食“不殺人,不剃發,安民樂業”的鄭重承諾,頒布“剃發令”,限十日內盡行剃頭,削發垂辮。在滴血的刀劍威逼之下,漢文化圈相沿成習幾千年的漢儒發式被強行改變,以至於留發不留頭,留頭不留發,使數以百萬計維護民族尊嚴、不願剃發梳辮的漢族百姓慘遭殺害。試問,世界文明史上,竟有如此值得推崇的“民族文化交流”?“文字獄”不僅捕風捉影、濫殺無辜、慘無人道,而且禍害無窮,嚴重摧殘了以漢族為主體的中華民族的思想文化創新能力,以致於後來學者,一二百年間,不敢研究新思想、新文化、新知識,隻能青燈黃卷、皓首窮經,專注於考據學,在“文字獄”等專製製度統治、禁錮之下,中國人的聰明才智大為萎縮,一直領跑世界的中國科技文化水平不升反降,與世界發展潮流漸行漸遠,最後墜入愚昧無知、落後挨打、任人欺淩的苦難境地。如果按照閻崇年的混帳邏輯,希特勒滅絕猶太人,“起碼維持”了日耳曼民族的內部團結;日寇用“三光”屠殺中國人,搞活體解剖,“起碼”幫助中國政府減輕了人口壓力、提高了全人類的醫療水平……說這樣話的“清史”專家,還是人嗎?

“百家講壇”在普及曆史文化知識方麵,做出過有益的探索。但是,“百家講壇”一直停留在“百家故事講壇”而不是“百家思想講壇”的低層次定位上,“你方唱罷我登場”,也就罷了。可是,閻老先生卻在“百家講壇”上公然讚美慘無人道、禁錮思想、滅絕中華民族整體創造活力的“剃發令”、“文字獄”,的確讓人心寒!我不讚成讀者衝上去扇他耳光,髒了自己的手。但舍此之外,作為一個有良知和血性、卻無話語權的普通讀者,對於這些吃人飯不講人話的“專家”,還能有別的更直接的表達民意的辦法嗎?

至於當下哪些披著學術外衣造假販假的男男女女、大大小小、老老少少的“康有為”、“郭沫若”、“閻崇年”,讀者自有雪亮眼睛,我也就不必在此一一舉例說明了。

“建國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裏,我們近代史的研究比較強調事件的起因、人物的動機,好以起因定性質、以動機判善惡,而對曆史事件及曆史人物的所作所為在當時社會實際所產生的效果重視不夠,對一些曆史事件及人物的褒場也往往隻是歸結到精神的層麵,誇讚其‘鬥爭精神’如何如何。這實際是一種純道德的評判標準。……這種評判標準把錯綜複雜的曆史發展進程簡單化、臉譜化了,同時它也誇大了道德在曆史發展中的作用,忽視了曆史事件和人物活動的社會效果,尤其忽視了生產力的發展這個‘社會進步的最高標準’。以此來評判曆史,顯然不能得出符合曆史實際的正確結論。”⑻這種偽學術研究模式,曾經在文革中大行其道,而今又以各種麵目再次登場,已經到了必須而且可以被擯棄的時代了。回到曆史現場,把“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作為曆史研究的指針,刻不容緩!

注釋:

⑴湯誌鈞編:《康有為政論集》,中華書局,1981年版,第369頁

⑵孔祥吉:《康有為變法奏議研究》,遼寧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383頁

⑶宋德華:《考略》,《華南師範大學學報:社科版》,1988年第一期

⑷中科院曆史所第三所編:《劉坤—遺集》,中華書局,1959版

⑸朱維錚:《康有為在十九世紀》,《求索真文明——晚清學術史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200頁

⑹梁啟超:《中國曆史研究法》,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97頁

⑺戴逸:《康有為變法奏議研究·序》。《康有為變法奏議研究》,遼寧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3-4頁

⑻趙春晨:《堅持實踐第一,重在社會效果的評價標準》,《頗多建樹 大有可為——簡評建國以來對維新派與維新運動的研究》,廣州《學術研究》,1998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