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集團騙術大觀
心比蠍毒,
嘴比蜜甜。
傷天害理,
隻為掙錢。
傳銷的成員男女老少,各色人等都有。他們搞傳銷最大的絕招就是“騙”。
傳銷名目繁多,新概念、新理念漫天飛,比如最新流行的有:“專賣”、“代理”、“直銷”、“營銷”、“會員卡”、“共銷”、“雙贏製”、“加盟連鎖”、“網絡連鎖”、“網絡倍增”、“消費聯盟”(也叫“銷售聯盟”、“全球得利計劃”)、“重複消費”、“滾動促銷”、“框架營銷”、“動力營銷”、“滾動工資製”、“特許加盟經營”、“複合式加盟特許經營”等,很多詞連經濟學家聽起來都新鮮,很能蒙一些人。
但是,萬變不離其宗,采用“上線”、“下線”或“上卡”、“下卡”形式編織金字塔式的傳銷網絡,其明顯特征有二:
一是傳銷的商品在市場上無處可買,所以,其價格嚴重背離商品本身的實際價值,你隻能感覺到,卻找不到參照係。有的傳銷商品根本沒有任何使用價值和價值,服務項目純屬虛構;
二是參加人員所獲得的收益並非來源於銷售產品或服務等所得的合理利潤,而是靠“下線”或“下卡”加盟時所交納的“加盟費”中的提成。
現在,傳銷已經變成過街老鼠。為了生存下去,繼續騙人,傳銷分子的組織體係更加嚴密,行動方式更加隱蔽,騙人手段也更加狡猾。傳銷商不再打著傳銷的旗號,組織者大多采用在外地物色代理商的方式建立銷售網絡,以逃避當地執 法部門的檢查;他們往往用科學時尚的稱謂在媒體上大做廣告,蒙蔽群眾;他們在異地注冊、異地拉人,不在傳銷地發展傳銷隊伍,也盡量不在傳銷地惹事生非,以尋求地方保護主義者的嗬護;更有一些企業以其合法的身份,如持有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銷售許可證等等,從事變相傳銷違法活動。買的沒有賣的精。很多人被傳銷蟲以異地介紹高薪工作為誘餌,騙進傳銷陷阱,教訓十分深刻。
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隻要我們對傳銷的騙人手段和騙人方式有比較清醒的認識,還是能夠識破騙局,保護自己的。
彩票傳銷悄然出籠
近一個時期以來,我國沿海一些省份銷售非法彩票活動比較突出。一些地方出現了當地殘聯以義賣形式銷售經當地政府批準的變相彩票,一些地方還相繼出現過銷售香港“六合彩”投注站。此外,國內一些信息小報傳播所謂“新西蘭彩票”(又稱“幸運之星遊戲”),參加遊戲者隻要先付出1200元,便可得到4張新西蘭彩票。這種“幸運之星遊戲”與過去流行的“金鎖鏈”、“金字塔”等相仿,都有一定的欺騙性。
傳銷混進旅遊業
據廣西旅遊局人士介紹,一些已被取消組團旅遊資格的旅行社,如今仍在使用過期舊證的複印件,到處招搖撞騙。還有一些外地旅行社,也到南寧、柳州等地設立辦事處,從事組團旅遊經營。按照國家旅遊局的規定,這些未經特別批準的跨地區經營均屬非法。而且這些從事非法經營的旅行社一般不敢大張旗鼓地做宣傳,他們大多是通過類似“傳銷”的形式介紹遊人參加,利用人們貪圖便宜的心理進行非法經營。這些組織者大多是抱著“能撈就撈”的心態,收了錢後隨便應付一下就散夥,服務質量大打折扣。
“征婚”尋找“下線”
湖南妹子曾新春、李建香在梅州搞傳銷,覺得“釣魚”不如撒網快。於是便想出了“征婚”奇招。她倆在某雜誌刊登一則“征婚”廣告,很快就和大齡青年譚某建立了聯係,並把他從汕頭騙到梅州,動員他參加傳銷組織。譚某不答應。
一計不成又生一計:李建香以談戀愛為名,將譚某引進租住的房間,然後動手動腳……曾新春等人隨後趕到,以譚“非禮”為由將其綁住,並將譚身上的現金、手機等財物洗劫一空。逃出來之後,譚某越想越窩囊,便報了案。日前,曾新春、李建香被廣東省梅州市梅江區法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4年零6個月和 3年零6個月。
網上傳銷成“時尚”
披上“電子商務”的外衣,編織一個“網上致富”的美麗謊言, 讓你相信隻需輕點鼠標就可坐收千萬元,傳銷騙子利用因特網大肆斂財。
上海金翰電子商貿有限公司(www. 36940. com)和上海東馳航空企業發展有限公司(www. 54128. com)都自稱“商務網站”,他們在網上出售一種標價680元、實際價值卻不到百元的金箔畫。花680元就可成為網站“注冊會員”,並享受每周一次、總計16次的網上猜獎機會;如果你特別幸運,M次全部猜中,可獲獎金1280元。
“注冊會員”通過兩種途徑發展各自的”“下線”:
一是推薦新會員“友情參與”。引薦一歌人,即可獲得30元獎賞;
二是開設加盟店,按零售價45 %,即2. 25萬元一次性購買5萬元商品,並繳納2萬元的“特許權利金”,即可申請成為加盟店。加盟店每吸引一名會員加盟,可獲獎金70 元;發展一家下屬加盟店,則可獲2000元,並從“下線”的銷售額中提取相應比例的獎金。
為了巧妙地偽裝自己,他們還借“電子商務”之名大造聲勢,在一些新聞媒體上頻頻刊登廣告,宣稱自己的網站“符合電子商務發展潮流”,甚至還請出了所謂的“法律顧問”,在網上公開發表言論,證明網站從事的是“合法的電子商務活動。
不久前,鄭州還發現了傳銷集團借助於電子信箱來騙錢的新花招。許多人在打開自己的電子信箱查閱信件時,發現信箱裏有一封署名為Unknown的人寄來的信件。上麵寫道:您可以通過“下線”製度贏得1000美金。第一層獎金100 美金:你在30天之內發展15個一層“下線”;第二層獎金400美金;如果你在60天之內多發展了 30個任何級別的“下線”,你就可以拿到400美金;如果你在3個月內一共發展了 95個“下線”,你就可以拿到1000美金……並且詳細注明了加盟這家公司的方式和發展“下線”的方法。
傳銷蟲盯上了墓地
近年來,北京市周邊地區的一些墓地經營者,大肆在北京市區進行墓地和骨灰格位的炒作和廣告宣傳,其中尤以河北省三河市靈泉陵塔園為最甚。他們以設立“業務谘詢”等名義,在京招聘一部分離退休、下崗人員,專門從事這方麵工作。他們還在一些媒體上公然宣稱自已為“北京市靈泉福園投資公司”,極不負責地進行骨灰格位的預售活動,據稱目前買一處“陰宅”隻要4000元,而隻過一年多時間即可賣到2萬元。升值如此之快,使得很多急於發財的人頭腦發熱,傾囊而買。
“萬事達”銀行卡受查處
最近,有人在北京、南京、珠海等地推銷所謂的“萬事達”銀行卡,被執法部門依法查處。據傳銷者交代,申領人交納1880 元人民幣,“美國總公司”收款後發卡,這種卡可在全世界通用,持卡者可享受種種“VIP待遇”雲雲。而每成功介紹一名“下線”,“上線”通過“全球通”自動櫃員機提款,可得到50美元的回報,操作程序十分隱蔽。入會的人也將獲取一張Wortolnet卡。一名“上線”在3個月內可獲利8萬元。
有關部門指出,所謂“萬事達”卡,並非中國人民銀行正式批準發行的銀行卡,即使裏麵存錢再多,持卡人也無法到合法的銀行網點 取出,1880元隻能打水漂。入會者獲取的Wortolnet卡,上麵僅有一些與中國貿易關聯不大的網站網址。
大連驚現“美國銀行卡”
2001年9月,大連市工商部門端掉了一個傳銷窩點。與以往的傳銷有所不同的是,此次傳銷的是一種披著信息化、智能化外衣的銀行卡——所謂的美國第一國家銀行發行的自動取款卡(World Net ATM Card)。執法人員在這種卡上和英文資料裏查了個遍,也沒有發現“美國第一國家銀行”的英文說明。而宣傳資料中說的可以在中國銀行自動取款機上隨時使用的這種卡,中國銀行的有關人員也予以否認。
借用“愛心”做傳銷
陝西端掉了一個打著建造老年公寓、奉獻“愛心”作為幌子進行傳銷的窩點。據傳銷者宣稱:購買者隻要投資2980元,然後發展兩個“下線”,就成為“愛心員工”,並得到500元錢回報;以此類推,當有18個“下線”的時候,可以稱為“愛心指導”,可獲得8000元;當發展到有200個“下線”的時候,就可以稱為“愛心高級”,即成為公司的“愛心經理”,這樣,在8個月之內就能掙到20萬元。
技術學院用傳銷開辟生源
有一所中專學校更名為技術學院後,生源仍然不理想。於是,便出台了一項獎勵辦法:每個學生,如果能為學院招來 1個學生報考本校,他來年的學費就可免去;如能招到2個,就可免交兩年的學費;如招到3個,那麽他在校期間的學費就可全免(已交的可以退回);如果超過3個,又可按一定比例提成。班主任在動員時反複強調,這樣做是為了擴大學院的影響,招到更多的學生,使母校的明天更美好。這種形式,實際上就是變相傳銷。
原始股被傳銷
青島金華海生物開發有限公司對外宣稱自己正進行資產重組,將在中國證券二板市場作為第一批創業股上市。現對外發行一部分期股,上市後可直接流通。其在傳銷過程中,許諾給以高額獎勵。金華海公司的行為不僅涉嫌變相傳銷,而且涉嫌違反金融管理規定,從事非法融資活動。北京大雅堂商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在其根本不具備上市的條件下,采用配送原始股權證銷售產品的方式從事變相傳銷活動。兩家公司都受到了執法部門的查處。
喝酒“倒找錢”蒙騙消費者
遼寧省葫蘆島市出現了一件新鮮事:掏1800元或18000 元,買10份或100份中宏商務公司的酒後,購買者隻要坐在家中喝喝酒,到月末就可獲退款2400元或24000元。也就是說,不但酒白喝,而且還可以賺錢。
一時間,經銷公司買賣興隆,購買者十分踴躍。
葫蘆島中宏商務有限公司經銷的這種酒,每兩瓶一份,酒的實際價值每兩瓶最多5元錢,但賣到了每份180元。酒白送,還倒找60元,老板是不是“喝大了”?
為了讓人們相信公司倒找錢還贏利,老板編造了一個美麗的謊言:公司花370萬元買斷了該廠產品在東北的銷售權,倒找的錢是酒廠給的490萬元廣告費。時隔不久,公司再也無力做傻事,老板逃跑了。據警方查證,中宏公司經營數額是1600餘萬元,實際追繳贓款530餘萬元,投資者損失達500餘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