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改革農村戲劇幾點建議

改革舊戲問題,現在已為文、藝、宣、教各方麵所重視,我也想趁這機會,對農村戲劇改革運動,提出一些建議。

按目前農村戲劇活動(不包括廣場秧歌),大致可分為兩類地區:一類是早已有人做過工作的戲劇先進地區,其餘則為一般地區(包括雖有工作而尚未得到顯著成績者在內)。這兩類地區,因為現有的基礎不同,做起改革運動來就得有不同的計劃。我想先把我所見到的兩種不同的基礎介紹一下,然後再提具體的建議。

一般地區,曆史上就有兩種性質不同的戲曲組織:一種是以在各個農村輪回賣戲為職業的,一種是本村好戲的人自己組織起來為自己娛樂的(後一種除個別地區叫“自樂班”以外,一般都叫“會”)。他們的活動都有季節性:職業性的每年都可以賣十個月戲,陰曆十月以後,露天的戲場冷得站不住人,便不得不停業;娛樂性的隻在每年正月十五前後或本村、鄰村有廟會的時候才出演。以唱戲為職業的人技術較高,於每年停演的兩個月中,常有被娛樂性的戲劇組織聘為教師的。這些戲劇組織,又可分為大戲、小戲兩個類型———一個大戲班子,要用到五六十人到一二百人不等,而小戲班子往往在三十人以下。他們演的戲也不一樣———大戲多演的是曆史故事,小戲則演的是家庭故事。這就是一般地區農村戲劇舊有的基礎。這些基礎,不論在組織上,在戲劇本身上,都有很不易克服之弱點:職業班子,在組織內部,存在著習以為常的封建製度———經濟上有差別很大的等級製、有剝削性的師徒製、有互不關

照甚而互相幸災樂禍的分工製。舊藝人個人方麵,由於舊社會不給他們以平等地位,造成他們對自己人格的不重視,苟且求得一點小便宜就算,根本不想爭取在社會上做人。娛樂性的戲劇組織,在個人方麵雖無這個缺陷,而在組織上也都或多或少受他們那個傳統的影響。說到戲劇本身,那更糟一點———在內容上,不論大戲小戲,為帝王服務的政治性都很強,哪一本戲沒有封建毒素都“管換”。隻有在形式上輕看不得,不論大小戲,也不論哪種地方調子,都各自有它完整的一套。

抗戰以後,有些地方,有人在這基礎上做過些長期而艱苦的工作,使這個基礎有個基本的改變,成為戲劇運動先進的地區。就我所見到的,這些地區對一般地區原有基礎上弱點的克服,都有很多成績和經驗。他們改造過人,改造過製度,改造過戲。經過改革的舊戲班子(現在都稱“劇團”),舊藝人政治上、文化上都有了相當的進步,再不把自己當做下人看;製度上有了新的領導係統,正常的會議製、新待遇製、新分工製、新學習製(包括小孩子的技術學習在內)。說到戲劇本身,內容上已經能反映一部分現實生活,形式上也開始打破舊套子,隻是還不見得完整。你叫他們談起改造的經驗來,每個劇團或每個問題,差不多就可以寫成一本專書(不在本文範圍,暫不敘及)。這就是先進地區現有的基礎。不過他們也有他們不易解決的問題:長期做這工作的同誌們,其出身往往都是鄉村知識分子兼戲劇愛好者,或有誌改革的舊藝人。這些同誌都有無限熱誠,可惜限於自己的政治文化藝術水平,不能使戲劇本身更向前推進一步(指一般情況說),有時自己也因此感到苦悶。現在存在的問題:在創作劇本方麵,因為他們沒有得到創作的基本知識,隻能把現實故事編排成戲,尚未能更經濟地反映更廣大的現實生活。在形式方麵,能把舊形式中不適用的部分加以淘汰,尚未能補充一些新的東西,致使其構造不完善,無論領導同誌或一般業務上的同誌,都感到這改造了的形式似乎有點不得勁,可也說不出個所以然來。

這兩種地區也有它相互的關係。在我們解放區,哪個角落裏也不是自甘落後的,在戲劇上,一般地區與先進地區接觸,或多或少總要跟先進地區學習一點,因此也或多或少在原封不動的舊基礎上沾染了一些新風。一般地區有些竭力從新的劇團,或同一先進地區中後來者要向先進者學步,無形中建立了一種見習的製度,常戲名為“留學”,即後起的劇團派人到先進的劇團中學習個較長的時期,然後回去改革自己的劇團。這種做法現在雖未普遍,卻是一種簡單有效的辦法,值得大大提倡。

兩類地區兩種不同的基礎以及二者之關係既已說明,以下我便提出我的建議:

一、建議領導方麵大量配備幹部。據先進地區的經驗,哪縣舍得給縣府直接領導的劇團派好幹部或多派幹部,哪個縣的改革成績就大。現在因為兩種地區的基礎不同,則派出幹部也應有分別:一般地區,重點應放在改造舊藝人和改造舊的組織領導製度上,因而派去的幹部應是長於組織領導的人才(不過對戲劇也不能太外行了)。先進地區,重點應放在戲劇本身的提高上,因而派出的幹部應是專門的戲劇人材。

二、建議被派去的同誌們,重視當地原有基礎。不論赴哪種地區工作,到達之後,都得先把那地方原有的基礎毫無成見地加以分析研究,作為工作的依據,忽視了這點便不易得到當地的從業者(即工作的對象)的信任。曾記得某同誌給一個小戲班排戲,她要拉絲弦的直接看她手指頭的指揮,打鼓板的便呆坐在椅子上發愁,這便是忽視了自己在什麽基礎上做工作之一例。政治上、文化上、藝術上修養有素的同誌們,自然有許多最寶貴的東西值得農村戲劇從業者學習,不過農村從業者向來既是靠戲吃飯,其獨到之處,也有許多值得做戲運工作的同誌們重視的,千萬不要抱“放下你的一套來學我的一套”之痛快想法。

三、建議推廣留學製度。這個劇團赴那個劇團去留學,所見到的是那個劇團的全部活動,比別人介紹的具體得多。我建議各劇團所屬的行政領導機關,打聽著有比自己好的劇團,可以派人進去跟人家學習,後起的劇團可以派人到先進的劇團裏去,先進的劇團可以派人到更高級的劇團(如華北區的人民文工團或各行署領導的較高的劇團)裏去。這樣做,也抵得住增加幹部進去。

四、建議各先進劇團多向外介紹自己的經驗。各先進劇團既已從十年八年的摸索中取得了成績,如果加以整理,介紹出來,一般地區後起的劇團,便可避免走許多彎路。

五、建議先進的職業劇團,仍與娛樂性的村劇團保持師承關係。改造後的新職業劇團,在停演期間,除受縣裏的集訓外,仍可到各村當教師。

六、建議地方行政機關,明令改定農村演戲場數。這一小問題,是向來農村戲劇改革者最感頭痛的事:按舊習慣,農村裏演戲,每天是兩個日場一個夜場,共要演十一二個鍾頭。舊戲班子,每天除了吃飯睡覺之外,就是演戲,所以不感到有什麽問題;在改革中或改革後的劇團,每天要有開會、排戲、研究、學習等事,非取消一個日場實在擠不出時間來。有些劇團迫於需要改為兩開場,而其他不改革的劇團仍是三開場,群眾因此不歡迎改革中或改革後的劇團。這習慣,固然也有個別想出個新辦法的(暫不介紹),但總不如明定一下使兩開場成為合法的。

這就是我所要提的幾點建議,提出來以作各有關方麵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