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那一年的秋天,弗朗西斯在哈佛開始了大二的學術生涯——作為一個從小就喜歡學習的學生,他絲毫沒有感覺到課程給他帶來的壓力。雖然,很多時候他也會因為私人的問題跟不上學習,但經過幾個晚上的自習以後他便又成為了班裏的優等生。

在弗朗西斯眼中,上學隻不過是為了得到學位證,所以他的大學生活總是充滿孤獨,他沒有想過在大學生涯中要達到什麽目標,他對待課堂的態度是漠然的。跟大多數孤僻的大學生一樣,弗朗西斯從來沒有跟身邊人有太多的交集,他總是一個人在校園裏走著,這讓他時刻感受到一種不自在的感覺。對於學校,他沒有任何的歸屬感。

佛朗西斯每天回家的路線都是相同的,他首先乘地鐵到波士頓,然後踏上老火車回到加洛韋,最後在火車站乘公共汽車回家。坐車的時候,他必須帶著一本書,然後帶著壓抑的情緒回到家中。

他開始覺得自己的生命是那麽的無趣:其實,哈佛有很多值得弗朗西斯結識的人,然而在他身邊卻隻有一個朋友——一名普普通通的學生。這個學生經常在火車上碰到弗朗西斯,並且習慣坐在他的身邊,兩人熱情地交談著,知道他從一個小鎮下車。

那是一個長相怪異的人,他名字叫沃爾特.威克漢姆。每天他都背著一個大書包,駝著背走著,一身幾年不換款式的貼身衣褲跟一雙黑皮鞋,他的目光裏偶爾會散發出陣陣熱情。

弗朗西斯在大學生涯裏給自己立下這麽一個規矩——要認識“最不讓人討厭”的朋友,他們要對得起哈佛名校的名聲,在生活中他們的行為舉止都必須優雅。而在學校裏,弗朗西斯的確也見過不少這樣的人,他們大方樂觀,穿著講究,總是一副淡然儒雅的模樣。弗朗西斯有時候會對他們感到羨慕,但卻不會刻意模仿。

這陣子,弗朗西斯最想做的是掙錢,這樣他就能夠承擔起在學校裏的費用;有時候他也會羨慕彼得,能夠成為一名橄欖球運動員。要知道,彼得在學校的開支由父親統統負責,而他的開支已經讓馬丁家耗盡了預算。另外,弗朗西斯想要掙錢的另一個原因是,他想要到紐約找回他的老朋友——恩格斯。

“算了吧,”他有時候會想:“俗話說得好,舊衣服也能穿得好看。”每當這個時候,弗朗西斯總會想到年輕的薩繆爾.約翰遜。在牛津的時候,這位君子曾經試過將一對新鞋放在他的門口,可卻被弗朗西斯扔到了馬路上。

“也許日後某個啤酒家族的孩子會在我門口放下一罐啤酒——沒準他會放一桶,那時候我應該表現出欣喜。”

弗朗西斯經常將自己比作是乞丐,尤其是在這個全世界都知道的富人大學裏,他自認為是裏麵的一個笑話。當威克漢姆在火車上習慣性地坐在自己身旁,然後將大書包塞進兩人中間時,弗朗西斯總是擠出一絲微笑,但實際上這裏頭夾雜著尷尬。

恩格斯是弗朗西斯認為自己身邊為數不多的“有趣的人”,然而他現在卻不確定恩格斯是否還在紐約。本來,弗朗西斯想要去找在恩格斯的派對上認識的那些人,可到後來弗朗西斯發現自己沒有這個膽量。

在同一時期,彼得在秋季賽中受了傷,對手是哥倫比亞橄欖球隊。好幾個星期,彼得都必須拄著拐杖,他的小腿打著石膏,走起路來一瘸一拐。盡管傷病讓他感到十分不方便,然而他依然放開心胸去感受大學的美好時光。

期間,帕諾斯曾經從加洛韋來找過他,他們一同到紐約去度過一個美好的周末。對於他們而言,紐約是他們夢寐以求的大城市,他們珍惜假期的一分一秒,去迫切地探索這座繁榮都市:他們到碼頭上與工人一起喝著啤酒;在夜幕將臨的時候,他們跑到克魯布林大橋上站崗;博物館與劇場是他們必須要去的地方,他們還坐著渡輪到斯塔滕島,在黎明十分的街道上吟誦著詩歌。

這個從加洛韋遠道而來的希臘小子在紐約度過了他一生中最高興的日子,他站在公園的圍牆上衝著日出大喊,而彼得則坐在一旁,習以為常地微笑著。

在周六的晚上,他們從第三大島的高架橋下走著,彼得拄著拐杖,看到麵前一個衣冠不整的男人從暗巷裏走出來,蹣跚著腳步遞過來一個煙屁股,看上去像是想讓彼得給他點上煙。

彼得看到附近有兩個人在閑逛,這讓他感到驚訝。眼前的並不是別人,而是恩格斯與弗朗西斯兩人,在紐約的街燈下,兩人的模樣看上去有點嚴肅。

“嘿,你這個瘋子!”彼得大喊:“你在這裏幹嘛!”

“咦?你可是交了一個新朋友啊!”恩格斯笑著,然後往彼得跑過去。

彼得拄著拐杖,給恩格斯遞了一根香煙。而那個衣冠不整的陌生人在一旁弓著身子,自言自語:“帥小夥,可惜卻被傷了腿。”他往彼得身邊走去,伸手想要拍他的肩膀。

“我們的橄欖球明星,好久不見了。”恩格斯高興地朝著彼得伸出手:“我看你已經成為了美國人人皆知的大明星了!我相信日後會有一座更大的混凝土體育館因你而命名。”說著,恩格斯激動地搖晃著彼得的手,過了良久方才跟帕諾斯握手。看到恩格斯,帕諾斯臉都紅了,這是他第一次跟以為見多識廣的人聊天。他們三人互相寒暄著,絲毫沒有察覺弗朗西斯在背後默默站著,一臉不高興。

寒暄了一陣子過後,那個陌生的流浪漢繼續盯著彼得,自言自語:“哪怕你傷了腿,可我希望你依然是以前的你……我沒有開玩笑,帥小夥……你年輕,前途無限……但這都是在你健康的前提下。”

“嘿!”彼得終於察覺到身邊的這個陌生人,他拍了拍他的肩膀,說:“別瞎說,按我看來不健康的人是你,我都不知道你為什麽要犯愁,你不過喝了幾杯酒,而且喝酒的感覺也很不錯,對吧!我告訴你,你身上的錢跟我一樣多,都是零!”

那個人往後縮了一步,他的臉上明顯表現出了對彼得的不屑:“我沒有想過跟你討錢!”流浪漢大喊:“我隻是想要借個打火機!我不是你們眼中的乞丐。”他怒視麵前的每一個人,著急地解釋著,後來他更是伸手抓住彼得的胳膊。

“不不不,你誤會了。”彼得擺了擺手:“我隻是說我沒有你口中那麽前途無限,也許畢業後我就要跟你一起混了。”

流浪漢著急的麵容很快舒展開來。他的目光完全被眼前的四個人所吸引,專注的目光仿佛想要加入他們的隊列一般。他露出了燦爛的笑容與黃黃的牙,帶著智障一般的神情凝視他們,不久他用老朋友的語氣跟他們說:“我健康了!你們說是嘛?”

“的確,你現在狀態好多了。”

“那不錯!”他大聲嚷嚷,隨後他伸手捅了捅彼得的肚子,說:“你現在的狀態也不錯。”說完,他拉起了自己的褲腿,一條髒兮兮的繃帶從膝蓋垂落到腳踝上。繃帶已經沒有辦法遮蓋他膝蓋上的膿瘡,膿瘡周圍有一圈黑色的肌肉,一直延伸著。他抬起腳,搖搖晃晃地想讓大家看清楚自己膝蓋上的瘡。

“我的天啊,這是病菌嘛?”恩格斯嚇得後退了一步。

“太可怕了,你是怎麽弄的!”彼得驚呼。

“上周我掉到下水道裏,弄傷了,現在病情惡化了吧。”

“都感染成這樣了,你得去醫院做截肢手術。”

“截肢?你說的什麽狗屁!”流浪漢臉上出現了恐懼的神情。

“那最起碼也要去醫院消毒!”彼得著急了,從口袋裏掏出五美分:“這裏有五美分,你馬上去地鐵站,坐車到醫院檢查。”

“我有錢啊!”流浪漢醉醺醺地搖晃著:“可是你覺得他們能治好嗎?”

“當然!你應該馬上去醫院。”

這時候,恩格斯與弗朗西斯已經走到了人行道上:“上來吧!”恩格斯衝著彼得兩人大喊:“別再瞎聊了,我們去喝點東西。”

“你的朋友是對的,你應該跟他們去喝一杯,而不是跟我在瞎聊。”那個人說完,伸手抓住彼得的胳膊,晃動著:“不用管我,過兩天我就會自動死去。”

“不不不,”彼得甩開他的手:“拿著這些錢去醫院,他們會給你消毒的,還有,這裏有二十五美分,你拿去吃點東西。如果沒有足夠的能量,你很快就扛不住了。”

“彼得,走吧!”弗朗西斯大喊:“趕緊走吧!”

“你現在就去,按照我說的話去做!”彼得說著,將所有的錢都放在了流浪漢的口袋裏:“你說對嗎?帕諾斯。”

“你做得對。”帕諾斯這時候已經悲傷得不能自已。

“你覺得我真的要去有醫院?”

“當然,而且你應該馬上去!”說完,彼得也不理會流浪漢,住著拐杖與帕諾斯走到人行道上。流浪漢看著他的背影,歎了口氣轉身蹣跚轉進了一條漆黑的暗巷。

“他不會去醫院的,”彼得說:“他隻會到附近的廉價酒吧,然後花光我三十美分,我現在想明白了,我真是愚蠢。我想上帝已經做好兩天後迎接他靈魂的準備了,就像他說的一樣。”

彼得跟帕諾斯對望了一眼,彼得繼續開口:“你剛剛有沒有再看他一眼?他的樣子像是已經死去了一樣。我說,他的靈魂已經死去了,這個老白癡。”

“我懂你要說的。”帕諾斯的神情依然是那麽悲傷。

“呸呸呸,”恩格斯皺了皺眉:“你幹嘛要碰他,你不知道他身上有什麽病毒!”

“幾天後也許他就死在這附近了,”彼得沉思著,並不理會恩格斯:“也許警察會發現他倒在人行道上,全身發黑。”

“呃…”弗朗西斯說:“我真是搞不懂,為什麽好好的一個人要讓生活變成那樣。”

“在這裏有無數這樣的人,”恩格斯說:“可是今天的你讓人看到不一樣的氣質,你這個善良的大明星。”恩格斯拍了拍彼得的肩膀。

彼得依然惦記著他那三十美分,說:“善良可是要花錢的。”

“為什麽要把生活變成這樣呢?”弗朗西斯念叨著:“為什麽他能夠活得什麽都不在乎呢?就算是兩天後死去也無所謂?”

他們截了一輛出租車,來到郊外的一間酒吧。潔淨的紅木吧台後是一排排陳列有序的酒瓶。輕柔的音樂與威士忌的氣味融合在一起,讓人迷醉。

“剛剛的事情就當是我們對基層的接觸了。”恩格斯露出招牌的笑容,說:“彼得,你跟你的朋友都很喜歡了解這座城市的底層人士,對嘛?”恩格斯說著這話的時候,他將酒錢付了,在此之前他也付了車費,他不願意與這群孩子分攤所有的費用。

“你呢?你在想什麽,弗朗西斯。你難道覺得我們應該加入他們的行列,然後一起探索這座城市的底層文化?”恩格斯看了一眼沉默不語的弗朗西斯,隨後又拍了拍彼得的膝蓋,說:“對了,大明星,我問你一個問題,你今晚本來要去哪裏?你想要做些什麽?”

說這話的時候,恩格斯的神情變得嚴肅了起來。

“我沒想過要去做什麽?”彼得被他嚴肅的神情嚇了一跳。

“不會吧?你難道沒想過去河邊的酒吧喝個爛醉?沒有想過去鄉村的電影院裏看通宵的電影?”恩格斯冷笑:“弗朗西斯,你覺得呢?你覺得他說的是真的嘛?”

“呼!”弗朗西斯呼了口氣,他不知道恩格斯說這話的時候是什麽意思。而其他兩個男孩明顯沒有太在意弗朗西斯說的話,他們仿佛早已經開始了新的話題,兩人正傻乎乎地傻笑著。

那天晚上,恩格斯的表現給加洛韋的三個男孩子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情緒化嚴重,經常悶悶不樂的弗朗西斯;強壯好勝、追求夢想的彼得;情感細膩,容易激動的帕諾斯。整個晚上他們都跟恩格斯坐在一起喝酒,在這個全球罕見的繁榮城市紐約實現著他們小時候的夢想——到紐約享受城市的生活。

經過了那個周末以後,弗朗西斯決定了畢業後要到紐約發展。他知道在日後的某一天,他也會成為恩格斯那樣的人:有一套房子,每周周末都跟朋友在房子裏舉辦派對。然後大家一起談論最近的新書跟電影,不斷結識新的夥伴,在思維碰撞中尋找新的想法……對於弗朗西斯而言,那是一個激動人心的想法,而這一切都是建立在紐約的繁榮之上。

這座城市,成功點燃了弗朗西斯內心的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