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新婚

陽明的婚事,是從小由他父親作主,替他訂的。這次在江西,要舉行婚禮。因新婚,而在新婚那天,就鬧出一件極有趣味的笑話。這個笑話,至今還留在後人的口中,永遠永遠地不會忘記。

他的外舅,姓諸名養和,是江西布政司參議。聞知陽明已由京回歸餘姚,又知他已有十七歲,而自己的女兒,也已成人,正是“男大當婚,女大當嫁”的時候。於是命人到餘姚去請陽明,親到江西來迎娶。若是依陽明的意思,似乎還可以再過幾年也不為遲;無奈祖父母抱孫的心太切,隻好依從。原來他心裏,總蘊藏一種修道的觀念,沒有拋棄,故此對於婚事,卻倒是非常冷淡。

到了江西,就到外舅的官署裏委禽。新婚合巹的那天,自然花燭輝煌,非常熱鬧。在這熱鬧的時候,那位新郎王陽明,卻不見了。於是四處尋覓,結果渺無蹤跡。把諸家驚駭疑慮得不知怎樣才好,尤其是一般賀喜的賓客,更弄得莫名其妙,都紛紛詫異猜疑不止。聰明的讀者,請暫時掩卷,莫看下文,來猜一猜,這位新郎為什麽事不見了?究竟到什麽地方去了?這真是一個極有趣味的啞謎呀。

原來這一天,因太熱鬧了,這位好靜的新郎,實在很厭惡這樣,所以乘人不備的時候,便私自出了官署,往外麵閑遊。不知不覺的,卻走到了鐵柱宮,進去看見一個精神健旺的道士,在榻上跌坐,陽明是個極想修道的,今見道士,正好借此問修道養生的道理,於是便同道士談論養生問題起來。道士音如洪鍾,滔滔不絕地往下談,陽明也津津有味地往下聽;最後相坐對談,更覺投機。陽明此時,已聽得入迷,把身外一切的事都忘了。什麽洞房花燭,什麽百年大事,他一古腦兒都不知忘在什麽地方了。他已忘記自己還是一個將要飲合巹酒的新郎;更忘記還有一位新娘子,在那裏冷冷清清、孤孤淒淒地等候哩。

就是這樣同著道士相坐談了一夜,直到第二天,才被諸家的人找著。這時,他方才記起來了。記起昨天,原來是他的新婚佳期,被自己糊裏糊塗的同道士談忘記了。隻好重又回來,補行婚禮。這樣健忘的故事,真是古今少有。陽明個性之奇特,於此也就可以想見了。

結了婚之後,在外舅的官署裏,閑著沒有事情可做,看見官署裏藏蓄的紙很多,便天天臨池學書。許多篋裏的紙,都被他臨寫已完,由是書法大有進步。他曾自己說過,他臨帖學書的心得道:“吾始學書,對模古帖,止得字形;後舉筆不輕落紙,凝思靜慮,擬形於心,久之始通其法……”

在以前宋朝時候,有個東萊呂祖謙先生,也是在新婚蜜月裏,著了一部文學傑構,叫作《東萊博議》;而這位陽明先生,在新婚後臨帖學字,書法大進。這都是我國文壇上,兩個最有名的佳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