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10月18日 7:48台州

李美娟找到了,不過已經成了一具屍體。

範哲在許則安的陪同下親自去查看了現場。女屍已經用白布蓋住,範哲提起布,一張清秀的臉出現在眼前。是個漂亮的姑娘,不管她是不是“省略號”,都會讓人心生惋惜。從外表看,死因很明顯,脖子上留了一圈紫色的指印,是被人從後麵掐住脖子窒息而死。

“我們遲了一步,又被滅口了。”許則安歎息說。

範哲沒有發表意見,抿著嘴唇思考。

第一現場很快找到了,是在離垃圾箱五百米處的一個小花壇邊,這個角落很僻靜,平時極少有人經過,距李美娟在小相居的家不過一百米,邊上的居民們稱未聽到有掙紮或搏鬥的聲音。

很顯然,李美娟是被人引誘到這個角落裏,然後加以殺害的。而引誘她的人,肯定是一個熟人,也許是蜥蜴組織的殺手。

“去深入查查她的家庭和社會關係,也許會有發現。”範哲說。

李美娟的父母還在,哭天搶地的,說什麽也不相信自己的女兒是特務。但是,在李美娟的身上還是發現了特務的證據——一封密寫信,而且是蜥蜴的直接指令。

似乎可以結案了,但範哲卻遲遲不肯下結論。

關於李美娟社會關係的初步調查很快反饋到了範哲那裏,李美娟的雙親都是棉織廠的普通工人,沒有曆史問題,沒有海外關係。據鄰居們反映,這個姑娘平時也挺熱情開朗的,沒什麽可疑之處。

一個26歲的女孩,長在紅旗下,從小接受的是新中國的教育,怎麽會和台灣特務掛上鉤,而且占據重要的位置?這裏麵肯定有名堂。範哲心中的疑問越來越大。

隻有三種可能,一是李美娟受人利誘加入特務組織,而且藏得特別深,躲得特別好;二是,她隻是個替死鬼,冤死鬼,是“省略號”用來金蟬脫殼的工具。要想嫁禍給一個沒有心計的姑娘,對於蜥蜴組織的特務來說,簡直易如反掌。三是,李美娟在無意之下,發現了特務活動的證據,被人滅了口,然後順手栽贓。

但他們未免想得太簡單了。李美娟沒有任何加入特務組織的動機和理由,年齡、經曆、性格、關係、能力都對不上號。

那麽,誰最有可能引誘她呢?嫌疑最大的,當然是共同在老人尖練戲功的幾個人,而且平時應該跟她有更親密的接觸。這五個人,除了李美娟自己,剩下的也就是四個人。範哲讓警員拿來資料,讓李美娟父母指認。

“是她,一定是她害死了我們娟兒!”姑娘的父母一拿到資料,就斬釘截鐵地叫道。

是她?林婉芬!

“立即逮捕林婉芬。”許則安向特偵組發出緊急指令。

“走,我們也去。”範哲跳上一輛警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