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伏城和張思遠就這麽沉默著,葉縫裏投在地上的光斑打在兩人身上,一陣風吹過,光斑微微閃爍顫動。

“我們離開學還有多久啊。”伏城突然開了口。

張思遠一愣:“一周吧,怎麽了?”

“沒怎麽,就是想起來了隨口一問。”伏城掀開毛巾,仰頭看著頭頂層層疊疊的墨綠色樹葉,嘴裏喃喃自語,“過得可真快呐,就剩一周了啊……”

一周之後,十九歲的伏城將升入楓楊學院的二年級,從一個滿臉寫著稚嫩的“freshman”變成油鹽不浸的“老油條”,實現光榮而偉大的階級跨越。

這確實是件值得開心的事情,這意味著你可以不用眼睜睜地看著同級的漂亮女孩子,被學長的花言巧語騙走,也不用每次上課都替在宿舍酣睡的學長答道,球場見到前輩也不用點頭哈腰地把好不容易占到的場子讓出來。因為你已經長大了了,翅膀硬了,可以去扮演那個油嘴滑舌好吃懶做的學長了。忍氣吞聲了一整年,終於能翻身農奴把歌唱,任誰半夜都會忍不住樂出聲。

可伏城一點都不開心。他不在乎是不是有可愛的學妹,也不在乎上課有沒有人替自己答道,更不在乎能不能搶下學弟們占好的場子——他甚至都沒辦法在學院打球。

沒錯,他現在唯一的願望就是能挺直腰板,堂堂正正地踏上學院的球場,肆無忌憚地把球扔進籃筐。

這聽起來有些奇怪,伏城是楓楊學院的學生,他沒有翻圍欄,拽籃網之類的黑曆史,學校的球場沒有拒絕他入場的理由。如果他願意,他甚至可以奢侈地去宏天球館打一場一小時兩百塊的室內球。但事實就是這樣。在打敗那個叫做文爵的家夥之前,他不可能踏入學校球場半步。

這是十八歲的伏城慘遭楓葉球社拒絕之後,給自己立下的軍令狀。

時間回到一年前。那時候的伏城還是個剛剛升入楓楊學院的毛頭小子。毛頭小子往往有個通病,就是自我感覺極度良好。說好聽了叫“初生牛犢不怕虎”,說難聽了就是“頭鐵”。於是得知楓楊學院有自己的籃球社時,伏城覺得自己的時代就要到來了。直到楓楊球社麵試開始的前一分鍾,伏城都是自信滿滿。他打了那麽多年球,他覺得自己很生猛,他甚至覺得這個麵試就是浪費時間,自己就是為籃球而生的,沒有理由被球社拒絕。

然後他參加了麵試,那場麵試的麵試官是楓楊球社的新晉隊長,文爵。

伏城到現在都忘不了文爵看向自己時緊皺的眉頭。那表情讓他覺得自己好像不是參加麵試的球員,而是一隻上躥下跳搶香蕉的猴子。麵試結束的第二天,球社發來短信,內容簡明扼要:伏城同學,很遺憾你暫時沒有達到入社要求,但我們看到了你對籃球的熱愛,希望你繼續努力。

老實說這條短信倒也沒什麽問題,畢竟對一隻搶香蕉的猴子,也隻能用“熱愛”這種敷衍的詞安慰一下。可年輕氣盛的伏城覺得這是對自己的侮辱,他覺得那個叫文爵的人根本不懂籃球,他覺得楓楊球社把自己淘汰簡直是瞎了眼。於是伏城腦袋一熱猛拍大腿對自己立下毒誓:在能夠打敗文爵一雪前恥之前,再也不踏入學校的球場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