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入獄:一個異鄉人最無力的掙紮

這件事情猶如晴天霹靂,我當時隻有一個念頭,事情的經過到底是什麽樣的。中途因為事情過於瑣碎,我便暫時放棄了追查真相。

直到後來我遇到了一位美國助理律師,我開始把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訴他,他一直都耐心地聽著我的講述,我也希望他可以提供幫助於我,但是我的這種期待真的太天真了。

他問我說:“你帶領外國人進入了美國境內,這樣的行為違反了美國的《移民法》。”

我聽後立刻反駁說:“我隻是受到了委托,他們和我同行,但是事前我並不認識他們,所以並非偷運外國人。”

他非常堅定地說:“在你給他們做翻譯的時候,已經是他們的同夥了,因為你變相地幫助了他們。”

我非常不能理解他的這種說法,我怒氣衝衝地向他吼道:“我為什麽不能替他們翻譯呢?不論怎麽說,我隻是在幫助雙方進行溝通而已。”

他依然堅持說:“不管怎樣,你和他們已經構成了犯罪事實,所以你們之中沒有一個人會被允許進入美國境內。”

這樣的說辭宛如一盆冷水朝我潑來,我再次反駁說:“在此之前我並不知道還有這樣的規定,三年前我去加拿大的時候,就已經有過6次進出美國的經曆。那時也沒有必須要得到許可才能入境的規定,而且我在火車上從來沒有遇到過美國移民檢察官。我唯一遇到過的是邊境周圍的報關員,他們當時隻是單純地檢查一下行李而已。”

“你所說的這些並不能改變你們違反美國《移民法》的事實。”他堅定地說。

我非常苦惱,帶著心底的憤怒說:“十分抱歉,我真的不能接受您的說辭。在此之前,我們早已在加拿大的另一側受到過檢查了。當時火車並未開動,若是真的不讓我們入境,在那時就應該讓我們下車,拒絕我們入境,而不是等到後來再通知我們違反法律。”

“檢察官完全沒有義務告訴你們他的做法。”他非常不禮貌地打斷了我的陳述說。

在那一瞬間仿佛衝昏了頭腦,我繼續反駁道:“他們應該在第一次檢查的時候就告訴我們這項法律,而不是在最後的關頭通知我們觸犯了《移民法》,他們隻是在謀求自己的利益而已,然後投機取巧想要借此立功,他們有什麽資格成為一名合格的公務員呢?真正讓外國人入境的人根本就不是我,而是他們。”

他用一種近乎嘲諷的口吻說:“我相信不出幾個月,你的態度便會發生轉變,不論你說什麽都於事無補。”

我立刻清醒了,對他說:“也許您說的是對的,但很有可能您是錯的。”那時我在心中暗想:像他這樣的人不如早點下地獄。他好像一眼就看穿了我的內心,之後便不再與我進行交談。

又是痛苦的監獄生活,一直被關押到10月,我和那5個意大利人一直被囚禁在普拉茨堡監獄,經曆了百般折磨,重要的是我們沒有權利申請保釋。單獨的牢房是我這幾個月的監禁生活中的萬幸之事,因為剩下的大多數人都是擠在一間陰暗的牢房裏。

在監獄中,我每天隻能依靠讀報紙、睡覺打發漫長又枯燥的時間,獄中生活的煎熬遠超過人們的想象。我幾乎接近抑鬱,用度日如年來形容這兩個月最恰當不過了。那時我暗自發誓:我願意不惜任何代價結束這種無聊又苦悶的生活,我一定是被冤枉了。

細細回想了和那位律師的談話,不出意外的話他應該是一位心理學家。他好像從和我的幾句交流中就知道了我的所思所想,難道他擁有女人的第六感嗎?輕而易舉地便看穿了我的心理,他的檢察官辦公室的工作簡直是在埋沒他這種人才。

當這件事進行到白熱化的階段時,他突然主動找到我,並跟我說:“我對這件事感到很慚愧,處理起來非常棘手,但是我不會輕易放棄,因為我要誓死守護國家憲法的尊嚴。”

其實我並沒有告訴他,他對憲法的守護在現實麵前隻是杯水車薪。我能體會他的處境並且發自內心地同情他,但是我也十分愧疚,我無法幫助他脫離窘境,現在才意識到真正愚蠢的人其實是我!

每個人大都會選擇個人利益,我也不例外。雖然事情處在緊要關頭,但是我依然希望他可以不遺餘力地幫助我。我們交談甚久,之後我不由自主地趴在他身上哭了起來,我非常恐懼自己的處境,那時對於男兒有淚不輕彈這樣的說辭,早已被我拋到九霄雲外,心中所有的委屈和苦水全部傾倒完了,感覺自己沒有特別壓抑了。

我記得那天穿的製服是沒有縮水處理過的,當我哭完,我的衣服竟然縮水了,可能流下了很多年積攢下的淚水,眼淚浸濕了我的衣服,那天我像極了穿著短褲的服務生。

那時我早就能夠通過他們對我的稱謂判斷他們的真實目的,當他們說:“查理,你這個可憐又優秀的家夥,我非常想幫助你,但是你能否接納我的建議呢?”

雖然聽到這個名字的時候我就知道他們在密謀些事情,但是我還是選擇非常禮貌地說:“先生您請說,我當然會按照你們的說法辦事。”

果不其然,他用非常誠懇的眼神望著我說:“最好的辦法就是認罪。”

聽到這個結果我暴跳如雷,對他大聲吼道:“為什麽要這樣說?”

看到我非常暴躁的樣子,他緊接著說:“查理,你冷靜點,聽我仔細說。我提出這樣的建議完全是因為我是你的朋友,我已經認真為你考慮過了,如果你還是執拗地堅持你的想法,最後的結果對你來說毫無優勢,到時候所有的證據都指向你,加上你剛出獄不久,在沒有宣判之前,就已經被判有罪了。不要冒這樣的風險,相信我。”

我的心裏早已知道了結果,我沉默了。因為事情的發展應該會像他說的那樣,就在那時現實讓我認清了和政府抗爭時,有權勢的朋友和金錢的重要性,像我這樣普通人的所有掙紮都是以卵擊石,但是我不會輕易屈服,我想要捍衛自己的權利。

沉默許久之後,我說:“認罪和判罪的結果沒有什麽太大的差異。”

他解釋說:“不,這其中的差別很大。法官並不是仁慈的,他可能會讓你終身不能再入美國境內。正常情況下你的這種情況可能會判處2年有期徒刑加上1000美元的罰款,但是也很有可能讓你在監獄裏待10年外加5倍的罰款。你自己衡量一下,會認同我的建議的。”

聽到這樣的說法,我瞬間放棄了掙紮。我問他說:“假設我選擇主動認罪呢?”

他兩手一攤並且聳了聳肩說:“應該會比我之前說的要輕不少,可能隻需要交點罰款吧,50美元?誰也說不準呢!”

想到自己空空的口袋,我對他說:“罰款我交不起,我沒有這麽多錢。”

“或許你會蹲一個月監獄吧。”他說。

我非常疑惑地問他說:“你確定可以這樣嗎?”

他非常堅定地說:“肯定啊,法官的最後判刑都會聽取地方檢察官的建議,所以我掌握了主動權。”

我半信半疑地問他說:“你能確定我服完1個月的刑期、交完50美元的罰款,他們就會把我釋放嗎?”

“相信我,會的。”他信誓旦旦地跟我說。

我主動認罪了,關於他向法官說了什麽應該隻有他自己、法官或者上帝知道吧。

當他把文件交到法官手上的時候,法官緊皺眉頭、竊竊私語了一陣之後,瞥了我一眼說:“嗯,這些有什麽用呢?兩年刑期外加罰款500美元!”他順手將文件給了助理,這樣的結果讓我啞口無言,一陣心酸湧上心頭……

內心無比氣憤,一個人在異鄉的生活總是如此艱辛。在我還沉浸在宣判結果的不公正時,可能是副檢察官把我押下了法庭。

我和4名罪犯在幾天後被押送到了南部的聯邦監獄服刑。

事情的發展總是讓人始料不及,當我被判刑之後,那5個意大利人竟然立即被無罪釋放了。因為他們證人的身份,還領到了政府發放的津貼。或許他們可以長期留在美國吧!

一係列的事情讓我十分淩亂,我絞盡腦汁也沒有想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我迫切想要弄清整件事情,但是至今沒有任何頭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