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波士頓慘案”給我全新的啟迪

在反對英國殖民統治的浪潮中,整個北美就屬波士頓的反抗最為激烈,此時以波士頓為主的反抗鬥爭,已經讓身處殖民地的皇家總督沒有任何辦法,隻能向英國政府求助,希望能派兵前來抑製反抗運動的擴大。1768年10月,新上任的殖民地事務大臣下令,派遣4個軍團,共計4000人前往殖民地。

武力的威脅並沒有讓殖民地人民的反抗歸於平靜,而是收到了相反的效果,更多的人加入到反抗英政府的運動中,他們要求英政府撤走在波士頓的軍隊。1769年,英國政府撤離了2個波士頓的軍團,但還有2個軍團留在波士頓,所以反抗運動依然沒有停止。

其實,早在英國軍團到達波士頓的時候,雙方的衝突就不斷發生。殖民地人民經常去騷擾駐軍部隊,甚至是向他們投擲石塊等。而那些士兵則依靠手中的武器,經常胡作非為,1770年3月5日,英國駐軍淩辱了一個當地的學徒,這件事成為人民怒火的宣泄口,許多人聚集到英軍駐紮的地方,要求他們離開這裏。可沒有想到的是,英軍指揮官竟然下令開槍射殺這些普通百姓,結果造成5死6傷的“波士頓慘案”。

“波士頓慘案”的發生,令我翻然醒悟,英國政府和殖民地的矛盾已到了不可調和的地步,僅僅依靠個人的力量,根本無法改變任何事情。

我在給朋友寫的信中說道,如果英國政府還不停止對殖民地的壓迫的話,革命或許很快就要來臨。早在英國政府在殖民地建立苛刻的關稅體係時,雙方的爭鬥就已經開始,殖民地人民是無畏的,他們鬥爭的目的隻是為了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但作為統治者的政府,卻認為人民的不滿是因為這些措施不夠苛刻,於是更重的賦稅、武力的脅迫等接踵而來。這樣一來,英國政府將失去殖民地人民的忠誠,武力的抗爭必將到來。

我深信,對於將來發生的革命,勝利最終將屬於殖民地人民,但是戰爭中沒有真正的贏家,隻要有衝突就會有流血犧牲。所以那時候我還是抱有一絲僥幸,希望英國當局和殖民地人民能夠保持冷靜和理智,用和平方式來解決這場紛爭。

觀點激進的人往往認為革命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辦法,但是無數事實告訴我們持不同政見的人倘若能夠互相妥協,才是真正雙贏的舉動。盡管現在我們已經通過獨立戰爭建立起了一個偉大的國家,但是回想革命爆發前的那段歲月,我時常覺得如果當時雙方能夠坐下來好好談一下的話,很有可能會找到更好的解決方法,這樣一來也就會減少許多不必要的犧牲,那些在戰爭中死去的人原本有機會擁有更加美好的生活,但是戰火卻毀掉了他們的全部。

眼見英國當局和殖民地人民之間的矛盾已經無法調和,麵對日益激烈的衝突,我也已經感到了厭倦,於是我產生了回家的念頭,我想回到費城,陪伴自己的妻兒度過餘生。至於殖民地和政府的鬥爭,我也不再打算插手,畢竟在1770年時,我已經是一個64歲的老人了,不再是那個曾經勇敢、無所畏懼的年輕人了。

然而“樹欲靜風不止”,雖然我已經萌生退意,但是時代卻不肯“放過”我。由於我之前“偏袒”北美殖民地的行為,英國統治階層已經把我視作眼中釘、肉中刺。在政府看來,作為整個美洲殖民地的代表,政府不管有任何政策涉及到美洲殖民地,都會讓警覺的我提前采取行動,或者遊說各方重要人士,或者發表相關的文章製造輿論壓力。

最終英國統治階層決定,要將我從英國政壇和英美事務中驅趕出去,隻有這樣才能避免我的“搗亂”。可英國政府苦於沒有一個合適的理由,直到1773年,這樣的機會來臨了,這就是當時轟動一時的“赫金森信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