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要做成一件事困難和挫折重重,我卻滿心期待

前線戰場的生活的確很艱苦,但回到後方並不代表就能好好享受一番,往往人與人之間的權力的鬥爭更加讓人疲憊,而且更加危險。我奉勸人們一句,踏實地經營自己的事業,不要牽扯過多的人際鬥爭,這隻會讓人無比煩惱。

從邊境回到費城後,我從朋友那裏得知,在我離開的這段時間,代表土地業主利益的州政府和代表人民利益的州議會之間爆發了激烈的衝突。一方麵遠在英國的土地業主們拒絕掏錢支援城防以及公共設施建設,他們認為那不是自己應盡的義務;而另一方麵,人民對業主的抱怨越來越多,認為他們是吸血鬼,連在殖民地安全這樣的大事上都不願意出半點力。雙方互相激烈地爭辯著,沒有任何一方願意讓步。

沒過多久,原先的州長辭職,英國的業主們又派了一位州長過來。這位新州長到達費城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我,把一個我曾經在倫敦獲得的金質獎章,在招待會上當麵交給我。招待會結束後,這位新州長單獨找到我,稱業主們對自己的殖民地十分關心,並不是想象中那樣冷漠的。他希望我能夠幫助業主們說些好話,讓議會放棄對業主不交稅權利的反對,這樣不但能讓雙方都愉快,我也能獲得豐厚的報答。

這樣的建議,我十分堅決地回絕了,我回複說:“我的經濟狀況十分好,這一切都是依靠我自己的努力以及當地人的支持,所以我不需要業主的好處;另外,作為一名議員,我也不好接受業主的恩惠,這樣隻能讓我背負受賄的罪名。我和業主之間沒有任何的恩怨,如果業主希望實施什麽對費城有利的政策,我會在報紙上第一版麵上免費刊登這些政策,並且自費到處宣傳。可問題是,業主目前提出的措施,隻是滿足他們自己的利益,這一點我作為一個普通的費城公民,是無論如何也無法接受的。”

事實上,我在民眾和業主的鬥爭中,我始終都站在廣大民眾的一方,作為民意的代表,我不遺餘力地為民眾做宣傳、書寫反對業主的抗議書。雖然我和州長的政見不合,但是這並沒有影響我和他的關係,我們的私人關係一直很好,從來沒有發生過爭吵。在他看來,我們不過是各為其主,並沒有什麽私人恩怨,有時候,州長還會邀請我去他家裏做客,一起商討政治上的問題。

也許是為了平息內部矛盾,新州長上任後,很快向周圍的印第安人部落開戰,並以重金懸賞印第安人的頭皮或者俘虜,不論是婦女還是兒童。這樣的行為讓大多數議員反對,並以退出州議會相要挾,這樣一來州議會成員重新洗牌,許多基層的人得以進入州議會,這讓州議會和業主的較量更加激烈。我記得那是我快過51歲生日的時候,印第安人襲擊了我曾擔任過總指揮的邊境地區,不但殺死了當地的守軍,還摧毀了我辛苦建造的防禦工事。賓夕法尼亞州危在旦夕。

邊境危機爆發後,州長要求州議會從民眾繳納的稅金中拿出12萬英鎊用於軍務,但州議會最後隻提供了10萬。這件事激怒了州長,聲言要把議案拿到英國讓國王評判,而州議會認為業主根本無視人民的利益,因此全體通過了一個決議,派遣使者前往英國向國王控告這些業主,我被選為出使英國代表。

1757年4月4號,我和兒子登上了前往倫敦的郵輪,向英王闡述議會的訴求。經過漫長的航行,其間還遭到敵船的攻擊,最終在7月份我們抵達了倫敦。經過了一番休整,我決定先去拜訪一些英國的大臣,了解一下英國的局勢。

第一個願意接見我的是樞密院議長,不過,這次談話的過程很不愉快,特別是在修改殖民地立法、廢除英國業主免稅權利的問題上,我們進行了激烈的爭吵。樞密院議長說殖民地的法律都是由英國的法官起草,然後經過樞密院的審核,最後由國王簽署的,所以這些法律是國法,不可以隨便更改或者否決的,其中就包括業主不需要繳稅的權利。

但我認為,殖民地的法律應該由議會製定,然後經過討論,最後由國王簽署後才生效。雖然不可以隨意廢除或更改,但是如果法律損害了民眾的利益,作為人民利益代表的議會就有權力修改法律條文。

最後我們兩人不歡而散,看到樞密院議長和英國業主們如出一轍的態度,我意識到,這次的“控告之旅”不容樂觀。

8月份,我與那些英國的賓夕法尼亞州業主代表舉行會談,在會議上我提出了州議會的申訴要點,並以書麵的形式交給了他們。可是,這一切都沒有得到任何回複,業主們根本就無視我的存在,更不可能給予我任何答複。而在等待的時間裏,我意外地病倒了。

我一直認為我的身體很好,自從年輕時候得胸膜炎差點要了我的命之後,我就再沒有生過什麽大病。但在倫敦我卻病得很嚴重,一病就是8個星期,還好,我的兒子在旁邊照顧,而且還有一位負責的醫生,所以我的身體並無大礙。這期間,我見了許多來訪者,有些是合作夥伴,有些是以前的朋友,有些是科學研究上的摯友,我和他們聊了許多美洲的情況,並描述了業主們不負責的態度。病好之後,業主們的回複還是沒有給我,但我並不焦急,因為在英國科學研究成為了我打發時間的重要事情。

在等待答複的期間,我盡可能地爭取一切機會,為賓夕法尼亞州人民的利益努力。除了向每一位有影響力的人談論此事,讓更多人知道業主的行徑,之外,我還寫了本書,把賓夕法尼亞州人民與業主鬥爭的來龍去脈講了出來。

1760年,我和業主的較量終於到了白熱化程度,因為賓夕法尼亞州議會通過了發行10萬英鎊紙幣和業主也需要繳稅的議案,而被業主們認為這是“踐踏皇室特權,藐視國王和法律的行徑”。為此,業主們將此事報告給英國國會,要求和作為賓州議會代表的我對簿公堂。業主們認為,繳稅的議案如果通過,他們會因為不堪重負而破產。但我則認為,這隻是一種正常的合理納稅,任何人繳稅都是相同的,政府不會因為他們是業主而對他們大肆征稅。

最後,經過激烈的爭論,業主和我雙方各退了一步,同意簽署一份協約,以保證雙方的權利。這場爭鬥中我所做的讓步是微不足道的,而業主們也知道了不能一味地盤剝殖民地人民,有時候妥協會更好。至此,業主繳稅的問題得以解決。

完成任務後,我和兒子離開了倫敦,前往歐洲各處旅遊,我們去了意大利和德國,還有我一直向往的文化發源地——雅典。旅遊回來後,我們準備回到費城,可當我再次回倫敦準備告別的時候,卻接到了一個消息,我被任命為賓夕法尼亞州的代言人,暫時不能回到費城了。盡管不能回去讓我有些沮喪,我很想吃妻子做的牛排,但身處倫敦我可以做更多的事情,幫助賓州人民取得他們應有的利益。所以我也就心安理得地接受了這個任命。

我之後又在倫敦生活了兩年,兩年間我走遍了英國的每個角落,拜訪了許多科學家和政治家,並且結交了許多朋友,這對我將來的工作大有益處。另外,我的兒子威廉還給我帶回來一個孫子,盡管這個孫子的母親我都不知道是誰,但我還是接受了這個孩子,因為他是如此可愛。

1762年,我決定回到費城,那裏有我朝思暮想的妻子,還有我摯愛的費城人民。我的兒子威廉並沒有跟隨我回去,他被英國政府任命為新澤西州的州長,這項任命主要是為了討好我,希望能讓我改變自己的立場。可他們太小看我的決心了,我的內心如此堅定,是任何事情都無法改變的,哪怕是我的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