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我還完貸款,還有了自己的“小金庫”,並開始夢想著建立自己的公司

做了大約一年的信差後,樓下辦公室的格拉斯上校,偶爾會讓我幫他照看一下辦公室,因為他要經常出去。格拉斯先生的聲望很高,又有政治抱負,不在辦公室的時間越來越長,也越來越頻繁。這樣一來,我成了他的辦公室助理:接收公眾的來信,監督操作房是否對信件進行了合理的分配,等等。所有信差都夢寐以求這個職位,紛紛開始鼓勵我。我舍不得多花一分錢,可他們知道為什麽。我需要省下來每一分錢,好補給家裏的日常開支。我總是和父母商議著怎樣添置家具、衣物更劃算,恐怕沒有一個家庭會如此團結吧!

就這樣日複一日,每省下50美分,母親總是小心地攢起來,終於攢夠200枚後,就兌換成20英鎊,寄給遠在蘇格蘭的亨德森太太,是她當年的慷慨解了我們的燃眉之急。那天我們歡呼慶祝:終於從債務中解脫出來了,多麽令人欣慰啊!可是亨德森太太的恩情,我們永遠無法償還。我重回丹佛姆林時,亨德森太太依然健在,我前往她的住處拜訪就像前往神聖之所;無論發生什麽事,都不應當忘記她!如今得知老太太逝世的消息,我哽咽了,默念願這位善良而高貴的朋友安息。

還有一件事,一度讓我感覺自己身處天堂。那是個周六的晚上,格拉斯上校要給信差結算工資。我們在櫃台前站成一隊,挨個兒去領錢。我站在最前麵,伸出手準備接格拉斯先生已經推出來的11.25美元。令我驚愕的是,格拉斯先生把錢推給了我後麵的男孩。我想是格拉斯先生搞錯了,因為我一直都是第一個領工資。等其他信差都領到了工資,我的心開始下沉,仿佛有不祥的事要發生。我做了什麽,又沒做什麽?我等著承受被解雇的消息的發布,真感到無顏麵對父母親了,心裏十分痛苦。等信差們陸續離開後,格拉斯先生說我應當領到更多的錢,每月13.5美元。

我一陣眩暈,懷疑自己聽錯了,但他數出了這筆錢。我不知道我是否謝過了他,隻記得自己拿著錢,一路小跑著回到家裏。我把錢悉數交給母親,隻交了11.25美元,另外2.25美元存入了自己的“小金庫”。它們實實在在地躺在我的口袋裏,那種感覺遠比我後來創造的數以百萬計的財富更有價值。

晚上入睡前,我低聲把這個秘密告訴了九歲的弟弟湯姆,他似乎也知道這意味著什麽。我們談到未來,談到如何組建公司,甚至談到以“卡內基兄弟”命名的企業會很龐大,那樣父母就能坐上馬車了。我聽說有個蘇格蘭老太太,到倫敦和女兒女婿一起住,還有自己的馬車,可她卻說:“如果家鄉的人不知道,那我坐著這樣一台機器,有什麽風光可言!”這個故事對我觸動很大:父母不應當隻在匹茲堡風光,還應當衣錦還鄉回到丹佛姆林。

星期日早晨,全家一起吃飯時,我拿出另外的2.25美元。他們很是吃驚,好大一會兒才回過神來,父親的眼中充滿驕傲,母親則熱淚盈眶:他們的孩子有了成績,他們的孩子孺子可教。我也感動得淚流滿麵。在那之後贏得的所有的賞識與成功,都沒再令我如此震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