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好人

上午九點多鍾,我們突然接到一個報警電話,稱在富蘭克林大道旁的一家小珠寶店發生了一起凶殺案,我們立即前往案發現場。

那一帶有很多小店鋪,規模都很小。發生凶殺案的珠寶店地處繁華地段,一邊是理發店,另一邊是當鋪,在珠寶店玻璃窗上有幾個醒目的金色大字:珠寶商:鮑伯和貝爾特。

凶案現場在珠寶店的櫃台後麵。死者身材瘦長,有兩撇長長的胡須,頗像舊式鬧劇中的流氓惡棍,年紀大約四十歲。這個人僵直地向左側躺著,雙膝蜷著,顯然是臨死前的痛苦掙紮,他的右手捂在胸口上,手臂下還不時地有血流出,顯然,他是胸部中彈,由於流血量並不多,我們推測他是立即死亡,而不是因失血過多死亡的。

櫃台旁邊站著一個滿臉驚駭之色的小老頭,看樣子有六十多歲,此刻他正用驚恐的眼神看著警員們勘察現場。他那一副飽受驚嚇的神情,再加上他那大約五英尺六英寸的身高、一頭稀疏的頭發和閃爍不定的小眼睛上的那副鋼邊眼鏡,讓人感到既可憐又可笑。據守候在這裏的警察說,他是這樁凶殺案的唯一目擊證人。

我四周轉了一圈兒,又回到小老頭站的位置,準備向這個目擊證人了解情況。

“你是鮑伯?我是凶殺組的保羅警官。”為了讓他盡可能地放鬆,我和顏悅色地說。

“是的,警官先生。”他聲音顫抖地說,“我是這裏的股東之一。”

“他呢?”我向死者示意著。

“他就是貝爾特。真沒想到,我們已經合夥十年了,一向很愉快,可誰知……簡直太可怕了!”

“鮑伯先生,既然你是這裏的目擊證人,就請你說說詳細情況吧。”

“哦,好的。”鮑伯顯然還驚魂未定,他稍微定了定神兒,然後開始敘述事情的經過。

早上大約九點鍾的時候,我們的店鋪剛剛開門,我把昨天的賬結好正準備去銀行,一個拿槍的歹徒突然闖了進來,他一把就搶走了我手中的錢袋,還差點兒把我撞個跟鬥,接著他又打開現金櫃,把裏麵的錢也搜走了。我大聲呼救,驚動了正在店鋪後麵的貝爾特,隻見他從後麵匆匆跑過來,可是,還沒等他到跟前,那個歹徒就開槍了。可憐的貝爾特連究竟發生了什麽事都沒搞清楚就死去了,唉!”鮑伯深深地歎了一口氣。

“那個歹徒長得什麽樣兒?”我問。

“大約是四十幾歲,像個吉卜賽人,黑皮膚,大鼻子,黑頭發上還油光光的,瘦高個子,大約有六英尺,體重估計有一百七十五磅左右。對了,我還看見他左嘴角有一道很長的疤痕,一直延伸到左耳垂。”說著,鮑伯又摸了摸自己的右麵頰,“這兒還有一個長毛的痣,很大,挺嚇人的。”

我對他細致入微的描述頗感驚訝,因為處在那樣危急的形勢下,大多數目擊者都很難準確描述犯罪分子的相貌。

“那個人穿的什麽衣服?”我繼續問著。

“衣服嘛,我記得是一身茶色,上身是茶色皮夾克,下身是茶色長褲,頭上戴著一頂茶色氈帽,他把前麵帽簷拉得很低,後麵直往上翹……對,沒錯!”鮑伯想了想,然後又很驚訝地說,“他持槍的那隻手背……是左手,文著一條藍色的蛇盤繞著一顆紅心。”

“看來你對他的印象很深!”

“哦,沒什麽。”鮑伯也頗為自得地一笑。

“謝謝你,你的描述將會對我們破案有非常大的幫助。”我微笑著說。然後,我又對另一個警察下達了指令:“你趕快通過電台把凶手的特征廣播出去,這家夥特征明顯,應該比較好認。”由於鮑伯的詳細描述,讓我們有了切入點,我覺得這個棘手的突發事件似乎比較容易解決了。

“你對他的槍有什麽印象嗎?”我問鮑伯,因為我想得到更多的破案線索。

“好像是一把左輪手槍,藍鋼的,至於什麽口徑……很抱歉,警官先生,我對槍是一竅不通。”鮑伯聳了聳肩膀說。

對於鮑伯提供的情況,我已經很滿意了。

“在我來之前,你到沒到附近的店鋪和居民中查問過?”我問一直守候在這裏的那個警察。

“已經查問過了,珠寶店兩旁的理發店和當鋪的人都說聽到了槍聲,”那個警察說,“當時他們還以為是汽車爆胎,所以並沒有在意。”

我看了那個警察一眼,沒有再說什麽,就轉身來到了隔壁的當鋪。

“噢,你好,我是保羅警官。”我自我介紹著。

“警官先生,你好,我叫羅伯遜,是這家當鋪的主人。”

“事發時你聽到了什麽?”

“我隻聽到汽車爆胎的聲音,是九點過一分的時候,後來才知道是槍聲。”他似乎怕我懷疑他為什麽對時間記得那麽清楚,就解釋說,“我那二十歲的侄子到現在還沒來上班,所以我老盯著鍾表,看他究竟要遲到多長時間。”

“聽到槍聲後,你是否發現有可疑的人或者情況?”我問。

“我沒敢朝外看。”羅伯遜搖搖頭說。

羅伯遜步履緩緩地跟在我的身後,我聽到他問:“那個可憐的鮑伯怎麽樣啦?”

我停住腳步,轉過身來說:“沒什麽,他隻是受到點兒驚嚇。”

“唉!他可是個老好人呀,”羅伯遜不無同情地說,“在我們這一帶,他是出了名的好人,他心眼兒好,總是喜歡幫助別人。”

“哦,”我有點兒感興趣,“那麽貝爾特呢?”

“貝爾特和鮑伯可不同!警官先生,按說我不應該講死人的壞話,可是,他在這一帶真的不受歡迎,你可能不知道,貝爾特是個報複心極強的人,愛記仇,誰要是和他有點兒什麽過節,他一定忘不了,所以我們對他都是敬而遠之。”

我的興趣更濃了,笑著說:“看來,這個世界上是什麽人都有哇!”我心裏明白,有時候這些背景材料比現場材料更重要。

“這麽多年,鮑伯跟他在一塊兒也真夠不容易的。”羅伯遜說,“如果他們不是親戚關係的話,恐怕也不會合夥這麽久。”

“怎麽,他們是親戚?”我驚訝地問。

“是的,貝爾特是鮑伯的妹夫。鮑伯的妹妹叫寶娜,比他小二十一歲,在她還是嬰兒時,他們的父母就過世了,是鮑伯一手把她拉扯大,他們兄妹的感情很深,鮑伯一直都沒有結婚,所以,他把寶娜和她的兩個孩子視為自己唯一的親人,盡管貝爾特的毛病很多,但鮑伯看在寶娜的分兒上,還是一忍再忍。”

我隱隱約約感到羅伯遜講的這些很有價值,在向他道謝並告別後,我又來到另一側的理發店,向老板詢問事發時的情況。

據理發店老板說,當時他也聽到了聲響,同樣以為是汽車爆胎的聲音,因為他當時正在給客人理發,也就沒有注意時間,更沒有注意到是否有可疑的人出現,不過他說肯定是在九點鍾以後發生的事情,因為那時他剛開門接待第一個顧客。

經初步調查後,我的心情又變得沉重起來,覺得這個案子似乎更加神秘,因為除了鮑伯之外,再沒有第二個目擊證人出現,而且左鄰右舍都眾口一詞說是聽到了汽車的爆胎聲,槍聲和汽車爆胎聲應該是兩種截然不同的聲響才對呀。

我思索著,又回到了珠寶店。

“鮑伯,你們失竊款的數目是多少?”我問道。在這之前,他隻字未對我說過失竊數目,按說這也不符合常理。

他把賬本副本拿出來,指著上麵的數目說:“你看,這是現金七百四十元,支票兩百三十三元,都被歹徒搶走了,這可是我們店一個星期的收入呀。”

“我聽說貝爾特是你妹夫,出了這麽大的事,你有沒有打電話通知你妹妹?”

他聽了我的話顯然吃了一驚,於是支支吾吾地說:“我……我還沒有來得及通知她。”

我決定去見見她妹妹,以便從她那裏了解一些情況,就對他說:“這種消息用電話通知的確不妥當,不過總得有人告訴她,如果你不反對的話,還是我來替你辦吧,反正我也正打算去看她。”

“嗯,”他猶豫了一會兒,“那麽好吧,她現在住在我的公寓裏,就是城北第二十街。警官先生,這件事一定對她打擊很大,她本來在城南住,但最近她和貝爾特經常吵架,所以才搬到我那兒,如果她聽說貝爾特死了,恐怕都無法原諒自己,我可憐的妹妹呀!”他一臉悲戚的神情。

我驅車來到城北二十街的公寓,這是一幢漂亮而整潔的現代式建築,看來鮑伯的生活條件不錯。

我按響了門鈴,沒過多久,就見一位風姿綽約,年紀在四十歲左右的褐發女人開了門。

“請問,你是貝爾特太太嗎?”我摘下帽子,客氣地問。

“是的,你……”

“我是警察局的保羅警官,”我亮出警官證說,“我們進去談好嗎?”

“警察局?”她先是一愣,繼而後退了一步說,“當然,請進!”

我走進她的房間,隻見裏麵布置的溫暖而舒適,然而讓我驚奇的是,沙發上還坐著一個相貌英俊的中年男人,他懷裏正抱著一個可愛的兩歲女孩。

貝爾特太太連忙上前一步,介紹說:“這是我的一個朋友,小女孩是我的女兒。”然後她問道,“警官先生,你來這裏有什麽事嗎?”

“貝爾特太太,怎麽跟你說呢,恐怕我要告訴你一個壞消息。”我斟酌著詞句。

“啊?是不是我哥出什麽事兒了?”她的臉色一下子變得蒼白,焦急地問。

“不是你哥,而是你丈夫貝爾特。”我回答說。

“哦!”她似乎輕輕地舒了一口氣,臉色也逐漸恢複了紅潤。

“貝爾特怎麽了?”她的語氣顯然和緩了許多。

我看得出來,她好像並不在乎貝爾特發生了什麽事,所以我決定不再繞圈子了,而是直截了當地說出這個噩耗。

“貝爾特太太,今天早晨珠寶店遭到搶劫,歹徒開槍打死了你丈夫,你哥隻是受到點兒驚嚇。”

“哦!”她眨了眨眼睛,沉默不語。

這時,坐在沙發上的那個中年男人說話了:“我看這樣反而更好,對誰都是解脫。”

“你怎麽能這樣說呢,他畢竟是我的丈夫。”貝爾特太太責怪他說。

“哼,”那個男人冷笑了一聲,“那你要我怎麽說?難道還讓我哭不成?”他憤憤地說,“警官先生,對不起,我對貝爾特根本沒有好印象,他也不是我的朋友,前些天,他在離婚起訴書中連我也一塊兒告了,說我通奸,這能讓我不生氣嗎?”

看來又有了新情況——貝爾特夫婦正在鬧離婚。

離開他們家後,我匆匆吃了午飯,就趕到法院去看貝爾特夫婦的離婚案子。

檔案中隻有貝爾特的起訴書,但沒有貝爾特太太的答辯書。從貝爾特的起訴書看,他們之間的矛盾遠不是鮑伯所說的“吵架”那麽簡單,貝爾特提出離婚的理由是妻子與人私通,並附有幾張妻子和情人在旅館約會的照片,同時他還請求法院判他獲得對女兒的監護權,不允許妻子有看望孩子的權利,理由是妻子不道德。我從中不難看出,貝爾特的態度很強硬,的確是個極具報複心的人。

走出法院後,我坐在汽車裏沉思了很久,心裏想:“鮑伯對凶手的特征描述得那麽詳細,這隻有兩種可能:一種是他生來就具有驚人的觀察力,尤其是在發生凶殺案的情況下,還能觀察得如此清楚,這絕非常人所能;另一種是凶手或許根本就不存在,他所說的一切都是杜撰或者幻想出來的。如果真是第二種可能,那可就麻煩了。”想到這裏,我不由得倒吸了一口氣,“不行,我還得回去作些重點調查。”

於是,我又開車回到富蘭克林大道,隻見珠寶店的門窗緊閉,一塊“暫停營業”的牌子掛在醒目處。隔壁的當鋪還開著門,我走了進去,直截了當地問當鋪老板:“你是否知道隔壁的店主有槍?”

他有點兒吃驚,猶豫了一會兒才說:“他們剛開業的時候,是從我這兒買過一支槍,說是放在店裏以防搶劫用。”

“是誰來買的?”我問。

“是貝爾特先生買的,不是鮑伯,我記得很清楚。”當鋪老板十分肯定地說。

“你還記得是一支什麽樣的槍嗎?”

“我可以查看一下賬本,我們這兒一年也賣不了幾支槍,所有的記錄我都留著呢。”說著,他從櫃台下麵取出一個賬本,一頁一頁地翻著,最後終於停住,他指著其中的一欄對我說:“你看,是十年前的九月十日,貝爾特,伊金街一七二六號,點三八口徑,柯爾特牌左輪,製造號碼二三一八四〇。”

我接過賬本又仔細看了一下,然後將這些內容全部抄了下來。

“你為什麽要了解這些?”當鋪老板好奇地問。

“噢,隻是例行公事。”我回答得很含糊,因為我不能如實地告訴他關於我的推測。

考慮到非職業殺手往往不懂得如何處理凶器,我又安排人在珠寶店的周圍仔細查看所有的垃圾箱,看看是否有丟棄的槍支,結果什麽也沒有發現。

現在我隻能暫時停工了,因為貝爾特是死於什麽口徑子彈的檢驗報告還沒有出來,我任何事都做不了。

第二天上午,檢驗報告終於出來了,證明死者身上的子彈是點三八口徑的鉛彈。同時,我還意外地收到郵局寄來的一個皮袋,裏麵裝著郵局附的一封信和一張兩百三十三元的支票,還有部分現金,正是珠寶店被搶走的東西。信上說,這些東西是從距珠寶店兩條街遠的郵筒裏拿出來的。

案件的冰山一角已經露出來了,隻是還需要進一步的證據,為此,我和組長到地方法院那裏申請了三張搜查證。

我首先打電話給鮑伯,詢問他的情況,他說待安排完貝爾特的後事再重新開業。

“我想再看看你的店,可以嗎?”我在電話裏問他。

“當然可以,”他說,“你什麽時候來呢?”

“就是現在。”

我們來到珠寶店,鮑伯打開了店門,我開門見山地對他說:“我要看看你們店裏的防衛武器。”

“武器?”鮑伯愣愣地看著我,“什麽武器?”

“點三八口徑的左輪手槍。”

“槍?我們這裏沒有槍呀,警官先生。”鮑伯搖搖頭說。

“真的沒有?”

“是的。”

“鮑伯先生,我聽說你們開業後,你妹夫從隔壁的當鋪買了一支槍,說是準備店裏自衛用的。”

“噢,你說的是那支呀!”鮑伯似乎恍然大悟地說,“那是好幾年前的事情了,他的確買過一支,可是我看那東西就不舒服,不知怎麽搞的,槍總讓我感到神經緊張,所以我就讓貝爾特把它拿回到自己家去了。”

看來,鮑伯是不會自己拿出槍來讓我看了,我隻有動用搜查證了。

“對不起,鮑伯先生。”我亮出了搜查證。

“哦!”他不大情願地點點頭。

我和同事在珠寶店的各個角落仔細地查看了一番,沒有槍。

還有兩張搜查證,下麵的目標就是鮑伯在城北二十街那舒適的公寓和他妹妹城南的住所了。我們先是來到鮑伯的住所,也沒有發現槍,而且貝爾特太太和她的小女兒也不在那裏了,據鮑伯說,她們昨天晚上就回家去了。接著,我們又來到城南他妹妹的家進行搜查,同樣也是一無所獲。

對於我們這樣反反複複地搜查,鮑伯顯得很冷靜,或者說是無動於衷的樣子,但他妹妹貝爾特太太就不同了,她不理解為什麽要對被害人的家進行搜查,一個勁兒地質問我們為什麽要這樣做。

雖然沒有找到手槍,但我還是準備坦率地向他們兄妹解釋我的看法。

“鮑伯先生,貝爾特太太,關於貝爾特被害這個案子,我已經有了初步的結論,你們想聽聽嗎?”還沒等他們表示,我又接著說,“這個案子本來並不複雜,但是被人為地製造了障礙,結果讓我們如此費周折。鮑伯先生,你看我說得對不對,你昨天早晨到店裏結了一周的賬,但是你並沒有把現鈔放進皮袋裏,隻是放進了存款和支票,然後,你開車到兩條街以外,把皮袋丟進了郵筒裏,後來你又回到店裏,沒有開店門,直到你開槍打死貝爾特並把槍藏好後,你才開的店門,所以,人們都誤以為聽到的是汽車的打火聲響,這樣你就避開了被顧客發現的風險。”

“不可能!我哥哥是全世界心腸最軟的人,他不可能殺害貝爾特!”貝爾特太太大聲說。鮑伯則隻是笑了笑,沒有任何表示。

“的確,他對你和你的女兒是一個心腸最軟的人,正因為他對你們愛得深,才會在你們受到威脅時變成一隻老虎,貝爾特太太,你知道你丈夫在離婚起訴書上是怎麽寫的嗎?”

貝爾特太太一時語塞,她看了看鮑伯,想從他哥哥那裏得到證實,但鮑伯隻是牽強地笑了笑。

“警官先生,你知道,我是不會做那種事的。”他說,“你的猜測是錯誤的,請問,槍在哪裏?”他挑戰似的望著我。

這個問題確實擊中了要害,槍是凶殺案的證據,我找不到槍,就沒有證據,因此也就無法定他的罪。我隻好把他帶回警察局審問,結果也問不出什麽名堂,可是讓他說說凶手的模樣時,他竟可以說上十幾遍,而且每一遍的細節都一樣。

最後,我不得不開車把他送回家。

當晚回到警察局後,我和同事們又忙了一個通宵,為了能找到證據,我們設計了一個計策。

第二天上午十點鍾,我打電話給鮑伯說:“鮑伯先生,首先我要向你道歉,因為我昨天的猜測是錯誤的。你知道嗎,我們已經抓到了真凶,和你描述的那個人一樣,我想請你來辨認一下,可以嗎?”

“什麽?你是說……”電話那頭傳來鮑伯疑惑的聲音。

“是的,我們確認這個人就是殺害你妹夫的凶手,但是他現在還沒有招供,你能來警察局指認嗎?”我說。

“哦……”鮑伯沉默了很長時間,然後說,“好吧,我馬上來。”

我們事先安排了五個身材瘦長的人坐在那裏,他們全都穿著茶色長褲和茶色皮夾克,尤其是第一個人,和鮑伯所描述的一模一樣:黑皮膚、油光光的黑頭發、從左嘴角一直延伸到左耳垂的疤痕、右麵頰上一顆帶毛的痣、左手背上文著一條藍色的蛇盤繞著一個紅心的圖案。

“鮑伯先生,請你仔細辨認一下。”我瞥了一眼鮑伯說。

隻見鮑伯雙眼圓睜,張著嘴巴愣在那裏,眼前的這一切讓他太吃驚了:怎麽會有這種事情?自己幻想中的凶手竟然會真有其人……”

“組長,還是讓鮑伯先生聽聽他們的聲音吧,這樣更好辨認。”我說。

我和同事們繼續不動聲色地表演著。

按照常規,我們為了讓證人辨認聲音是專門有一套問話的,通常是問問姓名、年齡等,但是現在組長卻沒有按那套例行的問話發問。

“曼尼,你在哪兒工作?”

“我在福利建築公司當工人。”

“你結婚了嗎?”

“是的。”

“有孩子嗎?”

“有。”

“有幾個?”

“五個。”

“孩子都多大了?”

“最大的十三歲,最小的才兩歲。”

“你有過前科嗎?”

“沒有。”

“好了,你先退後。”組長說,“來,第二個!”

組長用同樣的話又問了其他四個人,但是我注意到,鮑伯似乎都沒有認真聽,他還是盯著第一個人在想著什麽。

我揮揮手說:“把嫌疑犯全部帶下去吧。”這時,辦公室裏隻剩下鮑伯和我,我站著,他則坐在椅子上抬頭看著我。

“鮑伯先生,你剛才認出哪個是凶手了嗎?”我問道。

“後麵的四個都不是。雖然第一個和歹徒的相貌非常相像,但是我敢肯定,他也不是凶手。”鮑伯舔了舔嘴唇說。

“鮑伯先生,你妹妹和你在富蘭克林街的朋友們都說你是個軟心腸的人,不過,今天這事兒你不能軟,他可是殺害你妹夫的凶手,你看,他也是個左撇子,而且和你描述的相貌一模一樣。”我麵無表情地說。

“警官先生,人的相貌一樣或許隻是個巧合,可他真的不是那個凶手。”鮑伯的聲音有些顫抖。

“我看你肯定又是心軟了,認為他是五個幼小孩子的父親,認為他沒有犯罪前科,對不對?”

鮑伯低頭坐在那裏,一言不發。

我默默地打量了他一會兒,估計火候已經差不多了,便趁熱打鐵對他說:“我們一定會讓他招供的,鮑伯先生,曼尼和你不同,他不過是個窮困潦倒的貧民,而且還是個墨西哥移民,不會有律師幫助他的,所以,我們處理他也不必用什麽正規程序,隻管給他定罪執行就是了,這樣我們也可以結案了,對你妹夫的被害也是一個交代。”

“不!你們不能那樣做!”鮑伯“騰”地一下子站起來大叫道,“他不是凶手,他是一個有五個孩子的無辜的人!”

“既然不是他幹的,那麽又是誰?”

“我……”鮑伯的臉色蒼白,停了半晌,他才有氣無力地說,“警官先生,我,我要招……是我謀害了貝爾特。”

用這種計策讓鮑伯說出了實情,這真是讓我既感到興奮,又有些許遺憾。

將鮑伯帶走後,我上到四樓的洗手間,在這裏我遇到了那五個人中的大衛,這時他已經摘掉了黑色假發和假鼻子,正在擦洗著手背上盤形蛇和心的文身。

我看著鏡子中的自己,心頭頓時湧起一股說不出來的感覺,但絕對不是以往那種破案後的快感。

說實在的,我從警這麽多年,利用人們的貪婪、恐懼、報複等心理,使嫌疑人就範的事情常有,但是,利用嫌疑人的軟心腸和愛護別人的心理破案,這還是頭一回,甚至連我自己都有些想不明白了,我這樣做究竟是對還是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