歇洛克·福爾摩斯先生

1878年,我從倫敦大學畢業,獲得了醫學博士的學位。不久之後,我又到內特黎進修軍醫必修的課程。讀完了課程之後,我很快被派往諾桑伯蘭第五明火槍團做了軍醫助理。當時這個團在印度駐紮。我還沒有趕到部隊,第二次阿富汗戰役就爆發了。在孟買上岸之後,得知我所屬的那個部隊已經向前挺進,深入敵境。但我還是跟著一群像我一樣掉隊的軍人追了上去,最後平安到達了坎大哈。在那裏,我找到了自己的部隊,立即展開了我的工作。

很多人因為這場戰役得到了升遷和榮譽,但是我得到的卻隻是不幸和災難。在被轉調到巴克州旅之後,我就跟隨這個旅參加了邁旺德決戰——那可真是一場慘烈的戰役。在戰場上,一粒捷則爾槍彈擊中了我的肩膀,肩胛骨被打碎,鎖骨下麵的動脈也被擦破了。如果不是我那忠誠的勤務兵摩瑞將我用馬馱回陣地,我恐怕早就落到那些殘忍的敵人手中了。

雖然沒有被俘,但是所受的傷卻使我憔悴不堪,加之長期的奔波勞累,使我更加虛弱。於是我就和大批傷員一起被送到了白沙瓦的後方醫院。我身體在那裏逐漸得到了恢複,不料當我剛剛能夠在病房中慢慢走動甚至還能在走廊上曬太陽的時候,我又病倒了。之後我得知自己染上了傷寒——那種印度的倒黴疫病!我一直幾個月都是昏迷不醒、奄奄一息。後來我的神誌終於得到了恢複,身體也逐漸好起來。但是我的身體依然十分虛弱,經過醫生的會診之後,他們決定馬上將我送回英國,一天也不能耽擱。於是,我就搭乘運兵船“奧侖梯茲號”回到了英國。一個月之後,我在樸次茅斯的碼頭登岸了。那時候我的身體糟糕透了,我幾乎都喪失了恢複的信心。但是,善良的政府給了我九個月的假期,讓我好好調養身體。

我在國內沒有什麽親朋好友,所以自由得就像空氣一樣,更準確地說,是像一個每天收入十一先令六便士的人那樣逍遙自在。在這種情況下,我很自然地就被倫敦這個大汙水坑吸了進去,而大英帝國的所有遊民懶漢也都匯集在這裏。我在倫敦河濱的一家公寓裏住了一段時間,但是住在那裏很不舒服,而且非常無聊,錢一到手就花得精光,這可大大超出了我的承受能力,我的經濟情況開始變得糟糕起來。不久之後,我覺得應該離開這個大都市搬到鄉下去住,或者徹底改變我的生活方式。最終我選擇了後一個方案,決定離開公寓,另找一個花費不多的住處。

就在我作出決定的那天,我正站在克萊梯利安酒吧門前的時候,忽然有人拍了我的肩膀一下。我回頭一看,原來是小斯坦福——他在巴茨給我當過助手。對於一個形單影隻的人來說,在這人海茫茫的倫敦城裏居然會遇到熟人,的確是一件令人十分愉快的事。小斯坦福其實在那時候並算不上我特別要好的朋友,但我現在竟熱情地和他打起招呼來。見到我之後,他似乎也很高興。狂喜之餘,我立刻邀他一起乘車到侯本餐廳吃午飯。

當我們的車子穿過熱鬧的倫敦街道的時候,他非常驚奇地問我:“華生,你近來都在忙些什麽啊?你怎麽這麽憔悴,簡直隻剩下一把骨頭了。”

我將自己的危險經曆簡單地對他講了一下,話還沒說完,我們的目的地就到了。

聽完了我的不幸遭遇之後,小斯坦福憐憫地說:“可憐的家夥!你現在有什麽打算呢?”我回答說:“眼下我想找個住處,想租幾間價錢不那麽貴而又比較舒適的房子,還不知道應該到哪兒去找呢。”

我的夥伴說:“真是巧了,今天有兩個人對我說過同樣的話,你是第二個。”

“頭一個是誰?”我問道。

“那個人在醫院化驗室工作,今天早上看見他唉聲歎氣,因為找了幾間好房子,但是租金太貴,他一個人住不起,但是又找不到跟他合租的人。”

我說:“這個好辦,如果他真想找人合租的話,我倒是個合適的人選。我覺得有個伴兒要比獨自一人住好得多。”

小斯坦福的眼睛從酒杯上方望著我,那樣子似乎覺得很驚奇,他說:“你還沒聽說過歇洛克·福爾摩斯吧,不然你恐怕就不想和他做一個長年相處的夥伴了。”

“噢?他有什麽不好的地方嗎?”

“嗯……我倒不是說他有什麽不好的地方。他隻是經常會有些古怪的想法——他總是在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學。以我來看,他其實算得上是個正派的人。”

我說:“他是一個學醫的吧?”

“不是,其實我現在也沒搞清他在研究些什麽。我相信他對解剖學研究得很深,而且可以說是個一流的藥劑師。但是據我所知,他從來就沒有係統地學過醫學。他研究的那些東西非常雜亂,簡直不成係統,甚至讓人覺得十分離奇;但是他卻積累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知識,那些知識足以使他的教授感到驚訝。”

我問道:“你從來沒打聽過他在研究什麽嗎?”

“沒有,雖然他高興的時候能夠滔滔不絕地講話,但是他不是那種會輕易說出心裏話的人。”

我說:“我倒是想見見他。如果是合租的話,我倒是很希望能夠和一個安靜好學的人住在一起。我的身體現在恢複得還不大好,受不了吵鬧和刺激——我在阿富汗已經受夠那種刺激了,這輩子再也不想受了——那麽怎樣才能見到你的這位朋友呢?”

小斯坦福說:“他現在一定還在化驗室裏。他要麽是幾個星期不去一次,要麽是從早到晚在那裏研究東西。如果你想見他的話,吃完飯咱們就坐車去。”

“那好啊!”我說,於是我們又開始談論別的話題。

在我們坐上馬車去醫院的路上,小斯坦福又向我講了一些關於那位先生的詳細情況。

他說:“要是你發現和他處不來可別怪我。我也隻是偶然在化驗室碰到他,僅僅是認識而已。除了跟你說的這些之外,我對他就一無所知了。既然你自己想要見他,那出了什麽事可別叫我負責。”

我回答說:“要是我們合不來,散夥也很容易。”我盯著我的同伴繼續說道,“斯坦福,你好像對這件事要縮手不管了,其中一定有原因。難道這個人的脾氣就那麽可怕嗎,或者還有另外的原因?別吞吞吐吐的。”

小斯坦福笑道:“這麽難以形容的事,我還真不知道應該怎麽用言語表達出來。福爾摩斯這個人啊,我覺得有點太科學化了,甚至可以說是近於冷血的程度。記得有一次,我看見他居然讓他的朋友嚐植物堿。你要知道,這並非出於什麽惡意,隻不過是為了作一項研究,他僅僅是想正確地了解這種藥物的不同效果。說實在的,我想他自己也會毫不猶豫地一口把它吞下去的。他對於知識的渴求實在是太過強烈了。”

“但是這種精神並沒有錯啊。”

“是的,可是也未免太過分了。後來我甚至看見他在解剖室裏用棍子抽打屍體,這難道還不算怪異嗎?”

“抽打屍體!”

“是啊,他說是為了看看人死了之後造成的傷痕是什麽樣的——我可親眼見過他抽打屍體。”

“可你還說過他不是學醫的呀!”

“唉,鬼知道他在研究些什麽東西。咱們到了,到底他是怎麽樣一個人,你最好自己瞧瞧吧。”說著,我們下了車,走進一條狹窄的胡同,從一個小旁門拐進去,進入一所大醫院的側樓。我比較熟悉這種地方,用不著領路。我們走上白石台階,穿過一條長長的走廊。走廊兩邊的牆壁粉刷得很幹淨,兩旁有許多褐色小門。走廊盡頭那裏有一個比較低矮的拱形過道,這裏一直通向化驗室。

化驗室是一間大屋子,無數瓶子被雜亂地到處擺放著。屋子正中排列著幾張又矮又大的桌子,上邊擺著許多試管、蒸餾瓶和一些冒著藍色火苗的本生燈。隻有一個人在屋裏,他坐在較遠的一張桌子旁,正在聚精會神地工作著。聽到我們的腳步聲,那人回頭瞧了一眼,然後就直接跳了起來,雀躍歡呼著:“我發現了!我終於發現了!”他一邊對我們大聲喊著,一邊拿著一個試管向我們跑過來,“你看這種試劑,我發現的,隻能用血色蛋白質來沉澱,其他的都不行。”恐怕即使他發現了金礦,也不會比現在更高興。

小斯坦福給我們介紹:“這是華生醫生,這是福爾摩斯先生。”

“您好。”福爾摩斯非常熱情,使勁握住了我的手。我簡直無法相信他的力氣會這麽大。

“看得出來,您去過阿富汗。”

我非常吃驚,連忙問道:“您是怎麽知道的?”

“那沒什麽,”他咯咯地笑著,“現在要談的是這個,血色蛋白質的問題。當然了,您一定看出我這個發現的重要性了吧?”

我回答說:“嗯……從化學上來看,這無疑是很有意思的,但是從實用角度來看……”

“怎麽,先生,這可是近年來實用法醫學方麵最重大的發現了!難道您不認為這種試劑能使我們在鑒別血跡的時候做到萬無一失嗎?到這邊來!”他似乎很著急,拉住我的袖口將我拖到他剛才工作的那張桌子前。“咱們需要點鮮血”,說著,他用一根長針刺破自己的手指,然後用一支吸管吸了血。

“現在,把鮮血放到一公升水裏去。看吧,這種血與水的混合液和清水沒什麽差別,因為血在溶液中所占的比例還不到百萬分之一。但是,我依然確信咱們還是能夠得到一些特定的效果。”說著,他將幾粒白色的結晶物投入這個容器中,然後又滴上幾滴透明**。一會兒工夫,溶液開始發生變化——出現了暗紅色,瓶底上開始出現棕色的沉澱。

“哈!哈!”他拍著手,像個小孩子得到新玩具一樣興高采烈地喊道,“怎麽樣,您看怎麽樣?”

我說:“這個實驗看來倒是非常精密。”

“簡直是妙極了!過去那種用愈創木樹脂檢驗的方法,又難又不準。而用顯微鏡檢驗血球呢,也不怎麽樣。要是血跡已幹了幾個小時再用顯微鏡檢驗,那就根本沒用了。看看現在,不論血跡新舊,這種新試劑都會與之發生化學反應。如果這個方法能早些被發現,那現在世界上數以百計逍遙法外的罪犯早就已經受到法律的製裁了。”

“的確如此!”我喃喃道。

“許多刑事案件都往往取決於這一點。有些案件在發生後幾個月才能查出疑犯。對他的襯衣或者其他衣物進行檢查之後,發現上麵有褐色的斑點。可是這些斑點究竟是什麽呢?血跡或者泥點,還是鐵鏽、果汁什麽的痕跡?這個問題許多專家都感到為難,為何如此呢?還不是因為沒有可靠的方法來加以檢驗。可是現在,當他們有了歇洛克·福爾摩斯檢驗法,以後就大不相同了。”

說話的時候,他的兩眼炯炯有神。他還一手按在胸前鞠了一躬,像是在向想象中正在鼓掌的觀眾致謝。

看到他那興奮的樣子,我覺得很驚奇,我說:“向你表示祝賀。”

“還記得去年在法蘭克福地區發生的馮·彼少夫一案嗎?如果當時就已經發現了這個檢驗方法,那他早就被送上絞刑架了。另外還有布萊德弗地區的梅森、臭名昭著的摩勒、茂姆培利耶的洛菲沃和新奧爾良的賽姆森。我現在可以想到二十多個案件,這些案件用這種方法都會得到解決的。”

小斯坦福不禁大笑,他說:“你簡直是一本犯罪案件的活字典。你真可以創辦一份報紙,就叫‘警務新聞舊錄報’。”

“讀這樣的報紙一定會很有意思。”福爾摩斯一麵將一小塊橡皮膏貼在手指的破口上,一麵說,“我必須得小心一點了,”他轉過臉來笑著說,“我經常會和毒藥接觸。”說著,他給我看他的手。那上麵幾乎貼滿了同樣大小的橡皮膏,而且因為受到強酸的侵蝕,手上的皮膚都變了顏色。

“我們來找你是有點事情,”小斯坦福說著坐到一隻三腳高凳上,並且把另一隻凳子用腳推給我,然後接著說,“我的這位朋友想租個地方住,而你正抱怨找不著人合租,於是我就想給你們兩人介紹一下。”

福爾摩斯聽說我想合租,似乎非常高興,他說:“我看中了貝克街的一所公寓,完全適合咱們兩個人住。但願您對煙草味不那麽反感。”

我答道:“我自己一直在抽‘船’牌煙。”

“好極了。我會經常搞一些化學藥品,還時常作試驗,你不討厭嗎?”

“我想不會的。”

“讓我再想想——還有什麽別的缺點呢?我心情不好的時候,可能會一連幾天都不開口,要是這樣的話,您可別以為我是生氣了,別管我就成了,不久就會好的。您也有什麽缺點要說說嗎?兩個人在一起住,最好能夠彼此先了解一下對方的缺點,開誠布公嘛。”

聽他這樣追根究底地問,我不禁笑了起來,我說:“我養了一隻小虎頭狗。我的神經受過刺激,怕吵鬧。每天不定時起床,會非常懶。我曾經還有其他一些壞習慣,當然,那是在我身體還強壯時候的事了,目前就剩下這些缺點了。”

他又想起一件事,急切地問:“拉提琴算是吵鬧嗎?”

我回答說:“那要看拉提琴人的水平了。提琴拉得好,那是一種享受,要是拉得不好——”

福爾摩斯看起來非常高興,他笑著說:“哦,那就好。如果您對房子覺得滿意的話,我想咱們就算是把這件事談妥了。”

“那咱們什麽時候去看房子?”

他回答說:“明天中午吧,你先到這兒來找我,然後咱們再一起去,到時候把一切事情都決定下來。”

我握著他的手說:“那好,明天中午準時見。”

我們走的時候,他又開始忙著作起了化學試驗。我和小斯坦福便一起走向我所住的公寓。

“順便問一下,”我突然站住,轉向小斯坦福說,“真是怪了,他是怎麽得知我是從阿富汗回來的呢?”

我的同伴笑了起來,那表情似乎意味深長,他說:“這就是他特別的地方了,不單是你,很多人都想弄明白,他究竟是怎麽看出問題來的。”

“這也太神奇了吧?”我搓著兩手說,“真是有意思極了。我真感謝你將我們兩人介紹到一起。你知道,研究人類最恰當的方法還真是得從具體的人著手呢。”

“嗯,你還真是得研究研究他,”在告別的時候,小斯坦福對我說,“可是你將會發現,他真是個難以搞明白的人物。我敢打賭,他了解你要比你了解他容易得多。再見吧!”

我對他說了聲:“再見!”然後就慢步朝我的公寓走去,我覺得認識這個新朋友真是非常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