栽贓

我很願意和你談談那天晚上發生的事。從哪兒開始呢?還是先從勞勃談起吧。

勞勃是我的同鄉,我們在很小的時候就認識了。他體格強壯,身手敏捷,同學們都很崇拜他,他也因此而變得非常驕傲自大。上小學的時候,他就非常調皮,喜歡捉弄老師、搞惡作劇。他甚至還給我起了個外號,叫做“耗子”,其他同學們也跟著他一起叫,這讓我心中對勞勃非常厭惡。

上中學時,我越來越討厭勞勃了,因為他總是惹是生非。後來,到高一時,勞勃終於被學校開除了。自那以後,我就再也沒有在鎮上看見過他。

三個月之前,我在一家咖啡館巧遇了勞勃。當時我正麵臨著一個難題——一個與我合租同一間公寓的人剛剛搬走,我將不得不獨自承擔每月兩百一十元的房租。正當我發愁怎麽解決時,與勞勃的相遇讓我看到了事情的轉機。原來,勞勃自從多年前被開除後,就離開了小鎮,最近他剛剛回到這裏,正急於找一個新住所。在聽說了我的處境和房租的事後,勞勃便主動提議要和我合租這間公寓。我見他言談舉止很文雅,衣著整潔,何況也是多年相識,便同意了。

這些年來,我在銀行裏也存下了一些積蓄,因為從小母親就教育我說,要多存錢,少揮霍,隻有積少成多,才有本錢自己創業。母親是個好人,可惜在我十四歲那年她不幸去世了。我至今還常常懷念母親。

好了,話題有些扯遠了,現在言歸正傳。

後來,勞勃搬進來了,住在靠西邊的那個房間裏。我們有一段時間相處得很不錯,住各自的房間,互不幹擾。在業餘時間,我喜歡在房間裏聽聽廣播和讀書,而勞勃則在客廳裏看電視,他還喜歡去酒吧喝酒,追求年輕漂亮的女孩子。當他錢不湊手時,也會向我借點兒,但總會盡快還上,從不拖欠。

勞勃經常在晚上外出,常常深夜才回來。雖然這影響了我的休息,但我還能夠忍受。我盤算著,暫且忍耐幾個月,一直到我的租約期滿,然後我就搬出去,和勞勃分道揚鑣。

然而,就在這其間,一個叫麗莎的女孩走進了我的生活。

她是一家餐廳的女招待,距離我工作的地方不遠。麗莎有一雙明亮的眼睛,聲音柔和甜美,笑起來非常迷人。我經常去那家餐廳吃飯,久而久之便認識了她。記得母親生前曾告誡過我:“大部分女孩子都是自私的,她們隻為自己著想,你的前途不能被這些女孩子毀掉。總有一天,你會遇見合適的女孩子,到時候你就會知道了。”

遇到麗莎之後,我心裏想:“我知道了,這就是我想要的女孩子。”

兩個星期之後,我和麗莎就開始約會了。我們一起去看電影,或者一起吃飯。我和麗莎經常去公園散步,兩個人手拉手坐在湖邊,看著湖麵上正在戲水的鴨子。

每個星期,我都和麗莎約會一兩次,不過,我從沒去過她的公寓,我總是和她約好在某個地方見麵,或者到下班的時候去接她。餐廳裏的人也知道我與麗莎的關係,每當我去接她時,他們都朝我友好地微笑。

有一天,我和麗莎在一家餐廳共進晚餐,碰巧,勞勃也來了。他走到我和麗莎的餐桌前,目不轉睛地盯著麗莎看,然後,招呼侍者送一瓶酒來,要與我們一起喝酒。在餐桌上,能說會道的勞勃逗得麗莎笑聲連連,我卻被晾在了一邊,好不尷尬。那天晚上,麗莎特別興奮,我從沒看她那樣開心地笑過。

回到公寓,勞勃的酒勁兒還沒過,他一邊在房間裏來回踱步,一邊說:“那隻小狐狸真性感!”

我憋了一肚子的氣終於爆發了!我衝著勞勃揮起了拳頭,結果,我反被勞勃打倒在地,嘴唇也流了血。

他衝我揮著拳頭,大笑道:“耗子,你根本不是我的對手,還是省省力氣吧!我隻和男人打架,從來不想和你這種耗子鬥。”

我想把勞勃趕出門去,讓他立即搬走,可轉念又一想,公寓的租約還沒有到期,如果勞勃走了,我又必須獨自承擔高昂的房租了。

自打那天之後,勞勃就從我這裏把麗莎奪走了,他們開始約會了。

我氣憤地跑去質問麗莎,可她卻對我說:“我就是要和勞勃約會,你管不著!你送我兩樣廉價的小禮物,請我吃幾頓飯,就想擁有我,別做美夢了!”

從那以後,我再也沒去找過麗莎,也不去她所在的那家餐廳吃飯了。

勞勃好像是為了故意氣我,他把每次與麗莎約會的事都告訴我。

這天,他下班回家,一邊哼著走調的小曲,一邊衝冷水澡。然後,他就砰砰地敲我的房門。

“耗子,昨晚我去麗莎的公寓過夜了,你想不想知道我們做了些什麽?哈哈,真是一個無比銷魂的夜晚啊!”

勞勃離去以後,我呆呆地坐在床邊,眼淚也不爭氣地流了下來。

記得那天是九月二十七日,我下班回家的時候,勞勃又和麗莎約會去了。他在那天早上就告訴過我,晚上要去麗莎家吃晚飯。

晚上七點鍾的時候,我從冰櫃裏拿出一瓶汽水,坐在客廳裏喝了起來。

就在這時,樓上突然傳來一聲槍響。

我被這聲槍響嚇了一跳,足足有半分鍾,我才反應過來,心想,是不是該上樓查看一下究竟。

我把汽水瓶放在一邊,把門打開一道縫,側耳細聽,走廊裏靜悄悄的,沒有任何動靜。

在我家的樓上住著一位年輕的大學生,他在大學讀法律,隻有周末才回來。在他的隔壁是一位新搬來的房客,那是一位老人,我曾見過他幾次,看起來他的身體不太好,滿臉病容。此外,其餘的房間都是空的。

這天是星期四,女房東也不在,她每個星期要有三個晚上值夜班,去城裏的辦公室做勤雜工。

公寓的樓道裏有一部公用電話,按說我應該立即打電話報警,可好奇心驅使我走上樓去一探究竟。我無法解釋當時自己為什麽會有那麽大的好奇心,抑或是冥冥中的一股力量,拉著我走上樓梯……

我沿著黑漆漆的樓梯,來到傳出槍響的房間門口,扭動門柄。

門並沒有鎖,它應聲而開。

在幽暗的房間地板上躺著一個人——正是那個一臉病容的老人。他的太陽穴有一個彈孔,鮮血正汩汩地從彈孔裏流出來,他手裏還握著一把手槍。

我壯著膽子走進去,意外地在茶幾上發現了一張紙條,仔細一看,原來是一封遺書:

我對這個世界絕望了,人們都袖手旁觀。支付過房租之後,我的積蓄隻剩下一百二十七元。現在我疾病纏身,妻子離我而去,孩子也走了,誰還在乎我?一切都該結束了!

顯然,這是一起自殺事件,我的第一反應就是跑到樓下打電話報警。突然,我心中一動,停下了腳步,在我的腦海裏浮現出幾天前勞勃譏笑我的情形——他放肆地大笑著,對我不屑一顧地說:“你是一隻沒有用的耗子,所以麗莎她才選擇我,你是個膽小鬼,隻會吱吱叫!”

我看了看老人的屍體,又看了看茶幾上的遺書,萌生了一個複仇計劃。

我把遺書裝進口袋,然後蹲在屍體旁邊,翻出老人口袋裏的皮夾,從裏麵掏出幾張鈔票——五張二十元,一張十元,三張五元,兩張一元。我把鈔票裝進兜裏,然後又用自己的手絹仔細地擦拭皮夾,又把皮夾塞了回去。

接下來,我故意將房間弄亂,將抽屜一個個拉開,又將椅子掀翻在地。然後,我把手槍從死者手上取下,擦拭幹淨,隨手丟在地上。

做完這一切之後,我走出了房間,並隨手帶上門。

回到家裏,我走進勞勃的房間,將從老人皮夾裏找到的鈔票藏進他的一隻鞋子裏,然後又用手絹小心地擦掉我在他房間裏留下的任何痕跡,包括腳印和指紋。

把一切都布置停當後,我離開公寓,在街頭上閑逛。

我又在心裏把整個事情盤算了一遍,想看看其中是否有疏漏之處。反複思索,沒有了,連手槍上的指紋也被我擦掉了。警察必定會將老人之死列為刑事案件來偵破。

這兩天,公寓裏隻有我和勞勃。

我想,警察肯定會將我們二人列為重點懷疑對象進行調查,但我問題不大,因為我平時遵紀守法,從不侵犯他人,而且我在銀行裏還有一筆存款,沒有理由謀財害命。再說了,我一貫兢兢業業地工作,不嗜煙酒,生活作息很有規律,顯然不像是殺人凶手。

而勞勃就不同了,他在學生時代曾被開除,現在又經常光顧酒吧和賭場,個性粗野,且手頭經常缺錢,完全具備作案動機。當警察在老人的屍體上搜到空皮夾之後,必定會懷疑這是一起謀財害命的案子,如果他們搜查我和勞勃的房間時,自然會找到勞勃鞋裏藏著的鈔票。那麽,勞勃會怎樣回應警察的質問呢?他一定會說,他晚上七點以前就離開了公寓,前往麗莎家和她約會,麗莎也會幫他作證的。

老人的死亡時間大約是在七點十五分,這一點法醫應該可以證實。

而我清楚勞勃的行蹤,他今天在**躺到下午,然後出門到處閑逛。因為麗莎要晚上七點才下班,所以,勞勃一定是在晚上七點之後直接到麗莎的公寓與她約會。這樣一來,勞勃就有充足的作案時間,警察會推測說,勞勃在離開我們住的公寓之前,曾溜上樓,想看看能否從老人那兒偷點兒錢,結果被老人撞了個正著,兩人搏鬥起來,最後老人遇害。勞勃則將老人的錢洗劫一空,並將錢藏在了自己的鞋中。

看來一切都天衣無縫!唯一能夠證明老人是自殺的,隻有這封遺書了。

想到這裏,我從口袋裏取出那位老人的遺書,慢慢地將它撕碎,然後隨手一揚,遺書的碎片飄散在空中,隨風四散。

毀滅了證據之後,我信步來到一家電影院,看了一場乏味無聊的電影,因為我要給警察留一個不在現場的證明。

電影結束了,我步行回家,此時已經是深夜了。房東的汽車停在公寓門口,看來她已經下班回來了。那個學法律的大學生也回來了,他房間的燈亮著。

我也回到了我的房間。

勞勃還沒回來,此刻他一定正躺在麗莎的溫柔鄉裏做著美夢呢。“哼!到了明天,勞勃你就要大禍臨頭了!哈哈!”我心裏充滿了複仇的快感。

第二天早上,當我出門上班時,勞勃還沒回來,或許他從麗莎的公寓那兒直接去上班了。

下午五點鍾,我下班回家,遠遠地就看見公寓門口停著一輛警車,看來警察一定是發現老人的屍體了。

當我走到公寓門口時,從裏麵出來兩個警察,想必他們是從房東的窗戶裏看見我回來了。

房東也站在門口,我微笑著朝她打招呼,但她卻沒有回答,而是用一種驚慌、畏懼的眼神看著我。

兩個警察表情嚴肅,其中一個說:“這幢公寓發生了一起命案,我們想和你談談。”

“什麽?命案?天哪!”我故作驚訝地說。

我領著警察來到我和勞勃住的房間門口,隻見房門半開著,裏麵一片狼藉,枕頭、雜誌和生活用品被扔了一地,果然不出我所料,這裏已經被警察搜查過了。

“怎麽?你們搜查了我們的房間?”

“是的,是房東讓我們進來搜查的。我們在西邊那個房間的一隻鞋子裏找到一卷鈔票,我們懷疑那是從被害人處劫掠來的。”

“那不是我的房間,是我的室友勞勃的房間。”

“我們知道,房東已向我們介紹過你們的情況了。據說,在勞勃生前,你非常恨他,因為他搶走了你的女朋友,是不是因為這個原因你才要陷害他?”

“陷害他?你這是什麽意思?”這時,我突然反應過來,警察剛才用了“生前”這個詞,“勞勃生前,為什麽這麽說?”

“勞勃死了。”

“死了?”我頓時目瞪口呆。

“是的,他被人槍殺在你的前女友麗莎的公寓裏,麗莎也同時被殺了。”

“麗莎?她也死了?”這個消息來的太突然了,讓我根本無法相信。

“是的。麗莎的另一個男友去找她,正巧看見他倆在**,就一怒之下開槍打死了他們倆。”

說完,兩個警察就站在那裏盯著我,麵無表情。

“勞勃死了,為什麽你們要搜查這裏?”我詰問他們。

“最初我們是想來這裏找勞勃的親屬,但當我們剛下警車,就遇到女房東報警,說是樓上的房間裏也發生了一起命案。”

“樓上?命案?”

“是一位老人,他頭上中了一槍。我們在他身上找到一個皮夾,可是裏麵的錢卻都不見了,我們認為你有重大嫌疑。”

“我?”

“是的,你想偽裝成一個自殺的現場,可是手槍上卻沒有指紋。”

我感到臉部肌肉僵硬,腿也在發抖,辯解說:“肯定是勞勃殺的!他先在這裏殺了人,然後去的麗莎那兒。”

“那解釋不通。”警察搖搖頭說。

“為什麽?他什麽時候遇害的?”

“大約在今天淩晨兩點鍾。”

“可是這兒的命案比那還早!”我大聲說。

“哦?你怎麽這麽肯定?那你告訴我們,這個命案何時發生的?”

我知道自己說走了嘴,便大聲吼道:“我不知道!我沒有殺任何人!如果你們說我是凶手,那為何你們在勞勃的鞋裏找到了錢?”

“據我們了解,昨晚七點鍾的時候,有人在酒吧見過勞勃;七點三十分左右,也有人看見他在敲麗莎的門,可見,樓上的凶案發生時,勞勃並不在這幢公寓裏。”

我一時語塞。

“跟我們走一趟吧!”一位警察說,並伸手來抓我的胳膊。

“真的不是我殺的!他是自殺,的確是自殺!聽見槍響之後我才跑上樓去,當時茶幾上還有一封遺書!”我大吼著。

“遺書呢?”警官盯著我問。

“茶幾上什麽都沒有!”站在門口的房東插話道。

這時,我再一次想起了母親,她說得對——“要當心那些下賤的女人,她們會毀掉一個優秀年輕人的美好前程。”

“母親啊!你真是個了不起的女人!”